公告本公司存貨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1.事實發生日:97/02/272.契約相對人:不適用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公告本公司存貨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自民國97年1月1日起存貨成本計價方法由加權平均零售價法改為移動平均法,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12月26日金管證六字第0960071686號函核准變更,該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預計為增加稅前利益7,520仟元,經精算後實際數為增加稅前利益1,054仟元,差異金額為6,466仟元。本案精算數經97年2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本公司將於民國97年2月底依規定申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