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製藥(公)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8/10/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卓世坤,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2)慈鎂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饒孟友,慈鎂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高安民,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慈鎂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易真,慈鎂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06/27~109/06/267.新任生效日期:108/10/0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9.其他應敘明事項:昆盈企業(股)代表人卓世坤原任期:106/06/27~109/06/26慈鎂資產管理(股)代表人饒孟友原任期:108/06/20~109/06/26
公告本公司用於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自體免疫細胞 NK2019-2,向衛福部食藥署(TFDA)申請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1.事實發生日:108/06/252.發生緣由:本公司向衛福部食藥署(TFDA)申請NK2019-2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自體免疫細胞【自然殺手細胞(NK)及自然殺手胸腺細胞(NKT)】。代號:NK2019-2。(2)用途:一種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免疫細胞製劑(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新興生技(細胞治療)查驗登記(NDA)(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提出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技術授權金3000萬,人體臨床試驗審查申 請(IND PACKAGE)1500萬。(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預計取得IND允許函,若通過臨床二期申請(或是被TFDA修正為, 通過臨床一期申請),預估1年完成下一階段人體臨床試驗,惟實際時程將依執 行情況調整。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本公司將提供試驗所需之經費完成此臨床試驗。(6)市場狀況: 癌症的免疫治療,分為免疫藥物(例如PD-1, PD-L-1, CTL-A4)。免疫細胞製劑 (例如CAR-T,NK/NKT,T cell)。本試驗類似產品,只有2017-8-31,美國FDA批准 諾華藥廠研發的CAR-T細胞療法(命名為Kymriah)上市,價格為47.5萬美元(約新台 幣1435萬元),預計將帶來數十億美元的營收。其他PD-1群的免疫藥物,不等於 免疫細胞製劑。(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補公告本公司用於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異體自然殺手細胞NK2018-1,向衛福部食藥署(TFDA)申請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1.事實發生日:107/11/122.發生緣由:本公司向衛福部食藥署(TFDA)申請NK2018-1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異體自然殺手細胞。代號:NK2018-1。(2)用途:一種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免疫細胞製劑(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銜接性人體臨床試驗、新藥查驗登記(NDA)(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提出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技術授權金3000萬,人體臨床試驗審查申 請(IND PACKAGE)1500萬。(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預計取得IND允許函,若通過臨床二期申請(或是被CDE修正為, 通過臨床一期申請),預估1年完成下一階段人體臨床試驗,惟實際時程將依執 行情況調整。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本公司將提供試驗所需之經費完成此臨床試驗。(6)市場狀況: 癌症的免疫治療,分為免疫藥物(例如PD-1, PD-L-1, CTL-A4)。免疫細胞製劑 (例如CAR-T,NK/NKT,T cell)。本試驗類似產品,只有2017-8-31,美國FDA批准 諾華藥廠研發的CAR-T細胞療法(命名為Kymriah)上市,價格為47.5萬美元(約新台 幣1435萬元),預計將帶來數十億美元的營收。其他PD-1群的免疫藥物,不等於 免疫細胞製劑。(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8)其他應敘明事項: 衛福部食藥署(TFDA)實際收文日期2018/11/26及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CDE)收 件日期2018/11/28。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王伯綸董事長慈鎂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易真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06/29~109/06/26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王伯綸董事長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湖北香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湖北天明生醫食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湖北香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湖北省利川市東城路666號湖北天明生醫食品有限公司:中國湖北省利川市東城路666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湖北香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中藥製造及國際貿易業務湖北天明生醫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製造及國際貿易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5/03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1~3月公告合併營收金額誤植去年同期及去年累計金額,更正公告如下:更正前:(1)107年1月,去年同期金額:79,312,去年累計金額79,312(2)107年2月,去年同期金額:68,414,去年累計金額147,726(3)107年3月,去年同期金額:72,869,去年累計金額220,595更正後:(1)107年1月,去年同期金額:46,483,去年累計金額46,483(2)107年2月,去年同期金額:44,801,去年累計金額91,284(3)107年3月,去年同期金額:72,869,去年累計金額164,153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訊並重新更正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1.
1.事實發生日:107/05/03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6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5~13頁,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個體資產負債表、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更正並修正重新上傳財務報告更(補)正申報作業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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