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晉工程(未)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02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04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02公告內容:主旨: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公告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101年6月2日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1年4月4日至101月6月2日三、開會時間:十一點整(24小時制)四、會議召集事由: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報告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報告承認事項: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2.承認100年盈餘分配案討論事項:1.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2.本公司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份條文3.討論100年度盈餘轉增資案臨時動議五、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4月3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7463797六、其他應公告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1年4月3日起至101年4月13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1年4月13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之一條之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經國路八三八號十樓,電話:03-326-9266)。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4.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7463797)。5.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市經國路八三八號十樓)。6.擬以可供分配盈餘之一部份計新台幣92,811,42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9,281,142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150股,另以可供分配盈餘之一部份計新台幣61,874,280元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元。俟提報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發行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及配息基準日,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完全相同。七、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百年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0年6月21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可分配盈餘中計新台幣71,182,8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118,280股案,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7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2753號函核准備查,並報奉經濟100年8月11日經授商字第100011860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本次增資股票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後:1.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54,75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47,560,000元整。2.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7,118,2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1,182,800元整。3.新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有已發行股份完全相同。4.股票簽證機構:元大商業銀行信託部。5.股票過戶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三、股票發放日期:訂於100年9月8日(星期四)起開始發放,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新股領取單」並蓋妥原留存印鑑後,郵寄或親臨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領(郵寄地址: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未曾繳交印鑑卡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及代領人身份證明文件辦理。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利晉工程(股)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一百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常會及經七月二十九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九年度可分配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以下同)27,378,000元,每股配發0.5元,並以71,182,8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118,280股,每股面額10元,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百年7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2753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E101011 綜合營造業。2、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3、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4、H701030 殯葬場所開發租售業。5、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6、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7、H701060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8、H701070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9、H701080 都市更新重建業。10、H701090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11、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12、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13、H703110 老人住宅業。14、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15、F111090 建材批發業。16、F211010 建材零售業。(三)核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核定股份總額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547,560,000元,分為54,756,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票。(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中平路102號11樓之一。(五)公告方法:依法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71,182,800元,發行新股7,118,280股,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30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讓湊足整股,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元以下捨去),再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2.本次配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618,742,800元,以每股面額1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票61,874,280股。(九)股票簽證機構:元大銀行信託部(十)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印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領取。三、茲定於一百年八月三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一百年七月三十日至八月三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一百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63797)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為一百年九月八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金額為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單,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增資新股發放日,屆時另行公告後。五、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利晉工程(股)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一百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常會及經七月二十九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九年度可分配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以下同)27,378,000元,每股配發0.5元,並以71,182,8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118,280股,每股面額10元,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百年7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2753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E101011 綜合營造業。2、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3、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4、H701030 殯葬場所開發租售業。5、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6、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7、H701060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8、H701070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9、H701080 都市更新重建業。10、H701090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11、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12、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13、H703110 老人住宅業。14、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15、F111090 建材批發業。16、F211010 建材零售業。(三)核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核定股份總額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547,560,000元,分為54,756,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票。(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中平路102號11樓之一。(五)公告方法:依法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71,182,800元,發行新股7,118,280股,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30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讓湊足整股,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元以下捨去),再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2.本次配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618,742,800元,以每股面額1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票61,874,280股。(九)股票簽證機構:元大銀行信託部(十)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印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領取。三、茲定於九十九年八月三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九十九年七月三十日至八月三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63797)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為九十九年九月十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金額為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單,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增資新股發放日,屆時另行公告後。五、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1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3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1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100年6月21日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0年4月23日至100月6月21日三、開會時間:10時30分(24小時制)四、會議召集事由: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報告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報告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2.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討論事項1.討論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案臨時動議五、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0年4月22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7463797六、其他應公告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0年04月22日起至100年5月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5月2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利晉工程股份有份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經國路八三八號十樓,電話:03-3269266)。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4、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O二-二七四六三七九七)。5、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市經國路八三八號十樓)。6、擬以可供分配盈餘之一部份計新台幣71,182,8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118,280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130股,另以可供分配盈餘之一部份計新台幣27,378,000元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5元。俟提報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
公告序號:1主旨:利晉工程(股)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經股東常會及經七月二十九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九十八年度可分配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以下同)46,800,000元,每股配發1元,並以79,56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956,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9322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E101011 綜合營造業。2、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3、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4、H701030 殯葬場所開發租售業。5、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6、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7、H701060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8、H701070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9、H701080 都市更新重建業。10、H701090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11、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12、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13、H703110 老人住宅業。14、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15、F111090 建材批發業。16、F211010 建材零售業。(三)核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核定股份總額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468,000,000元,分為46,8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票。(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中平路102號11樓之一。(五)公告方法:依法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79,560,000元,發行新股7,956,000股,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70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讓湊足整股,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元以下捨去),再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2.本次配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547,560,000元,以每股面額1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票54,756,000股。(九)股票簽證機構:元大銀行信託部(十)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印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領取。三、茲定於九十九年八月三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九十九年七月三十日至八月三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63797)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為九十九年九月十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金額為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單,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增資新股發放日,屆時另行公告後五、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99/06/2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蕭飛龍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弘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異動原因:重新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2322979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6/06/30~99/06/297.新任生效日期:99/06/26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99/06/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長陳進財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相關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9/06/26~102/06/2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上海利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長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利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長寧區天山西路1101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工程管理咨詢,房產信息咨詢,投資咨詢及仲介,貿易信息咨詢,科技咨詢,環保信息咨詢,市場調研(涉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90%持股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6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8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6 公告內容: 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99年6月26日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99年4月28日至99月6月26日三、開會時間:十時(24小時制)四、會議召集事由: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報告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報告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討論及選舉事項1.討論九十八年度盈餘轉增資案。2.修正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3.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案。4.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5.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五、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99年4月27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7463797六、其他應公告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9年04月27日起至99年5月7 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5月7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利晉工程股份有份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經國路八三八號十樓,電話:03-3269266)。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4、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O二-二七四六三七九七)。5、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市經國路八三八號十樓)。6、擬以可供分配盈餘之一部份計新台幣79,56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956,000 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170股,另以可供分配盈餘之一部份計新台幣46,800,000元發放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1,000元。俟提報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發行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及配息基準日,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完全相同。7. 本次股東會有選舉事項,依委託書使用規則第十三條之一規定指定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本公司股務代理部: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8.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本公司俟董事會通過提報解除本次改選後之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並提交股東會討論。七、特此公告
主旨: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發放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98年6月26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以累積未分配盈餘及員工紅利計新台幣63,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6,300,000股案,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8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6559號函核准備查,並報奉經濟部98年09月30日經授中字第098331560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本次增資股票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後:1.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40,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05,000,000元整。2.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6,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3,000,000元整。3.新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有已發行股份完全相同。4.股票簽證機構:慶豐商業銀行信託部。5.股票過戶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三、股票發放日期:訂於98年10月29日(星期四)起開始發放,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新股領取單」並蓋妥原留存印鑑後,郵寄或親臨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領(郵寄地址: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未曾繳交印鑑卡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及代領人身份證明文件辦理。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主旨: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九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經股東常會及經八月十九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七年可分配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6,3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6559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土木、建築工程。2.水電承裝工程。3.有關前項各種材料買賣。4.前有關業務之經營投資。5.除其他許可業務外,可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定股份總額468,000,000元,分為46,8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405,000,000元,分為40,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票。(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中平路102號11樓之一。(五)公告方法:依法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63,000,000元,發行新股6,3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55.55555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讓湊足整股,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元以下捨去),再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2.本次配發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468,000,000元,以每股面額1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票46,800,000 股。(九)股票簽證機構:慶豐商業銀行(十)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印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領取。三、茲定於九十八年九月八日為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九十八年九月四日至九月八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欲親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九十八年九月三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63797)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增資新股發放日,屆時另行公告。五、特此公告。
主旨: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開九十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98/08/2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8/07/2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8/08/24 公告內容: 一、開會日期:98年8月24日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98年7月26日至98月8月24日三、開會時間:十時(24小時制)四、會議召集事由:討論事項1 修正公司章程五、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98年7月24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7463797六、其他應公告事項: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十五日前分別寄送,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O二-二七四六三七九七)。2.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開會二十三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市經國路八三八號十樓)。七、特此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96/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陳進財董事:張惠儀董事:宏群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蕭飛龍董事:林為忠董事:郭敏川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6/06/30~99/06/29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陳進財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利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長寧區天山西路1101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工程管理咨詢,房產信息咨詢,投資咨詢及中介,貿易信息咨詢,科技咨詢,環保信息咨詢,市場調研(涉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90%持股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96/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陳進財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上海利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長:陳進財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6/06/30~99/06/29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擬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規定許可解除本公司董事自就任同業公司董事之日起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陳進財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利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長寧區天山西路1101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工程管理咨詢,房產信息咨詢,投資咨詢及中介,貿易信息咨詢,科技咨詢,環保信息咨詢,市場調研(涉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90%持股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6/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陳進財董事:張惠儀董事:宏群投資(股)公司:蕭飛龍董事:林為忠董事:郭敏川監察人:謝煥枝監察人:惠裕投資(股)公司:黃裕隆監察人:許梅女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陳進財董事:張惠儀董事:宏群投資(股)公司:蕭飛龍董事:林為忠董事:郭敏川監察人:謝煥枝監察人:惠裕投資(股)公司:黃裕隆監察人:許梅女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21,141,889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72,746,598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3/06/25~96/06/247.新任生效日期:96/06/3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12/142.經理人或董事之名稱: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陳進財本公司經理人:莊育貴本公司經理人:林堅興3.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利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長:陳進財上海利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特別助理:莊育貴上海利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林堅興4.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長寧區天山西路1101室5.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工程管理咨詢,房產信息咨詢,投資咨詢及中介,貿易信息咨詢,科技咨詢,環保信息咨詢,市場調研(涉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6.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90%持股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7.經理人或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8.公司擬採行措施:本公司擬於最近一次董事會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擬於九十六年股東會提報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一﹞配發現金股利之配息基準日為七月十五日,七月十一日為停止過戶日。﹝二﹞應分派之現金股利新台幣壹仟柒佰捌拾肆萬肆仟柒佰伍拾元,係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股份持有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伍佰元整,於八月十六日起委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為發放(發放至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會議議程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二、開會地點:桃園市經國路八三八號十樓三、會議內容:報告事項:1.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二年度決算報告討論及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2.承認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解除董事兢業禁止案選舉事項:1.擬改選董事及監察人其他事項及臨時動議: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4月30日 04/30 14:34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9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如下: 1.召開日期:2002.06.29(星期六)9:00 2.地點:桃園市經國路838號10樓 3.會議內容: (1)報告事項: >>90年度營業報告 >>91年營業計劃、營業目標 >>監人審查90年度決算報告 >>本公司至90年底對外背書保證金額 (2)承認事項: >>90年度決算表冊 >>90年度盈餘分配案 >>91年度預算案 (3)討論事項: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修訂公司章程案 >>修訂董監事選任辦法案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89年度(含)以前累積之處分資產之溢價 收入由資本公積轉列保留盈餘案 (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4.股利政策: 擬自90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1713萬0960元,每 股無償配發現金股利0.48元。 5.停止過戶日期:自2002.05.01∼2002.06.29止 6.股務:統一證券股務代理部。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4月26日 04/26 07:12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0年度財務報表之相關會計科目資料如下:單位:新台幣仟元 90年度財報------------------------------股東權益表: 股 本: 356,895 資本公積: 11,175 保留盈餘: 54,518 股東權益: 403,778損益表: 營業收入: 2,185,693 營業毛利: 138,485 營業損益: 70,507 業外收入: 39,264 業外費用: 78,600 稅前損益: 31,171 稅後損益: 25,645 每股盈餘: 0.72元--------------------------------註:EPS-->每股稅後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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