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喬本生醫(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04/152.發生緣由:本公司應台灣工銀證券邀請於104年04月15號(三)舉辦興櫃前營運發表會。3.因應措施: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04年04月15日(三)15:00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灣工銀集團內湖企業大樓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99號12樓) (3)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興櫃前營運發表會。 (4)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17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4年03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說明如下: (1)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黃博聞/喬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李芳斌/喬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蕭麗如/喬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同本屆 董事任期截止日(105年10月23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162.發生緣由:壹、董事長依103年12月10日董事會授權訂定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相關事宜。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35,710,3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57,103,000元整。換發新股之股票 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 二、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 (1)全面換發股票基準日:104年03月23日。 (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03月19日~104年03月23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4年03月18日。 (4)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104年03月24日。 (5)自104年03月24日起,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票,舊股票停止在市場上買 賣,並自新股票登錄興櫃之日起,原流通在外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 交割之標的。 (6)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三、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寄送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給各股東。 (2)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B.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a)全部舊股票。 (b)蓋妥留存股務代理機構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 實體新股通知書之申請書聯。 (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 (3)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 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4)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 、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 續。 (5)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 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 取得龍眼核萃取物台灣相關專利證書 發明第 I466678號。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104/01/0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NTD$ 150,0004.其他應敘明事項:2015/2/17收到專利證書。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植物新藥JBM-TC4之相關技術獲美國專利局核發US 8,911,800 B2證號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103/12/16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NTD$ 250,0004.其他應敘明事項:2015/2/17收到專利證書。。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 取得芝麻衍生物抗神經傷害台灣相關專利證書 發明第 I466667號。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104/01/0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NTD$ 150,0004.其他應敘明事項:2015/2/17收到專利證書。
1.事實發生日:103/12/262.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3/12/26截止,經查尚有部 分原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一、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第一項之規定辦理,催告繳款期間 自103年12月27日至104年01月27日止。二、尚未有繳款之股東,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華南商 業銀行鳳山分行及全省分行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1.事實發生日:103/12/26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一、原103年12月19日公告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3年12月31日,因特定人已於 103年12月26日繳款完成,故提前結束繳款期間至103年12月26日。二、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500,000股,每股認購價60元,實收股 款總額為新台幣27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股款。三、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03年12月26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192.發生緣由: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即時 完成,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103年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500,000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分別於103年10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143號函及103年11月13日金管 證發字103004528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原定繳款期間如下: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03/11/28~103/12/04。 (2)特定人繳款期間:103/12/05~103/12/19。三、今原洽之特定人因故無法於期限內繳納股款,為使本次現金增資能順利完成 ,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並授權董事長另洽特定人認購之。四、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3年12月31日止。五、若所洽之特定人於上述所訂繳款期間內提前繳足時,得提前結束繳款期間, 並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以進行後續變更作業。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102.發生緣由: 本公司擬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登錄興櫃,依「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辦理 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3.因應措施: 本公司103年12月10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並授權董事長另定換 發基準日辦理全面換發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052.發生緣由:喬本生醫研發植物新藥項目-JBM-TC4,已通過美國FDA及台灣TFDA人體臨床二期試驗核准執行,Study Title:Phase II study of orally administered JBM-TC4 for theprevention of acute radiation-induced dermatitis in breast cancer patients(使用口服JBM-TC4預防乳癌病患因放射線治療引發急性皮膚炎之臨床二期試驗)將於12月20日假台北福華國際文教會館召開計畫主持人啟動會議(Investigator Meeting)臨床收案執行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癌症中心主任黃志仁醫師及台北榮民總醫院癌症中心蕭正英醫師會同出席。關於JBM-TC4的臨床試驗計畫內容,已經公告於國際人體臨床試驗登錄系統(http://clinicaltrials.gov/ct2/home)網頁系統,可以關鍵字搜尋:JBM-TC4或案號JBM-001皆可查詢。或直接以http://clinicaltrials.gov/show/NCT02289365進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限及增 資發行新股基準日。1.事實發生日:103/11/182.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10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4,500,000股,每股 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45,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分別於 103年10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143號函及103年11月13日金管證發 字103004528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1/18(2)發行股數:普通股 4,500,000 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整。(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 270,000,000 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 60 元整。(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 15% 計 675,000 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額 85% 計 3,825,000 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 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22.555695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者,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研發支出及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3/11/25。(13)最後過戶日:103/11/2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11/2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11/25。(16)股款繳納期間: a.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03/11/28~103/12/04。 b.特定人繳款期間:103/12/05~103/12/19。 c. 擬訂定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103/12/20。(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3/11/18。(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華南銀行 鳳山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銀行 東苓分行。(20)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重要內容暨其他有關文件及事項,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4,500,000 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於103年10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143號函及103年11月13日金管證發分別 字103004528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增本次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配發,屆時將另行公告, 並分函各股東。(3)變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每股價格為60元,就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力受損部份,由負責人出具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其內容如下: 願負賠償責任承諾書喬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本公司)一○三年度現金增資乙案,業於一○三年十月一日公告增資發行新股在案,每股暫以新台幣柒拾元溢價發行。現經參考最近市場價格變化情形,考量公司整體規劃及對現有股東權益的影響,並確保增資計劃順利進行,本人依喬本公司於一○三年十月一日經董事會之授權,決議變更現金增資新股發行價格,由原申報溢價發行價格為每股柒拾元調整為為陸拾元,但因喬本公司尚未訂定及公告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因此,原股東及員工均尚未繳款,故本次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調降對原股東、員工尚未產生權利受損之情事,若因喬本公司此次發行價格調降,致原股東、員工等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賠償責任。此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黃文田 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05 日
1.事實發生日:103/11/052.發生緣由:詳其他敘明事項。3.因應措施:詳其他敘明事項。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一)本公司103年10月0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計新台幣315,000仟元,計4,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70元溢價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10月24日金管發證字第1030042143號函核准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原計畫所需資金總額為新台幣315,000仟元,擬以發行新股4,500,000股,原申報溢價發行價格為每股 70 元,現經參考最近市場價格變化情形,考量公司整體規劃及對現有股東權益的影響,並確保增資計劃順利進行,並依103年10月1日董事會之授權,由董事長決議變更現金增資新股發行價格,所需資金總額調整為270,000千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為60元溢價發行,發行股數仍為4,500,000股,其餘發行條件不變,本現金增資案待主管機關核備後依法進行公告並依規定程序辦理;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將俟金管會核准後另訂之。
1.事實發生日:103/10/012.發生緣由:為充實營運資金,擬辦理103年度現金增資案。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0/01(2)增資資金來源:擬以現金增資方式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 4,500,000 股(4)每股面額: 10 元(5)發行總金額: 315,000,000 元(6)發行價格:暫定以每股為新台幣 70 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視市場狀況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 675,000 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發行新股之85%計 3,825,000 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者,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研發支出及充實營運資金。(13)本次現金增資基準日: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1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重要內容暨其他有關文件及事項,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喬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一0三年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主旨:喬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一0三年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依據:依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一、本公司於103年6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837,3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28,373,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3年7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7087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喬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食用菌菇類栽培業2.農產品整理業3.糧商業4.乳品製造業5.糖果製造業6.製粉業7.飲料製造業8.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9.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10.中藥製造業11.動物用藥製造業12.化粧品製造業13.化粧品色素製造業14.醫療器材製造業15.飲料批發業16.食品什貨批發業17.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18.中藥批發業19.醫療器材批發業20.化粧品批發業21.其他批發業22.醫療器材零售業23.無店面零售業24.其他綜合零售業25.國際貿易業26.農產品零售業27.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28.動物用藥零售業29.中藥零售業30.化粧品零售業31.食品顧問業32.管理顧問業33.一般廣告服務業34.產品設計業35.生物技術服務業36.研究發展服務業37.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業38.其他工商服務業39.食品添加物製造業40.食品添加物批發業41.食品添加物零售業42.農作物栽培業43.其他農業44.造林業45.伐木業46.農、林、漁、畜牧顧問業47.其他顧問服務業48.藥品檢驗業4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資本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定為新臺幣960,000,000 元整,分為96,000,000 股,每股新臺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屏東縣長治鄉神農東路9號。(五)訂定章程日期:民國99年04月14日訂立,民國102年10月24日修訂(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28,373,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83,730,000元。(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本次增資新台幣28,373,000元,發行新股2,837,3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發行條件如下:(1) 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28,373,000元,發行新股2,837,300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2) 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0股。(3) 其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擬提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312,103,000元。(十)本次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三、前述資本公積轉增發行新股,每股配發10元,經103年7月16日董事會議決議通過,茲訂定103年7月27日為除權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7月23日至103年7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3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四時前(郵寄過戶以郵戳日期為憑)親臨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381-6288。
公告序號:1主旨:喬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一0三年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公告序號:1二、主旨:喬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一0三年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三、依據:1.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3年7月23日至103年7月27日。五、公告事項:(一)年度:103 第 1 次除權(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額 定:96,000,000 股、金額: 960,000,0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 股): 28,373,000 股、金額:283,730,0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已完成變更登記:28,373,000 股、金額:283,730,0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民國99年04月14日訂立,民國102年10月24日修訂。(四)本次增資總額: ☉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1.盈餘轉增資(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0 股。2.資本公積轉增資:2,837,300 股。3.員工紅利轉增資:0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0.00%。4.共計 2,837,300 股,金額:28,373,000 元。5.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無。(五)權利分派內容:1.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A.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1元(每壹仟股無償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 100 股)。B.除息:普通股:不適用。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3.本公司計持有庫藏股 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計普通股 0 股(含未變更之轉換公司債轉換或因認股權行使而發行之普通股 0 股),特別股 0 股。4.畸零股之處理方式:其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擬提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5.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 103年06月18日 股東會通過。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312,103,000元, 31,210,300 股(普通股)。2.每股面額 10 元,分次發行。(七)權利分派基準日: 103年7月27日(八)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使財務結構更加健全。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16時00分 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機構地址: 100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 02-2381-6288(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3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16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7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四)其他:無。七、其他應公告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6/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 事:高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蕭麗如/日晟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資深協理4.異動原因:新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 事:高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41,515股 獨立董事:蕭麗如 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10/24_105/10/237.新任生效日期:103/07/01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植物新藥JBM-TC4之相關技術獲美國專利局核發US 8,633,238 B2證號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103/01/2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NTD$ 298,012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2年度虧損撥補案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1.事實發生日:103/03/262.發生緣由:一、為應業務需要,擬以本公司發行股票溢價資本公積28,373,00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837,300 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 元。二、上項增資案俟股東會通過後,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三、畸零股之處理方式:其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3.因應措施:依法擬於股東會提出討論。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截至民國102年12月31日之累積虧損為新台幣 97,642,225 元,擬以資本公積新台幣97,642,225元彌補虧損,並提股東常會討論。
公告序號:2主旨:更新-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1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18公告內容:公告內容: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6 下午三時。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8 上午九時三十分。3.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神農東路9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 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二) 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二年度財務報表。二、承認事項:(一) 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 本公司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一) 本公司一○二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三) 本公司董事增選案。(四) 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解除案。三、臨時動議。5.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04月20日至103年06月18日止,為停止過戶日,因最後過戶日103年4月19日(星期六)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3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6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4月1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6.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召開三十日前按股東登記於本公司之通訊地址寄發給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1-6288。7.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辦開會事宜,電話:(02)2381-6288。8.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神農東路9號。)及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9.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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