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鼎生物科技(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5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之規定,且本次參與私募之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外,不得超過三十五人。3.私募股數:4,9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176,400,000元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36元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本次私募股票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並擬於該私募普通股交付滿三年後,依法令規定補辦公開發行,餘與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相同。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支應其他適應症之二期臨床計劃及其他研究計劃。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定價依據:以99年第2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6元為依據(2)私募繳款期間:100年3月29日至100年3月31日。(3)私募普通股定價日:100年3月25月。(4)私募增資基準日:100年3月31日。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100/03/23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台北六福皇宮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本公司受國票綜合證券邀請,參與「2011年投資論壇」活動,向專業投資法人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4.其他應敘明事項:法說會資料將揭露於公開資訊觀訊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5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之規定,且本次參與私募之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外,不得超過三十五人。3.私募股數:4,9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176,400,000元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36元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本次私募股票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並擬於該私募普通股交付滿三年後,依法令規定補辦公開發行,餘與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相同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支應其他適應症之二期臨床計劃及其他研究計劃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定價依據:以99年第2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6元為依據(2)私募繳款期:100年3月29日至100年3月30日。(3)私募增資基準日:100年3月30日。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0/03/1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志源處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秀芳財務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內部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0/03/15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808-6006#86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暨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3/1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文龍財會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秀芳財務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內部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0/03/158.新任者聯絡電話:2808-6006#86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第1次私募現金增資股票交付日期暨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第1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100,000股,業經經濟部100年2月14日經授中字第100010223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本次私募增資新股股票交付日期為100年2月25日。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103年2月24日為私募股票三年限制轉讓到期日。
公告序號:1主旨:九十九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99年10月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9年11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60307號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民國100年2月14日經授商字第100010223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45,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450,000,000元。(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10,000,000股及私募普通股5,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51,000,000元。(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60,1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0,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601,000,000元。(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六)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0年2月25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劃撥暨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劃撥暨發放通知書」及「671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四、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4/2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27-6號17樓會議中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4)99年度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報告。(5)健全營運計劃書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99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99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2)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討論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4)討論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5)討論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6)討論修訂董監選舉辦法案。(7)全面改選董監事選舉案。(8)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9)申請上市/上櫃案。(10)新股上市/上櫃承銷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2/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4/26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04-8125)。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財會部,電話:02-2808-6006,並副知證基會。三、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四、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 4 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0 年 2 月 18 日起至民國 100 年 3 月 1 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1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全體經理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之企業從事屬於同類營業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之企業從事屬於同類營業之行為的競業禁止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郭茂田副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國鼎生技(北京)商貿有限公司監察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大屯路科學園南里風林綠洲I乙305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本公司產品保健食品之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2/1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中理稽核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雅淳稽核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原稽核主管周中理因內部擢升調整,由許雅淳稽核副理擔任稽核主管7.生效日期:100/02/108.新任者聯絡電話:2808-6006#83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告本公司99年第2次現金增資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99/01/12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主要係引進策略性投資人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長 劉勝勇  102,986  100%董事 吳麗玉  463,035  100%董事 陳育群  183,662  100%獨立董事 王榮華  16,559  100%監察人 陳佩妮  195,688  100%監察人 宋福祥  94,444  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洽信宇投資有限公司認購計1,056,374股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99/12/31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12/28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信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遠雄企業團)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12/28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詳其他應敘明事項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詳其他應敘明事項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詳其他應敘明事項9.其他應敘明事項:為穩健經營與加速執行新藥全球上市及各項研發計劃之時程,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以加強本公司之股東結構,本公司與信宇投資(代表遠雄企業團)共同簽署投資備忘錄,遠雄企業團將參與本公司未來之現增認股,預計持股比例將達20%以上,並依其投資比例規劃參與本公司董事會運作。
國鼎(4132)生技在新藥發展領域異軍突起,該公司自牛樟芝分離出的抗癌藥,已獲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核准進行人體臨床試驗;國鼎指出,第四季已接獲日本及馬來西亞兩市場訂單,可帶動明年達成營收1億元目標。國鼎生技昨(6)日針對首座原料藥廠建置完成後對外開放,並吸引副總統蕭萬長親自前往參觀。國鼎總經理陳育群表示,國鼎的發展由新藥及保健品兩大方向同步進行,國鼎成立之初,原本由學界移轉一套細胞篩選的技術平台,並完成了1萬種以上植物藥的篩選,其中最大成就,就是從台灣原生植物牛樟芝中,分離出全新化學成分「Antroquinonol」。
主旨: 九十九年度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99年3月1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9年4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 0990014906號核准在案,並奉臺北縣政府民國99年7月7日北府經登字第09930983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4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420,000,000元。(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 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0,000,000元。(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整,共計新台幣450,000,000元。(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六)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99年7月23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六七一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四、特此公告。
1.股東會日期:99/06/29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二)通過承認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三)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四)通過私募普通股案。(五)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六)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七)補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選舉結果如下:獨立董事當選人:王榮華監察人當選人:宋福祥新任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自民國99年6月29日至100年6月24日止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99/06/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首?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王榮華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原獨立董事辭職於最近期股東常會補選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26~100/06/247.新任生效日期:99/06/2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9/06/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宋福祥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修訂公司章程補選增額之一席監察人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500,000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7/06/25~100/06/248.新任生效日期:99/06/29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更新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5/0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9 公告內容: 壹、開會時間: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整貳、開會地點:台北縣淡水鎮中正東路二段27-6號17樓會議中心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二)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四)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五)98年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二)承認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一)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二)補選獨立董事及增額監察人案。(三)私募案。(四)討論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五)討論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肆、其他應述明事項:一、配合公司法第172-1及第192-1條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期間:99年4月 26日至99年5月5日(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受理處所: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縣淡水鎮(251)中正東路二段27-6號15 樓;電話:(02)2808-6006 (02)2808-6006 ﹞;受理提案後,另擇期召開董事會,並依規定審議。二、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99年5月1日至99年6月2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048125 (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048125 02-25048125 #6301-6306)。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四、私募普通股案:1.為因應產業發展趨勢及公司營運所需,擬透過私募方式挹注營運資金,於10,000,000股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以私募方式於一年內分次辦理國內現金私募增資普通股。2. 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如為股票上市(櫃)、興櫃掛牌日前辦理者,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實際定價授權董事會得視私募當時市場狀況及本公司獲利狀況訂定之;如為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辦理者,以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之八成訂定之。如為興櫃股票掛牌日後辦理者,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每股平均成交價格,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之股價或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兩者孰高者。私]募有價證券有關轉讓時點、轉讓對象及數量等均有嚴格限制,三年內亦不得洽辦上市(櫃)掛牌,其流動性較差,考量時間風險,價格不宜過高。另參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有關現金增資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之發行價格不低於時價七成等相關規定,其訂定應屬合理。惟實際定價日及價格授權董事會得視私募當時市場狀況及本公司獲利狀況訂定之。3. 特定人之選擇方式: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規定條件之特定人為限,且本次參與私募之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外,不得超過三十五人。4.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為因應產業發展趨勢及公司營運需要,擬透過私募方式挹注營運資金,惟如透過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爰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以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5.私募預計達成效益: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三次辦理,私募之資金均為充實營運資金,預計將可使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獲得改善。6.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該等普通股於私募與交付時應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為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於交付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7.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國內現增案之資金運用計劃項目及進度與其他相關事項之變更,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五、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5 月21 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電話: 02-2808-6006<
1.事實發生日:99/05/192.發生緣由:為加速國鼎生技於中國大陸境內之食品健字號申請,及毒理試驗之執行,擬透過原國鼎生技於第三地設立之境外公司GLORY轉投資20萬美元成立大陸子公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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