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合再生醫學生技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7/04/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蕭玉鑾/本公司董事、邱依玲/本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待補選4.異動原因:辭職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06/28~109/06/27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7年4月13日收到兩位董事辭職書,告知辭任日期為107年6月25日。(2)本公司預計於107年度股東常會辦理補選董事。
1.事實發生日:106/12/192.發生緣由:(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12/1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玉萍/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美雀/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辭職(7)生效日期:106/12/19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1/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自107年2月1日起,將委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股東自107年2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股務電話:(02)2371-1658。
1.事實發生日:106/08/302.發生緣由:本公司處分土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南市安南區科工段704地號土地。 (2)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925坪,每坪價格56,500元,交易總金額5,226萬元。 (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 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自然人且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4)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 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5)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6)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 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為1,380萬元。 (7)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合約約定方式給付。 (8)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 單位: 價格之決定方式:議價並參考估價師估價報告;決策單位:董事會。 (9)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及其估價金額: 冠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每坪55,500元。 (10)專業估價師姓名:張家麒估價師。 (11)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3)屏縣估字第000011號。 (12)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3)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4)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5)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豐禾地產開發;成交總價百分之二。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之需求。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1)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2)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24)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25)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8/242.發生緣由:(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及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08/2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柏嶔/財務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鈞毅/財務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辭職(7)生效日期:106/08/24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8/142.發生緣由:(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及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08/1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柏嶔/財務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鈞毅/財務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 「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6/08/18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8/142.發生緣由:(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6/08/1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柏嶔/財務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鈞毅/財務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 「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6/08/18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8/072.發生緣由:本公司處分土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南市安南區科工段704地號土地。 (2)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925坪,每坪價格56,500元,交易總金額5,226萬元。 (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 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自然人且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4)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 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5)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6)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 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為1,380萬元。 (7)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合約約定方式給付。 (8)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 單位: 價格之決定方式:議價並參考估價師估價報告;決策單位:董事會。 (9)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及其估價金額: 冠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每坪55,500元。 (10)專業估價師姓名:張家麒估價師。 (11)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3)屏縣估字第000011號。 (12)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3)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4)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5)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豐禾地產開發;成交總價百分之二。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之需求。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1)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2)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24)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25)其他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6/06/2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旭生,惠合再生醫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施志岳,惠合再生醫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5.異動原因: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後由新任董事相互推選6.新任生效日期:106/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6/06/2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旭生,惠合再生醫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施志岳,惠合再生醫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6.新任生效日期:106/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依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及其 相關規定,由經濟部審定為「生技新藥公司」1.事實發生日:106/06/212.發生緣由:(1)依據經濟部106年6月19日經授工字第10620415440號函辦理。 (2)本公司研究發展產品之「耐敷吉膠原蛋白可吸收性止血基質 」,符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營利事 業適用生技新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生技新 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 及「經濟部核准生技新藥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作業要點」第 2點規定,核准為生技新藥公司,適用上述各條款之相關獎勵 措施。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5/182.發生緣由:公司董事會決議106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3.因應措施:一、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8(三)下午二時二、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南科管理局一樓)三、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5年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二)承認事項1.105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5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1.修訂「公司章程」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四屆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二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四、停止過戶日期:民國106年4月30日至106年6月28日。五、其餘未盡事宜,擬授權委由董事長全權處理。六、受理股東提案: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含標點符號),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議案: (1)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 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茲訂定民國106年4月27日起至106年5月7日止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受理處所為惠合再生醫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二路9號3樓)(郵寄者以郵戳為憑)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4/26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1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3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5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認購54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認股基準 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 湊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報主管機關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 日及其他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股數、發行條件、發行價格、資 金運用計畫項目、預計進度、預計可能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 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擬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6/04/262.發生緣由:公司董事會決議106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3.因應措施:一、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8(三)下午二時二、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南科管理局一樓)三、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5年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二)承認事項1.105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5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四屆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二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四、停止過戶日期:民國106年4月30日至106年6月28日。五、其餘未盡事宜,擬授權委由董事長全權處理。六、受理股東提案: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含標點符號),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議案: (1)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 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茲訂定民國106年4月27日起至106年5月7日止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受理處所為惠合再生醫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二路9號3樓)(郵寄者以郵戳為憑)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3/192.發生緣由:(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03/1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玉萍/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缺額待補(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辭職(7)生效日期:106/03/19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公告本公司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撤銷105年度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案1.事實發生日:106/02/23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6年2月2日申請撤銷10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已於106年2月 23日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60003742號函核准。3.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依法於接獲撤銷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依法加算利息返還已收取之價款, 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035%(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06年2月2日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1.035%計算之。 註2:實際退款日訂為106年3月3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4.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諾書 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計新台 幣250,000,000元,並以每股22元溢價發行,業經貴會105年8月24日金管證發字 第105003359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另經貴會105年11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44310號函核備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6年1月27日。然因近期資本市場 環境變動,預期此次現金增資無法依原訂計畫完成募集,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撤 銷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案,若因此致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提出合理及具體理 由及事證主張且證實其權利受損部分,本人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黃 旭 生
1.事實發生日:106/02/022.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總額新台幣250,000,000元案,每股以新台幣22元溢價發行,業經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5年8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33592號函申 報生效在案。另於105年10月26日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時間至106年1月 27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5年11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44310號函准以備查。 (2)因本次現金增資原股東及投資大眾認股意願低,無法順利完成資金 募集,擬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 (1)有關本次發行新股案相關事宜業經本公司105年7月13日董事會決議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故本發行案之撤銷已於106年2月2日經董事長 核准後辦理。 (2)本公司預計以銀行借款及自有資金支應原計畫所需資金,故對未來 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申請撤銷10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尚未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將於收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函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11/03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申請延長現金增資案之特定人繳款期間,業經金管會105年11月01日金管證發字 第1050044310號函核備在案。 二、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05年10月31日,因考量特定 人認購作業狀況,擬將原股東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延長至106年01 月27日。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3.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茲將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對投 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響,本公司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2)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105年11月03日起,迄105年11月16日止)。 (3)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請 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影本、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印鑑卡(舊戶者免繳)及匯款銀行帳號徵詢單,於105年 11月16日17:00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 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8787-1888),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 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2))×利率%(註1)/365】 註1:係以台灣銀行105年10月31日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1.035%計算。 註2:實際退款日訂為105年11月25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董事長將洽特定人悉數認購 ,並負責退還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承諾書 惠合再生醫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05年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8 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33592號申報生效在案,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22元。有鑑於 特定人申請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即時完成,並為維護員工、原股 東及投資人權益,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由原訂105年 10月24日至105年10月31日延長至106年1月27日。 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 若因此次特定人繳款期限延長,致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權利受損,權利受損人可 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本人願負賠償責任。 立書承諾人:黃 旭 生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0/282.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截止日擬延長至106/1/27。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因應特定人作業狀況,本次現金增資案特定人繳款期間擬由原訂105/10/31 延長至106/1/27,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 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本公司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備查後實 施並公告相關事宜。二、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實際募 款情形另訂定之。
1.事實發生日:105/07/13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7/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2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2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5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認購9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認股基準 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 湊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報主管機關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 日及其他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股數、發行條件、發行價格、資 金運用計畫項目、預計進度、預計可能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 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擬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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