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民實業-新(興)公司公告
本公司公告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 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11/2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萬美崙仁大(股)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80,93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5,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A.112年背書保證額度95,000仟元將到期,本次申請113年背書保證之額度85,000
仟元,113年背書保證總額度減少10,000仟元。
B.主要係銀行融資額度到期續約申請展期背書保證額度一年。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5,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95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080,9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9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5.4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2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2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萬美崙仁大(股)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80,93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5,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A.112年背書保證額度95,000仟元將到期,本次申請113年背書保證之額度85,000
仟元,113年背書保證總額度減少10,000仟元。
B.主要係銀行融資額度到期續約申請展期背書保證額度一年。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5,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95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080,9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9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5.4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2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資金 貸與額度案及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 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11/24
2.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5,66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112年資金貸與額度100,000仟元將到期,本次申請113年資金貸與之額度80,000
仟元,113年資金貸與總額度減少20,000仟元。
(9)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A.內容:無
B.價值(仟元):0
(10)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A.資本(仟元):236,000
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8,147
(11)計息方式: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辦理。
(12)還款之條件:到期還本,亦可提前償還。
(13)還款之日期:放款日起算一年內
(1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1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8.11%
(16)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自有資金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24
2.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5,66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112年資金貸與額度100,000仟元將到期,本次申請113年資金貸與之額度80,000
仟元,113年資金貸與總額度減少20,000仟元。
(9)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A.內容:無
B.價值(仟元):0
(10)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A.資本(仟元):236,000
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8,147
(11)計息方式: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辦理。
(12)還款之條件:到期還本,亦可提前償還。
(13)還款之日期:放款日起算一年內
(1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1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8.11%
(16)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自有資金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子公司萬美崙仁大(股)公司資金 貸與額度案及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 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11/24
2.公司名稱:萬美崙仁大(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公司名稱: 萬美崙仁大(股)公司
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5,66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112年資金貸與額度40,000仟元將到期,本次申請113年資金貸與之額度30,000
仟元,113年資金貸與總額度減少10,000仟元。
(9)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A.內容:無
B.價值(仟元):0
(10)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A.資本(仟元):75,000
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954
(11)計息方式: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辦理。
(12)還款之條件:到期還本,亦可提前償還。
(13)還款之日期:放款日起算一年內
(1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1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3.25%
(16)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自有資金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24
2.公司名稱:萬美崙仁大(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公司名稱: 萬美崙仁大(股)公司
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5,66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112年資金貸與額度40,000仟元將到期,本次申請113年資金貸與之額度30,000
仟元,113年資金貸與總額度減少10,000仟元。
(9)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A.內容:無
B.價值(仟元):0
(10)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A.資本(仟元):75,000
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954
(11)計息方式: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辦理。
(12)還款之條件:到期還本,亦可提前償還。
(13)還款之日期:放款日起算一年內
(1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1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3.25%
(16)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自有資金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背 書保證額度及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 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11/24
2.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24
(2)被背書保證之:
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80,93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7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6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25,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A.112年背書保證額度370,000仟元將到期,本次申請113年背書保證之額度
365,000仟元,113年背書保證總額度減少5,000仟元。
B.主要係銀行融資額度到期續約申請展期背書保證額度一年。
(9)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A.內容:無
B.價值(仟元):0
(10)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A.資本(仟元):236,000
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8,147
(11)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A.條件:依合約規定
B.日期:依合約規定
(1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080,930
(1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0,000
(1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60.05%
(1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
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6.46%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24
2.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24
(2)被背書保證之:
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80,93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7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6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25,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A.112年背書保證額度370,000仟元將到期,本次申請113年背書保證之額度
365,000仟元,113年背書保證總額度減少5,000仟元。
B.主要係銀行融資額度到期續約申請展期背書保證額度一年。
(9)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A.內容:無
B.價值(仟元):0
(10)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A.資本(仟元):236,000
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8,147
(11)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A.條件:依合約規定
B.日期:依合約規定
(1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080,930
(1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0,000
(1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60.05%
(1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
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6.46%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補充11/20代子公司日盛全台通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向關係人三盛投資取得使用權資產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8號B1F停車位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2/11/20~112/11/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停車位數量:2個機械車位+2個平面車位
每個停車位單價:平面車位10,000元/月;機械車位7,000元/月
租金總金額:1,224仟元/3年
交易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金額:1,183,05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三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前次移轉所有人:三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之關係:實質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交易相對人於1999年11月23日取得不動產
前次移轉金額:70,021仟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租期:113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比較附近同條件之辦公大樓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不動產鑑定報告書
決策單位: 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事務所名稱:正一不動產估價事務所
估價金額:1,296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動產估價師:林明宏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5)北市估字第00008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卓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會計師:陳詠捷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會一字第1090010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公務座車停放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8號B1F停車位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2/11/20~112/11/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停車位數量:2個機械車位+2個平面車位
每個停車位單價:平面車位10,000元/月;機械車位7,000元/月
租金總金額:1,224仟元/3年
交易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金額:1,183,05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三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前次移轉所有人:三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之關係:實質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交易相對人於1999年11月23日取得不動產
前次移轉金額:70,021仟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租期:113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比較附近同條件之辦公大樓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不動產鑑定報告書
決策單位: 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事務所名稱:正一不動產估價事務所
估價金額:1,296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動產估價師:林明宏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5)北市估字第00008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卓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會計師:陳詠捷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會一字第1090010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公務座車停放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以債權轉增資及現金增資 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萬嘉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現金增資1400萬元,債權轉增資5000萬元
2.事實發生日:112/11/24~112/11/24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6,400,000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
交易總金額:64,000,000元(現金增資1400萬元,債權轉增資500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100%直接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以現金及債權抵繳股款增資
付款期間:依據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增資時程付款
付款金額:新台幣64,000仟元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以現金及債權抵繳股款方式增資,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准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30,000仟股
金額:新台幣 299,320仟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29.37%
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61.68%
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40,491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改善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4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4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萬嘉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現金增資1400萬元,債權轉增資5000萬元
2.事實發生日:112/11/24~112/11/24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6,400,000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
交易總金額:64,000,000元(現金增資1400萬元,債權轉增資500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100%直接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以現金及債權抵繳股款增資
付款期間:依據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增資時程付款
付款金額:新台幣64,000仟元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以現金及債權抵繳股款方式增資,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准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30,000仟股
金額:新台幣 299,320仟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29.37%
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61.68%
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40,491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改善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4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4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112年10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2/11/21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
1120101453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10
4.自結流動比率:126.94%
5.自結速動比率:118.96%
6.自結負債比率:64.50%
7.因應措施:於每月底前公告本公司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
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21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
1120101453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10
4.自結流動比率:126.94%
5.自結速動比率:118.96%
6.自結負債比率:64.50%
7.因應措施:於每月底前公告本公司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
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公告現金增資(含債權 轉增資)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11/21
2.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4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4,000,000元
(分為現金增資新台幣14,000,000元及債權轉增資新台幣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0%,計64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非屬公開銷售方式。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原股東認購
發行股數90%,計5,76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
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
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基準日:112年12月7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21
2.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4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4,000,000元
(分為現金增資新台幣14,000,000元及債權轉增資新台幣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0%,計64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非屬公開銷售方式。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原股東認購
發行股數90%,計5,76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
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
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基準日:112年12月7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公告取得桃園市政府 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之核准
1.事實發生日:112/10/26
2.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今日取得桃園市政府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之
核准(112桃園市廢乙處字第0226號),許可處理項目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管制編
號為H53B0969。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之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今日取得桃園市政府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之
核准,預計於112年11月中旬起辦理領證手續。
1.事實發生日:112/10/26
2.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今日取得桃園市政府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之
核准(112桃園市廢乙處字第0226號),許可處理項目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管制編
號為H53B0969。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之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今日取得桃園市政府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之
核准,預計於112年11月中旬起辦理領證手續。
1.事實發生日:112/10/25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通過本公司推選董事長案。
(2)通過委任獨立董事為本公司第一屆審計委員案。
(3)通過委任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案。
(4)通過與國立台灣大學簽訂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機制契約。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通過本公司推選董事長案。
(2)通過委任獨立董事為本公司第一屆審計委員案。
(3)通過委任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案。
(4)通過與國立台灣大學簽訂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機制契約。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2/10/25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楊仁彰
4.舊任者簡歷:惠民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楊仁彰
6.新任者簡歷:惠民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
「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並由董事會推選楊仁彰先生
續任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2/10/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楊仁彰
4.舊任者簡歷:惠民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楊仁彰
6.新任者簡歷:惠民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
「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並由董事會推選楊仁彰先生
續任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2/10/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0/25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選舉獨立董事,由全體獨立董事組
成審計委員會。
6.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林正芳, 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2)獨立董事:荷世平, 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3)獨立董事:高傳盛, 北大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4)獨立董事:王瑞賓, 奇鋐科技(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3.異動情形:新任。
4.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選舉獨立董事,
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5.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2/10/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選舉獨立董事,由全體獨立董事組
成審計委員會。
6.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林正芳, 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2)獨立董事:荷世平, 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3)獨立董事:高傳盛, 北大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4)獨立董事:王瑞賓, 奇鋐科技(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3.異動情形:新任。
4.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選舉獨立董事,
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5.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2/10/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0/25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
5.發生緣由:委任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6.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A.林正芳獨立董事,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B.荷世平獨立董事,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C.高傳盛獨立董事,北大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A.林正芳獨立董事,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B.荷世平獨立董事,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C.高傳盛獨立董事,北大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3)異動情形:任期屆滿。
(4)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故重新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5)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5/4~112/12/9。
(6)新任生效日期:112/10/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
5.發生緣由:委任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6.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A.林正芳獨立董事,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B.荷世平獨立董事,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C.高傳盛獨立董事,北大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A.林正芳獨立董事,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B.荷世平獨立董事,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C.高傳盛獨立董事,北大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3)異動情形:任期屆滿。
(4)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故重新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5)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5/4~112/12/9。
(6)新任生效日期:112/10/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 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事實發生日:112/10/25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股東會決議日:112/10/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A.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仁彰
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董事
萬美崙仁大(股)公司董事
B.董事:葉正吉
萬美崙仁大(股)公司董事長
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董事
燁民實業(股)公司董事
C.董事:吳庭樂/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D.獨立董事:林正芳/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E.獨立董事:荷世平/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F.獨立董事:高傳盛/北大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G.獨立董事:王瑞賓
奇鋐科技(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AVE AMERICA INC.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及其代表人或有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
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9,167,207權;
贊成權數:26,657,207權,占表決權數91.39%。
反對權數:10,000權,無效權數:0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2,500,000權。
贊成權數超過出席股東表決權數二分之一,本案照原議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
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0/25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股東會決議日:112/10/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A.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仁彰
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董事
萬美崙仁大(股)公司董事
B.董事:葉正吉
萬美崙仁大(股)公司董事長
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董事
燁民實業(股)公司董事
C.董事:吳庭樂/萬嘉環保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D.獨立董事:林正芳/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E.獨立董事:荷世平/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F.獨立董事:高傳盛/北大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G.獨立董事:王瑞賓
奇鋐科技(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AVE AMERICA INC.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及其代表人或有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
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9,167,207權;
贊成權數:26,657,207權,占表決權數91.39%。
反對權數:10,000權,無效權數:0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2,500,000權。
贊成權數超過出席股東表決權數二分之一,本案照原議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
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 董事(含獨立董事)暨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2/10/2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法人董事):
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及簡歷:
(1)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仁彰
惠民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馮祺正
惠民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3)董事:葉正吉
惠民實業(股)公司總經理
(4)董事:吳庭樂
惠民實業(股)公司總經理特助
(5)董事:福友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代表人:劉文勝
福邦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資深協理
(6)監察人:蔡瑞堂,無
(7)監察人:莊育柳,無
4.舊任者簡歷:
(1)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仁彰
惠民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馮祺正
惠民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3)董事:葉正吉,惠民實業(股)公司總經理
(4)董事:吳庭樂,惠民實業(股)公司總經理特助
(5)董事:劉文勝,福邦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資深協理
(6)監察人:蔡瑞堂,無
(7)監察人:莊育柳,無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仁彰
(2)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馮祺正
(3)董事:葉正吉
(4)董事:吳庭樂
(5)董事:許淑惠
(6)獨立董事:林正芳
(7)獨立董事:荷世平
(8)獨立董事:高傳盛
(9)獨立董事:王瑞賓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仁彰
惠民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馮祺正
惠民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3)董事:葉正吉,惠民實業(股)公司總經理
(4)董事:吳庭樂,惠民實業(股)公司總經理特助
(5)董事:許淑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教師
(6)獨立董事:林正芳,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7)獨立董事:荷世平,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8)獨立董事:高傳盛,北大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9)獨立董事:王瑞賓,奇鋐科技(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仁彰,6,218,160股。
(2)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馮祺正,6,218,160股。
(3)董事:葉正吉,1,374,000股。
(4)董事:吳庭樂,2,215,455股。
(5)董事:許淑惠,105,000股。
(6)獨立董事:林正芳,0股。
(7)獨立董事:荷世平,0股。
(8)獨立董事:高傳盛,0股。
(9)獨立董事:王瑞賓,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12/10~112/12/09
11.新任生效日期:112/10/25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4.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2/10/2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法人董事):
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及簡歷:
(1)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仁彰
惠民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馮祺正
惠民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3)董事:葉正吉
惠民實業(股)公司總經理
(4)董事:吳庭樂
惠民實業(股)公司總經理特助
(5)董事:福友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代表人:劉文勝
福邦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資深協理
(6)監察人:蔡瑞堂,無
(7)監察人:莊育柳,無
4.舊任者簡歷:
(1)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仁彰
惠民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馮祺正
惠民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3)董事:葉正吉,惠民實業(股)公司總經理
(4)董事:吳庭樂,惠民實業(股)公司總經理特助
(5)董事:劉文勝,福邦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資深協理
(6)監察人:蔡瑞堂,無
(7)監察人:莊育柳,無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仁彰
(2)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馮祺正
(3)董事:葉正吉
(4)董事:吳庭樂
(5)董事:許淑惠
(6)獨立董事:林正芳
(7)獨立董事:荷世平
(8)獨立董事:高傳盛
(9)獨立董事:王瑞賓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仁彰
惠民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馮祺正
惠民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3)董事:葉正吉,惠民實業(股)公司總經理
(4)董事:吳庭樂,惠民實業(股)公司總經理特助
(5)董事:許淑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教師
(6)獨立董事:林正芳,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7)獨立董事:荷世平,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8)獨立董事:高傳盛,北大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9)獨立董事:王瑞賓,奇鋐科技(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楊仁彰,6,218,160股。
(2)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馮祺正,6,218,160股。
(3)董事:葉正吉,1,374,000股。
(4)董事:吳庭樂,2,215,455股。
(5)董事:許淑惠,105,000股。
(6)獨立董事:林正芳,0股。
(7)獨立董事:荷世平,0股。
(8)獨立董事:高傳盛,0股。
(9)獨立董事:王瑞賓,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12/10~112/12/09
11.新任生效日期:112/10/25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4.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2/10/25
2.重要決議事項:
(1)討論事項:通過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討論案。
(2)討論事項: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3)討論事項:通過訂定「董事選任程序」案。
(4)討論事項: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討論事項: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6)討論事項:通過訂定「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9席(含獨立董事4席)案,當選名單如下:
A.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楊仁彰)。
B.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馮祺正)。
C.董事:葉正吉。
D.董事:吳庭樂。
E.董事:許淑惠。
F.獨立董事:林正芳。
G.獨立董事:荷世平。
H.獨立董事:高傳盛。
I.獨立董事:王瑞賓。
(8)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
(1)討論事項:通過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討論案。
(2)討論事項: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3)討論事項:通過訂定「董事選任程序」案。
(4)討論事項: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討論事項: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6)討論事項:通過訂定「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9席(含獨立董事4席)案,當選名單如下:
A.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楊仁彰)。
B.董事:樂群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馮祺正)。
C.董事:葉正吉。
D.董事:吳庭樂。
E.董事:許淑惠。
F.獨立董事:林正芳。
G.獨立董事:荷世平。
H.獨立董事:高傳盛。
I.獨立董事:王瑞賓。
(8)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2年09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 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2/10/20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101453號函
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9
4.自結流動比率:119.89%
5.自結速動比率:112.32%
6.自結負債比率:67.05%
7.因應措施:於每月底前公告本公司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
比率及速動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0/20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101453號函
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9
4.自結流動比率:119.89%
5.自結速動比率:112.32%
6.自結負債比率:67.05%
7.因應措施:於每月底前公告本公司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
比率及速動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2年08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 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2/09/23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101453號函
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8
4.自結流動比率:113.67%
5.自結速動比率:107.98%
6.自結負債比率:66.64%
7.因應措施:於每月底前公告本公司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
比率及速動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9/23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101453號函
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8
4.自結流動比率:113.67%
5.自結速動比率:107.98%
6.自結負債比率:66.64%
7.因應措施:於每月底前公告本公司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
比率及速動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9/06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訂定「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通過訂定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4)通過訂定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通過訂定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
(6)通過董事全面改選案。
(7)通過董事會提名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8)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調整授權董事長洽談本公司購置自用不動產及承租使用權資產額度案。
(10)訂定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案。
(11)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訂定「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通過訂定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4)通過訂定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通過訂定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
(6)通過董事全面改選案。
(7)通過董事會提名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8)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調整授權董事長洽談本公司購置自用不動產及承租使用權資產額度案。
(10)訂定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案。
(11)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調整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購置自用不 動產及承租使用權資產額度案
1.事實發生日:112/09/06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調整授權董事長購置自用不動產及承租使用權資產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06
(2)投資計畫內容及金額:
A.本公司於112年8月2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洽談不動產及承租使用權資產額度
為新台幣70,000千元正,因應實際需求及本公司長遠之發展及規劃,擬提高董事
長授權洽談額度為新台幣145,000千元正。
B.授權董事長期限自本決議日起一年內,於全台總價不超過新台幣145,000仟元
範圍之內,辦理購買自用不動產及承租使用權資產供辦公室使用等營運事宜。
(3)預計投資日期: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4)資金來源:依後續情形處理。
(5)具體目的:因應本公司長遠之發展及規劃,有鑒於精華房地取得不易, 並經
常需爭取時效,爰授權董事長洽談不動產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授權董事長於授權額度內洽談處理不動產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成案後依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之相關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2/09/06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調整授權董事長購置自用不動產及承租使用權資產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06
(2)投資計畫內容及金額:
A.本公司於112年8月2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洽談不動產及承租使用權資產額度
為新台幣70,000千元正,因應實際需求及本公司長遠之發展及規劃,擬提高董事
長授權洽談額度為新台幣145,000千元正。
B.授權董事長期限自本決議日起一年內,於全台總價不超過新台幣145,000仟元
範圍之內,辦理購買自用不動產及承租使用權資產供辦公室使用等營運事宜。
(3)預計投資日期: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4)資金來源:依後續情形處理。
(5)具體目的:因應本公司長遠之發展及規劃,有鑒於精華房地取得不易, 並經
常需爭取時效,爰授權董事長洽談不動產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授權董事長於授權額度內洽談處理不動產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成案後依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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