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穎生醫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08/1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華軒處長
本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郭祖訓處長
虹光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1/08/11
8.其他應敘明事項:111/08/10董事會決議通過。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08/1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華軒處長
本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郭祖訓處長
虹光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1/08/11
8.其他應敘明事項:111/08/10董事會決議通過。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1/07/1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1/07/1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85號8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日盛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營運成果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事實發生日:111/07/1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1/07/1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85號8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日盛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營運成果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1/06/29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本公司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
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
補選1席一般董事及1席獨立董事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本公司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
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
補選1席一般董事及1席獨立董事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29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及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法人董事:凱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遠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舊任者簡歷:
法人董事:凱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法人董事:遠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許長禮
獨立董事:施汎泉
6.新任者簡歷:
董事:許長禮/漢生診所 院長
獨立董事:施汎泉/弦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董事及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許長禮 140,000股
獨立董事:施汎泉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12/02~112/12/01
11.新任生效日期:111/06/29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及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法人董事:凱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遠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舊任者簡歷:
法人董事:凱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法人董事:遠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許長禮
獨立董事:施汎泉
6.新任者簡歷:
董事:許長禮/漢生診所 院長
獨立董事:施汎泉/弦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董事及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許長禮 140,000股
獨立董事:施汎泉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12/02~112/12/01
11.新任生效日期:111/06/29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1年度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許長禮
獨立董事:施汎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許長禮
漢生診所 院長
(2)獨立董事:施汎泉
慧智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必應創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111年股東會決議,以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
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許長禮
獨立董事:施汎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許長禮
漢生診所 院長
(2)獨立董事:施汎泉
慧智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必應創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111年股東會決議,以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
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2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施汎泉
6.新任者簡歷:弦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增選獨立董事一席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12/02~112/12/01
10.新任生效日期:111/06/2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施汎泉
6.新任者簡歷:弦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增選獨立董事一席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12/02~112/12/01
10.新任生效日期:111/06/2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1.事實發生日:111/06/21
2.公司名稱: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1,933,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8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73,454,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基準日:111年06月22日。
(3)本公司業經111年03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增資基準日如有調整,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2.公司名稱: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1,933,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8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73,454,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基準日:111年06月22日。
(3)本公司業經111年03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增資基準日如有調整,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股數及募集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1/06/2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6/1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於111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000,000股,發行價
格訂為每股新台幣(下同)38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3月23日金管證
發字第111033588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因客觀環境之變動,本公司董事會於111年6月13日決議擬將募集金額由新台幣
152,000,000元調為新台幣73,454,00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38元維持不
變,發行新股股數由4,000,000股調整為1,933,000股。本次調整發行股數及募
集金額案,將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經111年6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募集金額由
新台幣152,000,000元調為新台幣73,454,00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38元維持
不變,發行新股股數由4,000,000股調整為1,933,000股,係於111年6月21日收到
核准函,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6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7263號函
同意備查在案。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調整前每仟股可認購117.972833股,調整後每仟股可認購57.010371股,對於本補
償辦法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其原繳款超過調整後股東認股比例者基於
保護股東權益,本公司訂定相關之補償方案及承諾書如下:
一、補償方案:
(一)本公司因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致已繳交股款超過股東認股比例之原股東、
員工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特訂本補償方案補償之。
(二)適用對象:已繳交股款超過股東認股比例之原股東、員工。
(三)申請期間:自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11年06月28日止。
(四)申請方式:
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且符合適用對象條件者,如已無認
購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
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1年06月28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
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
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
購意願。
(五)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
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公告日之台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為之。
2.實際退款日暫訂為111年07月15日,係以確定已繳款人可收到退回款項之
日期為之;另應退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方式退還。
(六)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業洽特定人承諾悉數
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二、承諾書如下:
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一一一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1年3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3588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經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變化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為確保增資計畫順利募集完成,
本公司於111年6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發行新股股數由4,000,000股調整
為1,933,000股。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若原股東及員工提出合
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曾錙翎
1.事實發生日:111/06/2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6/1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於111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000,000股,發行價
格訂為每股新台幣(下同)38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3月23日金管證
發字第111033588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因客觀環境之變動,本公司董事會於111年6月13日決議擬將募集金額由新台幣
152,000,000元調為新台幣73,454,00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38元維持不
變,發行新股股數由4,000,000股調整為1,933,000股。本次調整發行股數及募
集金額案,將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經111年6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募集金額由
新台幣152,000,000元調為新台幣73,454,00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38元維持
不變,發行新股股數由4,000,000股調整為1,933,000股,係於111年6月21日收到
核准函,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6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7263號函
同意備查在案。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調整前每仟股可認購117.972833股,調整後每仟股可認購57.010371股,對於本補
償辦法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其原繳款超過調整後股東認股比例者基於
保護股東權益,本公司訂定相關之補償方案及承諾書如下:
一、補償方案:
(一)本公司因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致已繳交股款超過股東認股比例之原股東、
員工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特訂本補償方案補償之。
(二)適用對象:已繳交股款超過股東認股比例之原股東、員工。
(三)申請期間:自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11年06月28日止。
(四)申請方式:
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且符合適用對象條件者,如已無認
購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
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1年06月28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
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
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
購意願。
(五)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
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公告日之台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為之。
2.實際退款日暫訂為111年07月15日,係以確定已繳款人可收到退回款項之
日期為之;另應退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方式退還。
(六)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業洽特定人承諾悉數
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二、承諾書如下:
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一一一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1年3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3588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經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變化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為確保增資計畫順利募集完成,
本公司於111年6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發行新股股數由4,000,000股調整
為1,933,000股。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若原股東及員工提出合
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曾錙翎
1.事實發生日:111/06/13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3/1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數為4,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000仟元
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38元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本公司於111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000,000股,發行價
格訂為每股新台幣(下同)38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3月23日金管
證發字第111033588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因客觀環境之變動,本公司董事會於111年6月13日決議擬將募集金額由新台幣
152,000,000元調為新台幣73,454,00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38元維持不
變,發行新股股數由4,000,000股調整為1,933,000股。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案,將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2)其後續相關事宜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
權處理之。
(3)本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案,不影響增資目的之執行。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3/1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數為4,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000仟元
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38元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本公司於111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000,000股,發行價
格訂為每股新台幣(下同)38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3月23日金管
證發字第111033588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因客觀環境之變動,本公司董事會於111年6月13日決議擬將募集金額由新台幣
152,000,000元調為新台幣73,454,00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38元維持不
變,發行新股股數由4,000,000股調整為1,933,000股。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案,將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2)其後續相關事宜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
權處理之。
(3)本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案,不影響增資目的之執行。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18號6樓之1、之2、之3、之5、之6(含20個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1/6/10~111/6/1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576.6930平方公尺。
建物面積:1,831.77平方公尺。
車位:20個停車位。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55,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文生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雙方簽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以約新台幣157,000仟元購置。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事務所: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157,867,64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典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03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03月3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1/05/19
2.公司名稱: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11年05月19日截止,惟尚有
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一)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二)自民國111年05月20日至民國111年06月20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納股款
之股東及員工若欲繳納,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竹北分
行暨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即喪失其認股權利。
(三)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滿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
數撥入 貴股東及員工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電話:(02)2504-8125)。
2.公司名稱: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11年05月19日截止,惟尚有
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一)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二)自民國111年05月20日至民國111年06月20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納股款
之股東及員工若欲繳納,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竹北分
行暨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即喪失其認股權利。
(三)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滿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
數撥入 貴股東及員工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電話:(02)2504-8125)。
1.事實發生日:111/05/19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畫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曾錙翎 187,458股 100%
董事 楊垂勳 8,965股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上述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畫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曾錙翎 187,458股 100%
董事 楊垂勳 8,965股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上述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1/05/0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曾錙翎 董事長暨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陳華軒 財務會計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陳華軒 財務會計主管
代理發言人曾錙翎 董事長暨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業務需求
7.生效日期:111/05/0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1/05/0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曾錙翎 董事長暨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陳華軒 財務會計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陳華軒 財務會計主管
代理發言人曾錙翎 董事長暨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業務需求
7.生效日期:111/05/0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11/05/0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曾錙翎 董事長暨總經理/新穎生醫(股)公司董事長代理發言人:陳華軒 財務會計主管/1.新穎生醫(股)公司行政財務管理處處長 2.華燈光電(股)公司財會行政處處長暨發言人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陳華軒 財務會計主管/1.新穎生醫(股)公司行政財務管理處處長 2.華燈光電(股)公司財會行政處處長暨發言人代理發言人曾錙翎 董事長暨總經理/新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業務需求7.生效日期:111/05/0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訂定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補充委託代收及存儲款項機構)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4/132.發行股數:4,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4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8元6.員工認股股數:提撥10%計4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3,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117.972833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廠房。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05/0513.最後過戶日:111/04/3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05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自111年05月13日起至111年05月19日止。 (2)特定人繳款期限自111年05月23日起至111年05月30日止。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1/04/13。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竹北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東門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3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 111033588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劃及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要求或為因應客觀環境所須修正時,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之。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11年04月30日適 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提前至111年04月29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 段96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04月30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 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3/302.發行股數:4,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4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8元6.員工認股股數:提撥10%計4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3,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117.972833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廠房。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05/0513.最後過戶日:111/04/29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0516.股款繳納期間: (1)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期間自111年05月13日起至111年05月19日止。 (2)特定人繳款期限自111年05月23日起至111年05月30日止。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3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 111033588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劃及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要求或為因應客觀環境所須修正時,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99號C棟C212會議室 (國家生技園區C212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2)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4)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情形報告。(5)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6)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0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1)補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1.解除新任董事其及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1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9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建物: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18號6樓之1、之2、之3、之5、之6(含20個停車位)。2.事實發生日:111/3/30~111/3/30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576.6930平方公尺(174.4497坪)。建物面積:2449.82平方公尺(741.08坪)。車位:20個停車位。交易總金額: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以約新台幣157,000仟元購置。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文生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雙方後續簽訂之合約約定辦理。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報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以約新台幣157,000仟元購置。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估價事務所: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157,867,64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謝典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求。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1年03月30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1年03月30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以約新台幣157,000仟元購置。2.待交易總金額議價完畢及簽約日確認後,將另行公告。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11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新台幣38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10%計4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3,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廠房。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劃及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要求或為因應客觀環境所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訂定增資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繳款期間等及辦理其他增資發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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