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榮炭科技(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2/09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選擇特定人,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惟目前尚未洽定。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私募股數以75,000,000 股為上限之普通股。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股數以75,000,000 股為上限之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之。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五成二訂定之,此定價之依據與成數已洽請獨立專家出具私募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同時參酌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以及定價日參考價格情形等因素後決定之,其訂定方式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因應公司未來營運發展之資金需求。預計可使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獲得改善外,並支應未來營運發展所需,同時強化公司營運所需技術、業務能力,增加公司競爭力提昇整體營業效率,以因應產業快速變化。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評估資金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限制轉讓之規定,將更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1.參考價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掛牌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2/25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7/03/23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宜蘭縣蘇澳鎮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經濟部工業局龍德兼利澤服務中心)4.召集事由:壹、報告事項 一、庫藏股執行情形。 二、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貳、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 二、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三、修訂本公司章程。參、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2/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3/2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2/202.公司名稱:榮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營運規劃考量,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證券商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續原主辦券商「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6/11/09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榮炭營收逐月成長,第四季營收成長可期。……………第四季營收有機會再創新高。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以上媒體報導係為市場推估及臆測,本公司並未正式公告相關資料。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1/0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上高縣榮炭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311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533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4396(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9726(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資金周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219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895.計息方式:年利率2%6.還款之:(1)條件: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到期一次償還或可提前分次償還。(2)日期: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972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3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1/0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江門市榮炭電子材料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311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137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137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資金周轉(1)公司名稱:江門市榮炭電子材料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148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0208(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813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834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資金周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3003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2345.計息方式:年利率2%6.還款之:(1)條件: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到期一次償還或可提前分次償還。(2)日期: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971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3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0/162.公司名稱:榮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106年度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辦理106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8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32元,實收股款總額為新台幣217,600,000元,業已於106/10/16日收足股款,並訂106/10/17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6/09/282.公司名稱:榮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6/09/28日截止,惟尚有部份股東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142及第266條第3項規定辦理,自106/09/29日起至106/10/29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北富邦銀行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3)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依所認購之股數,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4)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60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68-6668)洽詢。
公告本公司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董事及監察人放棄 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1.事實發生日:106/09/28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個人理財規劃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 周憲聰 154,160 100%董事 金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4,138 100%董事 林榮三 132,372 100%董事 吳玉祥 153,357 100%監察人 黃德鎮 27,316 100%監察人 涂金柱 51,911 100%監察人 吳信億 135,229 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8/292.發行股數:6,8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8,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2元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68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保留發行股數10%供員工認購,計680,000股,其餘計6,12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60.08119151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因認購不足一股、逾期未能湊足一股者,及前述認購不足部分,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轉投資海外事業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6/09/2013.最後過戶日:106/09/15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9/16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9/2016.股款繳納期間:106/09/25~106/09/28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6/08/29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北富邦銀行南港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北富邦銀行安和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08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3029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新股之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6/08/162.公司名稱:榮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充說明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宜春市榮炭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暫訂)投資總額美金1,000萬元(本次擬新增金額為美金150萬元,後續視資金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規定限額陸續投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充說明105/04/1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間接對大陸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6/08/102.公司名稱:榮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6年第二季財務報表,相關損益情形如下:(1)營業收入為155,948仟元(2)營業毛利為34,268仟元(3)營業淨利為8,639仟元(4)稅前淨利為1,910仟元(5)稅後淨損為(2,525)仟元(6)基本每股虧損為(0.07)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6年第二季財務報表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網傳輸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事實發生日:106/08/1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江門市榮炭電子材料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148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0195(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356(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551(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資金周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3003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2345.計息方式:年利率2%6.還款之:(1)條件: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到期一次償還或可提前分次償還。(2)日期: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551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7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8/1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上高縣榮炭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311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533(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553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周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219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895.計息方式:年利率2%6.還款之:(1)條件: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到期一次償還或可提前分次償還。(2)日期: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553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8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8/10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江門市榮炭電子材料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1484(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551(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資金周轉(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上高縣榮炭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3119(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5533(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資金周轉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6084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0.58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8/1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江門市榮炭電子材料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779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3421(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107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4493(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989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營運周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3003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23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或合約到期清償解除背書保証責任(2)日期:合約到期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5779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449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7.72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8.3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10,500,000元。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6/06/02~106/08/01。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股。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28元至35元之間,惟股價若跌破買回股份價格區間下限,仍可繼續執行買回股份。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6/06/02~106/07/18。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257,400股。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8,488,505元。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32.98元。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269,400股。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0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已達到維護股東權益之目的,故本次買回庫藏股數量並未達董事會授權額度上限。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7/24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80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68,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32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68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90%,6,12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約160.08119151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依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如因發行在外股數變動致認股比例發生變動,擬授權董事長依法令規定調整並公告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對大陸子公司增加投資、充實營運周轉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發行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效益等)、相關契約及文件,其他發行 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及增資基準日、繳款期及相關作業時程,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之。
1.股東會日期:106/06/28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二、承認一○五年度虧損撥補案。三、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四、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6/01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之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10,500,000元整。5.預定買回之期間:106/06/02~106/08/01。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股。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28元至35元之間,惟股價若跌破買回股份價格區間下限,仍可繼續執行買回股份。8.買回方式:自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興櫃股票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8%。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2,000股。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2,000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為維護股東權益並兼顧市場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執行分批買回,故未能執行完畢。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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