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橘焱胡同國際(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5/14
2.公司名稱:上海橘焱胡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5月8日金管證審字第1130342015號函辦理,
代子公司上海橘焱胡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桔色(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因淨值
下降致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超過所訂限額之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已於112年10月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間接增資桔色(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人
民幣90萬元用以充實營運資金,並於113年2月17日取具投審會同意函,相關作業刻正辦
理中,上海桔色預計於113年5月31日前償還此筆款項予上海橘焱。
(2)本公司子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6條規定已擬具
改善計畫,於113年3月1日提報董事會,本公司將持續督促子公司依照改善計畫確實執行
改善進度,並於每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追蹤改善進度。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
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公司名稱:上海橘焱胡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5月8日金管證審字第1130342015號函辦理,
代子公司上海橘焱胡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桔色(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因淨值
下降致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超過所訂限額之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已於112年10月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間接增資桔色(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人
民幣90萬元用以充實營運資金,並於113年2月17日取具投審會同意函,相關作業刻正辦
理中,上海桔色預計於113年5月31日前償還此筆款項予上海橘焱。
(2)本公司子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6條規定已擬具
改善計畫,於113年3月1日提報董事會,本公司將持續督促子公司依照改善計畫確實執行
改善進度,並於每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追蹤改善進度。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
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05/03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阮呂曼玉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林雅慧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林雅慧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馮敏娟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更換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4/11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阮呂曼玉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林雅慧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林雅慧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馮敏娟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更換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4/11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5/0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文婷/本公司財務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5/03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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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5/0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文婷/本公司財務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5/03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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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生變動日期:111/05/1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王思懿
(2)周繁湘
(3)卓朝鴻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王思懿
簡歷:舜全電子(股)公司 執行副總
(2)獨立董事:周繁湘
簡歷:樂點(股)公司 營運長
(3)獨立董事:卓朝鴻
簡歷:建興資訊(股)公司 市場研究分析協理
5.新任者姓名:
(1)黃世賓
(2)林思瑜
(3)何承榮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黃世賓
簡歷:定穎電子(股)公司 業務處長
(2)獨立董事:林思瑜
簡歷:叡興投資(股)公司 負責人
寰旺有限公司 董事
金渝有限公司 負責人
香港商天洋有限公司 負責人
松角實業(股)公司 負責人
松樹角(股)公司 負責人
(3)獨立董事:何承榮
簡歷:南洋染整(股)公司 財務經理
南岩半導體(股)公司 財務經理
華曜電(股)公司 監察人
東磊科技(股)公司 監察人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由董事會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2/25~111/06/18
10.新任生效日期:111/05/1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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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王思懿
(2)周繁湘
(3)卓朝鴻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王思懿
簡歷:舜全電子(股)公司 執行副總
(2)獨立董事:周繁湘
簡歷:樂點(股)公司 營運長
(3)獨立董事:卓朝鴻
簡歷:建興資訊(股)公司 市場研究分析協理
5.新任者姓名:
(1)黃世賓
(2)林思瑜
(3)何承榮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黃世賓
簡歷:定穎電子(股)公司 業務處長
(2)獨立董事:林思瑜
簡歷:叡興投資(股)公司 負責人
寰旺有限公司 董事
金渝有限公司 負責人
香港商天洋有限公司 負責人
松角實業(股)公司 負責人
松樹角(股)公司 負責人
(3)獨立董事:何承榮
簡歷:南洋染整(股)公司 財務經理
南岩半導體(股)公司 財務經理
華曜電(股)公司 監察人
東磊科技(股)公司 監察人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由董事會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2/25~111/06/18
10.新任生效日期:111/05/1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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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78,29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34,87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9,89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0,97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8,05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6,85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2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922,68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66,32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25,34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
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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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78,29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34,87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9,89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0,97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8,05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6,85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2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922,68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66,32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25,34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
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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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3/03/27
2.公司名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章程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3年03月27日董事會通過提撥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1)員工酬勞5%:計新台幣1,631,830元。
(2)董事酬勞3%:計新台幣979,098元。
(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4)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5)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公司名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章程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3年03月27日董事會通過提撥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1)員工酬勞5%:計新台幣1,631,830元。
(2)董事酬勞3%:計新台幣979,098元。
(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4)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5)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78,29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25,31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9,89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0,97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8,05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6,85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2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922,68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66,32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56,35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
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78,29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25,31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9,89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0,97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8,05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6,85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2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922,68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66,32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56,35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
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27
2.公司名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章程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3年03月27日董事會通過提撥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1)員工酬勞5%:計新台幣1,631,830元。
(2)董事酬勞3%:計新台幣979,098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公司名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章程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3年03月27日董事會通過提撥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1)員工酬勞5%:計新台幣1,631,830元。
(2)董事酬勞3%:計新台幣979,098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298,748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298,748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206號4樓之1(智璽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12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自民國113年04月10日起至
民國113年04月19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民國113年04月19日17時30分前送達;
受理處所: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四維巷8弄
7號4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206號4樓之1(智璽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12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自民國113年04月10日起至
民國113年04月19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民國113年04月19日17時30分前送達;
受理處所: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四維巷8弄
7號4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2/05
2.公司名稱: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應業務發展所需,擬於台灣投資設立子公司,預計持股比率40%。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有關設立子公司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
依實際狀況分次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應業務發展所需,擬於台灣投資設立子公司,預計持股比率40%。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有關設立子公司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
依實際狀況分次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1/16
2.公司名稱: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2,5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42元,實收股款
總計新台幣105,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二)本公司訂定113年01月16日為增資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2,5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42元,實收股款
總計新台幣105,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二)本公司訂定113年01月16日為增資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補充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NA
2.發行股數:普通股2,5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25,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2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共計250,000股由本公司員
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除保留發行新股之10%
計25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25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
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59.60281173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
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支應本公司各品牌據點擴充所需。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2/02
13.最後過戶日:112/11/2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1/2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2/02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2年12月06日至113年01月08日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3年01月09日至113年01月16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11/28。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新店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2/10/04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11/07金管證發字
第112035969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
現金增資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特定人繳款期間
及其他相關事宜,董事長已於112/11/08訂定完成。
(3)本次增資計畫所定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未來經
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而須變更時,授權董
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NA
2.發行股數:普通股2,5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25,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2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共計250,000股由本公司員
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除保留發行新股之10%
計25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25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
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59.60281173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
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支應本公司各品牌據點擴充所需。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2/02
13.最後過戶日:112/11/2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1/2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2/02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2年12月06日至113年01月08日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3年01月09日至113年01月16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11/28。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新店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2/10/04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11/07金管證發字
第112035969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
現金增資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特定人繳款期間
及其他相關事宜,董事長已於112/11/08訂定完成。
(3)本次增資計畫所定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未來經
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而須變更時,授權董
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租賃改良物:新店區中正路四維巷八弄四號五樓及二弄四號五樓
2.事實發生日:112/11/16~112/11/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承租總坪數約為266.3坪。
(2)每單位價格:約13萬(元/坪)。
(3)交易總金額:35,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辦理。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市場價值。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擬建置新央廚及增加倉儲及理貨空間,總坪數約為266.3坪。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1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1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租賃改良物:新店區中正路四維巷八弄四號五樓及二弄四號五樓
2.事實發生日:112/11/16~112/11/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承租總坪數約為266.3坪。
(2)每單位價格:約13萬(元/坪)。
(3)交易總金額:35,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辦理。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市場價值。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擬建置新央廚及增加倉儲及理貨空間,總坪數約為266.3坪。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1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1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原決議放棄認購子公司同賞宴股份有限 公司112年現金增資案,擬調整為部分放棄
1.事實發生日:112/11/16
2.公司名稱: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子公司同賞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賞宴」)
於112/09/20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
(2)「同賞宴」擬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現金增資價格為新台幣10元,現金增資總金額計新台幣20,000,000元。
(3)本公司112年10月04日董事會原決議,放棄認購子公司「同賞宴」112年現金增資,
於112年11月16日董事會決議,為避免對子公司「同賞宴」之股權占比降低過多
擬調整為部分放棄。
(4)本公司112年11月16日董事會決議,參與子公司「同賞宴」112年現金增資,認購
股數為300,000股,認購金額為3,000,000元,擬授權董事長處理參與子公司同賞
宴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子公司「同賞宴」原實收資本額為30,000,000元。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為
50,000,000元。本公司對其持股比例由原本100%下降至66%。
1.事實發生日:112/11/16
2.公司名稱: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子公司同賞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賞宴」)
於112/09/20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
(2)「同賞宴」擬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現金增資價格為新台幣10元,現金增資總金額計新台幣20,000,000元。
(3)本公司112年10月04日董事會原決議,放棄認購子公司「同賞宴」112年現金增資,
於112年11月16日董事會決議,為避免對子公司「同賞宴」之股權占比降低過多
擬調整為部分放棄。
(4)本公司112年11月16日董事會決議,參與子公司「同賞宴」112年現金增資,認購
股數為300,000股,認購金額為3,000,000元,擬授權董事長處理參與子公司同賞
宴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子公司「同賞宴」原實收資本額為30,000,000元。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為
50,000,000元。本公司對其持股比例由原本100%下降至66%。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11/16至民國112/11/16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境外子公司G YEN CO., LTD.增資取得「上海橘焱胡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股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2)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3)交易總⾦額:人民幣10,000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上海橘焱胡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9,0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10,000仟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餐館業。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新台幣35,969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新台幣26,833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新台幣41,294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經中華民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後實施。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係由董事會決議。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16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16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91,801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65.12%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2.05%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9.31%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45,729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2.44%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6%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4.6%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 新台幣 11,059仟元
110年 新台幣 18,824仟元
111年 新台幣-22,888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36.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境外子公司G YEN CO., LTD.增資取得「上海橘焱胡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股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2)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3)交易總⾦額:人民幣10,000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上海橘焱胡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9,0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10,000仟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餐館業。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新台幣35,969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新台幣26,833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新台幣41,294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經中華民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後實施。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係由董事會決議。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16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16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91,801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65.12%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2.05%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9.31%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45,729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2.44%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6%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4.6%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 新台幣 11,059仟元
110年 新台幣 18,824仟元
111年 新台幣-22,888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36.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補充認股基準日等資訊)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11/08
2.發行股數:普通股2,5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25,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2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共計250,000股由本公司員
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除保留發行新股之10%
計25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25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
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59.60281173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
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支應本公司各品牌據點擴充所需。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2/02
13.最後過戶日:112/11/2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1/2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2/02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2年12月06日至113年01月08日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3年01月09日至113年01月16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2/10/04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11/07金管證發字
第112035969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
現金增資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特定人繳款期間
及其他相關事宜,董事長已於112/11/08訂定完成。
(3)本次增資計畫所定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未來經
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而須變更時,授權董
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11/08
2.發行股數:普通股2,5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25,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2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共計250,000股由本公司員
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除保留發行新股之10%
計25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25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
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59.60281173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
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支應本公司各品牌據點擴充所需。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2/02
13.最後過戶日:112/11/2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1/2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2/02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2年12月06日至113年01月08日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3年01月09日至113年01月16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2/10/04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11/07金管證發字
第112035969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
現金增資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特定人繳款期間
及其他相關事宜,董事長已於112/11/08訂定完成。
(3)本次增資計畫所定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未來經
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而須變更時,授權董
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段535地號
2.事實發生日:111/4/8~111/4/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建物共計146.75坪;地下層⾞位2位。
(2)每單位價格:約41萬(元/坪)。
(3)交易總⾦額:65,000,000元。(服務費及稅⾦另計)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辦理。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式:雙⽅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宗廷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0)⾼市估字00012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本公司營業⽤辦公空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4月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4月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交易買賣標的物總價款65,000仟元,另繳付仲介服務費及相關稅⾦611仟元,
合計⾦額為65,611仟元。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段535地號
2.事實發生日:111/4/8~111/4/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建物共計146.75坪;地下層⾞位2位。
(2)每單位價格:約41萬(元/坪)。
(3)交易總⾦額:65,000,000元。(服務費及稅⾦另計)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辦理。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式:雙⽅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宗廷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0)⾼市估字00012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本公司營業⽤辦公空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4月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4月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交易買賣標的物總價款65,000仟元,另繳付仲介服務費及相關稅⾦611仟元,
合計⾦額為65,611仟元。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段535地號
2.事實發生日:111/4/8~111/4/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建物共計146.75坪;地下層車位2位。
(2)每單位價格:約41萬(元/坪)。
(3)交易總金額:65,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辦理。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宗廷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0)高市估字第00012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本公司營業用辦公空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段535地號
2.事實發生日:111/4/8~111/4/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建物共計146.75坪;地下層車位2位。
(2)每單位價格:約41萬(元/坪)。
(3)交易總金額:65,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辦理。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宗廷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0)高市估字第00012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本公司營業用辦公空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10/19
2.發生緣由:台北市環境保護局稽查本公司從事烹飪產生之空氣品質,違反空氣汙染防制
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裁處新台幣10萬元整及環境講習2小時
整,並限期改善。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並接受環境教育講習2小時,同
時,將檢討改善異味汙染排放作業。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1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烹飪產生之油煙超過空污品質主係空汙防制設備效能不足所
致,針對本案之改善處理,立即請廠商評估提升空汙防制設備處理能力,並加強巡檢及
監控且積極投入相關資本支出,達到對環保法規之要求,同時避免再發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空汙防制設備已修復完成,經檢測已符合環保法規,後續將加強監
控,以確保及落實法規要求。
2.發生緣由:台北市環境保護局稽查本公司從事烹飪產生之空氣品質,違反空氣汙染防制
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裁處新台幣10萬元整及環境講習2小時
整,並限期改善。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並接受環境教育講習2小時,同
時,將檢討改善異味汙染排放作業。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1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烹飪產生之油煙超過空污品質主係空汙防制設備效能不足所
致,針對本案之改善處理,立即請廠商評估提升空汙防制設備處理能力,並加強巡檢及
監控且積極投入相關資本支出,達到對環保法規之要求,同時避免再發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空汙防制設備已修復完成,經檢測已符合環保法規,後續將加強監
控,以確保及落實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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