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特明電子公司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8/1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753,680元,
每股配發約新台幣0.0798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1/08/26
5.最後過戶日:111/08/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8/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9/03
8.除權(息)基準日:111/09/03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1/09/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753,680元,
每股配發約新台幣0.0798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1/08/26
5.最後過戶日:111/08/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8/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9/03
8.除權(息)基準日:111/09/03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1/09/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8/10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5/1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1/05/18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
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告內容包括預計發行價格、預計發行
總額、既得條件、認股權人之資格條件及相關發行辦法等內容。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申報過程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本公司民國111年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發行辦法,爰依本公司民國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第
10條,授權董事長逕先處理,並於修正後提請董事會追認之。
(2)經111/08/10董事會決議追認修正民國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辦法第五條第二項及第六條。
(3)修正後條文:
第五條 發行條件(股份種類、發行價格、既得條件、既得期間、
發生繼承時之處理)
(一)略
(二)員工受配股票發行後之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屆滿下述時程
仍在職,且依設定目標項目達成者,並遵守服務守則之保密規定,
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1.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在職期滿二年且前二年度考績均達81
分以上,未曾有違反法令、公司任職契約書或保密暨競業禁止協議
書、公司規則等相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既得40%股份。
2.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在職期滿三年且第三年度考績達81分
以上,第三年度未曾有違反法令、公司任職契約書或保密暨競業禁
止協議書、公司規則等相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既得30%股份。
3.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在職期滿四年且第四年度考績達81分
以上,第四年度未曾有違反法令、公司任職契約書或保密暨競業禁
止協議書、公司規則等相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既得30%股份。
第六條 股份權利限制
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一)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既得條件達成前,不得以任何理由
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二)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請求公司買回,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三)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
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等皆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四)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除受前述之限制外,於
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參與配股、配息、
資本公積受配、現金增資認股權等各項法定事由所產生之股份變動或
所得之權益,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5/1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1/05/18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
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告內容包括預計發行價格、預計發行
總額、既得條件、認股權人之資格條件及相關發行辦法等內容。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申報過程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本公司民國111年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發行辦法,爰依本公司民國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第
10條,授權董事長逕先處理,並於修正後提請董事會追認之。
(2)經111/08/10董事會決議追認修正民國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辦法第五條第二項及第六條。
(3)修正後條文:
第五條 發行條件(股份種類、發行價格、既得條件、既得期間、
發生繼承時之處理)
(一)略
(二)員工受配股票發行後之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屆滿下述時程
仍在職,且依設定目標項目達成者,並遵守服務守則之保密規定,
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1.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在職期滿二年且前二年度考績均達81
分以上,未曾有違反法令、公司任職契約書或保密暨競業禁止協議
書、公司規則等相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既得40%股份。
2.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在職期滿三年且第三年度考績達81分
以上,第三年度未曾有違反法令、公司任職契約書或保密暨競業禁
止協議書、公司規則等相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既得30%股份。
3.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在職期滿四年且第四年度考績達81分
以上,第四年度未曾有違反法令、公司任職契約書或保密暨競業禁
止協議書、公司規則等相關規範及約定之情事,既得30%股份。
第六條 股份權利限制
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一)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既得條件達成前,不得以任何理由
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二)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請求公司買回,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三)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
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等皆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四)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除受前述之限制外,於
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參與配股、配息、
資本公積受配、現金增資認股權等各項法定事由所產生之股份變動或
所得之權益,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10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8/10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15,34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18,33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5,18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6,78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7,06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7,06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72,86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67,17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05,68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8/10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15,34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18,33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5,18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6,78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7,06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7,06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72,86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67,17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05,68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1/06/29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2)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含衍生性商品交易作業程序)」
部分條文
(4)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
(5)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6)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2)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含衍生性商品交易作業程序)」
部分條文
(4)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
(5)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6)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8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有償發行,發行價格1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共計發行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元。
4.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
基準日)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且依設定目標項目達成者,並遵守服務守則之保密
規定,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任職屆滿2年:40%
任職屆滿3年:30%
任職屆滿4年:3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既得條件未達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交付信託保管;既得條件未達前即不在職得
由公司依相關規定以面額買回註銷。
發生繼承時之處理:發生繼承得由公司依相關規定以面額買回註銷,但若員工因公
殉職時既得股數為依在職月份數之比例計算(四捨五入)取仟股整數,未達既得股數
之部份仍由公司以面額買回,惟仍應依原既得期間參與信託保管至原定既得期間期滿。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公司訂定之「民國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全職員工且合於資格條件者及其可受配認股數,經公司參酌其資歷貢獻提
報董事會訂定之,惟具董事及經理人身份之員工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科技及專業人才
,並激勵員工、提升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目前已流通在外股數34,495,000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已發行股份總數
之2.9%。以董事會開會前一日(111年5月17日)之每股收盤均價新台幣42.45元估算
費用化之金額約為新台幣32,450仟元,以辦法所訂既得期間估算,發行後(暫以112
年1月發行估計)於112~115年度每年費用化金額各約為新台幣12,169仟元、12,169
仟元、5,679仟元、2,433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流通在外股數34,495,000股計算,於112~115年度之
每股盈餘影響0.35元、0.35元、0.16元、0.07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
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本限制員工權利股票為普通股,惟相關股份股東權利依證券發行法規及此辦法受
有限制,在既得未達期間交付信託保管,然得領受各種股利分配且所分配不參與
信託保管,受限制為處分股票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自由買賣轉讓、設質、
抵押、贈予等,其它股東權利則不受限制。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新股及其相關權益之一般性既得條件,為員工須依屆滿條件持續在職且依設定
目標項目達成者,並依服務守則比照薪資保密規定善盡保密責任,否則視同未達
既得條件公司得依面額予以買回註銷。員工若無持續在職或未依設定目標項目達
成者,本公司得依面額買回其股份註銷;無在職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資遣、免職
、自請提前退休及留職停薪等。
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屆齡或第五十四條強制退休或法定職業災害而致使未能
持續在職者,不適用前項在職條件要求,惟仍應依原既得期間參與信託保管至原
定既得期間期滿,始得申請領回既得股數,惟公司必要時得主動提前中止信託保
管讓其領回;依本項之既得股數為依在職月份數之比例計算(四捨五入)取仟股整
數,未達既得股數之部份仍由公司以面額買回註銷。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陳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
另行訂定實際發行日期及其他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審查要求
或因其他情事而須修正時,暨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有償發行,發行價格1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共計發行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元。
4.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
基準日)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且依設定目標項目達成者,並遵守服務守則之保密
規定,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任職屆滿2年:40%
任職屆滿3年:30%
任職屆滿4年:3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既得條件未達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交付信託保管;既得條件未達前即不在職得
由公司依相關規定以面額買回註銷。
發生繼承時之處理:發生繼承得由公司依相關規定以面額買回註銷,但若員工因公
殉職時既得股數為依在職月份數之比例計算(四捨五入)取仟股整數,未達既得股數
之部份仍由公司以面額買回,惟仍應依原既得期間參與信託保管至原定既得期間期滿。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公司訂定之「民國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全職員工且合於資格條件者及其可受配認股數,經公司參酌其資歷貢獻提
報董事會訂定之,惟具董事及經理人身份之員工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科技及專業人才
,並激勵員工、提升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目前已流通在外股數34,495,000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已發行股份總數
之2.9%。以董事會開會前一日(111年5月17日)之每股收盤均價新台幣42.45元估算
費用化之金額約為新台幣32,450仟元,以辦法所訂既得期間估算,發行後(暫以112
年1月發行估計)於112~115年度每年費用化金額各約為新台幣12,169仟元、12,169
仟元、5,679仟元、2,433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流通在外股數34,495,000股計算,於112~115年度之
每股盈餘影響0.35元、0.35元、0.16元、0.07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
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本限制員工權利股票為普通股,惟相關股份股東權利依證券發行法規及此辦法受
有限制,在既得未達期間交付信託保管,然得領受各種股利分配且所分配不參與
信託保管,受限制為處分股票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自由買賣轉讓、設質、
抵押、贈予等,其它股東權利則不受限制。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新股及其相關權益之一般性既得條件,為員工須依屆滿條件持續在職且依設定
目標項目達成者,並依服務守則比照薪資保密規定善盡保密責任,否則視同未達
既得條件公司得依面額予以買回註銷。員工若無持續在職或未依設定目標項目達
成者,本公司得依面額買回其股份註銷;無在職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資遣、免職
、自請提前退休及留職停薪等。
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屆齡或第五十四條強制退休或法定職業災害而致使未能
持續在職者,不適用前項在職條件要求,惟仍應依原既得期間參與信託保管至原
定既得期間期滿,始得申請領回既得股數,惟公司必要時得主動提前中止信託保
管讓其領回;依本項之既得股數為依在職月份數之比例計算(四捨五入)取仟股整
數,未達既得股數之部份仍由公司以面額買回註銷。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陳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
另行訂定實際發行日期及其他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審查要求
或因其他情事而須修正時,暨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增列召集事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展業一路2號2樓
(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202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5)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6)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7)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8)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含衍生性商品交易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5)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
(6)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7)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展業一路2號2樓
(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202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5)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6)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7)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8)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含衍生性商品交易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5)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
(6)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7)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4/282.公司名稱:歐特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0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意見之文字說明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關鍵查核事項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關鍵查核事項-發貨倉銷貨收入截止事項說明收入認列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二)。歐特明集團之銷貨型態中,屬發貨倉之收入係於銷貨客戶提貨時(即產品之控制已移轉)始認列銷貨收入。歐特明集團主要依發貨倉客戶依照合約提供之提貨報表做為認列銷貨收入之依據,此類收入認列流程涉及人工作業,易造成收入認列時點不適當之情形。因歐特明集團發貨倉交易金額重大,且財務報表結束日前後之交易金額對財務報表之影響亦相當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將發貨倉銷貨收入截止列為關鍵查核事項之一。因應之查核程序本會計師針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執行之查核程序包括評估及驗證管理階層針對110年每月底截止日前後一定期間之發貨倉銷貨收入交易截止控制之適當性,包含核對發貨倉客戶之提貨報表,以及帳載存貨異動與銷貨成本結轉已記錄於適當期間。另針對發貨倉之期末庫存數量執行發函詢證或抽查實地盤點觀察並核對帳載庫存數量之正確性。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關鍵查核事項-銷貨收入截止事項說明收入認列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二)。營業收入為企業永續經營之基本活動,攸關企業營運績效,對財務報表之影響至為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將此列為關鍵查核事項之一。因應之查核程序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包含評估並測試收入認列有關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情形;選取樣本執行交易詳細測試並複核訂單之履約義務包含約定條件及價格,並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之銷貨交易抽核至相關佐證文件,以確認交易已認列於正確期間。9.因應措施:更正本公司民國110年度合併財務報告XBRL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30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7982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753,68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30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30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96,840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97,472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600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6,928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0,653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0,653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9411.期末總資產(仟元):712,70412.期末總負債(仟元):334,163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78,541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3/302.公司名稱:歐特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11年3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分配並以現金發放110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258,661元,另不分派董事酬勞。(2)上述決議數與110年度財務報告估列金額無差異。(3)本案業經111年3月30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請股東常會報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展業一路2號2樓(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202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11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表冊報告(3)本公司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5)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6)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7)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8)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含衍生性商品交易作業程序)」部分條文(5)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6)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1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9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0/11/22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錫慶/歐特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錫慶/歐特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5.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0年11月18日股東臨時會辦理全面董事改選,另於110年11月22日董事會推選吳錫慶先生擔任本公司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10/11/2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1/192.發生緣由:(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0/12/02(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點 3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國際會議中心1樓102會議室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號)(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中國信託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5)其他應敘明事項:為配合防疫規範,請全程配戴口罩。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1.事實發生日:110/11/182.發生緣由:(1)人員變動別:副總經理(2)發生變動日期:110/11/18(3)舊任者姓名:杜志乾(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生效日期:110/11/183.因應措施:職務調整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同意新任董事 (含獨立董事)競業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0/11/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吳錫慶/董事慧安投資(股)公司/董事吳錫乾/慧安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張昇正/董事李紀南/董事郭峻因/獨立董事周才強/獨立董事柯柏成/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11/18~113/11/17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辦理全面改選董事 且董事變動已達1/3 1.發生變動日期:110/11/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吳錫慶:歐特明電子(股)公司執行長(2)董事/杜志乾:歐特明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3)董事/張昇正:歐特明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4)董事/錢中方:歐特明電子(股)公司協理(5)董事/慧安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錫乾):慧安投資(股)公司董事長(6)監察人/吳麗美:來旺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7)監察人/朱博琦:商錄公司工程師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吳錫慶:歐特明電子(股)公司執行長(2)董事/慧安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錫乾):慧安投資(股)公司董事長(3)董事/張昇正:歐特明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4)董事/李紀南:良維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5)獨立董事/郭峻因: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子研究所特聘教授、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機學院副院長(6)獨立董事/周才強:準旺科技(股)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霆旺科技(股)公司董事長(總經理)(7)獨立董事/柯柏成:內部稽核協會常務理事、 財團法人台北市趨勢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4.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0年11月18日股東臨時會辦理全面董事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董事/吳錫慶:509,777股(2)董事/慧安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錫乾):3,615,000股(3)董事/張昇正:254,000股(4)董事/李紀南:20,000股(5)獨立董事/郭峻因:0股(6)獨立董事/周才強:0股(7)獨立董事/柯柏成: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6/30~113/06/297.新任生效日期:110/11/1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1/182.發生緣由:(1)人員變動別: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10/11/18(3)舊任者姓名:曾怡舜(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莊煜芳/歐特明電子(股)公司財務處副理(5)生效日期:110/11/18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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