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虹先進材料(興)公司公告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7/10/16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7/10/16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15樓 (富邦金融大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近期營運概況說明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本公司107年度9月合併營業收入申報資訊誤植營業收入新台幣單位為元。1.事實發生日:107/10/062.公司名稱:永虹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誤植107年9月合併營業收入新台幣單位,更正如下(單位:更正後仟元)項目 合併營業收入淨額 更正前 更正後 新台幣 新台幣本月 58,648 59去年同期 0 0增減金額 58,648 59本年累計 103,146 103,146去年累計 2,761 2,761增減金額 100,385 100,3856.因應措施:更新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碳纖維生產線的相關設備業經客戶浙江精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驗收完成。1.事實發生日:107/07/3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於106年8月接獲大陸浙江精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碳纖維生產線的相關設備採購合約,客戶已於107年7月驗收完畢,順利完成交機。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認列相關營收。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說明碳纖維生產線的相關設備交貨情形。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7/122.公司名稱:永虹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7年私募發行普通股3,194仟股,每股認購價格 新台幣74元,實收股款總額為新台幣236,356仟元, 業已全數收足。(2)茲訂定107年7月12日為增資基準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對象及與本公司之關係等其他 重要說明事項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私募專區查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7/09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應募人為 新加坡政府,前述應募人均非本公司關係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3,194,000股5.得私募額度:7,000,000股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經計算為新台幣104.94元),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最近期財報之每股淨值為9.08元),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七成訂定之。本公司以107年07月09日為定價日,依上述定價方式計算,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每股104.94元。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依主管機關之法令規範辦理,訂價之依據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或因應公司未來營運發展之資金需求。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評估資金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限制轉讓之規定,將更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107/07/0911.參考價格:104.94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74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發行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增資基準日及權利、義務或任何與本次私募普通股有關之未盡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事宜。
1.股東會日期:107/06/29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一)承認本公司民國一O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虧損撥補案。二、討論暨選舉事項(一)通過本公司初次申請上市(櫃)前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擬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二)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三)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五)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六)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範」案。(七)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管理辦法」案。(八)通過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普通股現金增資案。(九)通過完成本公司增選三席獨立董事選舉案。(十)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吳家幸 董事長(2)王智永 董事兼總經理(3)沈仰斌 獨立董事(4)陳永昌 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1)吳家幸 董事長(2)王智永 董事兼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吳家幸 董事長:浙江精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王智永 董事兼總經理:浙江精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暨首席科學顧問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興華路以南、湖東路以西中銀國際大廈1幢1102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大陸TurnKey 業務市場推廣、接單及售後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無重大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增選三席獨立董事暨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以上。1.發生變動日期:107/06/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沈仰斌/元智大學管理學院財務金融學群專任副教授獨立董事:陳永昌/永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獨立董事:吳宗亮/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助理教授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增選三席獨立董事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獨立董事:沈仰斌 0股獨立董事:陳永昌 0股獨立董事:吳宗亮 1,00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7/06/29~108/05/09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6/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7/06/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周筱玲/本公司監察人(2)李梅粧/本公司監察人(3)游永信/本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配合成立審計委員會,監察人自然解任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5/05/10~108/05/09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7/06/29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德蓓/愛爾蘭商速聯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亞洲區人資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宗亮/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助理教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原委員因個人業務繁忙辭職,故董事會補行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08/11 ~ 108/05/098.新任生效日期:107/06/2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7/06/29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審計委員:沈仰斌/元智大學管理學院財務金融學群專任副教授。(2)審計委員:陳永昌/永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3)審計委員:吳宗亮/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助理教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首次設置審計委員會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7/06/2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5/2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57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民國一○六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查核民國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4. 本公司一○六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5.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6. 制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7. 制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8. 制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 9. 制訂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報告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 本公司初次申請上市(櫃)前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擬提請 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 2.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 5.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6.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範」案 7. 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管理辦法」案 8. 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普通股現金增資案(新增) 9. 本公司增選三席獨立董事選舉案 10.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5/23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原財 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3455 號函及102年1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5995 號 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 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惟目前尚未洽定。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私募股數以7,000,000 股為上限之普通 股。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股數以7,000,000 股為上限之普通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之。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 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 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 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 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 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 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七成訂定之,此定價之依據與成 數已洽請獨立專家出具私募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惟實際定價日 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 圍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 同時參酌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以及定價日參考價格情形 等因素後決定之,其訂定方式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或因應公司未來營運發展 之資金需求。預計提升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外,並支應未來營 運發展所需,同時強化公司營運所需技術、業務能力,增加公 司競爭力提昇整體營運效率,以因應產業快速變化。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評估資金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 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限制轉讓之規定, 將更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1.參考價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 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 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 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 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於交付日或 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 法令規定,於發行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 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 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 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 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 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5/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中壢市工業區東園路57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民國一○六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查核民國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4. 本公司一○六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5.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6. 制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7. 制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8. 制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 9. 制訂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報告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 本公司初次申請上市(櫃)前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擬提請 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 2.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 5.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6.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範」案 7. 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管理辦法」案 8. 本公司增選三席獨立董事選舉案 9. 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5/162.公司名稱:永虹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 審查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格案。(2) 本公司擬指派轉投資大陸合資公司浙江精虹科技有限公司之董事案。(3) 解除本公司董事兼總經理王智永先生擔任轉投資大陸合資公司浙江精虹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學顧問之競業禁止案。(4) 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5)修訂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5/1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王智永 董事兼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總經理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董事兼總經理王智永先生依法迴避外,其他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王智永 董事兼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浙江精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暨首席科學顧問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興華路以南、湖東路以西中銀國際大廈1幢1102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碳纖維技術及設備等研發、生產、批發、技術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無重大影響。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7/04/162.法人名稱:信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信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梁敏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信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翁冠群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04/10~108/05/097.新任生效日期:107/04/16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7/04/1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捷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翁冠群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為配合公司治理、增加獨董席次及申請上巿櫃之規劃。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05/12~108/05/09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5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中壢市工業區東園路57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民國一○六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查核民國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4. 本公司一○六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 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 本公司增選三席獨立董事選舉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及受理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席),候選人提名之期間為民國107年4月27日起至民國107年5月7日止,受理處所為中壢區定寧路8-2號(本公司財務部)。
1.事實發生日:107/03/262.公司名稱:永虹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承認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另因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依公司法第211條第1項規定提至股東會報告。(2)承認本公司106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本公司增選三席獨立董事選舉案。(4)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5)通過更換會計師以及新任會計師之委任及報酬案。(6)通過本公司106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7)通過召開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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