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合生技藥品(興)公司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4/06/24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一)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二)103年度虧損撥補案。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二、討論事項(一)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二)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三)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四)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五)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六)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七)本公司第四屆董事選舉案。董事當選名單:李世仁江明衛陳瑞薰李秋月獨立董事當選名單:葛之剛朱紀洪許英昌(八)解除本公司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2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李世仁董事:江明衛董事:陳瑞薰董事:李秋月獨立董事:葛之剛獨立董事:朱紀洪獨立董事:許英昌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李世仁董事:江明衛董事:陳瑞薰董事:李秋月獨立董事:葛之剛獨立董事:朱紀洪獨立董事:許英昌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第四屆董事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 李世仁 選任時持股數: 0股董事: 江明衛 選任時持股數: 4,952,520股董事: 陳瑞薰 選任時持股數: 465,000股董事: 李秋月 選任時持股數: 0股獨立董事: 葛之剛 選任時持股數: 0股獨立董事: 朱紀洪 選任時持股數: 0股獨立董事: 許英昌 選任時持股數: 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10/31 ~ 104/10/308.新任生效日期:104/06/24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2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李世仁(2)董事李秋月(3)董事江明衛(4)獨立董事葛之剛(5)獨立董事朱紀洪(6)獨立董事許英昌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董事李世仁:華威國際集團/合夥人紅電醫學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全崴生技(股)公司/董事長台灣浩鼎生技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國慶化學公司/獨立董事因華生技公司/董事金醫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Amphastar Pharmaceuticals, Inc. /董事(California US)CapsoVision Inc. /董事(California US)Waterstone Pharmaceuticals Inc. /董事(Wuhan China)(2)董事李秋月:華威國際集團/投資董事紅電醫學科技(股)公司/董事全崴生技(股)公司/董事(3)董事江明衛:躍騏工藝開發(股)公司/董事長貫理工業(股)公司/董事長貫隆塑膠工業(股)公司/董事貫暘科技(股)公司/董事(4)獨立董事葛之剛:全球策略創業投資(股)公司/總經理世豪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牧德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暨薪酬委員迎嘉科技(股)公司/董事紅電醫學科技(股)公司/薪酬委員樂陞美術館(股)公司/薪酬委員法德生技藥品(股)公司/監察人(5)獨立董事朱紀洪生策會國品獎/評審委員國防醫學院外科/兼任副教授三軍總醫院乳房外科門診/兼任主治醫師財團法人介惠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顧問(6)獨立董事許英昌英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國立中正大學生命科學系/助理教授國防醫學院醫學科學研究所/助理教授台北醫學大學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所/助理教授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4年6月24日股東常會,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無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4/06/2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世仁 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現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世仁 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現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104年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並由第四屆董事推選為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4/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6版2.報導日期:104/05/213.報導內容:報載有關公司取得醫美用玻尿酸針劑伊芙瑞及該代理產品於韓國及台灣醫美市場市佔率之報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 本公司於2013年取得韓國LG Life Science(LGLS)授權代理醫美用玻尿酸針劑產 品,本公司依台灣法規要求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醫療器材輸入許可 後方可輸入販售,本公司已於104/05/20接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領證通知, 目前正在準備相關文件以進行正式領證程序。2. 另該代理產品於韓國及台灣醫美市場市佔率之報導,純屬媒體之臆測,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5/13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重大決議相關事宜(1)通過本公司獨立董事被提名人資格條件審核案(2)通過本公司遷址案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遷址案,為符合相關法令規定,擬待使用執照變更完成後,授權董事長另定生效日,再行辦理公司登記地址變更登記。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4/05/06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4/05/06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3樓 會議室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德信綜合證券舉辦之投資座談會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4/15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重大決議相關事宜(1)通過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通過本公司103年度虧損撥補表。(3)通過本公司10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4版2.報導日期:104/03/163.報導內容:報載「泰合生技藥品旗下自行開發的癌症化療止吐藥品「TAH4411口溶膜」,…泰合藥預計今年第3季申請日本藥證….」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自行開發的癌症化療止吐藥品(TAH4411口溶膜)於日本完成關鍵生體相等性試驗(Pivotal BE Study),今年將依日本當地法規規範時程進行藥證之申請,相關資訊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 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基於公司資金運用效益考量,終止與 NAL Pharmaceuticals Limited共同開發合約1.契約或承諾終止日期:104/03/132.契約或承諾內容:共同開發NAL8238口溶薄膜片、NAL2771貼片、NAL1892口溶薄膜片三項 藥品3.契約或承諾相對人:NAL Pharmaceuticals Limited4.與公司關係:無5.終止之原因:本公司考量資金運用效益,並專注聚焦於自主開發之藥品。於104年3月12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與NAL Pharmaceuticals Limited合意終止共同開發合 約。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共同開發合約終止後,NAL Pharmaceuticals Limited將返還 本公司原給付之金額共新台幣60,000,000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12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重大決議相關事宜(1)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3)通過本公司第四屆董事選舉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內部人股權變動作業準則》、《防範內線交易管理準則》、《集團企業、特定公司與關係人交易準則》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6)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7)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8)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9)通過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部分條文案(10)通過終止與NAL Pharmaceuticals Limited共同開發合約案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研發中之化療止吐口溶膜(TAH4411)已完成通過日本 關鍵生體相等性試驗(Pivotal BE Study),並符合日本法規。1.事實發生日:104/03/11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研發中之化療止吐口溶膜(TAH4411)已完成日本關鍵生體相等性試 驗(Pivotal BE Study),並符合日本法規。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化療止吐口溶膜(TAH4411)。(2).用途:係以泰合自有透黏膜傳輸技術平台(Transmucosal),開發TAH4411口溶膜 (Orally Dissolving Film, ODF),是可快速分解溶於口腔中之新劑型,用於降 低癌症化療噁心嘔吐的副作用,提升病患治療的生活品質。(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3.1).於日本當地市場申請藥證。(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4.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已完成日本關鍵生體相等性試驗 (Pivotal BE Study)。 (4.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4.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目前同步進行日本經銷 授權洽談。 (4.4).已投入之研發費用:新台幣21,406仟元。(5).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5.1).預計完成時間:今年度將於日本進行當地市場藥證申請,之後準備進軍美 國市場。 (5.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若本公司進行關鍵臨床試驗則須支付委外研究機構之 相關費用。(6).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03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1.事實發生日:103/12/052.原公告申報日期:103/10/14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違反法律或不名譽等情事之一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經董事會通過後予以收回並註銷。第五條第四項第三款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以月份數計算往後遞延 (留職停薪期間之日曆天數除以30後採無條件進位取整數方式計算月份數),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第五條第四項第四款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起喪失認股權人資格,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本公司工作規則時,本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分未達到具行使權利之部份予以收回並註銷。第五條第四項第三款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八條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利,惟需依實際在職工作期間與本條第二項第一款有關時程屆滿得行使認股比例計算可行使之認股權利比例,留職停薪期間之認股權利予以收回並註銷。第五條第四項第四款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起喪失認股權人資格,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052.公司名稱: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次董事會決議如下:1.通過本公司一O四年度稽核年度計劃案2.修訂「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總則」、「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程序」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11/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NAL Pharmaceuticals Ltd.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10/31~104/10/30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5/810.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告本公司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以上。
1.發生變動日期:103/11/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NAL Pharmaceuticals Ltd.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1/10/31 ~ 104/10/30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NA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3/11/14收到NAL Pharmaceuticals Ltd.之董事辭任書,並自103/11/14起辭任本公司董事一職。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0/132.發行期間:自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不包含董事長)為限。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發展潛力或年資等,經董事會核定;惟經理人與具員工身分董事者,應於發行前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三、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2,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ㄧ、認股價格:(一).發行時本公司為中華民國興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所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二).發行時本公司為中華民國上市(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二、權利期間:(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依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行使認股權,時間及比例如下表:時 程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屆滿二年 40%屆滿三年 70%屆滿四年 100%(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違反法律或不名譽等情事之一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經董事會通過後予以收回並註銷。(三).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有下列情形者,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依下列方式處理:(一).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1).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算30日內 一次行使認股權利,且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惟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則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惟前述30天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2).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喪失認股權利。被解僱者,自生效日起亦即喪失認股權利。(二).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三).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以月份數計算往後遞延 (留職停薪期間之日曆天數除以30後採無條件進位取整數方式計算月份數),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四).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起喪失認股權人資格,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五).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六).轉任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3/09/302.重要決議事項:(1)選任三席獨立董事(2)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3/09/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世仁 董事李秋月 董事莫業鈞(代表法人:NAL Pharmaceuticals Ltd.) 董事朱紀洪 獨立董事許英昌 獨立董事葛之剛 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於103/09/30103年第三次股東臨時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9/3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朱紀洪 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許英昌 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葛之剛 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選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3/09/30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民國103年9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任期為103/09/30~10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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