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豫寧(興)公司公告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2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3,678,263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台中市北區進化北路238號5F)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6年度營業報告。(2)106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3)106年度資金貸與執行情形。(4)106年度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情形。(5)106年度背書保證金額報告。(6)106年度大陸投資情形報告。(7)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發放報告。(8)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9)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10)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暨行為指南」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06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案。(四)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案。(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事宜: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受理期間:中華民國 107年4月10日起至107年4月19日下午五時止。 受理地點:華豫寧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市北區進化北路238號17F)。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 依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於107年4月19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或送達受理提案或提名處所。股東如於受理期間提出,將另提請董事會審查,如逾越期間提出,即不列入股東會議案中,並不再送請董事會審查,如蒙審議通過,即依規定辦理後續各相關作業。提案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1%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 名。其他:(1)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候選人採提名制,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3)獨立董事之提名股東應檢附資料:被提名人姓名、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186425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186425)。(四)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華南永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五)本次股東常會不發放紀念品。
1.事實發生日:107/03/082.公司名稱:華砡國際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投資之子公司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之子公司華砡國際有限公司107年1月份衍生性金融商品部分交易資料誤植。原公告:遠期契約已沖銷契約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776仟元更正後:遠期契約已沖銷契約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776仟元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1/10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5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臺幣35元, 股款總計為新臺幣52,500,000元整,業已收足股款。(2)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北台中分行。(3)增資基準日:107年01月10日。
1.事實發生日:107/01/04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年01月04日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一、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黃祥穎先生、羅瑞霖先生及原玉玲小姐。二、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自107年01月04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三、本公司於107年01月0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1.事實發生日:107/01/03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之原股東繳款期限已於107/01/03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尚未繳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107/01/04起至107/02/04止為催告繳款期限。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華南商業銀行全省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2)以上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洽詢。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2/122.發生緣由:(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規定,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價款,並存儲於本公司所開立之專戶內,且應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並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2)本公司已於106/12/12與銀行簽訂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合約,故依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華南商業銀行水湳分行(2)委託存儲價款機構: 華南商業銀行北台中分行
1.事實發生日:106/11/29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11/29(2)發行股數:1,5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5元(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 計1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除保留10%由員工認購 外,其餘股份1,350,000股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 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39.3752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新股,自停止過戶日起 5日內由股東自行歸併一人認購,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 登記,剩餘之畸零股或增資繳款截止日止,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 未拼湊者,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中科廠房增建工程部分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6/12/22(13)最後過戶日:106/12/17(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12/18(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12/22(16)股款繳納期間:106/12/27~107/01/03(原股東及員工) 107/01/04~107/01/09(特定人)(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簽約確認後再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簽約確認後再公告。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11月27日 金管證發字第1060046134號函核准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新股之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客觀環境變化 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6/10/3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股票登錄興櫃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為提升公司知名度挹注業務拓展、吸引優秀人才、強化企業 競爭能力及達成永續經營目標,擬於適當時機向主管機關 申請登錄興櫃。(2)有關登錄興櫃股票之相關事宜,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配合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6/10/3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3.因應措施:(1)資金用途:中科廠房增建工程部分資金(2)發行種類:普通股(3)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暫定發行價格35元, 預計募集金額新台幣52,500,000元。(4)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1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 承購,其餘增資發行新股之90%,計1,35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原股東及員工至繳款截止日止未繳款者, 視為棄權,放棄認購及不足一般之畸零股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4.其他應敘明事項:(1)為掌握發行時效,本次現金增資案件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 擬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主要內容,(如資金總額、來源、計畫項目、 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有關本次發行相關事宜, 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因素環境而需要變更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6/10/3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發行無實體股票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後,得免印製股票。(2)本公司為申請登錄興櫃股票暨簡化股務作業,擬配合主管機關之規定, 所有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後新申請掛牌上櫃及登錄興櫃之公司,全面 實施有價證券無實體發行。(3)擬授權董事長另訂定換票基準日辦理全面換票事宜辦理全面換發事宜。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增資基準日相關事宜 更正發行價格1.事實發生日:106/07/13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增資基準日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7/11(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183,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11,83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15.33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183,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06年07月13日。 二、變更後公司實收股本為新台幣342,855,090元,計34,285,509股。
1.董事會決議日:106/07/1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連智民 本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連智民 本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6/07/1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7/11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調整現金股利配息率及除息基準日等相關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定日期:106/07/11(2)除權、息類別: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現金股利:新台幣33,102,509元 (二)原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元 (三)變更後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96549563 元(4)最後過戶日:106/07/22(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7/2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7/27(7)除息基準日:106/07/27(8)現金股利預計發放日:106/08/16(9)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申請轉換期間:106 /07/ 14∼106 / 07/ 27(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因員工認股權轉換普通股,致流通在外股份總數發生變動, 故調整配息率。 依106/06/30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辦理配息率調整作業。 (二)現金股利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1.事實發生日:106/07/1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增資基準日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7/11(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183,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11,83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183,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06年07月13日。 二、變更後公司實收股本為新台幣342,855,090元,計34,285,509股。
1.事實發生日:106/06/3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1)股東常會日期:106/06/30(2)重要決議事項:(a)通過承認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b)通過承認本公司105年度盈餘分配案。(c)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d)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e)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限制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連智民董事:黃炳順董事:林英盟董事:瑞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崇敏董事:鄭凱倫監察人:劉月琴監察人:趙安民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連智民董事:黃炳順董事:林英盟董事:瑞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崇敏董事:鄭凱倫監察人:劉月琴監察人:吳瑞文監察人:呂桂芳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依法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連智民 1,735,259股董事:黃炳順 1,015,423股董事:林英盟 879,546股董事:瑞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崇敏 2,610,569股董事:鄭凱倫 0股監察人:劉月琴 487,529股監察人:吳瑞文 391,318股監察人:呂桂芳 209,43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2/14~106/02/137.新任生效日期:106/06/3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連智民董事、黃炳順董事、林英盟董事、張崇敏董事、鄭凱倫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6/06/30~109/06/29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連智民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執行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富特北路358號701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積體電路.IC等電子產品之技術服務及貿易代理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92.發生緣由:本公司吳瑞文副總經理退休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92.發生緣由:本公司吳瑞文副總經理辭職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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