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鑫品生醫科技(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6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3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14年4月19日
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4點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
以民國114年4月1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6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3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14年4月19日
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4點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
以民國114年4月1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10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之一「台中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因營運
考量,擬辭任本公司上櫃輔導推薦證券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台中銀證券於114/02/10申請辭任後,本公司仍有四家輔導推薦證券商,故對本公司
並無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之一「台中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因營運
考量,擬辭任本公司上櫃輔導推薦證券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台中銀證券於114/02/10申請辭任後,本公司仍有四家輔導推薦證券商,故對本公司
並無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金字第3號返還投資款民事訴訟判決主文。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劉學濂、洪如玲、徐洵平
被告: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開曼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潘俊佑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金字第3號
4.事實發生日:114/01/2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於民國112年1月間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本公司、開曼鑫品生醫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開曼鑫品公司」)與潘俊佑應連帶給付或賠償其等投資款
各美金10萬5仟元、美金21萬元、美金31萬5仟元。本公司及開曼鑫品公司均認為
原告劉學濂等三人主張無理由,故於訴訟中提出答辯,並請求法院駁回
原告劉學濂等三人之訴。
6.處理過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於民國114年1月20日作成一審判決,經本公司
同日於司法院網站查得判決主文為:「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
用由原告劉學濂負擔六分之一,由原告洪如玲負擔三分之 一,由原告徐洵平
負擔二分之一。」,即法院認為原告劉學濂等三人主張均無理由,故駁回其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上開訴訟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狀況
並無重大影響,相關營運活動均正常進行。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劉學濂、洪如玲、徐洵平
被告: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開曼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潘俊佑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金字第3號
4.事實發生日:114/01/2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於民國112年1月間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本公司、開曼鑫品生醫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開曼鑫品公司」)與潘俊佑應連帶給付或賠償其等投資款
各美金10萬5仟元、美金21萬元、美金31萬5仟元。本公司及開曼鑫品公司均認為
原告劉學濂等三人主張無理由,故於訴訟中提出答辯,並請求法院駁回
原告劉學濂等三人之訴。
6.處理過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於民國114年1月20日作成一審判決,經本公司
同日於司法院網站查得判決主文為:「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
用由原告劉學濂負擔六分之一,由原告洪如玲負擔三分之 一,由原告徐洵平
負擔二分之一。」,即法院認為原告劉學濂等三人主張均無理由,故駁回其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上開訴訟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狀況
並無重大影響,相關營運活動均正常進行。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3,60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17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5,21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02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02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03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38,24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1,32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16,47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3,60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17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5,21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02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02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03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38,24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1,32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16,47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08/08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顏裕芳會計師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鄧聖偉會計師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蔡蓓華會計師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顏裕芳會計師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將於113年度第二季起財務報表之查核更換簽證會
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7/1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顏裕芳會計師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鄧聖偉會計師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蔡蓓華會計師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顏裕芳會計師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將於113年度第二季起財務報表之查核更換簽證會
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7/1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1.股東會日期:113/06/20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二)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部分條文案。
(三)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二)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部分條文案。
(三)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3/2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6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部分條文案。
(三)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13年4月21日適逢星期
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3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4點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
路四段54號4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4月21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6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部分條文案。
(三)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13年4月21日適逢星期
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3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4點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
路四段54號4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4月21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5,85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42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6,13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62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62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60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52,10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1,25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30,44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5,85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42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6,13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62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62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60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52,10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1,25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30,44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申請細胞製備場所「鑫品亞太細胞儲存與應用研發中心」GTP認可效期展延,經核符合GTP規範,同意展延3年(113年2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
1.事實發生日:113/02/02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衛福部函文通知,申請細胞製備場所「鑫品亞太細胞儲存與應用研發中心」
GTP認可效期展延,經核符合GTP規範,同意展延3年(113年2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
認可事項如下:
細胞治療技術一:
(1)施行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 DC):
(2)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
(3)核定作業內容:處理、培養及儲存
細胞治療技術二:
(1)施行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NK):
(2)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
(3)核定作業內容:處理及培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2/02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衛福部函文通知,申請細胞製備場所「鑫品亞太細胞儲存與應用研發中心」
GTP認可效期展延,經核符合GTP規範,同意展延3年(113年2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
認可事項如下:
細胞治療技術一:
(1)施行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 DC):
(2)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
(3)核定作業內容:處理、培養及儲存
細胞治療技術二:
(1)施行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NK):
(2)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
(3)核定作業內容:處理及培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1/05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原委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經
董事會決議自113年3月1日起,改委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辦理,業已接獲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稽字第1120026056號
函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13年3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親臨或郵寄至10574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電話:(02)2718-6425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原委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經
董事會決議自113年3月1日起,改委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辦理,業已接獲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稽字第1120026056號
函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13年3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親臨或郵寄至10574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電話:(02)2718-6425
1.事實發生日:112/12/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12/2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開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四樓大會議廳)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
4.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
下查閱。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12/2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開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四樓大會議廳)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
4.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
下查閱。
1.事實發生日:112/12/14
2.發生緣由:
(1)人員變動別:研發主管
(2)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歐明昌/總經理暨研發主管
(3)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江崑琦/研發處經理
(4)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5)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6)生效日期:112/12/14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案。
2.發生緣由:
(1)人員變動別:研發主管
(2)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歐明昌/總經理暨研發主管
(3)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江崑琦/研發處經理
(4)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5)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6)生效日期:112/12/14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案。
1.事實發生日:112/12/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113年3月1日起,改委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代理,原股務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至113年
2月29日止。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營業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113年3月1日起,改委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代理,原股務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至113年
2月29日止。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營業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1.事實發生日:112/08/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9年度辦理私募之普通股15,000,000股
(辦理減資後:9,101,292股),自交付日起算將滿三年(112/10/11),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限制轉讓期間及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本公司董事會
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之股份補辦公開發行,並授權董事長配合相關法
令規定,於適當時機全權處理相關作業。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9年度辦理私募之普通股15,000,000股
(辦理減資後:9,101,292股),自交付日起算將滿三年(112/10/11),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限制轉讓期間及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本公司董事會
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之股份補辦公開發行,並授權董事長配合相關法
令規定,於適當時機全權處理相關作業。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7/14
2.發生緣由: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為112/7/14 ,消除股份28,369,000股,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37,713,700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7/14接獲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函。
2.發生緣由: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為112/7/14 ,消除股份28,369,000股,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37,713,700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7/14接獲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函。
1.事實發生日:112/07/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並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6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6427號函核准在案,及新
北市政府112年7月14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128049439號函准予變更登記在案。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283,690,000 元,銷除股份
28,369,000股(含私募普通股5,898,708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本公司目前實收資
本額為新台幣721,403,700元,分為72,140,370股(含私募普通股15,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37,713,700元,分為
43,771,370股(含私募普通股9,101,29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本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減少393.24722股
(即每仟股換發606.75278股) ,減資比例39.324722%,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
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三、茲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2年8月4日。
(2)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7月30日。(因最後過戶日適逢例假日,務請股東提前
於營業日112年7月28日(星期五)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7月31日至112年8月4日止。
(4)減資換發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112年8月7日;自新股票買賣之日起,原舊股票不
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5)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票
相同。
四、有關減資相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變動或核准日期調整或客觀環境影響致
相關作業日期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並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6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6427號函核准在案,及新
北市政府112年7月14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128049439號函准予變更登記在案。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283,690,000 元,銷除股份
28,369,000股(含私募普通股5,898,708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本公司目前實收資
本額為新台幣721,403,700元,分為72,140,370股(含私募普通股15,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37,713,700元,分為
43,771,370股(含私募普通股9,101,29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本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減少393.24722股
(即每仟股換發606.75278股) ,減資比例39.324722%,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
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三、茲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2年8月4日。
(2)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7月30日。(因最後過戶日適逢例假日,務請股東提前
於營業日112年7月28日(星期五)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7月31日至112年8月4日止。
(4)減資換發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112年8月7日;自新股票買賣之日起,原舊股票不
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5)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票
相同。
四、有關減資相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變動或核准日期調整或客觀環境影響致
相關作業日期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6/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並業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6427號
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依相關規定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283,690,000元,銷除
普通股28,369,000股(含私募普通股5,898,708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本公司目
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21,403,700元,分為72,140,370股(含私募普通股
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37,713,700元
,分為43,771,370股(含私募普通股9,101,29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本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
393.24722股(即每仟股換發606.75278股),減資比例39.324722%,減資後未滿一股
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股股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
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三、茲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董事會決議日期:不適用,本公司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
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2)減資基準日:112/06/2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舊股票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舊股票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8)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NA
4.其他應敘明事項:俟經濟部核准辦理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換
發股票日程等相關事宜,並另行公告。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並業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6427號
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依相關規定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283,690,000元,銷除
普通股28,369,000股(含私募普通股5,898,708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本公司目
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21,403,700元,分為72,140,370股(含私募普通股
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37,713,700元
,分為43,771,370股(含私募普通股9,101,29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本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
393.24722股(即每仟股換發606.75278股),減資比例39.324722%,減資後未滿一股
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股股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
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三、茲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董事會決議日期:不適用,本公司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
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2)減資基準日:112/06/2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舊股票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舊股票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8)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NA
4.其他應敘明事項:俟經濟部核准辦理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換
發股票日程等相關事宜,並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5/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第74條規定辦理債權人公告。
(2)本公司業經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強化財務結構,辦理減資彌補虧
損。本次減資金額訂定為新台幣283,69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8,369,000股,
依流通在外股數72,140,370股為計算基準,減資比率約39.324722%,每仟股銷除
約393.24722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37,713,700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
10元,減資後發行股數總數為43,771,370股。
(3)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減資如有異議,請自公告日(112年5月31日起至112年7月1日)
前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並檢附債權證明文件,郵寄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
一段97號6樓之11,本公司財會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
(4)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第74條規定辦理債權人公告。
(2)本公司業經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強化財務結構,辦理減資彌補虧
損。本次減資金額訂定為新台幣283,69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8,369,000股,
依流通在外股數72,140,370股為計算基準,減資比率約39.324722%,每仟股銷除
約393.24722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37,713,700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
10元,減資後發行股數總數為43,771,370股。
(3)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減資如有異議,請自公告日(112年5月31日起至112年7月1日)
前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並檢附債權證明文件,郵寄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
一段97號6樓之11,本公司財會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
(4)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5/3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第一案: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承認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第三案:承認109年度普通股現金增資計畫變更案。
二、討論事項:
第一案: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第二案: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第三案:通過本公司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第四案: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第一案: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承認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第三案:承認109年度普通股現金增資計畫變更案。
二、討論事項:
第一案: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第二案: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第三案:通過本公司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第四案: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