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森霸電力公司新聞
開發金控旗下開發工銀因應金控併購商銀後的轉型策略,積極降低 直接投資部位,首波處理的資產主要集中持有較久的電廠,進而引起 壽險業者等金融機構的高度興趣,掀起金融業搶購電廠的熱潮,也可 望因而拉高開發工銀處分資產利得。
發電廠因投資收益穩健,開發工銀今年開始陸續釋出的電廠持股, 一公告立即引起各方搶進,尤其壽險業者因為看好電廠未來的長期投 資收益在低利率下的固定收益率,且評估其在未來電價上漲下的成長 潛力,紛紛搶進。
其中開發工銀以每股13元出售的星元電廠股票,最後最後價格飆上 每股13.7元,由國泰人壽、中國人壽、南山人壽三家公司搶下。
開發工銀另一公告出售的森霸電力,日前擬以每股不低於19.88元 處分6000萬股,消息傳出後,也屬原始股東的大亞和台汽電等公司立 即公告以每股20.95元買回,以增加長期投資獲利,據悉,其他金融 業者也有興趣。
開發工銀指出,處分電廠資產並非看壞電廠未來收益,而是為了因 應金控併購商銀後轉型所需,積極降低直接投資部位,由於這些電廠 持股投資已久,成本較低,且基於考量其他投資案更具效益,但卻意 外引發其他金融業者搶標電廠持股,進而拉高了處分利得。
開發工銀表示,雖出售電廠的直接投資部位,仍持續在財務顧問方 面協助相關業者籌資,開發企金事業群財務顧問組繼今年4月協助友 達光電與國內大型壽險產險公司共同籌組設立星河能源公司,架構出 新的投資平台,將太陽能發電業者與保險業的長線資金結合後,日前 也再協助新日光旗下子公司永旺能源發行4.7億元特別股,由國內三 家壽險及產險公司全數完成認購。
壽險業者表示,投資電廠的現金殖利率高於一般上市公司,加上看 好未來電價可能持續上漲,因此很適合將其納入長期投資部位。
法人指出,開發工銀今年出售電廠的投資報酬率,因持有期間較長 ,期間歷經配股,加上賣出的價格都比預期高,因此較預期收益好, 其中星元電初估整理獲利可達四成左右。
發電廠因投資收益穩健,開發工銀今年開始陸續釋出的電廠持股, 一公告立即引起各方搶進,尤其壽險業者因為看好電廠未來的長期投 資收益在低利率下的固定收益率,且評估其在未來電價上漲下的成長 潛力,紛紛搶進。
其中開發工銀以每股13元出售的星元電廠股票,最後最後價格飆上 每股13.7元,由國泰人壽、中國人壽、南山人壽三家公司搶下。
開發工銀另一公告出售的森霸電力,日前擬以每股不低於19.88元 處分6000萬股,消息傳出後,也屬原始股東的大亞和台汽電等公司立 即公告以每股20.95元買回,以增加長期投資獲利,據悉,其他金融 業者也有興趣。
開發工銀指出,處分電廠資產並非看壞電廠未來收益,而是為了因 應金控併購商銀後轉型所需,積極降低直接投資部位,由於這些電廠 持股投資已久,成本較低,且基於考量其他投資案更具效益,但卻意 外引發其他金融業者搶標電廠持股,進而拉高了處分利得。
開發工銀表示,雖出售電廠的直接投資部位,仍持續在財務顧問方 面協助相關業者籌資,開發企金事業群財務顧問組繼今年4月協助友 達光電與國內大型壽險產險公司共同籌組設立星河能源公司,架構出 新的投資平台,將太陽能發電業者與保險業的長線資金結合後,日前 也再協助新日光旗下子公司永旺能源發行4.7億元特別股,由國內三 家壽險及產險公司全數完成認購。
壽險業者表示,投資電廠的現金殖利率高於一般上市公司,加上看 好未來電價可能持續上漲,因此很適合將其納入長期投資部位。
法人指出,開發工銀今年出售電廠的投資報酬率,因持有期間較長 ,期間歷經配股,加上賣出的價格都比預期高,因此較預期收益好, 其中星元電初估整理獲利可達四成左右。
公平會9日「三罰」麥寮、和平等9家民營電廠共新台幣60.07億元。
9家民營電廠因為「聯合」拒絕配合台電調降躉購電價,在2013年 3月遭到公平會重罰63.2億元,但業者不服向行政院提出訴願,同時也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其中,行政法院部分目前還在審理中,至於行政院訴願會雖認定業者有聯合拒絕行為,但就罰款部分卻兩度要求公平會「重為適法之處分」。
第一次,行政院訴願會要求就罰款部分「另為適法之處分」,公平會發言人吳成物指出,是因為9家業者的聯合行為期間,跨越了公平法新法與舊法適用期,當時公平會是依新法對業者開罰,因此要求公平會應考慮到「有些犯案時間是在舊法期間」。
於是,公平會在「釐清爭議點」後,直接扣除舊法罰款上限的新台幣2,500萬元,並再「善意」的每家酌量各減500萬元,也就是每家各減3,000萬元後,共罰60.5億元。
不過業者還是不服,再提訴願,結果行政院訴願會再要求公平會「重為適法之處理」,理由是9家業者的運轉期間、電價結構、參與會議的次數、獲利能力、違法期間、還有同意修約時間等都不同,卻採一律裁減罰鍰,是沒有考量各家電廠不同之處。
因此,公平會將9家民營電廠的運轉期間、電價結構等差異性納入考量後,重新裁罰麥寮汽電公司18億1,300萬元、和平電力13億2,00 0萬元、長生電力6億1,000萬元、新桃電力5億4,800萬元、森霸電力 4億8,900萬元、星能電力3億9,200萬元、國光電力3億7,100萬元、嘉惠電力3億6,400萬元、星元電力1億元,共60億700萬元。
9家民營電廠因為「聯合」拒絕配合台電調降躉購電價,在2013年 3月遭到公平會重罰63.2億元,但業者不服向行政院提出訴願,同時也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其中,行政法院部分目前還在審理中,至於行政院訴願會雖認定業者有聯合拒絕行為,但就罰款部分卻兩度要求公平會「重為適法之處分」。
第一次,行政院訴願會要求就罰款部分「另為適法之處分」,公平會發言人吳成物指出,是因為9家業者的聯合行為期間,跨越了公平法新法與舊法適用期,當時公平會是依新法對業者開罰,因此要求公平會應考慮到「有些犯案時間是在舊法期間」。
於是,公平會在「釐清爭議點」後,直接扣除舊法罰款上限的新台幣2,500萬元,並再「善意」的每家酌量各減500萬元,也就是每家各減3,000萬元後,共罰60.5億元。
不過業者還是不服,再提訴願,結果行政院訴願會再要求公平會「重為適法之處理」,理由是9家業者的運轉期間、電價結構、參與會議的次數、獲利能力、違法期間、還有同意修約時間等都不同,卻採一律裁減罰鍰,是沒有考量各家電廠不同之處。
因此,公平會將9家民營電廠的運轉期間、電價結構等差異性納入考量後,重新裁罰麥寮汽電公司18億1,300萬元、和平電力13億2,00 0萬元、長生電力6億1,000萬元、新桃電力5億4,800萬元、森霸電力 4億8,900萬元、星能電力3億9,200萬元、國光電力3億7,100萬元、嘉惠電力3億6,400萬元、星元電力1億元,共60億700萬元。
公平會重罰民營電廠,經濟部長張家祝於第一時間回應,這應有助於後續議約處理。
經濟部表示,目前森霸、星能、星元、國光、新桃與長生,總計6 家願意修約降價,將可替台電省下184億元支出。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邀請經濟部舉行業務報告,適逢公平會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重罰民營電廠情況,因此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詢問,經濟部的看法。
張家祝說,「我覺得公平會這樣的裁罰,這是好事」,涉及到聯合行為,當然要導正,這對於後續合約處理,也會有好處。
經濟部晚間也發布新聞稿表示,高度肯定公平會的裁決。
台電表示,現階段僅剩下嘉惠、和平與麥寮尚未議約完成,雙方仍有歧見,但是將會繼續努力協商。
根據經濟部的估計,一旦剩餘3家順利完成談判,可望替台電減少購電支出約70億元。
經濟部表示,目前森霸、星能、星元、國光、新桃與長生,總計6 家願意修約降價,將可替台電省下184億元支出。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邀請經濟部舉行業務報告,適逢公平會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重罰民營電廠情況,因此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詢問,經濟部的看法。
張家祝說,「我覺得公平會這樣的裁罰,這是好事」,涉及到聯合行為,當然要導正,這對於後續合約處理,也會有好處。
經濟部晚間也發布新聞稿表示,高度肯定公平會的裁決。
台電表示,現階段僅剩下嘉惠、和平與麥寮尚未議約完成,雙方仍有歧見,但是將會繼續努力協商。
根據經濟部的估計,一旦剩餘3家順利完成談判,可望替台電減少購電支出約70億元。
去年油電雙漲,台電高價向民營電廠購電成為各界箭靶,公平交易委員會昨(13)日宣布,九家民營電廠(IPP)以召開會議、私下互通訊息等方式,串聯拒絕台電要求調整購電費率,獲取不當利益,影響發電市場供需,業者「聯合行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重罰九家業者63.2億元。
這也是公平會2011年修法後,首宗以業者會計年度的銷售金額的10%作為罰鍰依據的重大案件。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九家民營電廠罰鍰63.2億元,不僅創下歷史最重罰鍰金額,也是公平會成立21年來罰鍰總數的兩倍。
吳秀明指出,業者以「不同意調整容量費率」、「不提計價公式」、「將議題複雜化」等方式,推延與台電協議調整電費,在公平會介入後,有助台電與IPP重啟談判購電費率,台電購電成本降低後,可嘉惠消費者。
吳秀明說,近年來國際反托辣斯案件的罰鍰金額都很高,前年公平法修法時也加重罰鍰,希望對有扭曲競爭方式取得不當利益的業者,能產生嚇阻作用。這次開罰,罰鍰最高的是麥寮電廠,被罰18.5億元,和平13.5億元、長生6.4億元、新桃5.8億元、森霸5.3億元、星能4.3億元、國光4.1億元、嘉惠4億元、星元1.3億元。
公平會表示,台電與IPP簽訂的費率結構為「容量費率+能量費率」。過去幾年來,IPP的能量費率,隨著煤、天然氣等燃料價格不斷上升;反之電廠投資的固定成本─容量費率則隨著銀行利率不斷下降,從6%至7%降到2%左右。
針對能量費率成本的升高,2006年至2007年間,IPP要求台電調修訂計價方式,升高購電費率,獲得台電同意。但之後當台電反過來要求就容量費率的部分調降時費率時,則遭到IPP組成的協進會,拖延協商。
【記者周義朗/台北報導】台塑、台泥及亞泥等民營電廠的大股東昨(13)日都急跳腳,均表示絕對會申訴。公平會推估,從2008年至2011年間,台電未能調降利率,反映出來的資本損失,已達59.1億元,加計2012年部分,推估有70億元之譜。至於台電調整燃料費率之後則共多支出的194億元。
這也是公平會2011年修法後,首宗以業者會計年度的銷售金額的10%作為罰鍰依據的重大案件。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九家民營電廠罰鍰63.2億元,不僅創下歷史最重罰鍰金額,也是公平會成立21年來罰鍰總數的兩倍。
吳秀明指出,業者以「不同意調整容量費率」、「不提計價公式」、「將議題複雜化」等方式,推延與台電協議調整電費,在公平會介入後,有助台電與IPP重啟談判購電費率,台電購電成本降低後,可嘉惠消費者。
吳秀明說,近年來國際反托辣斯案件的罰鍰金額都很高,前年公平法修法時也加重罰鍰,希望對有扭曲競爭方式取得不當利益的業者,能產生嚇阻作用。這次開罰,罰鍰最高的是麥寮電廠,被罰18.5億元,和平13.5億元、長生6.4億元、新桃5.8億元、森霸5.3億元、星能4.3億元、國光4.1億元、嘉惠4億元、星元1.3億元。
公平會表示,台電與IPP簽訂的費率結構為「容量費率+能量費率」。過去幾年來,IPP的能量費率,隨著煤、天然氣等燃料價格不斷上升;反之電廠投資的固定成本─容量費率則隨著銀行利率不斷下降,從6%至7%降到2%左右。
針對能量費率成本的升高,2006年至2007年間,IPP要求台電調修訂計價方式,升高購電費率,獲得台電同意。但之後當台電反過來要求就容量費率的部分調降時費率時,則遭到IPP組成的協進會,拖延協商。
【記者周義朗/台北報導】台塑、台泥及亞泥等民營電廠的大股東昨(13)日都急跳腳,均表示絕對會申訴。公平會推估,從2008年至2011年間,台電未能調降利率,反映出來的資本損失,已達59.1億元,加計2012年部分,推估有70億元之譜。至於台電調整燃料費率之後則共多支出的194億元。
公平會重罰國內九家民營電廠(IPP),經濟部長張家祝昨(13)日表示,在台電的努力之下,已經有4家IPP願意修改合約,調降售電費率;有幾家電廠態度轉為鬆動,台電正在繼續協商中。若最後協商不成,只能經由法院解決。
經濟部認為,公平會裁罰出爐,有助於施壓正與台電談判的麥寮等三業者。不過,在台電回收IPP的 「不義之財」後,仍無助彌補龐大虧損,10月上調電價仍勢在必行。
張家祝指出,本案主要肇因於台電跟IPP合約爭議,包括利率與現況脫節,但IPP基於獲利不佳等理由,拒絕與台電協商。
台電指出,早前泛公股的星能、森霸、國光、星元,已同意與台電重新修約,目前已撤銷法院告訴。另外長生、新桃近期也軟化,長生上周已開過董事會同意,新桃也會在最近召開董事會確認,目前僅剩下麥寮、和平與嘉惠三家仍在談判中。
經濟部官員表示,星能、森霸、國光、星元已直接和解,未來十多年約可為台電省下155億元支出;長生、新桃也表達願意和解意願,可再為台電省下29億元,共計184億元。
官員說,台電正對三家電廠協商,若協商沒有成果,第二階段將由電業主管機關能源局調處;若仍無共識,進入第三階段,由公正第三方進行仲裁,或提訴訟,屆時兩造爭端將由法院解決。
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認為,此舉有助台電提高勝算,經濟部也肯定公平會針對九業者祭出重罰。但當被問及,台電一旦九戰全勝、得以降低購電支出後,政府能否「緩漲」10月電價?劉明忠說,這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台電高層也說,回收部分IPP購電成本後,台電仍有龐大虧損,「電價仍必須合理反映」。
【記者麥育瑋/台北報導】經濟部長張家祝昨(13)日表示,台星經濟夥伴協議(ASTEP)、台紐經濟合作協議(ECA)談判,已經有「非常具體的成果」,但估計上半年可談完。
經濟部認為,公平會裁罰出爐,有助於施壓正與台電談判的麥寮等三業者。不過,在台電回收IPP的 「不義之財」後,仍無助彌補龐大虧損,10月上調電價仍勢在必行。
張家祝指出,本案主要肇因於台電跟IPP合約爭議,包括利率與現況脫節,但IPP基於獲利不佳等理由,拒絕與台電協商。
台電指出,早前泛公股的星能、森霸、國光、星元,已同意與台電重新修約,目前已撤銷法院告訴。另外長生、新桃近期也軟化,長生上周已開過董事會同意,新桃也會在最近召開董事會確認,目前僅剩下麥寮、和平與嘉惠三家仍在談判中。
經濟部官員表示,星能、森霸、國光、星元已直接和解,未來十多年約可為台電省下155億元支出;長生、新桃也表達願意和解意願,可再為台電省下29億元,共計184億元。
官員說,台電正對三家電廠協商,若協商沒有成果,第二階段將由電業主管機關能源局調處;若仍無共識,進入第三階段,由公正第三方進行仲裁,或提訴訟,屆時兩造爭端將由法院解決。
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認為,此舉有助台電提高勝算,經濟部也肯定公平會針對九業者祭出重罰。但當被問及,台電一旦九戰全勝、得以降低購電支出後,政府能否「緩漲」10月電價?劉明忠說,這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台電高層也說,回收部分IPP購電成本後,台電仍有龐大虧損,「電價仍必須合理反映」。
【記者麥育瑋/台北報導】經濟部長張家祝昨(13)日表示,台星經濟夥伴協議(ASTEP)、台紐經濟合作協議(ECA)談判,已經有「非常具體的成果」,但估計上半年可談完。
龍風火力電廠來台投資計畫三度撤案,其他民營業者出現寒蟬效應,一位民營電廠投資方的高層私底下只說,火力發電替代核能發電,業界普遍有意願,但今年台電被民眾質疑高價購電後,以現在社會氣氛,不敢奢望能繼續擴大發展火力電廠。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昨(4)日也表示,政府每年底,均會針對下一年度是否需要興建新的電廠作評估,目前國內電力備用容量仍高,尚未有開放第五波民營電廠計畫。
台電向民營電廠高價購電今年引發風波,除了台電轉投資的國光、星元、星能與森霸等4家民營電廠被牽連外,其餘民營電廠如台塑麥寮汽電、台泥和平電廠及亞泥嘉惠電廠等也被拖累。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昨(4)日也表示,政府每年底,均會針對下一年度是否需要興建新的電廠作評估,目前國內電力備用容量仍高,尚未有開放第五波民營電廠計畫。
台電向民營電廠高價購電今年引發風波,除了台電轉投資的國光、星元、星能與森霸等4家民營電廠被牽連外,其餘民營電廠如台塑麥寮汽電、台泥和平電廠及亞泥嘉惠電廠等也被拖累。
經濟部昨(26)日宣布,台電與星能、星元、森霸、國光等4家民營電廠(IPP)購電合約協處破局。台電將於2周內對上述IPP業者提起民事訴訟。
經濟部也指示,立即撤換4家IPP業者的公股代表。針對民國96年IPP修約協處過程中,經濟部請政風介入調查相關人員的疏失,以及當年是否「有力人士」介入施壓。
經濟部能源局長歐嘉瑞表示,經濟部昨日召開第4次協處會議,針對經濟部提出「協處版」,台電明確表示接受,但4家業者則以恐觸犯背信罪及董事會未通過等說法,拒絕接受經濟部的協處版,經濟部歷時3個月協處宣告停止。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表示,台電是在今年6月15日提請經濟部協處與4家IPP業者購電合約修約爭議,經濟部一開始基於主管機關、全民利益,並且基於民國96年IPP業者允諾針對資本費利率協商修約的基礎上,經濟部提出協處版,以期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符合全民期待。
他進一步指出,至今正式或非正式協商多達20多次,主要針對資本費利率、容量條款進行協商,但4家IPP業者只說要討論,卻拒絕接受協處版,也未提出相對應版本,經濟部認為,IPP業者係採拖延戰術,以享有現有既得利益,4家IPP業者違反誠信原則。
經濟部也指示,立即撤換4家IPP業者的公股代表。針對民國96年IPP修約協處過程中,經濟部請政風介入調查相關人員的疏失,以及當年是否「有力人士」介入施壓。
經濟部能源局長歐嘉瑞表示,經濟部昨日召開第4次協處會議,針對經濟部提出「協處版」,台電明確表示接受,但4家業者則以恐觸犯背信罪及董事會未通過等說法,拒絕接受經濟部的協處版,經濟部歷時3個月協處宣告停止。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表示,台電是在今年6月15日提請經濟部協處與4家IPP業者購電合約修約爭議,經濟部一開始基於主管機關、全民利益,並且基於民國96年IPP業者允諾針對資本費利率協商修約的基礎上,經濟部提出協處版,以期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符合全民期待。
他進一步指出,至今正式或非正式協商多達20多次,主要針對資本費利率、容量條款進行協商,但4家IPP業者只說要討論,卻拒絕接受協處版,也未提出相對應版本,經濟部認為,IPP業者係採拖延戰術,以享有現有既得利益,4家IPP業者違反誠信原則。
台電與民間電廠(IPP)修改合約再度起波瀾,目前森霸與星能的股東常會確定撤銷公開發行,等同於讓經濟部喪失取得更詳細財報的機會,因此經濟部高層非常不悅,要求台糖與台汽電等公股代表等,表達不支持立場,同時,正在凝聚共識,醞釀在董事會重新提案,恢復公開發行申請。
森霸與星能上個月召開股東常會,通過撤銷公開發行一案,這項舉動震驚經濟部,國營會表示,森霸與星能在去年提議公開發行,主要是為了發行公司債,不過去年12月公司提前償還舊債,也就沒有籌措資金的需求性,因此,在同月董事會就撤銷此案,按照行政流程在今年6月提報到股東常會,也通過撤銷此案。
未公開發行的公司,其財務報表與資訊揭露取決於公司本身願意對外說明程度,因此,一旦森霸與星能不公開發行,經濟部便無法取得更詳細財務資訊。
現階段經濟部要求公股代表必須表明不支持的立場,同時,要求台電近期內取得各個公股代表的支持,尋求重新提案機會,並在董事會通過重新申請公開發行一案。
森霸與星能上個月召開股東常會,通過撤銷公開發行一案,這項舉動震驚經濟部,國營會表示,森霸與星能在去年提議公開發行,主要是為了發行公司債,不過去年12月公司提前償還舊債,也就沒有籌措資金的需求性,因此,在同月董事會就撤銷此案,按照行政流程在今年6月提報到股東常會,也通過撤銷此案。
未公開發行的公司,其財務報表與資訊揭露取決於公司本身願意對外說明程度,因此,一旦森霸與星能不公開發行,經濟部便無法取得更詳細財務資訊。
現階段經濟部要求公股代表必須表明不支持的立場,同時,要求台電近期內取得各個公股代表的支持,尋求重新提案機會,並在董事會通過重新申請公開發行一案。
經濟部能源局昨(25)日邀國光、森霸、星能、星元4家民營電廠(IPP),就與台電購電費率問題協商。台電提出,IPP業者若有超過3%的合理利潤,超過部分應有六成回饋給人民,能源局並要求4家業者,28日前正式回覆。
台電近期與9家IPP民營電廠協議修約,降低購電價格,遭到抵制。由於雙方一直談不攏,因此經濟部能源局介入協處,從其中4家業者先行協商。
能源局表示,行政院核定國營事業的合理資產報酬率,為3%至6%,因此台電提出,IPP業者超過合理利潤3%的部分,應有60%經由台電回饋給人民,其餘40%再歸業者所有。
能源局官員指出,國光等4家IPP業者為台電子公司台汽電所轉投資,台汽電在4家公司皆持有約30%的股份,理應支持台電所提方案;然而該方案仍需其餘70%股東同意,才有辦法進行。
昨天協調會議中,大多數股東表示,無法接受台電所提的方案。
台電近期與9家IPP民營電廠協議修約,降低購電價格,遭到抵制。由於雙方一直談不攏,因此經濟部能源局介入協處,從其中4家業者先行協商。
能源局表示,行政院核定國營事業的合理資產報酬率,為3%至6%,因此台電提出,IPP業者超過合理利潤3%的部分,應有60%經由台電回饋給人民,其餘40%再歸業者所有。
能源局官員指出,國光等4家IPP業者為台電子公司台汽電所轉投資,台汽電在4家公司皆持有約30%的股份,理應支持台電所提方案;然而該方案仍需其餘70%股東同意,才有辦法進行。
昨天協調會議中,大多數股東表示,無法接受台電所提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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