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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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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忠孝東路六段465-1號1樓大港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暨健全營運計劃執行報告。

(2)民國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5)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6)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3年度及112年度個別財務報表暨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

(2)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4

2.公司名稱:安基生技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3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依法提交最近期股東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4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90,5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905,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90,5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14年03月28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2)變更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38,822,890元,計93,882,289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03/24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鄧聖偉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顏裕芳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顏裕芳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蔡蓓華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之需要。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02/2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24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4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下半年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7/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03/24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阮呂曼玉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馮敏娟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馮敏娟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王菘澤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03/14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4

2.公司名稱:能率亞洲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章程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4年03月24日董事會通過提撥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1)員工酬勞2.5%:計新台幣2,898,150元。

(2)董事酬勞1.5%:計新台幣1,738,890元。

(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法提請114年股東常會報告。

(4)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5)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4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4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20,73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0,73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7,37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11,28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09,17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09,17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6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885,49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0,42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865,07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3/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植彥 資深協理 能率亞洲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炫佑 經理 能率亞洲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03/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114/03/24董事會決議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預計發行普通股1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預計發行新台幣1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13元至16元,惟實際發行價格及實際發行股數

授權董事長於上開授權區間內,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之股數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9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自行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為放棄。

經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

或於繳款期限結束未認購之股數,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

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

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項,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99號15樓HH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報告本公司113年度營業狀況

(2)報告本公司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

(3)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

(2)董事選任程序修訂案

(3)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4)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5)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6)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依規定辦理股東提案

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1)受理期間:114年4月4日起至114年4月14日。

(2)受理處所:能率亞洲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48號6樓之2)

(3)受理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親辦者,務請於114年4月14日

下午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姓名、身份證字號及聯絡方式以供董事會備查

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則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二、本次股東常會受理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含標點符號及空格),

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不列入議案。

三、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4年5月13日

至114年6月9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電子平台投票

【網 址: 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4

2.公司名稱:東方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

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4年3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17,566,047元

及董事酬勞新台幣1,117,203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13年度認列之費用金額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4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4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890,09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832,41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550,50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577,33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28,93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29,63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8.0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919,28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744,89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174,39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3/24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提名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

陳柏霖

周信輝

吳盟分

6.新任者簡歷:

陳柏霖/本公司董事長

周信輝/本公司獨立董事

吳盟分/本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3/2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一屆提名委員會召集人由吳盟分獨立董事擔任。

任期自委任日起至本屆董事任期屆滿之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3/24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永續發展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

陳柏霖

陳宗邦

林志鴻

6.新任者簡歷:

陳柏霖/本公司董事長

陳宗邦/本公司董事

林志鴻/本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3/2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自委任日起至本屆董事任期屆滿之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4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35,08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38,19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4,10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1,72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6,75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6,75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0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60,40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88,15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72,25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永安區維新路光明7巷5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監察人報告書。

(3)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廢除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6)訂定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

(7)配合初次上櫃,擬辦理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

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公司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申請期間

為114年4月7日起至114年4月17日止,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地點為

本公司財務部(高雄市永安區維新路光明7巷5號)。

(2)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期間為114年

5月10日至114年6月7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24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3,86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接獲委任律師通知,Avenue已向國際商會國際仲裁法院提起仲裁請求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Avenue Therapeutics, Inc.(下稱「Avenue」)

相對人:安基生技新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法院(新加坡)

(下稱「國際仲裁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9323/YMK (EA)

4.事實發生日:114/03/2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3月17日接獲國際仲裁法院通知,Avenue於114年03月02日向國際

仲裁法院對本公司提起聲請之禁制令無理由,經裁定駁回,本公司勝訴。依據緊急仲裁

人之裁定,Avenue最晚應於美東時間03月21日向國際仲裁法院提起仲裁請求。本公司於

台北時間03月22日接獲委任律師通知,Avenue已向仲裁庭提起要求保留本案仲裁資格之

請求,直到雙方高層協商與調解程序完成為止。依據本通知,Avenue並保留其於提起仲

裁請求後三十日內選擇仲裁人的權利。

6.處理過程:基於維護本公司股東之權益,本公司已與委任律師討論,以處理後續

答辯事宜。另外,本公司近期也將與Avenue進入高層協商與調解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由於目前仲裁程序尚未正式開啟,本公司亦將就本授權契約之爭端與Avenue進行

高層協商與調解程序,故目前本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與委任律師討論是否就Avenue之仲裁請求提出答辯,並將與Avenue就

本授權契約之爭端進行高層協商與調解程序。未來本案進度如有重大變化,

本公司將依規定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相關內容。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