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2號1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民國113年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21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6,95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2,34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2,34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2,34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00,76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71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5,05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1
2.公司名稱:景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依法提交114年股東常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4/01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4/0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臺北君悅酒店3樓凱悅廳二區(地點:臺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2)為使入場更為順暢,欲參加者請先至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VzGjLC9lUzjk6jaf7GaG96Dfw86eegedFj-cYvEIRMwW2ig/viewform?usp=header填寫報名表。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ecocera.com.tw/ec99/rwd1445/category.asp?category_id=69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3/2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張駿仁/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淳紳股份有限公司財會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蕭惠玲/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桂田文創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3/2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4/03/21董事會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1
2.公司名稱:匠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持有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子公司匠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處於持續虧損當中,基於
集團整體營運規劃之考量,於114年3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自114年4
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止申請停業一年。
6.因應措施:代重要子公司匠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7號2樓 (台灣文創訓練中心長安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
國 114年04月11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
為議案結果。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04月17日下午5點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
路 1段83號5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4月17日(最後過戶
日)郵戳日期為憑。
(3)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05月17日至114
年06月13日止,請逕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e票通」網頁
(網址: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並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1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50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須符合以下
條件且仍在本公司任職,將依可既得比例取
得受領新股,於各年度既得日之既得比例分
別如下:
A.公司整體財務績效:
1.屆滿一年(發行日起算期滿一年),且公
司整體財務績效指標(註)連續二季為稅前獲
利,得分批既得40%。
2.屆滿二年(發行日起算期滿二年),且公
司整體財務績效指標(註)年度為稅前獲利,
得分批既得30%。
3.屆滿三年(發行日起算期滿三年),且公
司整體財務績效指標(註)年度稅前獲利達新
台幣1億元,得分批既得30%。
本指標如檢核年度未達績效指標,得順延至
次一年度進行檢核,惟最長不得晚於2030年
(發行日起算滿五年)。
註:公司整體財務績效係指既得日之前一年度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揭露稅前
獲利表現。
B.個人績效:既得期間屆滿之最近一年度考
核評等達O(含)以上。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
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惟於既得期間獲配
配股、配息本公司將無償給予員工。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對公司營運策略有重大影響者。
2.公司未來核心技術與策略發展之關鍵人才。
3.公司正式編制之十四職等(含)以上之高階
主管。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
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與歸屬感,以共創公
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公司法第二六七條及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
相關規定,訂定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辦法。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依普通股500仟股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114
年2月21日收盤每股新台幣50.1元為估算基礎
,估計可能費用化的金額總計約新台幣
11,493仟元,於發行後逐年分攤。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依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數及普通股500仟股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算,預估對公司發行後
第一年至第四年費用化金額 對每股盈餘影響
分別約為新台幣0.11元、0.15元、0.06元及
0.02元。然而本公司預估未來營收及獲利仍
持續成長,因此對公司未來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尚屬有限。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依信託約定,員工獲配新股後,於達成既
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
、抵押、轉讓、贈與、質押、無異議請求收
買權或其他方式之處分。但本辦法另有規範
者,則從其規範。
2.除前述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權
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
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
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立即將之交
付信託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員工不得以
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
4.既得期間如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等非因法
定減資之減少資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依
減資比例註銷。如係現金減資,因此退還之
現金須交付信託,於達成既得條件後才得交
付員工,惟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將收回
該等現金。
5.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
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
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
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進行(包
括但不限於)信託/保管契約之商議、簽署、
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保管財
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嗣後如因法
令修改、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客觀環境改變
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
,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21,71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8,25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9,05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8,21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8,21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8,21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5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89,87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17,64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2,22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45號2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3).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報告。
(4).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份條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
(3).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補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受理提名候選人之相關事宜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4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以本公司營業處所:台北市信義區
東興路45號2樓(本公司財務部)為受理處所,受理期間擬訂自民國1114年04月02日
至114年4月14日下午5時止,相關規定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4年05月13日至114年
06月09日止,請股東逕行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e 服務」,
依相關規定說明進行投票。
(3).本次股東會之統計驗證機構,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擔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1
2.公司名稱:鼎恒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03/21董事會通過
(1).補選董事及受理提名候選人之相關事宜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21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1號3樓(臺大校友會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一一三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提案期間:114年04月01日起至114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4點。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本公司管理部(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5樓之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2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71,09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7,15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6,12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0,33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6,59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6,59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99,07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9,19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39,87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1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95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63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1
2.公司名稱:天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令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114年03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員工酬勞計
新台幣382,129元,均以現金發放;本公司擬分派董事
酬勞計新台幣76,426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貝和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3/2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貝和電力(股)公司委託本公司建置太陽能
光電系統,工程總價約新台幣18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公司營收及獲利。
10.具體目的:強化業務合作並提昇公司競爭能力。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3/2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東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且有業務往來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75,54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4,33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33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本公司對其應收帳款,已逾正常授信期限,依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認定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3,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828
5.計息方式:
不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辦理
(2)日期: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辦理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50,03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2.3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最近期財報務報表為113年第二季合併報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南市麻豆區、學甲區與下營區鄰近區域之
太陽光電漁電共生案場之魚池工程
2.事實發生日:114/3/21~114/3/2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一式
預計容量:198.5MW (原容量185.7MW,本次增加12.8MW)
每單位價格:NTD4,276.7元/kw(未稅)
交易總金額:預計追加工程款NTD205,468,107(未稅)
(最終容量以施工許可函之核准容量為準)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微電能源(股)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100%持股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基於業務上整體規劃,營運統籌管理之考量,且具相關經驗可資信賴,
故委由母公司負責統包建置工程。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參考市場價格及考量原物料成本、並依照案場建置規格而定
決策單位:依該公司核決權限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取得建置太陽光電漁電共生案場之魚池設備及設施工程。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 114 年 3 月 21 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本次乃為曾於112年10月4日公告之原金額為NTD643,377,562(未稅)
魚池工程的追加工程款。
2.最近期個體財務報告係112年第四季財務報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