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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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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增資資金來源:113年度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9,74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197,40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3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併湊事宜,併湊不足或未如期辦理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

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如因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或其他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每股配

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

基準日。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須予變更時,

擬請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13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20,82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0,52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9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95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59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59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985,22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82,647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02,57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27路17號301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

(4)113年度現金股利發放報告。

(5)113年度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條訂本公司「背書保証作業程序」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部份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自民國

114年04月08日起至04月18日止,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

以上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04月18日下午五時前寄(送)達,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處理結果;受理處所為

聯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工業區12路9號。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

05月18日至06月14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公司名稱:聯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4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1)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420,000元

(2)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400,000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上述決議金額與113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5)本案114年3月13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提報113年股東常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蘇州聯純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1,03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739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聯純永續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1,03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4,73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6.76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113年12月底人民幣匯率4.4913計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聯純永續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1,03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258

5.計息方式:

按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按合約規定

(2)日期:

按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4,73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9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蘇州聯純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1,03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79,652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4,91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739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0,05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8,373

5.計息方式:

按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按合約規定

(2)日期:

按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4,73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8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113年12月底人民幣匯率4.4913計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蘇州聯純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0,77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9,826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4,913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4,913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需求及銀行融資額度續約,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0,05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8,37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子公司與銀行解除融資額度,即可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子公司與銀行解除融資額度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02,57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4,91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0.9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6.4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113年12月底人民幣匯率4.4913計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7,208,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13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1/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46,09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9,88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8,24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4,07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74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74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90,80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69,15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21,65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3年12月31日之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交114年股東常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應公司購買新商辦,經114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變更公司營業地址如下:

變更前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03號11樓之1

變更後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0號4樓之7

6.因應措施:預計於114年3月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營業地址變更登記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案發行新股延長洽特定人繳款補償方案暨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公司名稱: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6

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同意在案。

本公司113年10月4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現金增資實際發行狀況,

本公司董事會於114年3月13日決議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由原訂定期間114年03月17日

至114年03月20日止,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至114年04月30日止

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於113年現金增資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本公司擬訂

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繳款人。

2.申請期間:自補償辦法公告日至114年03月21日止。

3.申請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等繳款人,如因增資作業時

程發生改變而已無認股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

增資認股繳款收據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及匯款銀行帳號封面影本、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乙份,於申請期間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部(台北市內湖

區安康路20號4樓之7),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全者,視同維持原認股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繳款人,如因增資作業

時程發生改變而已無認股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

公式如下: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核定。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

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另洽特定人承諾悉數

認購,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承諾書如下:

承  諾  書

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142號函同意在案。

為配合股東繳款作業時程,本公司第一屆第十七次董事會議決議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申請延長繳款期間至114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延長募集期間對

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定人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

已繳款特定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

具體理由及檢具公信力之佐證資料,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

本公司及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承諾書人: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彥甫

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變更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通過後再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0號2樓 興富發T1二樓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暨不發放股利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本公司申請上櫃案。

3.擬通過配合初次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114年3月28日起

至114年4月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必請於114年

4月7日下午6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交流資服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0號4樓之7),

電話:(02)2507-885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公司名稱:友鋮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4/03/18~114/03/24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40元

(3)公開承銷股數:4,641,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100,000股

(5)佔公開承銷股數比例:2.15%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4,0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公司名稱: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次私募對象及與本公司之關係等其他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3/13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3/21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度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81,539,983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大安路16-1號(海產大王海之悅會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財務報告。

(3)民國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自114年4月20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凡有意

提名之股東請於114年4月30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為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377號(本公司財務部),

電話為02-8684-5332。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4年

5月28日至114年6月24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發生緣由:

更正本公司114年2月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部份公告資訊:

(1)本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更正前-83,593仟元,更正後-23,593仟元。

(2)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更正前969,988仟元,更正後1,029,988仟元。

(3)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累計餘額:更正前969,988仟元,更正後1,029,988仟元。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