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生變動日期:114/01/13
2.法人名稱:(月太)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顧啟東
4.舊任者簡歷:展新法律事務所 律師
5.新任者姓名:楊仁德
6.新任者簡歷:台灣金展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5/27~114/05/26
9.新任生效日期:114/01/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1/13
2.發行股數:8,000,000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3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之股份計1,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總數85%之股
份計6,8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
購113.2891411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停止
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
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12
13.最後過戶日:114/02/0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0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2/12
16.股款繳納期間:114/02/14-114/02/2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1/13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中和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景美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09日金管證發字第
113036852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他有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主客觀環
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14/01/13
2.公司名稱:裕山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4/01/15~114/01/21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39.6元
(3)公開承銷數量:3,330,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100,000股
(5)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3.00%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3,96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14/01/13
2.公司名稱:裕山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700,000股,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新台幣42.86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
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
為新台幣44.55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9.6元;
總計新台幣159,709,64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4年01月13日。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1/17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1/1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2樓宴會廳(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01號2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2)為使入場更為順暢,欲參加者請先至reurl.cc/lNy72E填寫報名表。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weleader.com.tw/InvestorRelations/Page/889e4604-1b8c-4a0c-3966-08dd2896f4c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簡報資料將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商暫字第2號
4.事實發生日:114/01/1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柯俊北董事、方慧珍董事及許書豪獨立董事(相對人)
依113年12月16日召集董事會請求書函請求本公司董事
長召開董事會,且本預計於114年1月7日自行召集董事
會。後卻又於114年1月5日自行召開董事會。本公司先
前已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緊急處置,今日(114年
1月13日)收到民事裁定,就114年1月6日114年度商暫字
第2號裁定主文第三四五項之有效期間延長三日。
6.處理過程:
如上所述。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正常,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依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1/13
2.發行股數:4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4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6元
6.員工認股股數:4,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計36,000,000股,按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購121.0210814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員工及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
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22
13.最後過戶日:114/02/1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1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22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年03月03日至114年03月12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10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67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他有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主客觀
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劃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13
2.減資基準日:114/01/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13年12月3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減資新台幣1,312,040,15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31,204,015股,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673號
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擬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14年01月13日。
二、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
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
相關計劃如下:
1.本次辦理換發股票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A.換發有價證券名稱:恆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B.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97,468,834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974,688,340元。
C.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131,204,015股,
減少資本新台幣1,312,040,150元,減資比率約為44.1068105%。
D.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166,264,819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662,648,190元。
E.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
比例計算,每仟股減少441.068105股(即每仟股換發558.931895股)。
減資後換發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股票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
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
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
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F.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2.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A.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4年2月13日。
B.減資股票於交易市場停止買賣期間:
民國114年2月14日至民國114年4月22日。
C.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4年2月17日。
D.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4年2月18日至民國114年4月22日。
E.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4年2月22日。
F.新股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14年4月23日(即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
同日起開始全面換發新股,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
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3.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A.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寄送減資換發股票通知書予各股東,
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B.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
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C.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1)舊股票;(2)換發股票申請書;(3)股東原留印鑑;
(4)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D.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
及換發手續:
(1)舊股票;(2)股票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
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原留印鑑;(5)換發股票申請書;
(6)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E.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須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F.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405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4/02/22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22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4/04/23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1/13
2.發行股數:2,647,059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180,000,012元
5.發行價格:68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股數10%計264,705股
由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總股數之90%計2,382,354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
比率,每仟股可認購79.3226862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
原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
登記,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
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14
13.最後過戶日:114/02/09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10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2/14
16.股款繳納期間:114/02/20~114/03/12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1/13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世貿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月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850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依據113年12月20日董事會決議授權
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計畫項目、募集金額、募
集發行時程、資金運用計畫、預計進度、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項,如有因
市場狀況、法令變更、客觀環境需要或依主管機關指示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法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目前尚未洽定特定應募人,實際洽定之應募人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數以不超過5,000,000股之額度為限。
5.得私募額度:在不超過5,000,000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通過日起一年內分三次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
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
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
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
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2)惟實際訂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擴展業務、償還負債或其他因應本公司
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包括但不限於充實營運資金等用途)。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
及引進投資人之實際需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透過
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
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
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
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
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除於交付日後三年內,其轉讓依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本次私募股票擬授權董事會,於交付滿三年後依據證券交易法及相關規定,
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於興櫃市場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定價日、發行股數、
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
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
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法令修正、
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請股東會於
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
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辦理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1/1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1/1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飯店3樓凱悅廳一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價證券董事會暨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2)為使入場更為順暢,欲參加者請先至reurl.cc/WANW87填寫報名表。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honorseiki.com/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showlist&id=7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13
2.公司名稱:創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現金增資基準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370,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
為新台幣72.50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
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86.06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為每股
新台幣86.06元;總計新台幣203,954,96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4年01月13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13
2.公司名稱:創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4/01/15~114/01/21
(2)承銷價:每股價格新台幣86.06元
(3)公開承銷股數:2,015,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80,000股
(5)佔公開承銷股數比例:3.97%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6,884,8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13
2.公司名稱:創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01月09日截止
,若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提醒於催繳期間完成繳款。
6.因應措施:
一、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01月14日起至
114年02月14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二、尚未繳款之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新店分行辦理繳款,逾期仍
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三、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
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普通股3,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450,000股予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85%,計2,55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
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
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拓展業務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
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認股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
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
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
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之6
條規定及相關法令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1,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依據本公司於113年1月30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私募股數
不超過6,000,000股之額度內,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本次
辦理私募總股數1,000,000股,預計募集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23,00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訂定,以不低於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1)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3)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現行法令規定辦理之,故其價格
之訂定應有其合理性。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以強化公司財務結
構及擴大經營規模,對股東權益有正面之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可行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性
因素,並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擬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私募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01/13
11.參考價格:28.73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3.0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
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本公司亦擬於該私募普通股交付滿三
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股款繳納期間:114年01月13日至114年01月22日止。
(2)本次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之最終發行股數、分次發行內容、
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
除私募定價成數外,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
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未募集之額度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1/1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民國113年1月30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於不超
過6,000,000股(含)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普通股。
(2)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得於股東會
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3)因辦理期限即將屆滿,扣除第二次擬發行之1,000,000股,
尚未募足之4,000,000股,將不繼續辦理之。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1/1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方志豪/本公司研發主管/本公司研製處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任命案
7.生效日期:114/01/13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1/13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舒麗玲
邱泰翰
黃煒迪
4.舊任者簡歷:
舒麗玲:泓運(股)公司監察人
邱泰翰:開展餐飲(股)公司董事長
黃煒迪:瑟法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5.新任者姓名:
舒麗玲
邱泰翰
黃煒迪
6.新任者簡歷:
舒麗玲:泓運(股)公司監察人
邱泰翰:開展餐飲(股)公司董事長
黃煒迪:瑟法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任期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7/17~113/12/20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1/13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1/1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詹芳書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暫缺
4.異動原因:個人因素請辭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15~114/06/14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14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詹芳書先生因個人因素,自114/1/12起請辭本公司獨立董事。
(2)本公司將於114年股東常會辦理選舉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