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公司名稱: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4,000,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
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42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
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74.23元;公開申購
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33.80元;總計新台幣6,480,685,34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3年09月30日。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TECH-TOP ENGINEERING (THAILAND) CO.,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保證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997,13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4,33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4,33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6,82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授信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73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8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至提供擔保之Standby LC到期
(2)日期:
114/09/30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991,41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083,02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14.3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60.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3年度Q2財報
(2)匯率為113/08/31美金匯率 31.94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9/3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大信,本公司會計部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鍾宛蓁,本公司財務總處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
「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9/30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案擬提報下次董事會追認。
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E-ELEMENTSGROUPINC.處分其大陸子公司深圳市依元素科技有限公司之100%股權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公司名稱:一元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營運策略考量,處分出售子公司E-ELEMENTS GROUP INC.之大陸子公司
深圳市依元素科技有限公司之100%股權。
(1)交易總金額:人民幣250萬元整。
(2)交易對象:秦岭、何琴、張憲、張劍森、馮志強、柯俏璇。
(3)與交易對象之關係:非關係人。
6.因應措施: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暨相關法令辦理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交易金額高於本公司於113年9月11日董事會決議以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出售。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公司名稱:星宇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臺北巿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586-5859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113年08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90101273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年08月份
4.自結流動比率:103.44%
5.自結速動比率:34.54%
6.自結負債比率:67.12%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截至前一月底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截至113年08月31日止,本公司之負債中包含依據「IFRS16 租賃」所
估列之租賃負債計333,047千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3/09/30
2.重要決議事項:章程修訂:通過因上櫃計畫,配合主管機關規定,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先進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江蘇久禾光電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4)蘇01民初2070號
4.事實發生日:113/09/3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蘇久禾光電有限公司接獲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狀,原告
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2)請求賠償金額共計人民幣550萬元。
(3)請求停止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侵權產品。
(4)請求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6.處理過程:目前已委由律師處理後續相關事宜,以維護本公司之商譽與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之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相關訴訟程序及規定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公司名稱:永虹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櫃買中心110年6月18日證櫃審字第1100059345號函辦理
(1) 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 (單位:仟元)
---------------------------------------------------------
項目/月份 113年10月 113年11月 113年12月
-------------------------------------------------------
期初餘額 177,879 167,192 157,710
現金流入 616 0 0
現金流出 11,303 9,482 35,637
期末餘額 167,192 157,710 122,073
--------------------------------------------------------
(2) 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仟元)
--------------------------------------------------------
項目/月份 113年10月 113年11月 113年12月
--------------------------------------------------------
融資額度 16,000 16,000 16,000
已用額度 16,000 16,000 16,000
額度餘額 0 0 0
--------------------------------------------------------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2/09/30
2.公司名稱:晶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擬訂定本公司「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13年第三季執行換發新股
之增資基準日。
(2)銀行額度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三特異性抗體抗癌新藥SOA101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提出治療實體腫瘤(SolidTumors)PhaseI/IIa臨床試驗申請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公司名稱:聖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三特異性抗體抗癌新藥「奈米三特異性T細胞銜
接抗體(SOA101)」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提出治療實體腫瘤
(Solid Tumors) Phase I/IIa 臨床試驗申請(IND)。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奈米三特異性T細胞銜接抗體(SOA101)
(2)用途:治療實體腫瘤(Solid Tumors)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Phase I/IIa 臨床試驗、Phase IIb
臨床試驗、Phase III臨床試驗、新藥查驗登記審核。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
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美國FDA提出治療
實體腫瘤 Phase I/IIa 臨床試驗審查申請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
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
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
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授權交易或策略合作之談判
資訊,為保護商業競爭機密,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依主管機關審查時間而定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將依專屬授權合約書約定支付權利金,及臨
床試驗相關研發費用、行政規費等。
(6)市場現況:全球抗體治療產業市場持續增長中,依據Precedence
Research報告2023年抗體治療市場達到2,409億美元,預估到
2033年將增加至7,375.9億美元,CAGR達11.48%;依據Stellar
Market Research報告雙特異性抗體市場2023年達到90.8億美元,
預估到2030年快速增長到1,777.7億美元,CAGR達44.2%。
(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
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9/3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江沛女意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近期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3/09/30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會計主管就任前,暫由本公司財務副課長代行職務;
新任會計主管待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再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強化經營團隊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闕壯練 1,026,712 100%
董事 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67,405 100%
董事 林毅志 7,453 100%
董事 李彥賢 3,595 100%
董事 陳秀卿 0 100%
董事 王譯賢 0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洽若干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3年08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112年9月7日證櫃審字第1120101469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08
4.自結流動比率:202.48 %
5.自結速動比率:174.71 %
6.自結負債比率:89.57 %
7.因應措施:於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等各大媒體報導
2.報導日期:113/09/28
3.報導內容:全景軟體目前主要產品為身份認證及科技金融資安....。身份認證方面的
客戶,.....,全景軟體累計前8月營收.....。該公司表示,2024年營收獲利將優於
去年同期。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未出具財務預測,凡有關本公司營運、營收
及獲利等相關資訊,請投資人以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之公告資料為準。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第B02版
2.報導日期:113/09/28
3.報導內容:達明為廣達集團旗下廣明的機器人子公司,預計2025年第三季轉上
市,2202上半年每股稅後純益(EPS)為0.5元,已超越2023年的0.12元;7月自
結EPS為0.15元,整體來看今年下半年業績有望勝過上半年,2024全年可望賺逾1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
,且公司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務預測資訊,相關實際財務與業務訊息,請以本公司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公司名稱:金色三麥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3年8月資金貸與揭露明細表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3年8月資金貸與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編號:0
貸出資金公司:金色三麥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龍昇釀造股份有限公司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315,345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315,345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編號:0
貸出資金公司:金色三麥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龍昇釀造股份有限公司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281,297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281,297仟元
編號:0
貸出資金公司:金色三麥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睿欣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為關係人:是
往來科目: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15,000仟元
期末餘額:15,000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0
利率區間:2.50
資金貸與性質:2
業務往來金額:0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營業周轉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0
擔保品名稱/價值:無/0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281,297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281,297仟元
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同步更正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9/2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越南西貢電信技術股份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9/2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將與越南西貢電信技術股份公司共同合作開發、
建置與管理併網型與屋頂型光電案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拓展海外市場,並開創綠能管理與交易模式,
銜接國內外供應鍊淨零碳排之需求與潮流。
10.具體目的:開拓事業版圖。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
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8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案,並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113年8月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現金增資新
台幣3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3,000,000股普通股, 每股以
新台幣15元發行,採無實體發行。業於113年09月11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證發字第113035677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除保留15%計45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
,其餘85%計2,550,000股,由原股東依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之持股
比例認購之(每仟股認購194.65648854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自行合併拼湊認購,未拼湊及逾期未認購或認購不足者,由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最後過戶日:113年10月12日。
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
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民國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16點0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
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10月1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4)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0月13日至113年10月17日。
(5)認股基準日為:113年10月17日。
(6)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0月21日至113年10月25日。
(7)特定人繳款期間:113年10月28日至113年10月30日。
(8)上述日程如基於因應主管機關核定內容,法令變更及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變
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修正及訂定。
(9)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年09月30日。
委託代收價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家庄分行
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埔分行
(10)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資金運
用計劃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
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
有變動致每仟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修正。
(1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契約種類:
期貨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9/28
3.契約金額:
美金78488元、80363元、80438元、81375元、
80250元、83925元83363元、40250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未實現損失約美金22519元、20644元、20569元、
19631元、20756元、17081元、17644元、11760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因咖啡價格波動大所致;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5/21、5/22、5/23、5/28、5/31、7/26
皆為113年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