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王妍文/台北• 4月25日 04/25 19:11
公平會25日決議,太平洋房屋仲介股份在廣告中強
調「擁有近 500家分店」,與事實不符,有誤導消費者
判斷之嫌,且對其他競爭同業造成不公平競爭,決定依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 3項準用同條第一項規定,處
罰10萬元罰鍰。
太平洋房屋仲介公司於去年 5月20日在中國時報刊
登全版廣告,宣稱「當您把房子交給太平洋房屋的那一
刻起,您所得到的不是一個人的服務,而是近 500家分
店優秀經紀人的信譽服務」,不過,公平會表示,根據
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平台的吉家網公司資料顯示,當時
加入太平洋房屋聯賣家數有 292家、信義房屋為116家、
中信房屋為89家、住商不動產為 133家、21世紀不動產
為62家,顯示太平洋房屋在廣告中所強調的聯賣仲介服
務家數虛偽不實,有誤導消費者判斷之嫌,因此處於新
台幣1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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