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鑫品生醫科技(興)公司公告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3/25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4/12/14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原委由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自105年2月15日起,改委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經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後,業已於104年12月14日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函覆准予備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05年2月15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營業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后: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4/12/07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邱政俊會計師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吳世宗會計師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潘慧玲會計師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張淑瓊會計師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依公司經營管理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4/12/07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2/07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原委由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經董事會決議自105年2月15日起,將改委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05年2月15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營業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后: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45,000,000元整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7/14~104/9/11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股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45元至30元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其所定買回價格下限時,將繼續買回股份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4/07/14~104/9/11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212,301股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4,862,167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22.90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212,301股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59%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維護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策略,故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未能執行完畢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4/09/01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配發股票股利新台幣35,936,8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100股)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配發股票股利新台幣35,936,8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0565827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100.565827股)4.變更原因:因買回本公司股份,致流通在外股數減少而調整配股率。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4年6月2日股東會決議每股配發股票股利1元(流通在外股數為 35,936,805股),第二次買回本公司股份自104年7月14日起截至8月26日止共計 買回202,201股(流通在外股數減少為35,734,604股),致原每股之配股率調整。(2)依104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股東配息率調整事宜。
1.發生變動日期:104/08/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國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個人公務繁忙無法繼續協助治理事務而辭任,新任待次期股東常會改選。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2/06/28~105/06/27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公告(更正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8/11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計3,593,680 股,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00 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股票停止過戶日起 5 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 204 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壹股之畸零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費用。4.除權(息)交易日:104/08/275.最後過戶日:104/08/3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8/3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9/048.除權(息)基準日:104/09/04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04/08/14~104/09/04。(2)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24日金管證發 字第1040028187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8/11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計3,593,680 股,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00 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股票停止過戶日起 5 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 204 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壹股之畸零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費用。4.除權(息)交易日:104/08/275.最後過戶日:104/08/3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8/3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9/048.除權(息)基準日:104/09/04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04/08/31 ~104/09/04。(2)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24日金管證發 字第1040028187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1.事實發生日:104/08/11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調整轉換價格。6.因應措施: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鑫品一)轉換價格,自104年9月4日起由新台幣32.65元調整為新台幣29.68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11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依據本公司「民國10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調整認股價格。6.因應措施:(1)自104年9月4日起,103年4月2日發行之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每股認股價格由新臺幣 33.25元調整為新臺幣30.23元。(2)自104年9月4日起,103年11月24日發行之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每股認股價格由新臺 幣41.98元調整為新臺幣38.16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8/11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國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蘇鵬飛,晟業資產管理(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前任薪酬委員因個人公務繁忙而辭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6/28~105/06/278.新任生效日期:104/08/14~105/06/2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7/132.買回股份目的:為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45,000,000元整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7/14~104/09/11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股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45元至30元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其所定買回價格下限時,將繼續買回股份8.買回方式:自興櫃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78%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786,754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04/5/13~104/7/10買回786,754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為維護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策略,故買回本公司股份未能執行完畢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45,000,000元整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5/11~104/7/10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股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45元至35元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其所定買回價格下限時,將繼續買回股份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4/05/13~104/7/10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786,754股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25,874,966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32.89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786,754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19%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維護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策略,故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未能執行完畢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62.報導日期:104/07/033.報導內容:報導「鑫品砸3億 強攻新藥」(1)鑫品生醫旗下宇越與高雄榮民總醫院將共同開發抗血液腫瘤CAR-T第三代技術新藥, 初期投入1000萬美元,預計明年第2季進入美國臨床試驗(2)...宇越為鑫品百分百持股子公司,下一階段將募資2千萬美元,未來也不排 在大陸掛牌(3)宇越與高榮合作開發第三代CAR-T技術,昨日.....簽署協議...(4)....去年底於美國二期臨床試驗發現驚人成效...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有關報導宇越(本公司之子公司)投入資金及臨床試驗時程,目前進行評估中,實際 數據及時程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發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2)有關報導宇越未來募資及掛牌計劃,目前進行評估中,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發佈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3)宇越與高榮合作開發第三代CAR-T技術簽署協議時間係媒體誤植,實際簽約時間 本公司已於104年6月29日發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4)有關報導美國二期臨床試驗係為美國諾華公司之二期臨床試驗。6.因應措施: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久、投入經費不保證成功,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本公司轉投資公司宇越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高雄榮民 總醫院簽訂合約,執行Car-T技術平台於血癌治療之開發研究1.事實發生日:104/06/26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高雄榮民總醫院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係人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06/15~106/06/1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宇越生醫公司委託高雄榮總,執行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CD19-Car-T技術平台於血癌治療之開發研究。宇越生醫公司將取得本研究產出之研發成果之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相關之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權利及義務。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本公司生醫產品與技術服務項目,進而擴大整體營運規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經由轉投資公司進入CAR-T新藥的開發領域。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4/06/02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承認一○二年現金增資計畫變更案四、承認一○三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變更案五、通過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六、通過辦理初次上櫃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新股承銷案七、通過「公司章程」修訂案八、通過「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九、通過「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修訂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082.買回股份目的:為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45,000,000元整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5/11~104/07/10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股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45元至35元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其所定買回價格下限時,將繼續買回股份8.買回方式:自興櫃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78%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5/08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營業地址原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56號3樓新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6樓之116.因應措施:併同104年股東常會通過公司章程修訂後辦理變更登記相關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6樓 (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二)監察人審查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募集發行情形報告。(四)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案。(五)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 及行為指南」。二、承認事項(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一○二年現金增資計畫變更案。(四)一○三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變更案。三、討論事項(一)本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辦理初次上櫃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新股承銷案。(三)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四)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五)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0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2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亦於104年4月4日至104年6月2日止,停止受理轉換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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