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新德科技(未)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公告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公告內容:壹、本公司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8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8957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102年8月28日董事會決議全面發行無實體發行股票作業辦理全面換發事宜。貳、公告事項: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6,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61,000,000元。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三、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一)本次換發新股基準日:102年10月8日。(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2年10月4日至102年10月11日止。(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2年10月3日。(四)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自102年10月17日起。(五)無實體發行新股同時舊股票終止流通日:102年10月17日。四、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自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六、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02)2768-6668)參、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8/28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修正一○二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28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2/09/233.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中市大雅區科雅二路六號二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申請股票興櫃及上櫃案。(二)討論暨選舉事項1.辦理現金增資以作為上櫃新股承銷案。2.擬修訂「公司章程」案。3.增補選董事及監察人案。4.擬請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三)臨時動議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8/25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9/233.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時間:102年8月16日至102年8月26日止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場所:台中市大雅區科雅二路六號二樓(本公司)
主新德科技董事會決議修正一○二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主新德科技董事會決議修正一○二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2/09/23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8/25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9/23公告內容:一、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2年8月2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二、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2年9月23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2年8月25日至102年9月23日 (三)開會時間:14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13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台中市大雅區科雅二路六號二樓(本公司會議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1)申請股票興櫃及上櫃案。 2.討論事項:(1) 辦理現金增資以作為上櫃新股承銷案。(2) 擬修訂「公司章程」案。。(3) 增補選董事及監察人案。。(4) 擬請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3.選舉事項:○無●有 增補選第十一屆董事及監察人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 ●採用累積投票制○採用全額連記法○其他 4.其他議案:●無○有 5.臨時動議:三、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8月24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1樓 電話: 02-2768-6668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因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2年8月24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2年8月23日)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8月2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其他:四、其他應公告事項:(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68-6668)。(二)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68-6668,並副知證基會。(三)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四)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 2 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2 年 8 月 16 日起至民國102 年 8 月 26 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五)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五、特此公告以上公告係由主新德科技公司股東會召集權人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事後變動或未依規定時限公告,均由該召集權人負其全責。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公告內容:壹、本公司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8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8957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102年8月28日董事會決議全面發行無實體發行股票作業辦理全面換發事宜。貳、公告事項: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6,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61,000,000元。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三、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一)本次換發新股基準日:102年9月29日。(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2年9月25日至102年10月4日止。(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2年9月24日。(四)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自102年10月7日起。(五)無實體發行新股同時舊股票終止流通日:102年10月7日。四、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自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六、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02)2768-6668)參、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8/2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自然人董事盧國棟辭職3.因應措施:於102/9/23股東臨時會補選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盧國棟因業務繁忙自102年9月22日起辭去董事職務
1.事實發生日:102/08/14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二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14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2/09/233.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中市大雅區科雅二路六號二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申請股票興櫃及上櫃案。(二)討論暨選舉事項1.辦理現金增資以作為上櫃新股承銷案。2.擬修訂「公司章程」案。3.增選董事及監察人案。4. 擬請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三)臨時動議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8/25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9/233.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時間:102年8月16日至102年8月26日止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場所:台中市大雅區科雅二路六號二樓(本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2/08/142.發生緣由: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暨本公司102年8月1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142.提名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3.應選名額:2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4.提名受理期間:民國102年08月16日至102年08月26日止5.提名受理處所:主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大雅區科雅二路六號二樓)6.應檢附資料: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7.其它: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茲訂定民國102年8月16日起至102年8月26日17時止為受理股東對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其受理處所為主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大雅區科雅二路六號二樓)。如為郵寄者,則以截止期間前送達為憑。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茲訂定民國102年8月16日起至102年8月26日17時止為受理股東對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其受理處所為主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大雅區科雅二路六號二樓)。如為郵寄者,則以截止期間前送達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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