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矽科宏晟科技(興)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112年10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及負債比率
本公司幹細胞新藥思益優GXNPC-1治療慢性中風第二期 人體臨床試驗評估指標之結果。
1.事實發生日:112/11/30
2.公司名稱: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思益優 GXNPC-1。
二、用途(相關訊息連結: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或合格之國外機構資訊網
連結網址):慢性中風 (台灣藥物臨床試驗資訊網 www1.cde.org.
tw/ct_taiwan試驗計畫書編號:GWOADSH20180822)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本公司接下來將完成二期臨床試驗報告(CSR)後,
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結案報告備查,進行下一階段臨床試驗申請。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1.臨床試驗介紹:
(1)試驗計畫名稱:一項開放標記的第二期臨床試驗,評估GXNPC-1(自體脂肪衍
生幹細胞)用於慢性中風患者之療效和安全性。
(2)試驗計畫目的:
試驗主要目的為探索慢性中風患者注射GXNPC-1(自體脂肪衍生幹細胞)後的
療效。次要目的為評估慢性中風患者注射GXNPC-1後的療效和安全性。
(3)試驗階段分級:第二期人體臨床試驗。
(4)試驗藥物:思益優GXNPC-1。
(5)宣稱適應症:慢性中風。
(6)試驗計劃受試者收納人數:12人。
(7)評估指標說明:
主要評估指標:在每次評估時間點的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腦中風量表
(NIHSS)評分值的淨變化。
次要評估指標:
療效:
A.比較每個評估時間點的傅格-梅爾評估量表(FMA)評分值的淨變化。
B.比較每個評估時間點的巴氏量表(BI)評分值的淨變化。
C.比較每個評估時間點的普渡手功能測驗(Purdue pegboard test)
評分值的淨變化 。
D.比較每個評估時間點的握力測試評分值的淨變化。
E.比較每個評估時間點的簡式健康量表(BSRS-5)評分值的淨變化。
安全性:
A.整個試驗期間發生的不良事件。
B.整個試驗期間發生的嚴重不良事件及非預期嚴重不良事件。
2.主要及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包含但不限於P值)及統計上之意義(包含但不
限於是否達成統計上顯著意義):
根據執行本試驗之CRO公司提供臨床試驗報告(CSR)初稿:
(1)主要評估指標:
已公告在112年10月2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內容如下所示: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的三名受試者中,有二名受試者(67%)在治療
3個月後NIHSS評分平均改善1.3分;有二名受試者(67%)在治療6個月後
NIHSS評分平均改善1.0分。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的九名受試者中,有八名受試者(89%)在治療
3個月後NIHSS評分平均改善3.0分;有五名受試者(55.56%)在治療6個月
後NIHSS評分平均改善2.7分。
最後結果顯示,主要評估指標已達到本臨床試驗目標。
(2)次要評估指標:
療效:
A.傅格-梅爾評估量表(FMA) 評分值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三名受試者)的傅格-梅爾評估量表(FMA)
評分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8.3及7.3分;其中改善超過1分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100%及100%的受試者。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九名受試者)的傅格-梅爾評估量表(FMA)
評分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6.2及8.1分;其中改善超過1分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55.6%及66.7%的受試者。
B.巴氏量表(BI)評分值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三名受試者)的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
評分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11.7及15.0分;其中改善超過1分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100%及100%的受試者。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九名受試者)的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
評分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13.3及12.8分;其中改善超過1分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77.8%及88.9%的受試者。
C.普渡手功能測驗(Purdue pegboard test)
左手: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二名受試者)的普渡手功能測驗(Purdue
pegboard test)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0.5及0.2分;其反應率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33.33%及33.33%的受試者。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四名受試者)的普渡手功能測驗(Purdue
pegboard test)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0.7及0.3分;其反應率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22.22%及22.22%的受試者。
右手: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一名受試者)的普渡手功能測驗(Purdue
pegboard test)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0.0及0.3分;其反應率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0.0%及33.33%的受試者。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五名受試者)的普渡手功能測驗(Purdue
pegboard test)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1.6及1.0分;其反應率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44.44%及22.22%的受試者。
D.握力測試評分值
左手: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三名受試者)的握力測試評分值在第3及6
個月平均分別改善2.1及2.4公斤;;其中反應率在第3個月及第6個月分
別為66.7%及66.67%的受試者。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九名受試者)的握力測試評分值在第3及6
個月平均分別改善3.2及2.7公斤;其反應率在第3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
77.8%及55.6%的受試者。
右手: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三名受試者)的握力測試評分值在第3及6
個月平均分別改善-1.4及-1.5公斤;其反應率在第3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
為33.3%及33.3%的受試者。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九名受試者)的握力測試評分值在第3及6
個月平均分別改善4.4及3.0公斤;其反應率在第3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
55.6%及44.4%的受試者。
E.簡式健康量表(BSRS-5)評分值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三名受試者)的簡式健康量表(BSRS-5)評
分在第3及6個月無變化。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九名受試者)的簡式健康量表(BSRS-5)評
分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0.9及-0.1分;其中改善超過0.1分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55.6%及33.3%的受試者。
整體而言,受試者在接受GXNPC-1治療後,NIHSS改善顯示其臨床療效,證
實GXNPC-1具有治療慢性腦中風潛在優勢。GXNPC-1在次要評估指標也證明
其功效,顯示GXNPC1-1具有改善慢性中風患者多個方面神經功能的潛力。
安全性:
本研究共有8位受試者(66.67%)經歷至少1次 TEAE,其中低劑量組2位
(66.67%),高劑量組6位(66.67%)。在SAE的部份,有4名受試者(44.44%)發5件
SAE,這5件SAE全部發生在高劑量組,分別為1件Grade 1的SAE和4件Grade 3
的SAE。在4例Grade 3的SAE中,有1例被判定為「可能」與 GXNPC-1 治療相
關,所有SAE在研究期間均已解決。整體來說,在安全性的部份,每次劑量單
次腦內注射 GXNPC-1最多2±0.2×108 ADSC(高劑量組),對於慢性中風患者具
有良好的耐受性。
3.若為知悉新藥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之統計資料時,並請說明未來
新藥打入市場之計畫:不適用。
4.單一臨床試驗結果(包含主、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學P值及統計學上是否達顯著
意義),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
資。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
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接下
來將完成二期臨床試驗報告(CSR)後,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結案報告備查,進行
下一階段臨床試驗申請。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及
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檢送二期臨床試驗結案報告(CSR)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結案報告
備查。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
根據世界中風組織 (World Stroke Organization, WSO) 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全
世界每4人就有1人有機會發生中風,造成全球每年新增1,220萬名中風患者,其中約
有763萬為缺血性中風,導致全世界已經有超過1億人受中風後殘疾之苦,這些殘疾
人士中大約有7,700萬人是由於缺血性腦中風導致。慢性中風後的殘疾沒有特效藥,
儘管積極復健療效還是有限,對於生活無法自理的患者可能終身需要長照的介入。
本公司致力於開發幹細胞技術以克服中風患者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透過幹細
胞能再生細胞、組織修復等特性,開發慢性中風幹細胞新藥,以解決中風而導致失
能患者的生活不便,提升生活品質與尊嚴。由上述市場資料所示,可以發現慢性中
風的高盛行率及市場規模持續增長,預期未來思益優若成功問市,能幫助該公司未
來之成長及持續推高該公司未來的市場價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上述內容為臨床試驗報告(CSR)初稿,最終備查的臨床試驗報告(CSR)可能與數據
結果有差異,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本公司幹細胞新藥思益優GXNPC-1治療慢性中風第二期 人體臨床試驗評估指標之結果。
1.事實發生日:112/11/30
2.公司名稱: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思益優 GXNPC-1。
二、用途(相關訊息連結: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或合格之國外機構資訊網
連結網址):慢性中風 (台灣藥物臨床試驗資訊網 www1.cde.org.
tw/ct_taiwan試驗計畫書編號:GWOADSH20180822)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本公司接下來將完成二期臨床試驗報告(CSR)後,
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結案報告備查,進行下一階段臨床試驗申請。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1.臨床試驗介紹:
(1)試驗計畫名稱:一項開放標記的第二期臨床試驗,評估GXNPC-1(自體脂肪衍
生幹細胞)用於慢性中風患者之療效和安全性。
(2)試驗計畫目的:
試驗主要目的為探索慢性中風患者注射GXNPC-1(自體脂肪衍生幹細胞)後的
療效。次要目的為評估慢性中風患者注射GXNPC-1後的療效和安全性。
(3)試驗階段分級:第二期人體臨床試驗。
(4)試驗藥物:思益優GXNPC-1。
(5)宣稱適應症:慢性中風。
(6)試驗計劃受試者收納人數:12人。
(7)評估指標說明:
主要評估指標:在每次評估時間點的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腦中風量表
(NIHSS)評分值的淨變化。
次要評估指標:
療效:
A.比較每個評估時間點的傅格-梅爾評估量表(FMA)評分值的淨變化。
B.比較每個評估時間點的巴氏量表(BI)評分值的淨變化。
C.比較每個評估時間點的普渡手功能測驗(Purdue pegboard test)
評分值的淨變化 。
D.比較每個評估時間點的握力測試評分值的淨變化。
E.比較每個評估時間點的簡式健康量表(BSRS-5)評分值的淨變化。
安全性:
A.整個試驗期間發生的不良事件。
B.整個試驗期間發生的嚴重不良事件及非預期嚴重不良事件。
2.主要及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包含但不限於P值)及統計上之意義(包含但不
限於是否達成統計上顯著意義):
根據執行本試驗之CRO公司提供臨床試驗報告(CSR)初稿:
(1)主要評估指標:
已公告在112年10月2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內容如下所示: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的三名受試者中,有二名受試者(67%)在治療
3個月後NIHSS評分平均改善1.3分;有二名受試者(67%)在治療6個月後
NIHSS評分平均改善1.0分。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的九名受試者中,有八名受試者(89%)在治療
3個月後NIHSS評分平均改善3.0分;有五名受試者(55.56%)在治療6個月
後NIHSS評分平均改善2.7分。
最後結果顯示,主要評估指標已達到本臨床試驗目標。
(2)次要評估指標:
療效:
A.傅格-梅爾評估量表(FMA) 評分值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三名受試者)的傅格-梅爾評估量表(FMA)
評分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8.3及7.3分;其中改善超過1分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100%及100%的受試者。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九名受試者)的傅格-梅爾評估量表(FMA)
評分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6.2及8.1分;其中改善超過1分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55.6%及66.7%的受試者。
B.巴氏量表(BI)評分值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三名受試者)的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
評分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11.7及15.0分;其中改善超過1分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100%及100%的受試者。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九名受試者)的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
評分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13.3及12.8分;其中改善超過1分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77.8%及88.9%的受試者。
C.普渡手功能測驗(Purdue pegboard test)
左手: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二名受試者)的普渡手功能測驗(Purdue
pegboard test)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0.5及0.2分;其反應率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33.33%及33.33%的受試者。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四名受試者)的普渡手功能測驗(Purdue
pegboard test)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0.7及0.3分;其反應率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22.22%及22.22%的受試者。
右手: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一名受試者)的普渡手功能測驗(Purdue
pegboard test)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0.0及0.3分;其反應率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0.0%及33.33%的受試者。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五名受試者)的普渡手功能測驗(Purdue
pegboard test)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1.6及1.0分;其反應率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44.44%及22.22%的受試者。
D.握力測試評分值
左手: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三名受試者)的握力測試評分值在第3及6
個月平均分別改善2.1及2.4公斤;;其中反應率在第3個月及第6個月分
別為66.7%及66.67%的受試者。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九名受試者)的握力測試評分值在第3及6
個月平均分別改善3.2及2.7公斤;其反應率在第3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
77.8%及55.6%的受試者。
右手: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三名受試者)的握力測試評分值在第3及6
個月平均分別改善-1.4及-1.5公斤;其反應率在第3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
為33.3%及33.3%的受試者。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九名受試者)的握力測試評分值在第3及6
個月平均分別改善4.4及3.0公斤;其反應率在第3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
55.6%及44.4%的受試者。
E.簡式健康量表(BSRS-5)評分值
在接受低劑量GXNPC-1組(三名受試者)的簡式健康量表(BSRS-5)評
分在第3及6個月無變化。
在接受高劑量GXNPC-1組(九名受試者)的簡式健康量表(BSRS-5)評
分在第3及6個月平均分別改善0.9及-0.1分;其中改善超過0.1分在第3
個月及第6個月分別為55.6%及33.3%的受試者。
整體而言,受試者在接受GXNPC-1治療後,NIHSS改善顯示其臨床療效,證
實GXNPC-1具有治療慢性腦中風潛在優勢。GXNPC-1在次要評估指標也證明
其功效,顯示GXNPC1-1具有改善慢性中風患者多個方面神經功能的潛力。
安全性:
本研究共有8位受試者(66.67%)經歷至少1次 TEAE,其中低劑量組2位
(66.67%),高劑量組6位(66.67%)。在SAE的部份,有4名受試者(44.44%)發5件
SAE,這5件SAE全部發生在高劑量組,分別為1件Grade 1的SAE和4件Grade 3
的SAE。在4例Grade 3的SAE中,有1例被判定為「可能」與 GXNPC-1 治療相
關,所有SAE在研究期間均已解決。整體來說,在安全性的部份,每次劑量單
次腦內注射 GXNPC-1最多2±0.2×108 ADSC(高劑量組),對於慢性中風患者具
有良好的耐受性。
3.若為知悉新藥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之統計資料時,並請說明未來
新藥打入市場之計畫:不適用。
4.單一臨床試驗結果(包含主、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學P值及統計學上是否達顯著
意義),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
資。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
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接下
來將完成二期臨床試驗報告(CSR)後,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結案報告備查,進行
下一階段臨床試驗申請。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及
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檢送二期臨床試驗結案報告(CSR)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結案報告
備查。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
根據世界中風組織 (World Stroke Organization, WSO) 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全
世界每4人就有1人有機會發生中風,造成全球每年新增1,220萬名中風患者,其中約
有763萬為缺血性中風,導致全世界已經有超過1億人受中風後殘疾之苦,這些殘疾
人士中大約有7,700萬人是由於缺血性腦中風導致。慢性中風後的殘疾沒有特效藥,
儘管積極復健療效還是有限,對於生活無法自理的患者可能終身需要長照的介入。
本公司致力於開發幹細胞技術以克服中風患者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透過幹細
胞能再生細胞、組織修復等特性,開發慢性中風幹細胞新藥,以解決中風而導致失
能患者的生活不便,提升生活品質與尊嚴。由上述市場資料所示,可以發現慢性中
風的高盛行率及市場規模持續增長,預期未來思益優若成功問市,能幫助該公司未
來之成長及持續推高該公司未來的市場價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上述內容為臨床試驗報告(CSR)初稿,最終備查的臨床試驗報告(CSR)可能與數據
結果有差異,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11/1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上海精泰機電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463,05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6,532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0,156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6,68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6,68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7,70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05,32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未得標或工程完工
(2)日期:
未得標日或工程完工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194,57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188,47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62.4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2.4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項目2.(3)背書保證之限額1,463,050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
對外單一企業(非子公司)背書保證之限額。
(2)項目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2,194,575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對
外(非子公司)背書保證總限額
1.事實發生日:112/11/1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上海精泰機電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463,05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6,532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0,156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6,68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6,68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7,70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05,32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未得標或工程完工
(2)日期:
未得標日或工程完工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194,57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188,47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62.4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2.4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項目2.(3)背書保證之限額1,463,050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
對外單一企業(非子公司)背書保證之限額。
(2)項目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2,194,575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對
外(非子公司)背書保證總限額
1.事實發生日:112/11/10
2.公司名稱:台灣矽科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112年5月至9月更正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係因誤減除非屬該項背書保證金額
2.112年7月更正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2)實際動支金額及以財產
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係因漏申報新增金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本公司112年5至9月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5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25,780仟元
112年6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12,466仟元
112年7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2)實際動支金額NTD74,131仟元
及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NTD58,136仟元
112年7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33,527仟元
112年8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19,356仟元
112年9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61,854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5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36,155仟元
112年6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22,760仟元
112年7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2)實際動支金額NTD74,685仟元
及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NTD58,336仟元
112年7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44,088仟元
112年8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29,849仟元
112年9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72,467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後內容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台灣矽科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112年5月至9月更正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係因誤減除非屬該項背書保證金額
2.112年7月更正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2)實際動支金額及以財產
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係因漏申報新增金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本公司112年5至9月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5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25,780仟元
112年6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12,466仟元
112年7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2)實際動支金額NTD74,131仟元
及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NTD58,136仟元
112年7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33,527仟元
112年8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19,356仟元
112年9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61,854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5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36,155仟元
112年6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22,760仟元
112年7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2)實際動支金額NTD74,685仟元
及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NTD58,336仟元
112年7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44,088仟元
112年8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29,849仟元
112年9月協鎧自動化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關係5)期末背書保證餘額NTD872,467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後內容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10
2.公司名稱:台灣矽科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2年7、8、9月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
係因未計入上期未實現損失迴轉數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本公司112年7、8、9月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7月屬已沖銷契約分類項下,「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NTD937仟元
112年8月屬已沖銷契約分類項下,「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NTD937仟元
112年9月屬已沖銷契約分類項下,「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NTD937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7月屬已沖銷契約分類項下,「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NTD1,541仟元
112年8月屬已沖銷契約分類項下,「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NTD1,541仟元
112年9月屬已沖銷契約分類項下,「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NTD1,541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後內容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台灣矽科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2年7、8、9月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
係因未計入上期未實現損失迴轉數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本公司112年7、8、9月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7月屬已沖銷契約分類項下,「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NTD937仟元
112年8月屬已沖銷契約分類項下,「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NTD937仟元
112年9月屬已沖銷契約分類項下,「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NTD937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7月屬已沖銷契約分類項下,「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NTD1,541仟元
112年8月屬已沖銷契約分類項下,「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NTD1,541仟元
112年9月屬已沖銷契約分類項下,「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NTD1,541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後內容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2年09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及負債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2/10/31
2.發生緣由:依櫃檯買賣中心112/09/07證櫃審字第1120101457號函規定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9
4.自結流動比率:139.56%
5.自結速動比率:79.45%
6.自結負債比率:71.13%
7.因應措施:依按期公告。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0/31
2.發生緣由:依櫃檯買賣中心112/09/07證櫃審字第1120101457號函規定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9
4.自結流動比率:139.56%
5.自結速動比率:79.45%
6.自結負債比率:71.13%
7.因應措施:依按期公告。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10/2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194,57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71,254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71,95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43,209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80,84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主係客戶以補充協議合約方式變更及擴充原工程項目,其變更後新增合約金額
由本公司負連帶背書保證責任。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1,90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49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工程完工
(2)日期:
工程完工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657,62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69,69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46.2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6.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項目2.(3)背書保證之限額2,194,575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2)項目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671,254仟元,含承攬工程保證餘額
534,389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36,865仟元。
(3)項目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1,043,209仟元含承攬
工程保證餘額906,344仟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36,865仟元。
(4)項目9.背書保證之總限額3,657,625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對
外背書保證總限額。
(5)本次新增對子公司之承攬工程保證,係原112/3/29董事會通過承攬
工程保證327,465仟元,後續合約金額變動,新增金額44,490仟元,新
增後背保總金額為371,955仟元,尚無超限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2/10/2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194,57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71,254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71,95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43,209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80,84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主係客戶以補充協議合約方式變更及擴充原工程項目,其變更後新增合約金額
由本公司負連帶背書保證責任。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1,90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49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工程完工
(2)日期:
工程完工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657,62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69,69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46.2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6.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項目2.(3)背書保證之限額2,194,575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2)項目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671,254仟元,含承攬工程保證餘額
534,389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36,865仟元。
(3)項目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1,043,209仟元含承攬
工程保證餘額906,344仟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36,865仟元。
(4)項目9.背書保證之總限額3,657,625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對
外背書保證總限額。
(5)本次新增對子公司之承攬工程保證,係原112/3/29董事會通過承攬
工程保證327,465仟元,後續合約金額變動,新增金額44,490仟元,新
增後背保總金額為371,955仟元,尚無超限情形。
本公司代子公司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 公司(下稱協鎧)公告因進口申報錯誤罰鍰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9/15
2.發生緣由:因子公司協鎧申報進口貨品時,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南沙海關查核編碼稅號錯誤,而有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處罰鍰金額計人民幣284,000元整。
3.處理過程:子公司協鎧已於期限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人民幣284,000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子公司已於期限內繳納罰鍰,後續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事實發生日:112/09/15
2.發生緣由:因子公司協鎧申報進口貨品時,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南沙海關查核編碼稅號錯誤,而有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處罰鍰金額計人民幣284,000元整。
3.處理過程:子公司協鎧已於期限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人民幣284,000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子公司已於期限內繳納罰鍰,後續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傳播媒體名稱:Bloomberg
2.報導日期:112/10/03
3.報導內容:“Key Taiwan Tech Firms Are Helping Huawei With China Chip Plants”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自111年6月以來陸續承接鵬芯微及鵬新旭廠務端化學品供應系統工程,
未提供半導體製程設備予鵬芯微及鵬新旭,公司所有業務皆遵守國家政策與法
令,以拓展營運項目,工程業務持續進行中不受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報導日期:112/10/03
3.報導內容:“Key Taiwan Tech Firms Are Helping Huawei With China Chip Plants”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自111年6月以來陸續承接鵬芯微及鵬新旭廠務端化學品供應系統工程,
未提供半導體製程設備予鵬芯微及鵬新旭,公司所有業務皆遵守國家政策與法
令,以拓展營運項目,工程業務持續進行中不受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2年08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及負債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2/09/28
2.發生緣由:依櫃檯買賣中心112/09/07證櫃審字第1120101457號函規定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8
4.自結流動比率:139.46%
5.自結速動比率:62.26%
6.自結負債比率:70.92%
7.因應措施:依按期公告。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9/28
2.發生緣由:依櫃檯買賣中心112/09/07證櫃審字第1120101457號函規定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8
4.自結流動比率:139.46%
5.自結速動比率:62.26%
6.自結負債比率:70.92%
7.因應措施:依按期公告。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8/1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56,1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7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2/08/28
5.最後過戶日:112/08/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8/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9/03
8.除權(息)基準日:112/09/03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09/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56,1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7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2/08/28
5.最後過戶日:112/08/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8/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9/03
8.除權(息)基準日:112/09/03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09/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4523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0741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4513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7946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2357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2357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6.7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42398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69246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3152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
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財務報表資訊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4523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0741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4513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7946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2357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2357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6.7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42398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69246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3152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
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財務報表資訊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修正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1/05/12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合約背書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698,069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68,699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89,78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05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1,086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合約背書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830,11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89,78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86.53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項目2.(4)背書保證之限額1,698,069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2)項目2.(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168,699仟元,含承攬工程保證餘額
0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68,699仟元。
(3)項目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489,785仟元,含承攬
工程保證餘額321,086仟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68,699仟元。
(4)項目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2,830,115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對
外背書保證總限額。
(5)本次新增對子公司之承攬工程保證321,086仟元,尚無超限情形。
(6)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七條第二項規範修正
原公告事實發生日111年8月16日為111年5月12日
1.事實發生日:111/05/12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合約背書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698,069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68,699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89,78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05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1,086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合約背書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830,11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89,78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86.53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項目2.(4)背書保證之限額1,698,069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2)項目2.(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168,699仟元,含承攬工程保證餘額
0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68,699仟元。
(3)項目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489,785仟元,含承攬
工程保證餘額321,086仟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68,699仟元。
(4)項目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2,830,115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對
外背書保證總限額。
(5)本次新增對子公司之承攬工程保證321,086仟元,尚無超限情形。
(6)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七條第二項規範修正
原公告事實發生日111年8月16日為111年5月12日
補充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補充說明背書保證性質)
1.事實發生日:112/03/2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24,51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84,826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2,644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37,47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05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授信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1,05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保證到期
(2)日期:
保證到期失效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49,03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37,47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83.2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3.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項目2.(3)背書保證之限額424,517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以外,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2)項目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984,826仟元,含承攬工程保證餘額
813,483仟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71,343仟元。
(3)項目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1,037,470仟元,含承攬
工程保證餘額813,483仟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223,987仟元。
(4)項目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849,035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以外,對
外背書保證總限額。
(5)本次新增對子公司之授信保證52,644仟元,尚無超限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2/03/2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24,51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84,826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2,644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37,47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05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授信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1,05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保證到期
(2)日期:
保證到期失效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49,03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37,47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83.2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3.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項目2.(3)背書保證之限額424,517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以外,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2)項目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984,826仟元,含承攬工程保證餘額
813,483仟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71,343仟元。
(3)項目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1,037,470仟元,含承攬
工程保證餘額813,483仟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223,987仟元。
(4)項目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849,035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以外,對
外背書保證總限額。
(5)本次新增對子公司之授信保證52,644仟元,尚無超限情形。
1.股東會日期:112/06/30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全面改選董事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01)通過申請股票上櫃案。
(02)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暨原股東全
數放棄認購討論案。
(03)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04)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05)通過擬發行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案。
(06)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全面改選董事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01)通過申請股票上櫃案。
(02)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暨原股東全
數放棄認購討論案。
(03)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04)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05)通過擬發行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案。
(06)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2/06/30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郭錦松
4.舊任者簡歷:台灣矽科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郭錦松
6.新任者簡歷:台灣矽科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
9.新任生效日期:112/06/3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郭錦松
4.舊任者簡歷:台灣矽科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郭錦松
6.新任者簡歷:台灣矽科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
9.新任生效日期:112/06/3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30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翁榮隨
(2)獨立董事:徐景星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翁榮隨 達航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韶瑞開發(股)公司 董事長
合機電線電纜(股)公司 獨立董事
新光鋼鐵(股)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銘板(股)公司 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徐景星 懋霖國際法律事務所 律師兼所長
聯穎國際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富霖國際資產管理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申心蓓
(2)獨立董事:翁榮隨
(3)獨立董事:徐景星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申心蓓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Skyborn Renewables 天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美商)亞太區法律總監
(2)獨立董事:翁榮隨 達航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韶瑞開發(股)公司 董事長
合機電線電纜(股)公司 獨立董事
新光鋼鐵(股)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銘板(股)公司 獨立董事
(3)獨立董事:徐景星 懋霖國際法律事務所 律師兼所長
聯穎國際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富霖國際資產管理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23~112/06/11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3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翁榮隨
(2)獨立董事:徐景星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翁榮隨 達航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韶瑞開發(股)公司 董事長
合機電線電纜(股)公司 獨立董事
新光鋼鐵(股)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銘板(股)公司 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徐景星 懋霖國際法律事務所 律師兼所長
聯穎國際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富霖國際資產管理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申心蓓
(2)獨立董事:翁榮隨
(3)獨立董事:徐景星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申心蓓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Skyborn Renewables 天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美商)亞太區法律總監
(2)獨立董事:翁榮隨 達航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韶瑞開發(股)公司 董事長
合機電線電纜(股)公司 獨立董事
新光鋼鐵(股)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銘板(股)公司 獨立董事
(3)獨立董事:徐景星 懋霖國際法律事務所 律師兼所長
聯穎國際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富霖國際資產管理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23~112/06/11
10.新任生效日期:112/06/3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30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董事:石慧玉(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董事:酒井秀文(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代表人)
(4)董事:詹國政
(5)董事:劉冠雄
(6)董事:陳玲雪
(7)獨立董事:翁榮隨
(8)獨立董事:徐景星
4.舊任者簡歷:
(1)董事: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宏晟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錦勉(股)公司 董事長
金威斯頓(股)公司 董事長
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長
冠權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泰晟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2)董事:石慧玉(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宏晟科技(股)公司 經理
泰晟投資(股)公司 監察人
(3)董事:酒井秀文(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代表人)
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 管理部部長
(4)董事:詹國政
三裕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總經理
冠權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監察人
(5)董事:劉冠雄
香港商威盛亞亞洲有限公司 台灣區總經理
(6)董事:陳玲雪
欣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經理
宏晟科技(股)公司 監察人
(7)獨立董事:翁榮隨
達航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韶瑞開發(股)公司 董事長
合機電線電纜(股)公司 獨立董事
新光鋼鐵(股)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銘板(股)公司 獨立董事
(8)獨立董事:徐景星
懋霖國際法律事務所 律師兼所長
聯穎國際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富霖國際資產管理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董事:石慧玉(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董事:酒井秀文(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代表人)
(4)董事:姚智薰(生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5)董事:詹國政
(6)董事:劉冠雄
(7)獨立董事:申心蓓
(8)獨立董事:翁榮隨
(9)獨立董事:徐景星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宏晟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錦勉(股)公司 董事長
金威斯頓(股)公司 董事長
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長
冠權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泰晟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2)董事:石慧玉(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宏晟科技(股)公司 經理
泰晟投資(股)公司 監察人
(3)董事:酒井秀文(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代表人)
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 管理部部長
(4)董事:姚智薰(生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亞翔工程(股)公司 工程處經理/董事
榮工工程(股)公司 董事
昇輝投資(股)公司 董事
生生投資(股)公司 董事
尊偉有限公司 董事
鋆澤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
韋日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
(5)董事:詹國政
三裕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總經理
冠權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監察人
(6)董事:劉冠雄
香港商威盛亞亞洲有限公司 台灣區總經理
(7)獨立董事:申心蓓
群創光電(股)公司 獨立董事
Skyborn Renewables天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美商)亞太區法律總監
(8)獨立董事:翁榮隨
達航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韶瑞開發(股)公司 董事長
合機電線電纜(股)公司 獨立董事
新光鋼鐵(股)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銘板(股)公司 獨立董事
(9)獨立董事:徐景星
懋霖國際法律事務所 律師兼所長
聯穎國際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富霖國際資產管理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6,424,271股
(2)董事:石慧玉(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6,424,271股
(3)董事:酒井秀文(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代表人) 1,187,500股
(4)董事:姚智薰(生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1,000,000股
(5)董事:詹國政 680,000股
(6)董事:劉冠雄 80,500股
(7)獨立董事:申心蓓 0股
(8)獨立董事:翁榮隨 0股
(9)獨立董事:徐景星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12~112/06/11
11.新任生效日期:112/06/30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已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董事:石慧玉(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董事:酒井秀文(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代表人)
(4)董事:詹國政
(5)董事:劉冠雄
(6)董事:陳玲雪
(7)獨立董事:翁榮隨
(8)獨立董事:徐景星
4.舊任者簡歷:
(1)董事: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宏晟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錦勉(股)公司 董事長
金威斯頓(股)公司 董事長
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長
冠權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泰晟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2)董事:石慧玉(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宏晟科技(股)公司 經理
泰晟投資(股)公司 監察人
(3)董事:酒井秀文(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代表人)
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 管理部部長
(4)董事:詹國政
三裕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總經理
冠權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監察人
(5)董事:劉冠雄
香港商威盛亞亞洲有限公司 台灣區總經理
(6)董事:陳玲雪
欣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經理
宏晟科技(股)公司 監察人
(7)獨立董事:翁榮隨
達航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韶瑞開發(股)公司 董事長
合機電線電纜(股)公司 獨立董事
新光鋼鐵(股)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銘板(股)公司 獨立董事
(8)獨立董事:徐景星
懋霖國際法律事務所 律師兼所長
聯穎國際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富霖國際資產管理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董事:石慧玉(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董事:酒井秀文(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代表人)
(4)董事:姚智薰(生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5)董事:詹國政
(6)董事:劉冠雄
(7)獨立董事:申心蓓
(8)獨立董事:翁榮隨
(9)獨立董事:徐景星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宏晟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錦勉(股)公司 董事長
金威斯頓(股)公司 董事長
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長
冠權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泰晟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2)董事:石慧玉(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宏晟科技(股)公司 經理
泰晟投資(股)公司 監察人
(3)董事:酒井秀文(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代表人)
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 管理部部長
(4)董事:姚智薰(生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亞翔工程(股)公司 工程處經理/董事
榮工工程(股)公司 董事
昇輝投資(股)公司 董事
生生投資(股)公司 董事
尊偉有限公司 董事
鋆澤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
韋日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
(5)董事:詹國政
三裕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總經理
冠權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監察人
(6)董事:劉冠雄
香港商威盛亞亞洲有限公司 台灣區總經理
(7)獨立董事:申心蓓
群創光電(股)公司 獨立董事
Skyborn Renewables天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美商)亞太區法律總監
(8)獨立董事:翁榮隨
達航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韶瑞開發(股)公司 董事長
合機電線電纜(股)公司 獨立董事
新光鋼鐵(股)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銘板(股)公司 獨立董事
(9)獨立董事:徐景星
懋霖國際法律事務所 律師兼所長
聯穎國際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富霖國際資產管理開發有限公司 負責人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6,424,271股
(2)董事:石慧玉(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6,424,271股
(3)董事:酒井秀文(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代表人) 1,187,500股
(4)董事:姚智薰(生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1,000,000股
(5)董事:詹國政 680,000股
(6)董事:劉冠雄 80,500股
(7)獨立董事:申心蓓 0股
(8)獨立董事:翁榮隨 0股
(9)獨立董事:徐景星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12~112/06/11
11.新任生效日期:112/06/30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已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 代表人競業行為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董事:石慧玉(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董事:酒井秀文(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代表人)
(4)董事:姚智薰(生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5)董事:詹國政
(6)董事:劉冠雄
(7)獨立董事:申心蓓
(8)獨立董事:翁榮隨
(9)獨立董事:徐景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24,993,649權,佔出席總表決權數之99.72%(出席率75.94%)。
股東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詹國政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長。
(2)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總經理。
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江蘇省昆山市偉業路18號1401室。
(2)上海市浦東新區秋月路26號矽岸國際1號樓30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半導體廠自動化設備及相關應用產品之研發、生產及銷售。
(2)自動化控制系統工程及相關應用產品之研發、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郭錦松投資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投資金額:USD200,000/投資比例:50%
(2)詹國政投資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投資金額:USD165,000/投資比例:42.1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董事:石慧玉(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董事:酒井秀文(日商關東化學ENGINEERING株式會社代表人)
(4)董事:姚智薰(生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5)董事:詹國政
(6)董事:劉冠雄
(7)獨立董事:申心蓓
(8)獨立董事:翁榮隨
(9)獨立董事:徐景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24,993,649權,佔出席總表決權數之99.72%(出席率75.94%)。
股東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詹國政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長。
(2)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總經理。
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江蘇省昆山市偉業路18號1401室。
(2)上海市浦東新區秋月路26號矽岸國際1號樓30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半導體廠自動化設備及相關應用產品之研發、生產及銷售。
(2)自動化控制系統工程及相關應用產品之研發、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郭錦松投資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投資金額:USD200,000/投資比例:50%
(2)詹國政投資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投資金額:USD165,000/投資比例:42.1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段1401建號土地及地上物
2.事實發生日:112/6/19~112/6/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 496.62平方公尺 (150.23坪)。
建物面積:2,191.07平方公尺 (662.80坪)。
車位:20個坡道停車位。
每單位價格:估計平均22.63萬/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50,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
第一期款:新台幣 22,500,000元整
第二期款:新台幣 7,500,000元整
第三期款:新台幣 7,500,000元整
第四期款:新台幣112,500,000元整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並授權董事長全權執行後續議價及簽約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碁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52,679,180元整。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張志明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4)新北估字第000016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5月1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5月1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段1401建號土地及地上物
2.事實發生日:112/6/19~112/6/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 496.62平方公尺 (150.23坪)。
建物面積:2,191.07平方公尺 (662.80坪)。
車位:20個坡道停車位。
每單位價格:估計平均22.63萬/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50,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
第一期款:新台幣 22,500,000元整
第二期款:新台幣 7,500,000元整
第三期款:新台幣 7,500,000元整
第四期款:新台幣112,500,000元整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並授權董事長全權執行後續議價及簽約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碁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52,679,180元整。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張志明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4)新北估字第000016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5月1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5月1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2/06/1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6/1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新證券大樓13樓會議室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13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台新綜合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事實發生日:112/06/1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6/1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新證券大樓13樓會議室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13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台新綜合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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