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鼎生物科技(興)公司公告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4/21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14/04/11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4/11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4/21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度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4/11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4/21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度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3/14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吳金湖
4.舊任者簡歷:勤繹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家人職務異動有獨立性之影響,故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6/07-115/06/06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2/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4年03月14日接獲吳金湖獨立董事辭任書,其缺額將於最近一次股東常會辦理
補選。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吳金湖
4.舊任者簡歷:勤繹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家人職務異動有獨立性之影響,故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6/07-115/06/06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2/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4年03月14日接獲吳金湖獨立董事辭任書,其缺額將於最近一次股東常會辦理
補選。
1.發生變動日期:114/03/14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吳金湖
4.舊任者簡歷:勤繹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家人職務異動有獨立性之影響,故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
審計委員會:112/06/07-115/06/06
薪酬委員會:112/06/09-115/06/06
10.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4年03月14日接獲吳金湖獨立董事辭任書,其缺額將於最近一次股東常會辦理
補選。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吳金湖
4.舊任者簡歷:勤繹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家人職務異動有獨立性之影響,故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
審計委員會:112/06/07-115/06/06
薪酬委員會:112/06/09-115/06/06
10.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4年03月14日接獲吳金湖獨立董事辭任書,其缺額將於最近一次股東常會辦理
補選。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3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總額1,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共計新台幣10,000,000 元。
4.既得條件: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自增資基準日起,須符合以下各項條件方可
既得:(1)於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仍在職、(2)達成公司所設定個人績效評核指標與公
司整體績效者、(3)各既得期間內未曾有違反任何與本公司或與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
從屬公司簽訂之合約、(4)各既得期間內未曾有違反本辦法以及本公司或本公司國內
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工作規則/公司規定、(5)各既得期間內未曾有違反任何第三方與
本公司或與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間之合約等情事者,於各年度既得日之既得股
份比例分別如下(四捨五入計算至張 (1,000股)為止):
任職屆滿一年,可既得股份比例 50%。
任職屆滿二年,可既得股份比例 5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其之前獲配尚未既得
之股份,由本公司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
(2)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及其所得受領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績效表現
、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
訂後,提報董事會核准,然針對兼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薪資報酬
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份之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討論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
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暫以114年3月3日本公司普通股成交均價新台幣15.12元估算,全數
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化之總金額約為新台幣15,120仟元,依既得期間2年攤提,每
年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7,560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162,227,000股估算,每年對每股盈餘
稀釋約為0.05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股東
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既得期間除繼承外,員工不得將
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其
他權利受限制情形,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將以股票信託保管方式辦理本次發行之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各項條件,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相關法令規
則修訂而有修訂或調整之必要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
所有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宜。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總額1,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共計新台幣10,000,000 元。
4.既得條件: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自增資基準日起,須符合以下各項條件方可
既得:(1)於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仍在職、(2)達成公司所設定個人績效評核指標與公
司整體績效者、(3)各既得期間內未曾有違反任何與本公司或與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
從屬公司簽訂之合約、(4)各既得期間內未曾有違反本辦法以及本公司或本公司國內
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工作規則/公司規定、(5)各既得期間內未曾有違反任何第三方與
本公司或與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間之合約等情事者,於各年度既得日之既得股
份比例分別如下(四捨五入計算至張 (1,000股)為止):
任職屆滿一年,可既得股份比例 50%。
任職屆滿二年,可既得股份比例 5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其之前獲配尚未既得
之股份,由本公司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
(2)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及其所得受領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績效表現
、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
訂後,提報董事會核准,然針對兼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薪資報酬
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份之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討論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
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暫以114年3月3日本公司普通股成交均價新台幣15.12元估算,全數
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化之總金額約為新台幣15,120仟元,依既得期間2年攤提,每
年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7,560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162,227,000股估算,每年對每股盈餘
稀釋約為0.05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股東
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既得期間除繼承外,員工不得將
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其
他權利受限制情形,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將以股票信託保管方式辦理本次發行之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各項條件,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相關法令規
則修訂而有修訂或調整之必要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
所有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宜。
1.發生變動日期:114/03/0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李基存
4.舊任者簡歷:萬通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家庭因素,故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6/07-115/06/06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4年03月05日接獲李基存獨立董事辭任書,辭職生效日為114年06月10日,
缺額於最近一次股東常會辦理補選之。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李基存
4.舊任者簡歷:萬通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家庭因素,故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6/07-115/06/06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4年03月05日接獲李基存獨立董事辭任書,辭職生效日為114年06月10日,
缺額於最近一次股東常會辦理補選之。
1.發生變動日期:114/03/0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李基存
4.舊任者簡歷:萬通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家庭因素,故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
審計委員會:112/06/07-115/06/06
薪酬委員會:112/06/09-115/06/06
10.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4年03月05日接獲李基存獨立董事辭任書,辭職生效日為114年06月10日,
缺額將依法辦理。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李基存
4.舊任者簡歷:萬通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家庭因素,故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
審計委員會:112/06/07-115/06/06
薪酬委員會:112/06/09-115/06/06
10.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4年03月05日接獲李基存獨立董事辭任書,辭職生效日為114年06月10日,
缺額將依法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4/02/18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3795號函申報核准在案。
(2)本公司綜合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規劃,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向主
管機關申請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2月17日
金管證發字第1140333451號函同意廢止。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同意撤銷現金增資案後,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第11條第4項規定,接獲主管機關撤銷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依法加算利息返還原
股東所繳納之股款;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或開立支票退回其繳交之股款,匯費及掛
號郵資由本公司負擔。本公司對於已繳交股款者應退還股款之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69%(註1)/365】
(註1)年利率係以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牌告機動利率為基準計算補償。
(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2)承諾書
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0
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3795號函申報生效
在案。因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環境不佳,本公司綜合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規劃
,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擬申請撤銷113年度現金增資案,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
增資募集作業期間,自接獲金管會撤銷或廢止通知後,加計利息退還所繳款項;退還之
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予認股之股東,匯款帳號以集保公司最近期所提供之
帳號為之。若因撤銷該現金增資案,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立承諾書人承諾將依法對因此
而致權利受損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承諾書人: 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勝勇
中華民國114年02月12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3795號函申報核准在案。
(2)本公司綜合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規劃,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向主
管機關申請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2月17日
金管證發字第1140333451號函同意廢止。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同意撤銷現金增資案後,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第11條第4項規定,接獲主管機關撤銷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依法加算利息返還原
股東所繳納之股款;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或開立支票退回其繳交之股款,匯費及掛
號郵資由本公司負擔。本公司對於已繳交股款者應退還股款之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69%(註1)/365】
(註1)年利率係以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牌告機動利率為基準計算補償。
(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2)承諾書
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0
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3795號函申報生效
在案。因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環境不佳,本公司綜合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規劃
,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擬申請撤銷113年度現金增資案,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
增資募集作業期間,自接獲金管會撤銷或廢止通知後,加計利息退還所繳款項;退還之
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予認股之股東,匯款帳號以集保公司最近期所提供之
帳號為之。若因撤銷該現金增資案,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立承諾書人承諾將依法對因此
而致權利受損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承諾書人: 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勝勇
中華民國114年02月12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2/12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3795號函申報核准在案。
(2)因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環境不佳,本公司綜合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規劃,
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公司資金運用計劃不足部份將以自有資金或金融機構借款支應。
6.因應措施:
本次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退款補償相關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
公告。相關作業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辦理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3795號函申報核准在案。
(2)因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環境不佳,本公司綜合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規劃,
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公司資金運用計劃不足部份將以自有資金或金融機構借款支應。
6.因應措施:
本次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退款補償相關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
公告。相關作業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辦理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2/06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劉勝勇 153,850股 100%
副董事長 陳育群 260,201股 100%
董事 吳麗玉 892,646股 100%
董事 廖裕輝 173,051股 100%
董事 許倖豪 413,678股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
上述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06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劉勝勇 153,850股 100%
副董事長 陳育群 260,201股 100%
董事 吳麗玉 892,646股 100%
董事 廖裕輝 173,051股 100%
董事 許倖豪 413,678股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
上述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補充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12/24
2.發行股數:3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3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0,000股,由本公
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之90%計27,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
例,每仟股認購166.4334543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得於認購新股期間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及原有股東、員工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2/28
13.最後過戶日:113/12/23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2/24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28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1/06~114/02/06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02/07~114/02/1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12/24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臺灣銀行士林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銀行淡水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379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劃所
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發行條件,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訂
定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12/24
2.發行股數:3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3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0,000股,由本公
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之90%計27,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
例,每仟股認購166.4334543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得於認購新股期間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及原有股東、員工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2/28
13.最後過戶日:113/12/23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2/24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28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1/06~114/02/06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02/07~114/02/1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12/24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臺灣銀行士林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銀行淡水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379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劃所
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發行條件,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訂
定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12/03
2.發行股數:3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3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0,000股,由本公
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之90%計27,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
例,每仟股認購166.4334543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得於認購新股期間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及原有股東、員工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2/28
13.最後過戶日:113/12/23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2/24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28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1/06~114/02/06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02/07~114/02/1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379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劃所
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發行條件,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訂
定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發行股數:3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3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0,000股,由本公
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之90%計27,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
例,每仟股認購166.4334543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得於認購新股期間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及原有股東、員工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2/28
13.最後過戶日:113/12/23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2/24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2/28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1/06~114/02/06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02/07~114/02/1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379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劃所
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發行條件,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訂
定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更正本公司112年第二季及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112年第二季及113年第二季iXBRL申報資訊
1.事實發生日:113/11/06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修正112年第二季母子公司交易合併沖銷金額,調降研究發展費用及其他收
入新台幣4,415千元。
(二)補揭露113年第二季摩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為同一
人)關係人交易營業收入新台幣700千元。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一)112年1月至6月合併綜合損益表
(二)113年1月至6月合併綜合損益表
(三)113年1月至6月合併財務報告附註關係人交易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一)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第5頁
更正項目 112年1月至6月
------------ --------------
(1)研究發展費用 73,957
(2)其他收入 4,671
(3)營業費用合計 166,908
(4)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286
(二)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第5頁
更正項目 112年1月至6月
------------ --------------
(1)研究發展費用 73,957
(2)其他收入 4,671
(3)營業費用合計 166,908
(4)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286
(三)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合併附註關係人交易/第24頁
(1)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 -------------------
劉勝勇 董事長
吳麗玉 董事
陳志源 副總經理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一)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第5頁
更正項目 112年1月至6月
------------ --------------
(1)研究發展費用 69,542
(2)其他收入 256
(3)營業費用合計 162,493
(4)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871
(二)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第5頁
更正項目 112年1月至6月
------------ --------------
(1)研究發展費用 69,542
(2)其他收入 256
(3)營業費用合計 162,493
(4)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871
(三)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合併附註關係人交易/第24及25頁
(1)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 -------------------------------
劉勝勇 董事長
吳麗玉 董事
陳志源 副總經理
摩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為同一人
(2)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營業收入 113年1月至6月 112年1月至6月
--------------- -------------- -------------
其他關係人 700 0
交易價格與公司訂價策略相符;收款期間約為三個月,與一般客戶相同。
9.因應措施:更正內容已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並發布重大
訊息。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前述更正對本公司該期損益及淨值無影響。
1.事實發生日:113/11/06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修正112年第二季母子公司交易合併沖銷金額,調降研究發展費用及其他收
入新台幣4,415千元。
(二)補揭露113年第二季摩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為同一
人)關係人交易營業收入新台幣700千元。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一)112年1月至6月合併綜合損益表
(二)113年1月至6月合併綜合損益表
(三)113年1月至6月合併財務報告附註關係人交易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一)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第5頁
更正項目 112年1月至6月
------------ --------------
(1)研究發展費用 73,957
(2)其他收入 4,671
(3)營業費用合計 166,908
(4)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286
(二)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第5頁
更正項目 112年1月至6月
------------ --------------
(1)研究發展費用 73,957
(2)其他收入 4,671
(3)營業費用合計 166,908
(4)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286
(三)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合併附註關係人交易/第24頁
(1)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 -------------------
劉勝勇 董事長
吳麗玉 董事
陳志源 副總經理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一)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第5頁
更正項目 112年1月至6月
------------ --------------
(1)研究發展費用 69,542
(2)其他收入 256
(3)營業費用合計 162,493
(4)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871
(二)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第5頁
更正項目 112年1月至6月
------------ --------------
(1)研究發展費用 69,542
(2)其他收入 256
(3)營業費用合計 162,493
(4)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871
(三)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合併附註關係人交易/第24及25頁
(1)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 -------------------------------
劉勝勇 董事長
吳麗玉 董事
陳志源 副總經理
摩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為同一人
(2)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營業收入 113年1月至6月 112年1月至6月
--------------- -------------- -------------
其他關係人 700 0
交易價格與公司訂價策略相符;收款期間約為三個月,與一般客戶相同。
9.因應措施:更正內容已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並發布重大
訊息。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前述更正對本公司該期損益及淨值無影響。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3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2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
3,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90%,
計27,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即每仟股得
認購166.43345435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得於認購
新股期間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數及原有股東、員
工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
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
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以支應新藥未來各項適應症臨床試驗計畫。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
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等日程,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2)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
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發行條件,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
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
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3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2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
3,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90%,
計27,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即每仟股得
認購166.43345435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得於認購
新股期間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數及原有股東、員
工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
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
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以支應新藥未來各項適應症臨床試驗計畫。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
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等日程,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2)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
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發行條件,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
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
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本公司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接獲美國FDAEnd-of-Phase2(EOP2)會議紀錄
1.事實發生日:113/10/09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研發之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聯合胰臟癌標準治療法,適用於治療轉
移性胰臟癌第一線用藥,日前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提出EOP2會議申請並已
順利完成會議,於113年10月09日接獲FDA書面回覆之會議記錄。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與美國FDA於EOP2會議上就現有臨床試驗結果向FDA進行諮詢,諮詢內容包
含具有孤兒藥資格之Antroquinonol(Hocena)新藥藥證申請及該藥後續發展之相關議
題進行討論。後續本公司將依美國FDA提供臨床設計之建議事項,設計三期臨床試驗
計畫書及補充資料之後向FDA提出申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ntroquinonol(Hocena)
(二)用途:Antroquinonol(Hocena)聯合胰臟癌標準治療法,適用於治療轉移性胰臟
癌第一線用藥。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設計三期臨床試驗計畫書及補充資料之後向FDA提出
申請。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
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設計三期臨床試驗計畫書及補充資料之後,
向FDA提出申請。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
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
因應措施: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應未來國際授權談判策略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
不予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1)預計完成時間:設計三期臨床試驗計畫書及補充資料之後向FDA提出申請,惟
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以藥品市場而言,根據GlobalData的市場研究報告顯示,2019年八大
主要國家(美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英國、日本及中國)
胰臟癌藥品市場規模為18億美金,預估2029年八大主要國家胰臟癌藥
品市場規模將達到54億美元,複合年成長率(CAGR)預估為11.5%。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0/09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研發之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聯合胰臟癌標準治療法,適用於治療轉
移性胰臟癌第一線用藥,日前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提出EOP2會議申請並已
順利完成會議,於113年10月09日接獲FDA書面回覆之會議記錄。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與美國FDA於EOP2會議上就現有臨床試驗結果向FDA進行諮詢,諮詢內容包
含具有孤兒藥資格之Antroquinonol(Hocena)新藥藥證申請及該藥後續發展之相關議
題進行討論。後續本公司將依美國FDA提供臨床設計之建議事項,設計三期臨床試驗
計畫書及補充資料之後向FDA提出申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ntroquinonol(Hocena)
(二)用途:Antroquinonol(Hocena)聯合胰臟癌標準治療法,適用於治療轉移性胰臟
癌第一線用藥。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設計三期臨床試驗計畫書及補充資料之後向FDA提出
申請。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
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設計三期臨床試驗計畫書及補充資料之後,
向FDA提出申請。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
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
因應措施: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應未來國際授權談判策略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
不予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1)預計完成時間:設計三期臨床試驗計畫書及補充資料之後向FDA提出申請,惟
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以藥品市場而言,根據GlobalData的市場研究報告顯示,2019年八大
主要國家(美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英國、日本及中國)
胰臟癌藥品市場規模為18億美金,預估2029年八大主要國家胰臟癌藥
品市場規模將達到54億美元,複合年成長率(CAGR)預估為11.5%。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2段27-6號9樓
2.事實發生日:113/8/8~113/8/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辦公室84.39坪及1個平面式車位
每單位價格:每月租金新臺幣69,000元(含稅)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為新臺幣3,946,67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陳志源先生
與關係人之關係:本公司副總經理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交易相對人選定關係人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關係人之取得日期:104年1月22日
關係人取得價格:新台幣23,380,000元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副總經理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一次性支付一年之租金
租期:自民國113年10月01日起至118年09月30日止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要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8月0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8月0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2段27-6號9樓
2.事實發生日:113/8/8~113/8/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辦公室84.39坪及1個平面式車位
每單位價格:每月租金新臺幣69,000元(含稅)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為新臺幣3,946,67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陳志源先生
與關係人之關係:本公司副總經理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交易相對人選定關係人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關係人之取得日期:104年1月22日
關係人取得價格:新台幣23,380,000元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副總經理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一次性支付一年之租金
租期:自民國113年10月01日起至118年09月30日止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要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8月0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8月0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2,95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54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61,05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60,79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60,79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60,79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1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77,95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37,23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40,72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2,95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54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61,05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60,79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60,79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60,79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1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77,95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37,23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40,72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8/08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3年06月30日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3年06月30日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8/01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2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2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24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08月01日為本次增資基準日。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2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2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24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08月01日為本次增資基準日。
本公司委託FortreaInc.向美國FDA申請召開End-of-Phase2(EOP2)會議,申請程序已完成
1.事實發生日:113/08/01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研發之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聯合胰臟癌標準治療法,適用於治療轉
移性胰臟癌第一線用藥,日前委由Fortrea Inc.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提出
End-of-Phase2(EOP2)會議召開申請,已接獲Fortrea Inc.公司通知,申請程序已
完成。
(2)本會議將依據現有臨床試驗結果向FDA進行諮詢,諮詢內容包含具有孤兒藥資格之
Antroquinonol(Hocena)新藥藥證申請及該藥後續發展之相關議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3/08/01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研發之新藥Antroquinonol(Hocena)聯合胰臟癌標準治療法,適用於治療轉
移性胰臟癌第一線用藥,日前委由Fortrea Inc.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提出
End-of-Phase2(EOP2)會議召開申請,已接獲Fortrea Inc.公司通知,申請程序已
完成。
(2)本會議將依據現有臨床試驗結果向FDA進行諮詢,諮詢內容包含具有孤兒藥資格之
Antroquinonol(Hocena)新藥藥證申請及該藥後續發展之相關議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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