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箔科技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5/06/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震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自行請辭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3/06/25~106/06/24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2.22%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33.33%10.其他應敘明事項:林震董事同時辭任審計委員會委員及薪酬委員會委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副董事長2.發生變動日期:105/06/2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建隆 副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因素7.生效日期:105/06/288.新任者聯絡電話: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105/06/242.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5年6月24日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因本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1第3項、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24條第1項等相關規定,於期限內公告申報內部控制聲明書,依法對本公司負責人處罰鍰24萬元,並要求本公司於收受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補行公告申報。2.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於105年5月5日針對本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及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之規定,於期限內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104年度財務報告,依法對本公司負責人處罰鍰24萬元,並要求本公司於收受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補行公告申報。3.處理過程:無。4.預估可能損失:無。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盡速完成相關申報手續。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6/24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1.本公司於105年6月24日接獲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慶證券)來函通知,擬於105年6月23日起終止擔任本公司興櫃主辦輔導及推薦證券商,並已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上申請,實際辭任日期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為準。2.大慶證券辭任後,本公司已無興櫃輔導及推薦證券商,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情況,依規定本公司股票得終止櫃檯買賣,惟實際終止日期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為準。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待公告。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6/23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1.本公司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4月15日證櫃審字第10501005213號函,因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富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致本公司僅餘一家輔導推薦證券商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本公司股票自105年4月22日起停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在案。2.又因本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及100年11月11日金管證審字第1000055872號函規定時間內公告申報104年度財務報告,致有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故爰依規定併案繼續停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5/04/22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視適當時機重新申請恢復交易。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5/06/2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秋娥 永箔科技稽核主管兼代理發言人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新任稽核主管暨代理發言人待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另行公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7.生效日期:105/06/20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代理人2.發生變動日期:105/05/1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陳騰志,永箔科技(股)公司,財務長會計主管:代理人陳騰志,永箔科技(股)公司,財務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待指派會計主管:待指派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離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5/05/10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99-9699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待董事會通過後再行公告。
本公司資金貸與100%持股子公司依公開發行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5/05/06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倫揚高科韶關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023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372(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2461(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683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逾正常授信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業務往來資金貸與事項(1)公司名稱:湖南永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023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0789(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348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4277(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逾正常授信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業務往來資金貸與事項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701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2373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1)條件:AR帳款以及銀行融資借款(2)日期:分次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110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3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三角貿易之素箔採購予子公司倫揚高科韶關及湖南永箔科技逾授信條件轉列業務往來資金貸與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5/05/06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龔雙雄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謝明忠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寶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金昌民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余煒楨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5/04/20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4號11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4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資金籌措方案二、承認事項:(1)承認104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104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提請討論(2)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作業程序」提請討論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4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簽證尚在進行中。(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擬定於105年4月25日至105年5月5日為受理持有已發行 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期間,受理場所為本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6樓之4,聯絡電話:(02)2999-9699)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1)當事人:永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法院名稱、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3)文書案號:105年度司票字第2763號2.事實發生日:105/05/0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05/05/04本公司收到掛號信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聲請因執有前董事長王家順於民國103年12月26日共同簽發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本票1紙,內載金額新臺幣(下同)20,000,000元,未載到期日。詎以民國105年3月5日經提示,尚有票款本金13,000,000元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1紙,聲請裁定強制執行。4.處理過程:本公司配合司法程序辦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業務面無重大影響,財務面影響待司法程序執行判決。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於105/04/19在玉山銀行北新莊分行二樓會議室透過中小企業處輔導中心召開銀行債權債務協商會議,委託其處理本公司與銀行間之債權債務相關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將請律師協同辦理。
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04年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更換會計師,目前尚未委任新會計師。3.因應措施:待確認委任會計師且出具財報後,再補行公告相關財務報告資訊。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1)當事人:永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法院名稱、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3)文書案號:105年度訴字第1177號2.事實發生日:105/04/2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05/04/26本公司收到掛號信為岱怡物業租賃有限公司對本公司請求給付票款新台幣參佰捌拾萬元,提起民事訴訟,此係前董事長王家順以本公司名義濫行開立支票,支票受款人為與公司無任何業務往來之交易關係。4.處理過程:本公司配合司法程序辦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業務面無重大影響,財務面影響待司法程序執行判決。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訴訟公司將請律師協同辦理。
1.公司名稱(或負責人姓名):永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4.退票或拒絕往來之日期:105/04/265.退票發生之原因、張數及金額:無6.退票之往來銀行:無7.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不適用8.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不適用9.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不適用】):台灣票據交換所10.因應及保全措施:前董事長王家順以本公司名義濫行開立支票,支票受款人均非一般公司行號,而為與公司無任何業務往來之個人,濫開票據本公司已訴法律程序及法務部調查局主動偵辦調查。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公司名稱(或負責人姓名):永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4.退票或拒絕往來之日期:105/04/255.退票發生之原因、張數及金額:1張支票係前董事長王家順以本公司名義濫行開立,持票人提示票據金額計10,000仟元。截至105/04/25共跳票13張,金額68990仟元。6.退票之往來銀行:台灣銀行三重分行7.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不適用8.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不適用9.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不適用】):不適用10.因應及保全措施:前董事長王家順以本公司名義濫行開立支票,支票受款人均非一般公司行號,而為與公司無任何業務往來之個人,濫開票據本公司已訴法律程序及法務部調查局主動偵辦調查。11.其他應敘明事項:1.截至105/04/25止王家順盜開台銀支票清查為28張計120990仟元,其中9張持票人尚未存入台銀,以及無金額顯示之空白票為6張。2.因王家順盜開支票致本公司跳票,後續再有跳票情事本公司將以重大訊息公告揭露。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5/04/22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龔雙雄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謝明忠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洽談中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洽談中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洽談中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前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5/04/22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5/04/22收到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掛號函件通知主動終止104年度財務報表簽證及稅務簽證之委任事項。2.本公司待確認新任會計師事務所委任事宜再行公告。
1.公司名稱(或負責人姓名):永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4.退票或拒絕往來之日期:105/04/205.退票發生之原因、張數及金額:1張支票係前董事長王家順以本公司名義濫行開立,持票人提示票據金額計2,500仟元。截至105/04/20共跳票12張,金額58990仟元。6.退票之往來銀行:台灣銀行三重分行7.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不適用8.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不適用9.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不適用】):不適用10.因應及保全措施:前董事長王家順以本公司名義濫行開立支票,支票受款人均非一般公司行號,而為與公司無任何業務往來之個人,票據部份本公司已訴法律程序及台北市調查處主動偵辦調查。11.其他應敘明事項:截至105/04/20止王家順盜開台銀支票清查為28張計123490仟元,其中11張持票人尚未存入台銀,以及無金額顯示之空白票為5張。因王家順盜開支票致本公司跳票,後續再有跳票情事,本公司將以重大訊息公告揭露。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4號11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報告本公司資金籌措方案二、討論事項:修訂「公司章程」提請討論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擬定於105年4月25日至105年5月5日為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期間,受理場所為本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6樓之4,聯絡電話:(02)2999-9699)
1.事實發生日:105/04/15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於105年4月15日收到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函:證櫃審字第10501005213號,因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富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致本公司僅餘一家輔導推薦證券商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本公司股票自105年4月22日起停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5/04/22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視適當時機重新申請恢復交易.
1.公司名稱(或負責人姓名):永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4.退票或拒絕往來之日期:105/04/145.退票發生之原因、張數及金額:1張支票係前董事長王家順以本公司名義濫行開立,持票人提示票據金額計6,000仟元。截至105/04/14共跳票11張,金額56490仟元。6.退票之往來銀行:台灣銀行三重分行7.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不適用8.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不適用9.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不適用】):不適用10.因應及保全措施:前董事長王家順以本公司名義濫行開立支票,支票受款人均非一般公司行號,而為與公司無任何業務往來之個人,票據部份本公司已訴法律程序及台北市調查處主動偵辦調查。11.其他應敘明事項:截至105/04/14止王家順盜開台銀支票清查為28張計120990仟元,其中11張持票人尚未存入台銀,以及無金額顯示之空白票為6張。因王家順盜開支票致本公司跳票,後續再有跳票情事,本公司將以重大訊息公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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