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泓辰材料(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3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90,000仟元整。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3/12/31~114/02/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40元至90元之間,惟若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
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90,000仟元整。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3/12/31~114/02/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40元至90元之間,惟若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
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12/2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昌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呂泳翔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無
6.新任者簡歷: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辭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5/19-114/05/18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0%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昌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呂泳翔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無
6.新任者簡歷: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辭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5/19-114/05/18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0%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工商時報及電子媒體等
2.報導日期:113/12/25
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泓辰正極材料獲美國能源部推薦並納入補助計畫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鋰錳鐵正極材料為美國能源部未來補助重點,
泓辰已協助美國電池廠申請補助
非泓辰取得美國能源部補助,該報導為媒體善意之臆測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媒體報導澄清,有關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
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報導日期:113/12/25
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泓辰正極材料獲美國能源部推薦並納入補助計畫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鋰錳鐵正極材料為美國能源部未來補助重點,
泓辰已協助美國電池廠申請補助
非泓辰取得美國能源部補助,該報導為媒體善意之臆測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媒體報導澄清,有關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
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變更營業處所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
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6.因應措施:
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親臨或郵寄至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
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6.因應措施:
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親臨或郵寄至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鄒○龍
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刑營訴字第14號
2.事實發生日:113/11/0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12年底前員工於離職前大量下載電池正極材料磷酸錳鐵鋰(LMFP)相關機密資訊,
因時間點較為敏感,故本公司向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報案,檢調執行搜索
並扣押該員之私人儲存設備後,發現該員在未經公司同意下,擅自將公司相關機密資訊
攜出並複製至私人儲存設備,惟未發現該員有將公司機密資訊外流第三人之情況。
4.處理過程:
(1)本案被告因違反營業秘密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25140號、
第31291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為有罪之陳述,經合議庭評議,
本案改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2)113/10/25被告經判決犯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之知悉及
持有營業秘密,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營業秘密罪,處有期徒刑捌月,緩刑參年。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為告訴人,該機密資訊未外流第三人,該判決於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與該員達成民事和解,且該員將以自有之房產擔保未將相關機密資訊外流
給第三人,以保障本公司之權益。
(2)判決相關文書於113/10/30送達本公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原告: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鄒○龍
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刑營訴字第14號
2.事實發生日:113/11/0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12年底前員工於離職前大量下載電池正極材料磷酸錳鐵鋰(LMFP)相關機密資訊,
因時間點較為敏感,故本公司向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報案,檢調執行搜索
並扣押該員之私人儲存設備後,發現該員在未經公司同意下,擅自將公司相關機密資訊
攜出並複製至私人儲存設備,惟未發現該員有將公司機密資訊外流第三人之情況。
4.處理過程:
(1)本案被告因違反營業秘密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25140號、
第31291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為有罪之陳述,經合議庭評議,
本案改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2)113/10/25被告經判決犯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之知悉及
持有營業秘密,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營業秘密罪,處有期徒刑捌月,緩刑參年。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為告訴人,該機密資訊未外流第三人,該判決於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與該員達成民事和解,且該員將以自有之房產擔保未將相關機密資訊外流
給第三人,以保障本公司之權益。
(2)判決相關文書於113/10/30送達本公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開始為興櫃股票之櫃檯買賣日期。
旨揭公司113年10月11日興櫃股票櫃檯買賣申請書及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17條第1項規定。
一、櫃檯買賣股票種類、數量及每股面額:無實體發行普通股86,096,527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二、櫃檯買賣股票開始買賣日期:113年11月6日。
三、櫃檯買賣股票類別:電機機械。
四、輔導推薦證券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六、股票櫃檯買賣代號及簡稱:
(一)代號:3616。
(二)簡稱:泓辰。
七、公司英文名稱及簡稱:
(一)英文名稱:HCM CO., LTD.。
(二)簡稱:HCM。
八、公司營利事業統一編號:12887215。
旨揭公司113年10月11日興櫃股票櫃檯買賣申請書及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17條第1項規定。
一、櫃檯買賣股票種類、數量及每股面額:無實體發行普通股86,096,527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二、櫃檯買賣股票開始買賣日期:113年11月6日。
三、櫃檯買賣股票類別:電機機械。
四、輔導推薦證券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六、股票櫃檯買賣代號及簡稱:
(一)代號:3616。
(二)簡稱:泓辰。
七、公司英文名稱及簡稱:
(一)英文名稱:HCM CO., LTD.。
(二)簡稱:HCM。
八、公司營利事業統一編號:12887215。
1.事實發生日:113/10/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台新證券邀請參加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年10月30日(星期三)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寒舍艾美酒店3F翡翠廳(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8號)
(4)召開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台新證券邀請參加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說明公司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參加者以受台新證券邀請者為優先。
(5)召開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簡報內容檔案請於當日會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
說明會一覽表查閱。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台新證券邀請參加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年10月30日(星期三)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寒舍艾美酒店3F翡翠廳(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8號)
(4)召開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台新證券邀請參加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說明公司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參加者以受台新證券邀請者為優先。
(5)召開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簡報內容檔案請於當日會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
說明會一覽表查閱。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壹、本公司民國113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73,848,66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7,384,866股,每股面額10元。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項目:
(一)CC01090 電池製造業
(二)F401010 國際貿易業
(三)E604010 機械安裝業
(四)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五)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七)JE01010租賃業
(八)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738,486,61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2-3號
五、公告方式:經濟部網站公告。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
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民國九十年八月二日訂立,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一)自112年盈餘分配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73,848,660元,計轉增資發行新股7,384,866股。
(二)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依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因本公司股票依法採無實體發行,且配合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及帳簿劃撥配發作業,故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做為處理無實體劃撥及其他必要之費用。
(三)本次增資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採無實體發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815,965,270元,分為81,596,52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茲訂於民國113年8月01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3年7月28日起至民國113年8月01日止股票停止過戶,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7月2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3年7月26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民國112年7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
十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發放,屆時另行分函各股東。
十三、特此公告。
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壹、本公司民國113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73,848,66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7,384,866股,每股面額10元。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泓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項目:
(一)CC01090 電池製造業
(二)F401010 國際貿易業
(三)E604010 機械安裝業
(四)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五)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七)JE01010租賃業
(八)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738,486,61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2-3號
五、公告方式:經濟部網站公告。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
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民國九十年八月二日訂立,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一)自112年盈餘分配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73,848,660元,計轉增資發行新股7,384,866股。
(二)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依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因本公司股票依法採無實體發行,且配合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及帳簿劃撥配發作業,故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做為處理無實體劃撥及其他必要之費用。
(三)本次增資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採無實體發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815,965,270元,分為81,596,52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茲訂於民國113年8月01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3年7月28日起至民國113年8月01日止股票停止過戶,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7月2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3年7月26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民國112年7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
十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發放,屆時另行分函各股東。
十三、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9/132.發生緣由:本公司撤銷有價證券公開發行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20037915號核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函利群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對本公司支付命令聲請。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債權人:利群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桃院晴非吉102年度司促字第16965號2.事實發生日:102/08/0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102/7/17接獲利群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4.處理過程:利群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於102/7/26撤回該項支付命令聲請。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債權人:利群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2年度司促字第16965號2.事實發生日:102/07/1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利群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聲請支付命令,標的金額分別為新台幣壹佰伍拾捌萬捌仟貳佰捌拾伍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102年股東臨時會(更正)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2/08/1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7/1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8/15公告內容:一、本公司訂於民國一○二年八月十五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假桃園縣龍潭鄉八德村40鄰龍園五路21號1樓,召開民國一○二年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修正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2. 監察人審查民國一○一年度重編後決算表冊報告。3. 修正民國一○一年度資產減損情形報告。4.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 承認重編後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 承認重編後民國一○一年度虧損撥補表。(三)討論事項:1. 撤銷股票公開發行。(四)臨時動議三、辦理過戶手續: 1. 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7月16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2. 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3. 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7月16日下午4點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7月1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四、依公司法172-1條規定,股東臨時會不受理股東提案議案。五、其他應公告事項:*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電話:02-25865859。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電話:03-4892013,並副知證基會。*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7/082.發生緣由:102/07/01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臨時股東會召開時間:102年8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二、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龍潭鄉八德村40鄰龍園五路21號三、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修正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民國一○一年度重編後決算表冊。(3).修正民國一○一年度資產減損情形報告。(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重編後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重編後民國一○一年度虧損撥補表。(三)討論事項(1).撤銷股票公開發行。(四)臨時動議四、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2年7月17日至102年8月15日停止股票過戶。五、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172-1條規定,股東臨時會不受理股東提案議案。(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2條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102年股東臨時會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2/08/1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7/1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8/15公告內容:一、本公司訂於民國一○二年八月十五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假桃園縣龍潭鄉八德村40鄰龍園五路21號1樓,召開民國一○二年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修正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2. 監察人審查民國一○一年度重編後決算表冊。3. 修正民國一○一年度資產減損情形報告。4.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 承認重編後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 承認重編後民國一○一年度虧損撥補表。(三)討論事項:1. 撤銷股票公開發行。(四)臨時動議三、辦理過戶手續: 1. 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7月16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2. 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免費 3. 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7月16日下午4點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7月1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依公司法172-1條規定,股東臨時會不受理股東提案議案。五、其他應公告事項:*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電話:02-25865859 免費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六、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02/07/0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宏力先生/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宏力先生/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6.新任生效日期:102/07/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7/012.發生緣由:本公司依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200172164號函辨理。3.因應措施:相關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後,重新公告及申報於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7/0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案。3.因應措施:依法令規定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比照重大訊息辦理資訊公開。4.其他應敘明事項:為配合公司治理,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本公司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
公告序號:2主旨: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更正)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8公告內容:一、本公司訂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假桃園縣龍潭鄉八德村40鄰龍園五路21號1樓,召開民國一○二年股東常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暨民國一○二年營業計劃報告。2.監察人審查民國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財務報告書報告。3.公司資產減損情形報告。4.大陸投資情形報告。5.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民國一○一年度虧損撥補表。(三)討論事項一:1.修訂本公司章程。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程序。5.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6.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四)選舉事項1.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二: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二、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三、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9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4月29日下午4點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4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4月17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26日16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地址:桃園縣龍潭鄉八德村40鄰龍園五路21號 TEL: 03-489-2013五、其他應公告事項:*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 02-25865859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電話:03-4892013,並副知證基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 2 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2 年 4 月 17 日起至民國 102 年 4 月 26 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請本次股東常會解除本屆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行為。*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九、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8公告內容:一、本公司訂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假桃園縣龍潭鄉八德村40鄰龍園五路21號1樓,召開民國一○二年股東常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暨民國一○二年營業計劃報告。2.監察人審查民國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及合併財務報告書報告。3.公司資產減損情形報告。4.大陸投資情形報告。5.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民國一○一年度虧損撥補表。(三)討論事項一:1.修訂本公司章程。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程序。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6.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7.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四)選舉事項1.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二: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二、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三、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9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4月29日下午4點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4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4月17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26日16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地址:桃園縣龍潭鄉八德村40鄰龍園五路21號 TEL: 03-489-2013五、其他應公告事項:*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 02-25865859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電話:03-4892013,並副知證基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 2 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2 年 4 月 17 日起至民國 102 年 4 月 26 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請本次股東常會解除本屆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行為。*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九、特此公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債權人: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2年度司促字第3438號 2.事實發生日:102/05/0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聲請支付命令,標的金額分別為新台幣壹億肆仟陸佰肆拾肆萬陸仟零肆拾壹元, 及自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 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和債權人取得付款協議並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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