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元科技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2/12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5/2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3號12樓(台泥大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七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審查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背書保証事項辦理情形。(二)承認事項:(1)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2)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擬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3/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5/20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將於股東會前四十日另行公告(2)凡本公司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8年3月17日起至98年3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98年3月26日下午五時前,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至能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縣善化鎮台南科學園區大利二路十號〉電話:06-505-0666〉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2/122.私募資金來源:授權董事長尋求外部投資者,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之3.私募股數:私募股數依實際發行價格除算私募總金額之股數為限,由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1年內視私募當時市場狀況分次發行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暫定),並授權董事長依資金募集當時市場狀況修訂之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依據證交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向主管機關申報辦理公開發行及上市事宜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擴充廠房、生產線設備,充實營運資金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之發行價格、發行金額、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及其他未盡事宜,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97/12/0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E-one Moli Energy (Canada) Ltd.(2)與公司之關係:100%間接持有之轉投資事業(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50801(4)原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3277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337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6647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子公司E-One Moli Energy (Canada) Ltd. 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加拿大)子行申請短期週轉額度展延,銀行要求母公司替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3167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37610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額度到期(2)日期:2009年11月28日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62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與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15.3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長期投資金額、背書保證金額及資金貸放金額合計數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5.3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7/10/062.公司名稱:能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興建二期廠房及購買機器設備資金需求,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洽請中國信託、合作金庫及兆豐商銀共組之銀行團為統籌主辦銀行,統籌主辦本公司5年期新台幣22億元聯貸授信案,並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聯貸之委任書及合約。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7/10/062.公司名稱:能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因應本公司營運規模成長之需並擴充產能提升競爭力,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興建南科二期廠房及購置生產線設備,計劃總金額約新台幣32億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97/09/122.重要決議事項:(1)選舉事項:補選董事一人案。董事當選人:聯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邱德成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7/08/2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進龍 研發處處長兼代理發言人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代理發言人:洪欣穎 行銷暨營管部協理研發主管:鄭宗田 製造處處長兼研發處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原研發主管兼代理發言人離職7.生效日期:97/08/228.新任者聯絡電話:代理發言人:02-25673500研發主管:06-505066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7/06/262.法人名稱:東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代表人楊邦彥先生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代表人辭任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6/06/12~99/06/117.新任生效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缺額未達1/3,故暫不辦理補選
1.事實發生日:96/12/142.公司名稱:能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誤植為1718286元,正確累計營收淨額應為1917130元6.因應措施:更正累計營收淨額資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事實發生日:96/10/312.資金貸與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之:(1)公司名稱:E-One Moli Energy (Canada) Ltd.(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9032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仟元):200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改善財務結構(6)原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改善財務結構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4.754.子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5.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1)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0(2)背書保證餘額(仟元):0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96年10月31日第四屆第五次臨時董事會決議辦理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6/08/0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榮良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蕭忠信經理5.異動原因:新任財務主管兼會計主管到職6.生效日期:96/08/037.新任者聯絡電話:02-25673500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6/08/0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中國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趙啟燊先生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中國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翁桐林先生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5.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6/06/12~99/06/117.新任生效日期:96/08/03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8/032.減資基準日:96/08/03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後公告之。4.換發股票基準日:NA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6.新股預計上市日:NA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經九十六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924,959,0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92,495,906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7月31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38359號函核准在案。(2)本公司董事會訂於96年8月3日為減資基準日,減資後換發之新股票,俟呈報經濟部變更登記收到核准函後,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訂定減資換票基準日辦理換發舊股票事宜。
1.臨時股東會日期:96/07/27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96/07/123.報導內容:元京證張宜立:科技、金融雙主軸15檔併購概念股出列...被私募基金相中者,如...能元(興櫃股)...。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目前未有私募基金與本公司接洽,以上訊息係屬媒體自行推測報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6/122.公司名稱:能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九十六年六月十二日召開九十六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924,959,060元整,凡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日起至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以前以書面提出憑辦。依據:依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七十三、七十四條規定辦理。說明事項:(一)減資前發行股份、每股面額及實收資本額:減資前實際發行股份181,528,000股,每股10元,實收資本額1,815,280,000元整(普通股1,030,280,000元,特別股為785,000,000元)。(二)減資金額及銷除股數:減資新台幣924,959,060元整,減除已發行股份92,495,906股。(三)減資後發行股份、每股面額及實收資本額:減資後發行股份為89,032,094股(普通股50,531,040股,特別股為38,501,054股),每股10元,實收資本額890,320,940元整。(四)減資比例:50.95407099731﹪(五)減資目的: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6.因應措施:將呈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後,由董事會訂立減資基準日,並於向經濟部完成減資登記後,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另訂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按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比例換發新股票。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數按股票面額折以現金至元為止支付予該股東,其股份並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請於公告之日起至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6/1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郭漢成-董事兼總經理李家駿-董事兼營運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因轉投資事業需要,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6/07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6/07/27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一一三號(台泥大樓十二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以私募方式辦理普通股現金增資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6/28~96/07/27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6/072.私募資金來源:授權董事長尋求外部投資者,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之3.私募股數:私募股數依實際發行價格除算私募總金額之股數為限,由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1年內視私募當時市場狀況分次發行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0元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15元(暫定),並授權董事長依資金募集當時市場狀況修訂之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依據證交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向主管機關申報辦理公開發行及上市事宜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擴充廠房、生產線設備,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之發行價格、發行金額、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及其他未盡事宜,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6/072.減資緣由: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3.減資金額:新台幣924,959,060元4.消除股份:92,495,906股5.減資比率:50.95407099731﹪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90,320,94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96/06/12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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