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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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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事實發生日:114/07/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6/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3,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發行價格計新台幣1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

(7)員工及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現金增資案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 10%

供本公司員工認購,計300,000股;其餘 90% 計2,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

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比例認購,原股東按每仟股認購51.58739575股。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營運規模成長所需。

(11)本次增資訂定時程如下:

A.認股基準日:114/07/22。

B.最後過戶日:114/07/17。

C.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07/18~114/07/22。

D.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7/28~114/08/08。

E.特定人繳款期間:114/08/11~114/09/01。

F.增資基準日:114/09/02。

(12)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7/10。

(13)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門分行。

(14)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孝分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10日金管證

發字第114034982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內容、資金

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有未盡

事宜、或因應客觀環境、或法令變動而需要變更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代子公司巨宇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購淶滬文旅(股)公司、展旺企業(股)公司業務及資產(補充113/11/25原重訊對價條件)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收購

2.事實發生日:114/7/1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代子公司巨宇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購淶滬文旅(股)公司、

展旺企業(股)公司業務及資產(補充113/11/25原公告

對價條件)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淶滬文旅(股)公司、展旺企業(股)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淶滬文旅(股)公司、展旺企業(股)公司與本公司(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

被投資公司)並無關係。

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

東權益:收購對象非關係人;不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併購目的及理由:增強事業競爭力及經營效益

併購條件:無

對價條件:本次交易價格52,100,000元

支付時點:依合約交割日或實際完成移轉。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收購後增強事業競爭力及經營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提升整體經營績效及強化市場競爭力,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易昌運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臺省會證字第4816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會計師針對致遠國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陳冠宇評價師出具之營運價值評估

分析報告所記載之評估方法、評估假設與限制及價值理論等,進行必要之複核

及分析工作,該份報告以收益法之「現金流量折現法」進行標的業務之營運價

值評估,其營運價值介於46,485至65,178千元,其評估價值尚稱為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

114年第二季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1.持續經營

2.否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1.持續經營

2.否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無此情事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35,780仟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4年5月12日至114年7月11日。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仟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17.46元至35.78元之間。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4年5月12日至114年7月11日。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0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0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本公司為維護全體股東權益並兼顧市場機制,故未能執行完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7/10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6,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60,000

6.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6,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員工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114年7月10日,並依法令規定

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2)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327,167,620元,計32,716,762股。



1.事實發生日:114/07/1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

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積極催收喜順紡織廠(股)公司

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

命令催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7/1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吳登科先生/第一商業銀行分行經理、資深協理、顧問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逝世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6/13~115/06/12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獨立董事吳登科先生於114年7月8日逝世,本公司於今日接獲通知後發布重大訊息。



1.發生變動日期:114/07/1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吳登科先生/第一商業銀行分行經理、資深協理、顧問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逝世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6/13~115/06/12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獨立董事吳登科先生於114年7月8日逝世,本公司於今日接獲通知後發布重大訊息。



1.事實發生日:114/07/10

2.公司名稱:中信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4年5月份資金貸與資訊明細表資料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本公司114年5月份資金貸與資訊明細表資料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編號:1

貸出資金公司:高鼎遊艇(股)公司

貸與對象:新船重工(股)公司

個別子公司本月增(減)金額-短期融通資金:5,000仟元

期末餘額:5,000仟元

利率區間:2.5%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編號:1

貸出資金公司:高鼎遊艇(股)公司

貸與對象:新船重工(股)公司

個別子公司本月增(減)金額-短期融通資金:0仟元

期末餘額:0仟元

利率區間:0

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同步更正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7/10

2.公司名稱:極風雲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14年6月本公司營業收入誤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月營業收入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單位:新台幣仟元)

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10,161,255

去年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7,360,400

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64,049,661

去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41,056,428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單位:新台幣仟元)

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10,161

去年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7,360

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64,050

去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41,056

9.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7/24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7/24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人說明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期望透過與投資人間的互動交流,增進雙向溝通效率,以利投資人更全面的了解公司在全球新藥開發策略與布局、企業競爭優勢、營運績效及未來布局規劃等相關資訊。

(2)有意參加者請至報名網址:reurl.cc/9nENA8,或是請洽:華南永昌綜合證券吳小姐(02)2545-6888分機8733報名,也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連結網址報名。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法人說明會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1.事實發生日:114/07/10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發行股數8,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

新台幣15元,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12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4年7月10日為本次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4/07/10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上櫃交易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4/07/11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114年02月26日證櫃審字第11401003171號函核准。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8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

06月18日證櫃審字第114000457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定上櫃買賣開始日為

114年07月11日,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1.事實發生日:114/07/10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本公司114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已募集完成並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14年7月10日,依據

本公司「11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七條之規定調整認股價格。

6.因應措施:

自114年7月10日起,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調整如下:

11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13年11月07日發行)之認股價格,由每股新台幣33元

調整為32.7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7/1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54,419,867元(每股配發1.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7/25

5.最後過戶日:114/07/2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7/2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8/02

8.除權(息)基準日:114/08/02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8/2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7/10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張懿云

(2)獨立董事:沈維民

(3)獨立董事:顏志達

(4)獨立董事:林焜尉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張懿云-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

(2)獨立董事:沈維民-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

(3)獨立董事:顏志達-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

(4)獨立董事:林焜尉-凌陽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術總監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張懿云

(2)獨立董事:沈維民

(3)獨立董事:顏志達

(4)獨立董事:林焜尉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張懿云-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

(2)獨立董事:沈維民-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

(3)獨立董事:顏志達-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

(4)獨立董事:林焜尉-凌陽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術總監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任期屆滿改選而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3/11~114/6/2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7/1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7/1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炳輝/本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4/07/11

8.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稽核主管職務暫由本公司稽核代理人代理,

新任內部稽核主管於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案後另行公告。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7/1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GOLDEN CREST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投資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319,48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19,663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19,1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38,813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1,43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因應營運資金需求,向銀行申請共用授信及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86,02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1,68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契約而定

(2)日期:

依銀行契約而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479,22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093,72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90.2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7.0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14.07.10新增背書保證美金7,500仟元(即新台幣219,15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屏東縣政府來函要求自114年7月8日起停止離岸太陽光電系統浮台技術開發計畫案之施工並暫停執行計畫事宜(更正)

1.事實發生日:114/07/10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計畫受颱風影響散落於海上及岸際之浮台、結構支架及塑膠構件等相關設備,

危及船舶航行、通、漁船作業及海域遊憩安全,請公司自114年7月7日下午14時

起算48小時內清除完畢。

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於114年7月7日起加派人力及機具清除散落於海上及岸際之浮台、

結構支架及塑膠構件。

5.處分情形:本公司須重新檢具施工計畫書提報屏東縣政府審查,未完成審查前不得復工。

6.是否遭裁處罰鍰:尚未確定

7.裁罰金額(元):尚未確定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浮台受損部分均能回收再利用,清運費用初估50萬元左右,罰鍰部分須待主管機關裁定。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研擬具體改善方案儘速爭取復工。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本公司於114年7月8日就此事件有做相關說明。

12.其他應述明事項:本公司係於114年7月10日方收到屏東縣政府114年7月8日之函文,另114年7月9日

屏東縣政府就此事件發布新聞說明,本公司沒有在縣府限期48小時內清除完畢,將

依法裁罰及停止旭東公司使用該海域三個月之相關事宜,待本公司收到屏東縣政府

正式函文後將評估影響性及依相關法令揭露資訊之必要性。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因有價證券於櫃買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公布相關財務業務資訊。

1.事實發生日:114/07/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有價證券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3.財務業務資訊:

(1)最近一個月單月資訊

項目/月份 114年06月 113年06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

營業收入(仟元) 48,852 8,488 475%

稅前純益(損)(仟元) 21,991 (8,389) 由虧轉盈

稅後純益(損)(仟元) 21,991 (8,389) 由虧轉盈

每股盈餘(虧損)(元) 0.73 (0.31) 由虧轉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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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季單季資訊

項目/月份 114年04月-114年06月 113年04月-113年06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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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仟元) 88,723 30,046 195%

稅前純益(損)(仟元) 19,148 (18,152) 由虧轉盈

稅後純益(損)(仟元) 19,148 (18,030) 由虧轉盈

每股盈餘(虧損)(元) 0.64 (0.67) 由虧轉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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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二季資訊

項目/月份 114年01月-114年06月 113年01月-113年06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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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仟元) 153,141 67,458 127%

稅前純益(損)(仟元) 19,656 (32,306) 由虧轉盈

稅後純益(損)(仟元) 19,656 (32,494) 由虧轉盈

每股盈餘(虧損)(元) 0.65 (1.21) 由虧轉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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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財務資料係本公司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核閱),

僅供投資人參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增提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新台幣88億元整

1.事實發生日:114/07/10

2.公司名稱: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於114年6月增提外匯

價格變動準備金新台幣88億元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