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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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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7/1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7/1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漢來大飯店 3樓 鉑金A廳(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168號3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股票及臺灣存託憑證初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於上櫃前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 (2)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會暨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savc-vision.com/shareholder-column/law-meeting/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民事訴訟案件二審判決主文(對應113年10月15日之公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承傑有限公司(下稱承傑公司)

被上訴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重上字第213號

4.事實發生日:114/07/0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承傑公司對本公司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之民事訴訟,因承傑公司不服一審桃園地方

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407號判決,故向臺灣高等法院聲明上訴。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114年7月9日透過司法院主文公告查詢系統知悉,本案已由臺灣高等法

院114年度重上字第213號進行判決,因尚未收到判決書,目前尚未有完整判決內

容,僅先公告判決主文為:「一、上訴駁回。二、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目前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並未受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未能得知判決具體理由。待收到判決書後,如有需要會

再行補充說明並與律師研議後續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07/09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明宏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子評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彭以驊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蘇定堅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鑑於本公司業務及管理需要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公司不再繼續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07/09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7/09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新臺幣28,859,776元,每股配發新臺幣1元。

普通股股票股利新臺幣57,719,550元,每股配發新臺幣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7/24

5.最後過戶日:114/07/2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7/2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8/01

8.除權(息)基準日:114/08/01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8/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票股利預計於114年8月29日發放(若因客觀因素影響致發放日期

變動,授權董事長另訂之並另行公告)

(2)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4日

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按發行新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

份,得由股東自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者,按面額改

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如因法令變更或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影響流

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或有其他

相關未盡事宜時,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5)有關股票股利發放事宜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

記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6)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7)最後過戶日因7月27日適逢假日,故提前至7月25日。



1.事實發生日:114/07/09

2.公司名稱:采威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07月09日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事項

(一)擬通過公司治理主管辭任案

(二)擬通過經理人調整薪酬案

(三)擬修訂本公司組織架構圖案

(四)擬修訂核決權限管理辦法

(五)擬通過更換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及簽證會計師

(六)擬通過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及適任性之評估暨委任報酬案

(七)擬通過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7/0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芝菁、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擔任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顧問

擔任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課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公告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解任

6.異動原因:解任

7.生效日期:114/07/0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7/0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侯均妮、內部稽核主管

擔任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組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公告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因個人職涯規劃辭職

7.生效日期:114/07/3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7/09

2.公司名稱:祥翊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指示,修正本公司113年度股東會年報部分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3年度股東會年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封面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封面

9.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4/07/09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3/04/01~114/03/31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及股票上櫃申請

所需辦理。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4/07/09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7/09

2.發行股數:5,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以面額計算)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60元

6.員工認股股數:500,000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0%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之90%計4,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

每仟股可認購63.20794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8/04

13.最後過戶日:114/07/30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7/31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8/04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4/08/08至114/09/08

特定人繳款期間:114/09/09至114/09/16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7月0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4962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劃所

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發行條件,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訂

定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補充114/01/17公告)代孫公司上海唯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上海皿鎏數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上海皿鎏數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皿鎏」)之100%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4/1/17~114/1/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月1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無

每單位價格:無

交易總金額:約人民幣146,007,9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上海道珍商務咨詢有限公司、東台潤昆天禄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

合伙)、上海皿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常熟市博盈投資中心(普通合

伙)及其他13位自然人,共17位交易相對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首期款於股權完成交割後支付價款人民幣131,407仟元。

(2)尾款於股權完成交割後起算五年支付價款人民幣14,601仟元。

(3)本交易總價款為首期款及尾款。

(4)出讓人需承諾於股權完成交割日上海皿鎏公司淨值不低於人民幣50,000仟元,

若淨值低於人民幣50,000仟元,產生之淨值差額,則以淨值差額*3倍計算估價

差額,並將此差額自交易總價金中扣除。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經WINKING董事會決議辦理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獨立專家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3)決策單位:WINKING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有限公司不適用股數

金額:約人民幣146,007,900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全體股東保證於完成股權交割後,1-5年內有任何不合規事項而造成公司損失,

依合約其賠償上限金額為人民幣14,600,790元,此賠償金額將從尾款中扣除。

(2)部分股東保證於完成股權交割後,6-10年內有任何不合規事項而造成公司損失,

依合約其賠償上限金額為人民幣14,600,790元。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之比例:35.80%

占股東權益之比例:54.65%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413,616千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強美術外包事業競爭力及經營效益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WINKING董事會:民國114年1月17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上晉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陳慈堅會計師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1308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114年1月17日

30.其他敘明事項:

補充114年1月17日公告之會計師相關資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09

2.公司名稱:碩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381-6288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09

2.公司名稱:碩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779,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7,79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114年6月20日證櫃審字第114000466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3.23%計500

,0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3,279,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13年6月

24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全部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

條按照原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其中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

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3,77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係

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業日

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數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定

每股新台幣50元為最低承銷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

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

,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20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臺幣6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4年07月14日至114年07月16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4年07月17日至114年07月21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4年07月22日至114年07月24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4年07月23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4年07月22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年07月25日

(7)增資基準日:114年07月25日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09

2.公司名稱:碩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4/07/09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湖科技園區分公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09

2.公司名稱:吉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07月09日下午3時30分截止,惟

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訂定股款催繳期間為

114年07月10日至114年08月11日下午3時30分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前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大直分行

暨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之集保證券存摺帳戶。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電話:02-2563-57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7/09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為引進長期策略型投資人及股權規劃。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吉晟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418,924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00%

(2)董事:貝克西弗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290,786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00%

(3)董事:吉帝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268,311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執行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4/07/0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旼達/本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暫時從缺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為強化公司治理,故自114年7月10日起不再兼任執行長一職

7.生效日期:114/07/10

8.其他應敘明事項:謝旼達先生仍擔任本公司董事長職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法人董事辭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4/07/09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明和/SANTANI HOLDINGS LIMITED法人董事代表人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原因:辭職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113/06/26 ~ 116/06/25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4年07月09日接獲法人董事辭職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7/09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83,408,400元,每股配發3.6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7/24

5.最後過戶日:114/07/27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7/2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8/01

8.除權(息)基準日:114/08/01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8/2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114/06/25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等相關事宜。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網、NOWnews今日新聞

、經濟日報等

2.報導日期:114/07/07~114/07/08

3.報導內容:(1)「…屏南旭東環保科技負責執行經濟部核定的離岸太陽光電

系統浮台技術開發計畫,因颱風來襲,導致浮台設施損壞…」

(2)「…丹娜絲颱風打壞屏東佳冬鄉一座海上太陽能光電場,引起關注。…」

(3)「…颱風「丹娜絲」重創台灣西部海岸,位於屏東「旭東環保科技」

執行經濟部核定的離岸太陽光電系統浮台技術開發計畫…」

(4)「…丹娜絲颱風肆虐中南部,屏東佳冬、枋寮外海「旭東環保科技公司」

光電案場太陽能板…」

(5)「…該公司拿有中央政府補助多達1.3億元,從原先的虧損至2024年開始

有盈餘,最大的收入來源就是靠補助。…」

(6)「…丹娜絲颱風過後,屏東縣佳冬塭豐、枋寮海域沿岸漂來大量黑色浮台

結構體…」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位於佳冬外海的離岸太陽能浮台試驗案場,主係用以測試太陽能

浮台載具及其圍堰抗風浪之強度,尚無實際發電行為,日前因發現連結設

計需再強化正在進行拆除工程,然在拆除期間受到此次丹娜絲颱風影響導

致太陽能載具散落,本公司已加派人力盡速清理。針對台灣地區颱風頻繁,

未來實驗設備會加強抗風設計,以因應台灣氣候特徵。

(2)本公司營運狀況及財務報告均遵循法律規範,公司2024年主要營業收入

係來自彰濱工業區之浮動式太陽能載具,此合約亦有發布重大訊息至公開資

訊觀測站。

6.因應措施:此案場尚屬研發階段,太陽能載具回收後亦可再利用,經評估

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