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充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補充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9/04
2.發行股數:16,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6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6元
6.員工認股股數:2,4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85%之股份計13,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68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或認購不
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發行之原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9/14
13.最後過戶日:114/09/09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10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14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限:114年9月19日至114年10月20日
(2)特定人繳款期限:114年10月21日至114年10月27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9/04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都分行(補充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和分行(補充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6,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年0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4296號函申報生效,及114年8月
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7158號函同意變更價格在案。
(2)依公司法規定,本次認股期間及股款繳納期間併同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
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基於管理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擬
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09月09日16:30
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
9月0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
辦理過戶手續。
1.事實發生日:114/09/04
2.公司名稱:振大環球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4/9/9~114/9/15
(2)承銷價:每股新臺幣190.46元
(3)公開承銷數:6,840,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100,000股
(5)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46%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臺幣19,046,000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檢查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尚未接獲起訴書。
4.事實發生日:114/09/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於114/09/04發布新聞稿「偵辦中○研
究院(下稱中○院)前博士後研究員等人詐欺取財等案件」,依法提起公訴。
6.處理過程: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候審理結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依據新聞稿的內容評估,對本公司財務及業
務皆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基於法令要求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以下「抗告人」)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原裁定案號114年度全字第428號
2.事實發生日:114/09/0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抗告人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全字第428號民事裁定,
於法定期間內依法提起抗告
4.處理過程: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終止本公司有價證券於櫃檯買賣,
本公司有價證券已非屬上櫃證券無法繼續於櫃檯買賣市場流通。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04
2.公司名稱:達明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
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4/09/04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元大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分行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14/09/04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4年08月27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4年08月28日至114年09月05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適逢星期例
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08月29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8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09月01日至114年09月05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4年09月05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4年09月08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4年09月08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經
臺南市政府114年6月24日府經商字第11400412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7月4日證櫃審字第1140005470號函
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後
交易日成交均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投資人
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1.事實發生日:114/09/03
2.公司名稱:中華資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4/09/08~114/09/12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238元
(3)公開承銷數:3,131,000股
(4)過額配售數量:0股
(5)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0%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0元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9/04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9/04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7樓(宏遠證券)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宏遠證券舉辦之「2025年趨勢產業論壇」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下查閱
1.事實發生日:114/09/03
2.公司名稱:振大環球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
114年9月3日下午3時30分截止,惟仍有部份員工尚未繳納股款,
依法辦理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
9月4日起至114年10月7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至玉山商業銀行營業部分行暨
全台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
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03
2.公司名稱:來毅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4年5~7月資金貸與資訊接露明細表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4年5~7月資金貸與資訊接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5月份
(1)5月份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4,556
(2)5月份期末餘額:4,556
(3)5月份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245,364
(4)5月份資金貸與總限額:327,152
6月份
(1)6月份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4,556
(2)6月份期末餘額:4,556
(3)6月份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245,364
(4)6月份資金貸與總限額:327,152
7月份
(1)7月份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4,556
(2)7月份期末餘額:4,556
(3)7月份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245,364
(4)7月份資金貸與總限額:327,152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5月份
(1)5月份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11,580
(2)5月份期末餘額:11,580
(3)5月份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64,640
(4)5月份資金貸與總限額:64,640
6月份
(1)6月份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11,580
(2)6月份期末餘額:11,580
(3)6月份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64,640
(4)6月份資金貸與總限額:64,640
7月份
(1)7月份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11,580
(2)7月份期末餘額:11,580
(3)7月份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79,301
(4)7月份資金貸與總限額:79,301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03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準則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266,500股,
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27元,
總計募集資金新台幣88,195,500元整,業已收足股款。
增資基準日:114年9月3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9/0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新台幣0.3元,計新台幣4,281,948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10/02
5.最後過戶日:114/10/0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0/0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0/08
8.除權(息)基準日:114/10/08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10/3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
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114年現金增資案發行價格
1.事實發生日:114/09/03
2.公司名稱:火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9,032,260股,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114年04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0087號函
申報生效、114年05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5400號函准予延長募集
三個月(至114年10月22日)、114年6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7978號
函同意備查本公司變更現金增資發行股份總數為16,000,000股等,
以上業已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原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6.2元,鑒於近期資本市場
變化,股價波動較大,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之變動、認購人投資
意願及資金募集之可行性,故擬向證期局申請調整發行價格為每股
新台幣4元整,以期能順利完成現金增資募集作業。原現金增資募集
總額為新台幣99,200,000元,每股現增價格調整後之現金增資募集
總額修改為新台幣64,000,000元整。
(3)本現金增資變更案俟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價格及相
關補償方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含增資基準日等),如因主管機關
指示或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14/09/03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4年08月27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4年08月28日至114年09月05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適逢星期例
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08月29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8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09月01日至114年09月05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4年09月05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4年09月08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4年09月08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經
臺南市政府114年6月24日府經商字第11400412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7月4日證櫃審字第1140005470號函
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後
交易日成交均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投資人
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1.事實發生日:114/09/03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於外租阿蓮廠廠房於114年09月02日深夜發生火災,
經緊急通報消防單位進行管制及救災。
4.處理過程:發生火災後立即聯絡消防單位進行滅火,起火原因待消防單位鑑定,並無人員傷亡。
5.處分情形:不適用
6.是否遭裁處罰鍰:否
7.裁罰金額(元):否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本公司已通知保險公司處理火災損失相關事宜,詳細損失待評估中。
本公司主要營運據點於仁德廠,本次阿蓮廠火災事故,
初步評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應無重大影響。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尚未確定
待勘查結果進行相關理賠程序。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未來將加強廠區安全維護。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02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50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15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4/09/02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更正本公司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揭露內容,本次更正不影響本公司損益
1.事實發生日:114/09/02
2.公司名稱: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存貨分類及收入組成的細項金額誤植,故更正本公司114年第二季合併
財務報告附註揭露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揭露內容六、4.存貨(第16頁)及六、13.營業收入
(1)收入細分(第23頁)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揭露內容第16頁、第23頁
註1:民國114年6月30日存貨分類 製成品51,317(更正前)
註2:民國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收入組成 學名藥208,166(更正前)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揭露內容第16頁、第23頁
註1:民國114年6月30日存貨分類 製成品56,317(更正後)
註2:民國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收入組成 學名藥208,116(更正後)
9.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將更正後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財務報告之更正均不影響本公司損益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4/09/02
2.公司名稱:鑫囍創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114年6月、7月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誤植、進行更正。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4年6月、7月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鑫囍創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書保證對象:鑫囍室內裝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實際動支金額:0
(2)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鑫囍創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書保證對象:鑫囍探索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實際動支金額:0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鑫囍創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書保證對象:鑫囍室內裝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實際動支金額:15,000
(2)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鑫囍創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書保證對象:鑫囍探索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實際動支金額:10,000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