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公司名稱:達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10年05月10日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一)通過110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案。(二)通過110年固定資產預算修正案。(三)通過銀行額度申請及續約申請案。(四)通過集團子公司申請銀行借款額度、由本公司擔任背書保證案。(五)通過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持有人認購股份及訂定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六)其他。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公司名稱:洋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配案(二)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三)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四)本公司110年度第一季盈餘暫不分配案(五)公司委託主辦推薦證券商於承銷期間辦理過額配售案(六)擬提前向永豐銀行申請融資額度續約案(七)擬對轉投資事業提供背書保證續約事宜(八)擬修訂公司內部相關制度及管理辦法(九)本公司逾正常授信期限三個月且金額重大之應收帳款,擬不視為資金貸與性質案(十)召開本公司110年度股東常會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0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9,299,140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92,991,400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配發47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股票面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嗣後如因法令修訂或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變動而影響本公司流 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變 更相關事宜。(2)本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1段266號20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9年度營業報告案。(2)109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109年度營業決算報告。(3)109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4)109年度經理人及員工績效獎金估列情形報告案。(5)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案。(二)承認事項:(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109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新增)(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新增)(四)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董事案。(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5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自110年4月16日至110年4月28日止受理持股1%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凡有意提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之股東,請於書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印鑑務請於110年4月28日17時前提出(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送達本公司(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266號18樓之3)財會部。
1. 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增資配股經董事會擬議日期:110/05/10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9年 第4季3. 股利所屬期間:109/10/01 至 109/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3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8,690,6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4.7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9,299,14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0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第1季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03/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函釋內容,每季不分派盈餘時,不需編製盈餘分配表。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100%轉投資子公司蘇州市洋基機電工程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事宜1.事實發生日:110/05/1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蘇州市洋基機電工程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41,716(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23,44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27,84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51,28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拓展業務,充實營運資金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27,84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33,475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該授信合約到期(2)日期:該授信合約到期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069,52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69,6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6.6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6.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向TFDA提出新藥AD17002-SC用於治療COVID-19輕症患者IIa期人體臨床試驗1.事實發生日:110/05/102.公司名稱:昱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研發之鼻噴新冠肺炎治療藥AD17002-SC獲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CDE) 列入指標諮詢輔導項目,其動物攻毒試驗由國家衛生研究院協助執行,病理 分析結果顯示,AD17002-SC可明顯改善受新冠病毒感染動物之肺炎狀況,並 具統計意義。 本公司根據各項研究結果向TFDA申請AD17002-SC用於治療新冠病毒感染輕症 患者IIa期人體臨床試驗,試驗規劃如下: a.收治人數:規劃收治15位新冠病毒感染輕症患者。 b.給藥方案:病患將以噴鼻方式,接受三週內固定次數劑量的AD17002-SC治療 ,並進行後續五週的追蹤觀察。 (2).本公司黏膜免疫治療技術平台,目前已應用於過敏性鼻炎及氣喘藥物開發, 並完成塵?過敏性鼻炎治療臨床Ib/IIa期試驗,安全性已得到臨床支持;而由 於其免疫調節作用,已觀察到誘發黏膜免疫反應並改善鼻腔內發炎,期望對 COVID-19輕症患者有助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D17002-SC (2).用途:治療COVID-19輕症患者。 (3).預計進行人之所有研發階段:IIa期人體臨床試驗、IIb期人體臨床試驗、三 期人體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提出申請。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床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已投入之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 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將依相關法規及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6).目前該新藥所適應病症之市場狀況、現有治療相同病症之主要藥物等資訊: 目前治療新冠肺炎已上市及研發中的藥物,除了疫苗以外,主要以重症治療為 主,而在預防疾病傳播及相對更高佔比的輕、中度患者的治療仍有未被滿足的 醫療需求(unmetmedical needs)。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 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10/05/1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達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35,848(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40,07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9,63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69,7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3,83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短期資金融通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28,44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70,508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子公司與銀行之借款額度終止,即可解除保證責任。(2)日期:子公司與銀行之借款額度終止之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35,84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40,07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0.8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2.3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財務暨會計主管異動案3.因應措施: 人員變動別:財務暨會計主管 發生變動日期: 110/05/10 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芳群/財務暨會計主管。 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惠雯/財務暨會計主管。 異動情形:新任 異動原因:新任。 生效日期:110/05/10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0年05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
1.發生變動日期:110/05/1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明德/本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辭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7/06/29~110/06/28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9.其他應敘明事項:辭任生效日110年5月10日。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公司名稱: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5月10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一)通過處分新北市私立怡和老人養護中心、新北市私立怡安老人養護中心經營管理權案。(二)通過依產業創新條例修正內容,以109年度未分配盈餘購置供營業用之設備及技術申請「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之稅基減除」之獎勵。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公司名稱: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3月背書保證與揭露明細表實際動支金額揭露金額為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之金額,更正為實際向金融業動支之金額更正前金額:171,186仟元更正後金額:140,168仟元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後更正110年3月實際動支金額揭露資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公司名稱: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2月背書保證與揭露明細表實際動支金額揭露金額為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之金額,更正為實際向金融業動支之金額更正前金額:169,836仟元更正後金額:167,500仟元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後更正110年2月實際動支金額揭露資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公司名稱: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1月背書保證與揭露明細表實際動支金額揭露金額為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之金額,更正為實際向金融業動支之金額更正前金額:172,472仟元更正後金額:170,043仟元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後更正110年1月實際動支金額揭露資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新北市泰山區泰林段辦理分割合併後地號540等共15筆2.事實發生日:110/5/10~110/5/10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地號:540等1地號面積684.04㎡折約206.92坪,總價約新台幣36,585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偉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此次部份簽約,估計利益新臺?16,811仟元(未稅)。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簽約付款10%,完?付款20%,尾款(過戶完成)付款70%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董事會決議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新臺幣20,324,947元2.宸煇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新臺幣24,389,834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1.王富生2.蔡連春及黃義宏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100)中市地估字第000014號2.(101)中市地估字第000034號及(105)中市地估字第000089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仲介:大都會商業不動產 費用新臺?2,069仟元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活化資產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0年4月8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新增110年股東常會事宜公告。一、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0年6月22日(星期二)二、股東常會召開時間:下午2時整三、股東常會召開地點: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中市后里區后科路二段345號)四、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4月24日起至110年6月22日止。五、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1)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健全營運計劃書執行情況報告。2.承認事項: (1)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9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2)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案。(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 (3)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新增)5.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本公司於民國110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4月26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備查及回覆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監事應選名額。本公司於民國110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董監事選舉之提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4月26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備查及回覆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3).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處所: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后里區后科路二段345號,電話:(04)25586777)。
1.董事會決議日:110/05/10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明德-長泓能源科技(股)公司董事長/代理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景雄-長泓能源科技(股)公司董事5.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長/代理總經理陳明德先生因健康因素申請退休,經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10/05/1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102.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專利代理人通知,本公司申請之美國發明專利「無人機降落設備及方法」(Apparatus And Methods For Landing Unmanned Aerial Vehicle),已獲官方核准,專利申請號「16/407,627」。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發明亦取得中華民國發明專利,公告號I711560B。本發明係將計算機視覺手勢辨識與無人機控制方法結合。其技術特徵在於使無人機理解人類肢體語言,使人與無人機的互動超越文字指令輸入,為無人機控制技術的突破。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89號1樓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一○九年度查核報告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一: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新增) (四)選舉事項: 改選第七屆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五)討論事項二: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4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