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5/07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5/0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3樓(兆豐證券總公司)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兆豐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公司營運概況。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來函有關投保中心請求解任董事職務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本公司及本公司林永彬董事長、林廷鋒董事、吳登科董事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商調字第14號
2.事實發生日:114/05/0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本日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來函,
投保中心依投保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對本公司林永彬董事長、林廷鋒董事、
吳登科董事提起解任董事職務訴訟。
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委請律師研議評估進行後續處理方式。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基於法令要求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5/05
2.公司名稱:大研生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5/0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5/13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5/05
2.公司名稱:捷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所在地址,變更資訊如下:
變更前地址:新竹市東區中華路1段61號
變更後地址:新竹市香山區中華路4段569號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4/05/0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裕旻/本公司財務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5/05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財務長任命案業經114年05月0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事實發生日:114/05/05
2.公司名稱:愛派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4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5/0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5/14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4年第1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1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26,500股(更正)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265,000元(更正)
6.發行價格:27.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26,500股(更正)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114年4月1日,並依法令規定辦
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2)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851,134,100元(更正),計85,113,410股。(更正)
1.發生變動日期: 114/04/28
2.法人名稱: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 曾惠瑾
4.舊任者簡歷: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
5.新任者姓名:待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指派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請辭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5/23-115/05/22(更正)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4/04/28接獲辭任書,辭任生效日為114/04/28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5/0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江昇壕/國際海洋公司財務協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定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4/05/05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者待最近期董事會議定。
1.事實發生日:114/05/05
2.公司名稱:華豫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5/0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5/13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114/05/05
2.變更後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類型:設計及執行均有效
3.變更緣由:誤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類型。
4.因應措施:114/05/05召開董事會決議更正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為有效類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5/0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上高縣榮炭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04,96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76,1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6,1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周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90,32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10,76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借款到期或清償
(2)日期:
銀行借款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104,96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76,1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7.9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5.7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董事會決議本公司依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5/05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上高縣榮炭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1,98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54,77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保山榮鋰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1,98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72,39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上高縣榮炭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借貸
貸出資金公司:江門市榮炭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3,12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5,859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保山榮鋰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借貸
貸出資金公司:江門市榮炭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3,12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66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保山榮鋰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借貸
貸出資金公司:上高縣榮炭科技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11,58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203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64,89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7.24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提前召開致餘額重複計算,實質並無超限情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董事會決議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上高榮炭)事宜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
1.事實發生日:114/05/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上高縣榮炭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1,98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77,389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77,389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54,77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90,32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10,764
5.計息方式:
年利率2%
6.還款之:
(1)條件:
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一年,到期一次償還
(2)日期:
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64,89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7.2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提前召開致餘額重複計算,實質並無超限情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董事會決議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保山榮鋰)事宜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
1.事實發生日:114/05/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保山榮鋰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1,98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19,217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53,17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72,39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04,75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41,745
5.計息方式:
年利率2%
6.還款之:
(1)條件:
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一年,到期一次償還
(2)日期:
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64,89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7.2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提前召開致餘額重複計算,實質並無超限情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案。
2:本公司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本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4: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5: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6:本公司「庫藏股買回轉讓員工辦法」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增修案。(本次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3: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辦法」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增補選第五屆四席獨立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
114年5月17日起至114年6月15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
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
會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公告114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
案及提名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
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2.本公司訂於本公司訂於114年4月9日起至114年4月18日止,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提名),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
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或提名,屆時將
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
理結果通知提案(提名)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
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3.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
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
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4.受理股東提案(提名)處所: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
電話:02-2755-3320。
5.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
1,000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5/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TPC Germany GmbH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90,35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81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0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0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為新台幣300,0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5/0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正義/美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室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安婷/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稽核主管經董事會任命。
7.生效日期:114/05/05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重大訊息係114/04/22內部稽核主管異動之補充公告。
2.舊任內部稽核主管於114/04/30離職。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5/05
2.公司名稱:邁(艸+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4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5/0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5/13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4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5/07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5/0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6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57號3樓(元大金融廣場3樓-A會議廳)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法人說明會,就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做說明。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