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4/0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14年股東常會: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01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9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45號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4)112年度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報告。
(5)修正「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
(6)修正「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報告。
(7)修正「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部分條文報告。
(8)113年度營業報告。
(9)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2.承認事項:
(1)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3)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4)承認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事項:
(1)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六、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1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9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時間及方式: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2)受理期間:114年4月11日起至114年4月21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
114年4月21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
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3)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4)受理處所: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
(地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45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第B05版
2.報導日期:114/04/01
3.報導內容:
董事長周萬順看好今年營運可望大幅成長,其中功率半導體應用可望從1%提升至10%。
立誠因基期低,成長可望超越產業平均值,看好立誠今年有較大幅度成長,獲利也將
超越去年。立誠統計,車用去年占比達67%、照明10%、手機閃光燈也占約10%,今年
將會積極拉升車用照明應用,尤其是在汽車頭燈的應用;第三代半導體在歐美客戶相繼
通過認證之後,預期營收比重將從去年的1%,大幅成長至10%。...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並未公開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上述媒體報導內容係屬媒體自行評估,
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等資訊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資料為主,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4/04/01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昭文/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曾鑫城/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4/04/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4/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異動
(1)人員變動別:財務暨會計主管
(2)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賴錫煌/協理
(3)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管清堯/部長
(4)異動原因:組織調整
(5)生效日期:114/04/0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31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14/03/31
2.公司名稱:諾亞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114年03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113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3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一路2號3樓(福容大飯店桃園機場捷運A8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4)本公司113年度關係人交易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本公司第五屆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擬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日本Nikko-MaterialsCo.,Ltd.公告代表取締役異動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3/31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代表取締役)
3.舊任者姓名:木村勝美
4.舊任者簡歷:日本Nikko-Materials Co., Ltd. 代表取締役
5.新任者姓名:岩田和敏
6.新任者簡歷: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解任
8.異動原因:轉任母公司集團內其它公司職務
9.新任生效日期:114/04/0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31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14/03/26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6
二.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4/6/26上午10時
三.股東常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大新路812號
四.股東常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 :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民國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第三案:民國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六.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承認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第二案:承認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七.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
八.召集事由四、其他議案:無。
九.召集事由五、臨時動議:無。
十.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8
十一.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6/26
十二.辦理過戶方式: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14年4月28日起至114年6月26日止停止
股票過戶轉讓登記,最後過戶日為114年4月27日,因114年4月27日
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
114年4月25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辦理過戶手
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4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十三.其他應敘明事項:
提案股東以一項議案為限,提案內容以 300 字為限(含文字及標點符號),
否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
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受理期間自114/04/1起至114/04/10下午5時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
民國114年4月10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
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 郵寄者請於114年04月10日下午5時前寄達,並請於信封封面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耀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大新路812號)
電話:(03)323-8118 ext828
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寄發,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補發
(電話02-3393-0898)。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持有記名股票
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
東常會之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對於本公司持股一千股以下之股東不另寄
發,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另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股東常會之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
次股東常會之議事錄,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
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
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耀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大新路812號)。
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股東常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5月27日至114年6月23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stockservices.tdcc.com.tw
1.事實發生日:114/03/3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1)發生變動日期:114/03/31
(2)法人名稱:沅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許韻華
(4)舊任者簡歷:許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
(5)新任者姓名:陳秀菊
(6)新任者簡歷:陳秀菊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113/06/28~116/06/27
(9)新任生效日期:114/03/3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二分之一,董事一職當然解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4/03/31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鼎耕投資有限公司
4.舊任者簡歷:泰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解任
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參加公開收購應賣,預計於114年4月1日股票交割後,
董事一職當然解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6/25~116/6/24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4.2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03/31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林姿妤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田中玉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田中玉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徐惠榆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更換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01/0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4/03/3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MEM Japan Co.,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7,02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3,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3,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供子公司營運週轉之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4,18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547
5.計息方式:
以實際貸與時按月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作業程序辦理
(2)日期: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作業程序辦理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3,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0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新增貸與之金額為日幣1億5千萬元,換算匯率0.22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3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3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2,05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10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1,01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1,61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1,57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1,57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0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9,65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2,81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6,84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13年度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
規定期限內完成公告,屆時相關之財務報告資訊請逕至公開資訊
觀測站查詢。
公告114年1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4/02/27
2.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90101273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4年1月份
4.自結流動比率:98.14%
5.自結速動比率:39.61%
6.自結負債比率:68.90%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截至前一月底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截至114年1月31日止,本公司之負債中包含依據「IFRS16 租賃」所
估列之租賃負債計329,776千元。
1.契約種類:
期貨契約
2.事實發生日:114/3/31
3.契約金額:
美金372,691.01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1.全部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2.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避險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金屬原料避險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美金372,691.01元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已實現損失美金229,170.25元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已實現損失金額:美金229,170.25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1.因鈷金屬價格波動大所致。
2.對本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113/12/18、114/02/13
預定交割日:114/10/31~114/12/31
實際交割日:114/03/28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副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4/03/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明杰副總經理/本公司研發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故辭任本公司副總經理。
7.生效日期:114/03/3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3度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查核報告
1.事實發生日:114/03/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個別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別綜合損益表、個別權益變動表、
個別現金流量表,以及個別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
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別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
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通用幹細胞股份有
限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別財務
狀況,暨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個別財務績效及個別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
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別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
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通用幹細胞股
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
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個別財務報表附註十二.11所述,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約179,654仟元,短期借款為30,000仟元,累計虧
損已達實收資本二分之一,負債比率為72%。該等情況顯示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因此修正查核意見。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三
年度個別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別財務報表整體
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收入認列
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度認列營業收入新台幣12,052仟元,對於
個別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產業特性,需待客戶取得對商品之控制始滿足履約
義務,本會計師認為客戶合約收入之認列對個別財務報表之查核係屬重要。因此
本會計師辨認收入認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執行簡易測
試以瞭解交易模式並測試管理階層針對收入認列所建立之內控制度的有效性,包括
重新執行交易條件之複核,辨認履約義務,確認收入是否係以控制移轉時點認列;
選取樣本執行交易細項測試,檢視其相關憑證,以確認收入認列時點之正確性;對
於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間執行收入截止點測試,抽選收入交易,檢視其相關憑
證,確認收入認列於適當期間。
本會計師亦考量個別財務報表附註四及六有關銷貨收入揭露的適當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別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
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
製允當表達之個別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別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
確保個別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別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繼續
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
清算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
方案。
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別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別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別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
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別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
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
響個別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辨認並評估個別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
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
惟其目的非對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通
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
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
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別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別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
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
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
營之能力。
5.評估個別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別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
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
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三
年度個別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
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
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陳明宏 金管證審字第1060027042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羅文振 金管證審字第1110348358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4/03/31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3/3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盈餘配發每股4元
現金股利121,884,0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4/18
5.最後過戶日:114/04/2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2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26
8.除權(息)基準日:114/04/26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5/1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