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事實發生日:114/08/14
2.發生緣由:113年度股東會年報更正與補充揭露事項
(1)第5頁及第11頁,說明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
,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
(2)第36頁,說明環保支出項目應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
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3)第44頁,補充揭露最近年度依本會所定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
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所編製之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
3.因應措施:更正後113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加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核閱報告
1.事實發生日:114/08/14
2.發生緣由: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核閱報告
友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友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友上科技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6月30日之合併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
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
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
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係管理階層
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告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告之核閱」
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
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
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
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同期間
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民國114年及113年6月30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為
新台幣(以下同)69,732千元及99,913千元;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6月30日採用權益
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分別為損失17,496千元及損失16,270千元;採用權益法認
列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分別為損失6,860千元及利益2,899千元,係依該等被投資公司
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所述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
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告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友上科技集團民國
114年及113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6月30日之合併財務
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一所述,友上科技集團因連年虧損之影響,截至114年6月30日之待
彌補虧損為245,656千元,已達實收資本額之半數,管理層雖於附註一敘明所採行之對
策,惟該等情況顯示友上科技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因此
修正核閱結論。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廖鴻儒金管證審字第0990031652號
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楊朝欽金管證審字第1060023872號
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4/08/12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8/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
(1)人員變動別:稽核主管
(2)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謙諒/部長
(3)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正忠/協理
(4)異動原因:組織調整
(5)生效日期:114/09/0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8/14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800,000仟元,為改善財務結構,擬依公司法
第168條之1規定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新台幣250,000仟元,消除已發行股份
25,000仟股,減資比率為31.25%,悉數作為彌補虧損用,減資後實收資本額
為新台幣550,000仟元,發行股份為55,000仟股,預定股東臨時會日期為
114年9月30日。有關本次減資相關事宜,擬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減資基準日:114年10月17日(將於一一四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
(2)本次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3)上述內容或相關日程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其他事實需要而須
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依實際需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14/08/14
2.發生緣由: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14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9/30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111號6樓(本公司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六、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01
七、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30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公告事項請參照本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之公告。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14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14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13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8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77,87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59,19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59,19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59,19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7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83,73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73,48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10,25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8/14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度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資誠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林瑟凱會計師及文雅芳會計師核閱竣事,並出具無保
留結論之核閱報告在案。前述民國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業經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2)前項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已備置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或抄錄
(3)茲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應敘明事項: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表)專區查詢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8/20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8/20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三樓凱悅廳一區(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依「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於上市前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2)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greatg.com.tw/investment.php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4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04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231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979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338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444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444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672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6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30132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420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25711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14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14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425,55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54,11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20,71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98,64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17,73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16,83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5.2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675,90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041,15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627,73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14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60735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3054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0403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942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488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488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76842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47570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29272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4/08/1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GOLDEN CREST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17,08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不適用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86,02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1,687
5.計息方式:
年利率2%,每年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自動用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得分批循環使用
(2)日期:
分別自動用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3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子公司GoldenCrestLimited註銷清算案
1.事實發生日:114/08/14
2.公司名稱:Golden Crest Limite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為強化營運整合及資源配置,擬辦理Golden Crest Limited註銷清算作業,
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次註銷清算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1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1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2,26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6,98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6,98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6,98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9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93,58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24,71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68,86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14
2.公司名稱:安盛生科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8月14日截止,尚有部份股東
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8月15日
起至114年9月15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
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所認購
之股份撥入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地址:台北巿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8/14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及理財規劃。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遠瞻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1,723,239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上述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公告研發中新藥APC201用於治療膝蓋骨關節炎引起之局部疼痛一/二a期臨床試驗結果補充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8/14
2.公司名稱:Andros Pharmaceuticals Pty Lt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由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Andros Pharmaceuticals Pty Ltd研發中新藥APC201經
澳洲Bellberry人類研究倫理委員會(Bellberry Human 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核准進行膝蓋骨關節炎引起之局部疼痛之第一/二期臨床試
驗,已於114年6月26日取得二期臨床試驗初步結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PC201。
二、用途:APC201為新劑型新藥,適用於治療膝蓋骨關節炎引起之局部
疼痛。
三、預期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一/二a期臨床試驗、二b/三期臨床試驗
、新藥查驗登記審核。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
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1.臨床試驗設計與評估指標:
(1)試驗計畫名稱:A Phase I/IIa study to investigate
the safety and efficacy of APC201 for the
treatment of pain associated with osteoarthritis
of the knee,試驗內容詳情請見:
www.anzctr.org.au/Trial/Registration/
TrialReview.aspx?id=385465&isReview=true
(Registration number: ACTRN12623000273684)。
(2)試驗目的:評估APC201用於治療膝蓋骨關節炎引起之局
部疼痛的安全性與療效。
(3)藥品名稱:APC201。
(4)適應症:膝蓋骨關節炎引起之局部疼痛。
(5)實際納入人數:臨床二期試驗納入60人,在多中心競爭
性收案期間,60人均在澳洲完成收案。
(6)試驗地點國家:澳洲3個臨床試驗中心。
(7)試驗說明及藥品使用方式:本試驗為一項正式的人體一
/二a期臨床試驗研究,用於膝蓋骨關節炎引起之局部疼
痛,對新藥APC201之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驗證研究,經澳
洲Bellberry人類研究倫理委員會核准執行用於治療膝蓋
骨關節炎引起之局部疼痛之一/二a期臨床試驗。二a期臨
床試驗招募膝蓋骨關節炎受試者60位,隨機分派到三個
試驗組,每個組別20位受試者,第一組(BID group)受試
者早上及晚上使用試驗藥物APC201;第二組(QD group)
受試者將於早上使用試驗藥物APC201,晚上使用安慰劑;
第三組(Placebo group)受試者早上及晚上使用安慰劑。
每天兩次於目標膝蓋部位外用94毫克劑量的APC201,
持續四週,並於篩選期、第1天、治療後第8天及第29天
評估療效及安全性。
(8)主要評估指標:
臨床二a期試驗:評估WOMAC- 5-point Likert scale關節
炎量表中疼痛分類量表,目標膝蓋疼痛程度自基期的變
化。
(9)次要評估指標:
臨床二a期試驗:
˙以WOMAC- 5-point Likert scale關節炎量表中僵硬分
類量表,評估目標膝蓋僵硬程度自基期的變化。
˙以WOMAC- 5-point Likert scale關節炎量表中身體功
能分類量表,評估目標膝蓋身體活動程度自基期的變
化。
˙評估整體療效的感受與活動受限程度自基期的變化。
˙以數字等級量表(NRS)11-point scale,評估膝蓋疼痛
程度自基期的變化。
˙評估不良事件(AEs)發生率與嚴重程度。
˙評估局部皮膚刺激程度。
˙評估試驗期間使用救援藥物的頻率與數量。
2.臨床二a期試驗意圖治療群體(Intent-to-treat,ITT
population)臨床統計結果及說明:
(1)主要療效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及統計意義:
膝蓋骨關節炎受試者接受APC201治療後第8天,其疼痛平
均分數相較於Placebo group,BID group降幅增加1.52
分(p=0.1039)、QD group降幅增加1.45分(p=0.1147);
膝蓋骨關節炎受試者接受APC201治療後第29天,其疼痛
平均分數相較於Placebo group,BID group降幅增加
1.73分(p=0.1351)、QD group降幅增加0.85分
(p=0.4566)。臨床數據顯示,APC201相對 Placebo
group有改善受試者疼痛分數的趨勢。
次族群分析(Subgroup analysis):針對治療前WOMAC疼
痛分類量表分數介於12-18的嚴重及極度疼痛受試者進行
次族群分析。
膝蓋骨關節炎受試者接受APC201治療後第8天,其疼痛平
均分數相較於Placebo group,BID group降幅增加3.11
分(p=0.1699)、QD group降幅增加2.81分(p=0.2213);
膝蓋骨關節炎受試者接受APC201治療後第29天,其疼痛
平均分數相較於Placebo group,BID group降幅增加
3.94分(p=0.1005)、QD group降幅增加3.44分
(p=0.1543)。臨床數據顯示,APC201相對Placebo group
有改善嚴重及極度疼痛受試者疼痛分數的趨勢。
(2)次要療效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
2.1與治療前相比,WOMAC- 5-point Likert scale關節
炎量表中僵硬分類量表,目標膝蓋接受治療後第8天
,三組(BID group、QD group、Placebo group)平
均分數分別降低2.1、1.5、0.9;第29天,三組平均
分數分別降低2.1、1.6、1.2。臨床數據顯示,針對
緩解膝蓋僵硬,給予APC201治療後有較佳的表現。
2.2與治療前相比,WOMAC- 5-point Likert scale關節
炎量表中身體功能分類量表,目標膝蓋接受治療後第
8天,三組(BID group、QD group、Placebo group)
平均分數分別降低14.2、10.9、6.2;第29天,三組
平均分數分別降低14.8、11.3、9.8。臨床數據顯示
,針對改善身體活動困難程度,給予APC201治療後
有較佳的表現。
2.3與治療前相比,對整體療效的感受與活動受限程度,
接受治療後第8天,三組(BID group、QD group、
Placebo group)平均分數分別降低1.0、1.0、0.5;
第29天,三組平均分數分別降低0.9、0.8、0.7。臨
床數據顯示,改善對整體療效的感受與活動受限程
度,給予APC201治療後有較佳的表現。
2.4發予受試者日誌卡,讓其自行填寫數字等級量表
11-point scale,自評受試者每日疼痛狀態,接受治
療後第29天,三組(BID group、QD group、Placebo
group)平均疼痛分數分別為2.6、2.7、3.0。臨床數
據顯示,受試者自評每日疼痛狀態,給予APC201治療
後有較佳的表現。
(3)安全性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
3.1整體試驗無SAEs(嚴重不良事件)。
3.2在60位受試者中,僅1位受試者發生可能與藥物相關
輕微程度之接觸性皮膚炎及給藥部位皮膚炎(BID
group);僅1位受試者發生可能與藥物相關中等程度
之胃食道逆流(BID group)。
3.3評估局部皮膚刺激程度無異常,在60位受試者中,
僅4位(6.7%)受試者於治療患部發生皮膚乾燥脫屑
等不良反應,比較已上市相同成份局部外用藥
Pennsaid 2%溶液的臨床試驗結果,完成試驗受試者
241人中有合計41人(17.0%)發生皮膚乾燥脫屑等不良
反應。相較之下,在本試驗藥物濃度提高兩倍,給藥
劑量也提高的情形下,試驗藥物APC201皮膚刺激發生
率明顯低於Pennsaid 2%溶液,顯示APC201整體安全
性與耐受度十分良好。
3.4評估試驗期間使用救援藥物的頻率與數量無異常。
3.5其他安全性評估項目,包含血液生化實驗室檢查、生
命徵象、理學檢查結果在治療後皆無臨床顯著變化。
(4)總結:
臨床數據顯示,APC201治療四週後,主要及次要療效指
標對比安慰劑皆有相對較佳的趨勢(尤其BID group),整
體藥物安全性與耐受度良好,對於膝蓋骨關節炎治療具
有療效與安全性優勢。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
結果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本一/二a期臨床試驗主要探
索藥物安全性、最佳劑量及療效趨勢,為後續二b/三期臨床試驗
設計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因二a期樣本數不足以做為療效驗證
統計分析的依據,p值僅供參考。目前數據結果已獲臨床醫師接
續執行後期臨床試驗的建議,本公司將依臨床試驗報告結果擬定
未來多國多中心之二b/三期臨床試驗策略。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
結果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
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藥廠授權談判資訊,
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將依臨床試驗審查及收案時程而
調整進度。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
(一)根據Precedence Research報告資料顯示,2024年全球骨關節炎
治療市場規模約99億美元,預估2034年將達到243億美元,以年
複合成長率9.4%快速成長。未來適應症還可以拓展至因發炎引
起的疼痛,市場潛力無限。骨關節炎目前的治療方式有口服,
皮膚外用,局部關節注射與關節置換手術。病人多會優先選擇
副作用低且非侵入式的外膚外用給藥方式,目前最常用的藥物
是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可是目前全世界銷售額最高的局部外
用治療骨關節炎的藥品是美國藥廠的Pennsaid 2% 溶液,每年
有超過10億美元的銷售額,使用的溶劑DMSO會造成病人的刺激
性與不舒適感。而APC201將避免使用刺激性高的溶劑,以降低
病人的副作用,另外提高藥物濃度,可以降低給藥次數,增加
病人的方便性。
(二)APC201是外用的消炎止痛泡沫劑,治療骨關節炎引起的疼痛,
此產品的特色是利用雙效脂質專利配方設計,有效提高藥物的
濃度(提高到4%),而不需使用競爭品Pennsaid 2%溶液添加的
刺激性溶劑DMSO,此外,亦可提高藥物累積在皮膚內的劑量,
因此APC201不僅可有效的提高療效並可降低病人的皮膚刺激副
作用。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
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8/20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8/20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2 時 35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中國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世紀大道8號 中國上海浦東新區麗思卡爾頓酒店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Evercore中國生技峰會,說明本公司產品研發現況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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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自主開發的氟口比苯醯胺鹽類新藥,經審查取得歐洲發明專利
1.事實發生日:114/08/14
2.公司名稱:華上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自主開發的氟口比苯醯胺鹽類新藥,經審查取得歐洲明專利,專利名稱為
『AN ANTICANCER COMBINATION OF CHIDAMIDE AND CELECOXIB』,申請案號:
19944886.1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自主開發的氟口比苯醯胺鹽類新藥「(Tucidinostat/鹽類)可單藥使用或
是聯合 (Celecoxib/鹽類)」治療使用。氟口比苯醯胺鹽類之開發於臨床前試驗
結果顯示,不但可有效大幅提升藥物的水溶解度,亦可提高口服生體可用率,可
顯著增強抗腫瘤治療效益。
(2)氟口比苯醯胺鹽類新藥完成全球專利佈局申請,目前已經取得台灣、美國、俄羅
斯、澳洲、中國、加拿大、及歐洲發明專利,其他申請國家持續審查中。
(3)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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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三樓凱悅廳(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依「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於上市前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2)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上市審議委員會詢問重點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於公開說明書及評估報告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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