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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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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公司名稱:百辰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下列議案:

(1)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

(2)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3)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4)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案。

(5)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6)召集114年股東常會之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9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2,835,292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7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

年11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1247號函申報生效及114年1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

1140331195號函同意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14年3月20日在案。

(2)鑑於近期資本市場波動,經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本公司綜合評估資本

市場狀況後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14年3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6741號函同意廢止。

6.因應措施: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發行人接獲主管機關

撤銷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對於已依增資繳款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

認股人,將依法加計利息返還其所繳納之股款;退還之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

支付,匯款帳號以集保公司最近期所提供之帳號為之,匯費及掛號郵資由本公司負擔

。本公司對於已繳交股款者應退還股款之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

利率(註2)/365】

註1: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算之。

(2)承諾書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

股7,7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6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1247號函申報生效及114年1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1195號函同意延長特

定人繳款期間至114年3月20日在案。

鑑於近期資本市場波動,經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綜合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後

,本公司於114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案,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期間,自接獲金管會撤銷或廢止通知後,加計

利息退還所繳款項;退還之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予認股人,匯款帳號以

集保公司最近期所提供之帳號為之。

若因撤銷現金增資案,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受損,

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立書人承諾將依法對此權利受損之已

繳款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宣昶有

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無錫市新吳區新錫路11號地上第一層

2.事實發生日:114/3/18~114/3/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地上第一層廠區816平方米(折合約247坪),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幣31.83元,

每月租金人民幣25,973.28元(含稅)

(2)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872,463.25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無錫啟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其他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地點符合公司需求

(2)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租金支付每3個月為一期。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期2年10月,經雙方同意可提前解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

(3)決策單位:子公司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因應當地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規定,

未設置董事會,最高決策單位為執行董事,經執行董事核准後進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營運所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同意本公司申請延長11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募集期間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公司名稱:安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4年01月10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6868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評估市場狀況及營運考量,為維護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故向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至114年7月9日前完成,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4年

03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5162號函同意備查在案。

(3)本次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間,對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並無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3/18

2.發行股數:4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4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6.員工認股股數:4,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為發行總數之90%,計36,0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

認購,每仟股得認購410.82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併

同逾期未認購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4/12

13.最後過戶日:114/04/0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12

16.股款繳納期間:

a.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年5月23日起至114年6月23日。

b.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年6月24日起至114年6月27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4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

113036868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後於114年3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5162號函同

意本公司延長募集期間至114年7月9日備查在案。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04月07日17:00前親臨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

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4月0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

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標示:新北市汐止區昊天段872地號及同新段6地號

建物標示:新北市汐止區昊天段2838建號

2.事實發生日:114/3/18~114/3/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 24.6437平方公尺(7.4547坪)

建物面積: 402.0282平方公尺(121.6135坪)

每坪價格新台幣366,000元及停車位新台幣4,400,000元

交易總金額40,7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忠揚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照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簽訂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採取議價方式。

2.交易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參考鄰近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報告。

3.交易價格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台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房地總價金額:41,190,66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黃國義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4)新北估字第00001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遠創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經紀費用: 新台幣814,000元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公司長遠之發展及規劃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4年03月1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4年03月1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增資配股經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1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1,387,111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6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138,71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嗣後如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

銷、可轉換公司債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數發生

變動,致配股息比率發生變動,擬提請股東常會在

上述金額及股份範圍內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3/1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珮怡/本公司會計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3/18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會計主管自2025年2月17日起由王珮怡擔任,並於2025年

3月18日董事會通過進行追認。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8

2.增資資金來源:可分配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138,710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387,1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增資配股基準日

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60股及1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及未拼湊之畸零股,

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所折發現金至元為止,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經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訂定增

資基準日及辦理相關事宜。

(2)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或如

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須予變更時,擬提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15樓之11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2024年度營業報告書。

(2).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 2024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2024年度盈餘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202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本公司2024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盈餘轉增資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 修正「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1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5,30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5,06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9,57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0,87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4,28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4,28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3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72,23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3,11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49,12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公司名稱:瀚醫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

6.因應措施:依函文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945,070元,以現金方式發放。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315,023元,以現金方式發放。

(3)上述決議金額與113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4)本案經114年3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提請114年股東常會報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之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擬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明舒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577,357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2)董事:亞闊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168,181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3)董事:文清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114,291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4)董事:中租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162,016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5)董事:日商三菱HC資本株式會社

放棄認購股數:162,016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常會日期:114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整。

二、股東常會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安和路129號(台中福華大飯店501會議室)。

三、股東常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受理股東提案:

受理方式:以書面方式提出。

受理期間:自114年3月2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

受理處所:歐都納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

839號17樓,電話:(04)23583456)。

五、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3月31日至114年5月29日。

六、召集事由:

壹、報告事項:

(一)113年度營業報告。

(二)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三)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貳、承認事項:

(一)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參、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櫃前之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案。

肆、臨時動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發現金股利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8

二、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三、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四、股東配發內容:

(一)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

(二)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三)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184,269

(四)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五)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六)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五、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關係人捐贈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事實發生日:114/03/18

二、捐贈緣由:為促進及推動戶外體育發展,捐贈「財團法人歐都納戶外體育基金會」

用以辦理戶外體育之推展活動。

三、捐贈金額:新台幣一百萬元之實物捐贈額度。

四、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歐都納戶外體育基金會。

五、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六、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七、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八、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召開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

議案一、一一三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議案二、本公司及子公司會計師委任及報酬案。

議案三、召開一一四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議案四、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國泰世華銀行融資暨背書保證新增案。

議案五、本公司為孫公司向兆豐商業銀行蘇州吳江支行背書保證續約案。

議案六、本公司為子公司向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背書保證續約案。

議案七、本公司為子公司向彰化銀行背書保證續約案。

議案八、本公司向彰化銀行融資續約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發生緣由:第一項第一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豪仁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99,906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01,28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90,20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66,21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8,922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吳江通用矽酮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99,906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9,63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9,632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東莞豪強貿易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99,906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9,63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9,632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199,812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70,31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128.41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發生緣由:第一項第二、三、四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18

2.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豪仁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99,90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01,28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8,92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90,20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66,21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

(1)公司名稱:吳江通用矽酮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99,90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9,63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9,63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

(1)公司名稱:東莞豪強貿易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99,90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9,63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9,63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4.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5.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305,200

6.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15,220

7.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

8.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

9.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199,812

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70,313

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128.41

12.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

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71.7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