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21樓之12
2.事實發生日:114/3/7~114/3/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50.75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新台幣11,260元(未稅)
租金總金額:每月新台幣600,000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3,467,602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三顧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一)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營運考量選定
(二)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志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四)前次移轉日期:107年5月15日
(五)前次移轉金額:使用權資產39,960,473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期:114年4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共計2年
付款條件:租金每月新台幣600,000元(含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興銘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鄭涵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7053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3月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3月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需經三顧公司董事會(114/03/11)通過後生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對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明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4/02/20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
百分之十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職稱/姓名/持有股份數量/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
(1)董事長本人/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3,140,160股/0股
(2)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黃登輝/0股/0股
(3)董事本人/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3,140,160股/0股
(4)董事之法人代表人/李存忠/0股/7,000股
(5)董事本人/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3,140,160股/0股
(6)董事之法人代表人/黃兆年/0股/0股
(7)董事本人/鼎耕投資有限公司/1,141,000股/0股
(8)董事之法人代表人/唐守里/33,852股/0股
(9)獨立董事本人/沈顯和/0股/0股
(10)獨立董事本人/龍惠施/0股/0股
(11)獨立董事本人/陳翼良/0股/0股
(12)持股超過10%之股東/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3,140,160股/0股
以上持有股份種類皆為普通股。
3.董事會出席人員: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登輝、李存忠、
黃兆年、鼎耕投資有限公司出席代表人唐守里、獨立董事龍惠施、
陳翼良,共6席。
4.董事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
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
1.本公司為查證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
購資金來源合理性,已由本公司針對本案組成之審議委員會就此進行查證
與審議,並委請旭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奎毅會計師出具「收購價格合理
性意見書」。
2.經參酌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
(包括公開收購人委請之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邱繼盛會計師對本公開
收購案出具之「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葳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權案股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以及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鍾元珧律師所
出具之法律意見書)後,謹就公開收購人之以下事項進行查證:
(1)公開收購人之身分與財務狀況:
公開收購人威邦公司係上市公司富采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富采投控公司」)間接持有股權100%之子公司,經本公司查詢經濟部
商業發展署網站公司登記資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富采投控公司113年財
務報告,可知公開收購人係依據我國法令所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淨
值為正數,財務狀況尚稱良好。此外,依據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說明書
,公開收購人已出具履行支付收購對價義務之承諾書,並於114年2月21
日將本次公開收購對價新臺幣283,696,560元全數匯入受委任機構凱基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並提供由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
所賴明陽會計師出具之「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確認書」
,公開收購人應有財務能力支付本次公開收購對價。
(2)收購條件公平性:
依據本公司審議委員會委請旭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奎毅會計師於114年
3月6日以本公司繼續經營為前提,假設可維持既有營運模式且無重大變
更下執行評估程序所出具之「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所示,本公司普
通股於評價基準日 (即114年2月20日)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
新台幣7.35元至10.40元,前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之前提假設尚無不當
,而本次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即每股新台幣9元)
,落於前述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值區間,本次公開收購
條件尚符合公平。
(3)公開收購人資金來源之合理性:
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所需之資金,總計新臺幣283,696,560元,
依據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公開收購人所為之相關公告係全數由公開收購人
以自有資金支應。依公開收購人於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網站之公司登記資
料可知,公開收購人之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750,000,000元,顯高於
總收購價金。除已出具負履行支付收購對價義務之承諾書外,公開收購
人已於民國114年2月21日將本次公開收購預定總收購價金 新臺幣
283,696,560元全數匯入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
銀行專戶,並提供由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明陽會計師出具之「公開
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確認書」,故公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
來源尚屬合理。
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如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請一
併完成專家意見書檔案上傳公告。)審議委員會委請之旭正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劉奎毅會計師於114年3月6日出具「葳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股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6.董事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董事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確
意見及其所持理由:
除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黃登輝、李存忠及黃兆年所代表之法人為本次
公開收購案之公開收購人,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6條規定
,因涉及自身利害關係,不參與本案之討論及表決外,其餘出席董事均
認為公開收購人身分尚無不當,其財務狀況尚稱良好,且收購資金來源
尚具合理。就收購條件公平性,鼎耕投資有限公司出席代表人唐守里董
事持反對意見,其自行估算後認為若資產重估增值納入考量,建議公開
收購合理價格至少為每股新台幣11元,其餘出席並參與討論董事則均認
為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本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認為公開收購
人身份尚無不當,其財務狀況尚稱良好,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
且收購資金來源尚具合理性。惟籲請本公司股東仍應詳閱公開收購人於
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
是否參與應賣。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
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應賣與未參與應賣
之風險。
7.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
8.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
關係企業之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
(1) 持有公開收購人之關係企業富采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職稱/姓名/持有股份數量(金額:新台幣元)/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
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
a.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黃登輝/348,509股(3,485,090元)/0股(0元)
b.董事之法人代表人/李存忠/162,964股(1,629,640元)/5,000股(50,000元)
c.董事之法人代表人/黃兆年/185,965股(1,859,650元)/6,500股(65,000元)
d.董事本人/鼎耕投資有限公司/0股(0元)/0股(0元)
e.董事之法人代表人/唐守里/0股(0元)/0股(0元)
f.獨立董事本人/沈顯和/0股(0元)/0股(0元)
g.獨立董事本人/龍惠施/0股(0元)/0股(0元)
h.獨立董事本人/陳翼良/0股(0元)/0股(0元)
以上持有股份種類皆為普通股。
(2) 持有公開收購人之關係企業摯拓創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職稱
/姓名/持有股份數量(金額:新台幣元)/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及利
用他人名義
持有法人董事及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股(1,000,000元)/0股(0元)
以上持有股份種類皆為普通股。
9.公開收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
稱暨其代表人 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
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
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
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黃登輝
、李存忠及黃兆年所代表之法人為本次公開收購案之公開收購人,依公開發行
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6條規定,因涉及自身利害關係,不參與本案之討論及表決。
10.公開收購目的及條件,包括公開收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公開收購之目的:公開收購人威邦公司為富采投控公司間接持有股權
100%之子公司,被收購公司亦為富采集團子公司,被富采集團公司直接、
間接持有股權約53.69%。
為集團整合,本次公開收購目的為增加對被收購公司持股至100%;若未達
100%,富采集團將繼續循合法、適當方法(包括但不限於股份轉換),以
本次公開收購同等價格,達成上開目的。無論是否收購股權達100%,富采
集團將促使被收購公司股票依法終止興櫃櫃檯買賣,並停止公開發行。
(2)本次公開收購對價以現金為對價,每股新臺幣9元整。
(3)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之情況下,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於公開
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五個營業日(含第五
個營業日)以內,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予集保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銀行
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
法匯款之次一營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集保
結算所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匯款金額/支票金額之計算,係以應
賣人成交股份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匯費/郵資、
集保/券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不足一元
之部分捨棄)。為免應賣人所獲對價不足支付證券交易稅、集保結算所及證
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相關費用,應
賣股數低於10股(不含)者不予受理。
(4)其他公開收購條件請詳閱公開收購說明書。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次公開收購全數以現金為對價,對價為每股現金新臺幣9元整,所需現金對
價總計為新臺幣283,696,560元,公開收購人係以自有資金支應。
12.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
包含(1)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
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2)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
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3)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
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4)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
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
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請參閱本件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公開收購人114年2月21日之公告。
1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1)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2)是否
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
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1) 依本件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公開收購人114年2月21日之公告。
(2) 公開收購人威邦公司為富采投控公司間接持有股權100%之子公司,
被收購公司亦為富采集團子公司,被富采集團公司直接、間接持有股權約53.69%。
為集團整合,本次公開收購目的為增加對被收購公司持股至100%;若未達100%,
富采集團將繼續循合法、適當方法(包括但不限於股份轉換),以本次公開收購
同等價格,達成上開目的。無論是否收購股權達100%,富采集團將促使被收購公
司股票依法終止興櫃櫃檯買賣,並停止公開發行。
(3) 除本公開收購說明書另有載明者外,截至本公開收購說明書刊印之日,就公
開收購人目前所知及預期,並無其他影響被收購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1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請參閱公開
資訊觀測站網址為mops.twse.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對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審議委員會結果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40220
2.審議委員會召開日期:1140307
3.會議出席人員:審議委員龍惠施獨立董事、審議委員陳翼良獨立董事、
審議委員蕭維德
4.審議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
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及審議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
序)
審議委員會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1條等相關
規定,對本次公開收購人身份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
合理性進行查證與審議,經審閱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
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包括公開收購人委請之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邱
繼盛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葳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案股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以及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鍾元珧律師所出具之法律意見書)後,謹就公開收購人之以下事項進行查證與審議:
(1)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
公開收購人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邦公司或公開收購人)係上市
公司富采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采投控公司」)間接持有股
權100%之子公司,經本公司查詢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網站公司登記資料及公開
資訊觀測站富采投控公司113年財務報告,可知公開收購人係依據我國法令所
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淨值為正數,財務狀況尚稱良好。此外,依據公開收
購人公開收購說明書,公開收購人已出具履行支付收購對價義務之承諾書,並
於114年2月21日將本次公開收購對價新臺幣283,696,560元全數匯入受委任機
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並提供由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
所賴明陽會計師出具之「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確認書」,公
開收購人應有財務能力支付本次公開收購對價。
(2)收購條件公平性
審議委員會業已委請旭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奎毅會計師就收購價格合理性
出具意見,依旭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奎毅會計師於114年3月6日以本公司繼
續經營為前提,假設可維持既有營運模式且無重大變更下執行評估程序所出具
之「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所示,本公司普通股於評價基準日 (即114年2月
20日)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7.35元至10.40元,前開價格合理
性意見書之前提假設尚無不當,而本次公開收購人對葳天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
價格(即每股新台幣9元),落於前述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值區間
,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
(3)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
本次公開收購給付現金對價所需之資金,總計新臺幣283,696,560元,依據公
開收購說明書及公開收購人所為之相關公告係全數由公開收購人以自有資金支
應。依公開收購人於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網站之公司登記資料可知,公開收購人
之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750,000,000元,顯高於總收購價金。除已出具負履
行支付收購對價義務之承諾書外,公開收購人已於民國114年2月21日將本次公
開收購預定總收購價金新臺幣283,696,560元全數匯入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並提供由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明陽會計
師出具之「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確認書」,故公開收購人之
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
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如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請一併
完成專家意見書檔案上傳公告。)
審議委員會委請之旭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奎毅會計師,於114年3月6日對本
公開收購案出具「葳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6.審議委員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意
見之明確意見及其所持理由:
全體出席委員認為公開收購人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身份尚無不當,其財務狀
況尚稱良好,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且收購資金來源尚具合理性,並將審
議建議提報於本公司董事會。惟籲請本公司股東仍應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
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本
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務稅
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應賣與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申請新增劑型(注射液劑(無菌製備-小容量))與擴建無菌產線(1棟4樓自動無菌充填產線)GMP查核,已獲衛福部許可。
1.事實發生日:114/03/07
2.公司名稱:祥翊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新增劑型(注射液劑(無菌製備-小容量))與擴建
無菌產線(1棟4樓自動無菌充填產線)GMP查核乙案,經衛福部查核結果,
認定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同意製造許可。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3/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太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保證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170,71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94,611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94,611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82,43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授信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01,6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5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融資合約到期且全部清償
(2)日期:
融資合約到期且全部清償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991,41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286,91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48.3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96.8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3年度Q2財報
2.匯率為114/02/27美金匯率 32.82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3,314,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43,00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40,17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11,43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12,21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9,80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9,80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4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948,51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61,26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87,25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0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70000002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4,898,114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07
2.公司名稱:金鼎聯合科技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
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4年03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
新台幣2,324,460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2,324,460元,全數以現金發放。
(2)本次員工及董事酬勞實際分派情形與估列數差異為(18,567)元及
(18,567)元,主要係為稅前盈餘估列之差異,依照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
次年度損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426號11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本公司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報告。
(3)本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修訂「修訂『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程序』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3)解除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1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1號2樓(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二樓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一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一一三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4/03/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惠萍/本公司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4/03/31
8.其他應敘明事項:辭職生效日後,於新任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聘任前由職務代理人
杜淑芬副理暫行職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4段97號25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度營業報告。
(2).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配合本公司初次上市前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請原股東
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會之統計驗證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
,本公司將於114年3月2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受理股東之提案,
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4段97號17樓(本公司管理部)。
(3).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股東會應提供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故擬訂
114年4月27日起至114年5月24日止為股東電子投票期間。
(4).本次股東會不發放股東紀念品。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3,0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2/14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8384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39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437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19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75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75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7662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2129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5533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3/07
2.法人名稱:智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
(1)韓政達
(2)陳玉鎂
4.舊任者簡歷:
(1)韓政達/宏碁創達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陳玉鎂/宏碁創達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5.新任者姓名:
(1)林弘道
(2)陳怡如
6.新任者簡歷:
(1)林弘道/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全球人資長
(2)陳怡如/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全球財務長
7.異動原因:法人改派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11/27至115/11/26
9.新任生效日期:114/03/0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3/07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韓政達
4.舊任者簡歷:宏碁創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解任
8.異動原因:法人改派代表人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因本公司法人董事智聯服務(股)公司改派代表人,故本公司董事長職務當然解任。
(2)本公司將於近期董事會重新推選董事長。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359,63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34,22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36,22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15,50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94,12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94,12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7.1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444,18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616,72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827,45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瑞芳區瑞芳工業區管理中心(地址:新北市瑞芳區頂坪路116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113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13年度盈餘分配情形報告。
(5)本公司與關係人間相關重大交易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擬解除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