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號碼 0960-550-797 LINE的ID LINE的ID:@ipo888 歡迎加入好友

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本站並無任何推薦、銷售、勸誘投資股票之行為,如有冒充本站名義進行上述行為,請告知本站,也請大家不要受騙上當。歡迎投資人多多利用平台討論交流公司訊息,多多提供資訊如有造成公司困擾,還煩請私訊告知,將立即處理


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科學園區環東路一段320號本公司會議室R501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2024年度營業報告。

(2)202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202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2024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修訂「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6)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7)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3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方式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2)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3月21日起至民國114年3月31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

函件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並請

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

受理提名處所:慶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科學園區環東路一段320號,

電話:06-5053050)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3.因應措施:依函文規定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員工酬勞案

(1)董監事酬勞:11,276,774 元

(2)員工酬勞:33,830,321 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PharmaDax(HongKong)Limited及ReachHighEnterprisesLimited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發生緣由:

一.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直接投資58.68%之子公司

為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直接投資41.32%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52,5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5,7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98,27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47,03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授信額度。

二.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機器設備,價值84,493仟元。

三.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879,306

四.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28,374

五.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

六.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

七.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0

八.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98,270

九.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281.84

十.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

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34.17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及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因業務需要

而超過背書保證限額,已分別經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及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董事會同意並由半數以上之董事對公司超限可能產生之損失

具名聯保。

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

USD/CNY 7.1738;USD/NTD 32.82;交叉匯率 4.5750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選舉事項:

(一)、全面改選董事案:完成選任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

當選名單如下:

董事:邱文卿

董事:庠宇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欽憶弘

董事:弋果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芮珊

董事:劉泰緯

獨立董事:柯逸正

獨立董事:林家振

獨立董事:林靜雯

二、討論事項:

(一)、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經表決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3/1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邱文卿,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 庠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欽憶弘,本公司董事

董事 劉冠德,本公司董事

董事 超華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邱微華,本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 柯逸正,本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徐士堅,本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朱日銓,本公司獨立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邱文卿,本公司董事

董事 庠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欽憶弘,本公司董事

董事 弋果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芮珊,

弋果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董事 劉泰緯,弋果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 柯逸正,本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林家振,

豆府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獨立董事、

祺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築間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 林靜雯,

彬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行政院國發基金惠華創投(股)公司董事、

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董事

中國信託產物保險(股)公司董事

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邱文卿 303,010股

董事庠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欽憶弘 464,170股

董事弋果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芮珊 5,260,395股

董事劉泰緯 0股

獨立董事 柯逸正 0股

獨立董事 林家振 0股

獨立董事 林靜雯 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29~114/06/28

7.新任生效日期:114/03/10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決議日:114/03/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 柯逸正

董事 弋果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芮珊

董事 劉泰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於不損害公司之利益前提下。

(1)獨立董事:柯逸正

柯良澄多媒體資訊社/負責人

(2)董事:弋果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芮珊

弋果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3)董事:劉泰緯

弋果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三貝德數位文創股份有限公司/特助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3/10~117/03/0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出席股東表決後,贊成權數9,437,020權,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00.00%,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114/03/10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邱文卿 極上教育諮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邱文卿 極上教育諮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

6.新任生效日期:114/03/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第二屆審計委員名單

3.因應措施:

(一)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二)審計委員姓名及簡歷

舊任者:

1.獨立董事:徐士堅

2.獨立董事:柯逸正

3.獨立董事:朱日銓

新任者:

1.獨立董事 柯逸正,本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 林家振,

豆府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獨立董事、

祺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築間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獨立董事 林靜雯,

彬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行政院國發基金惠華創投(股)公司董事、

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董事

中國信託產物保險(股)公司董事

(三)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4年3月10日股東臨時會完成

全面改選七席董事(含三席獨立董事)

(四)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4/03/10~117/03/09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3月10日臨時董事會決議委任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新任之委員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自114年3月10日起至117年3月9日止。

(2)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姓名及簡歷:

舊任者:

1.獨立董事:徐士堅

2.獨立董事:柯逸正

3.獨立董事:朱日銓

新任者:

1.獨立董事 柯逸正,本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 林家振,

豆府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獨立董事、

祺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築間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獨立董事 林靜雯,

彬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行政院國發基金惠華創投(股)公司董事、

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董事

中國信託產物保險(股)公司董事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案。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

黃士芬/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主管。

(2)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暫缺。

(3)異動情形:辭職。

(4)異動原因:辭職。

(5)生效日期:114/03/10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財務主管之聘任,待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14/03/08

3.報導內容:「興櫃再添潛力新星!由華南永昌證券輔導的映智科技(6563).....去年起

公司營運三級跳,今年有望持續爆發性成長。...」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任何預測性財務資料,且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務預測資訊,

該報導內容係屬外界臆測,本公司特此澄清。

(2)相關財務資訊,本公司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請投資人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以確保投資人權益,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0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10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296,76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4,09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2,01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0,19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2,24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2,24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356,95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206,37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150,58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HLA-G靶向性外泌體(SOB100)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PhaseI臨床試驗申請(IND)30天審核期

1.事實發生日:114/03/08

2.公司名稱:聖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標靶外泌體藥物遞送技術平台「HLA-G靶向性外泌體

(SOB100)」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Phase I 臨床試驗申請(IND)

30天審核期,將進行人體臨床一期試驗。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HLA-G靶向性外泌體(SOB100)

(2)用途:具有靶向給藥功能之新型藥物製劑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Phase I 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

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通過美國FDA IND審核,

將進行人體臨床一期試驗。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

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

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

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授權交易或策略合作之談判

資訊,為保護商業競爭機密,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將依臨床試驗執行進度而定。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將依技術移轉合約書約定支付權利金,及臨

床試驗相關研發費用、行政規費等。

(6)市場現況:全球外泌體治療潛在市場規模,依據 Market.US 報告

外泌體全球市場2022年達到1億5380萬美元,預估2032年市場總值

將達到27億780萬美元,CAGR 34.2%。2022年市場總值主要來自於

癌症治療相關需求,貢獻占比31.8%。

(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

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本公司接獲衛生福利部對美國子公司PhiBioTherapeuticsInc.自體細胞新藥TRK-001臨床試驗計畫之GTP訪查觀察紀錄缺失,本公司將於1個月內回覆補正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3/07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持股美國子公司與美國新藥公司TRACT Therapeutics Inc.合作開

發之自體細胞新藥TRK-001為體外擴增之調節型T細胞(Treg),衛生福利部對臨床試驗醫

院及本公司竹北生產製造廠等地執行GTP訪查,提出訪查觀察紀錄缺失,並無重大缺失部

分,本公司得於一個月內回覆補正說明。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時限內完成回覆補正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07526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7997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1860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5445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6978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6978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6.4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59811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6426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23385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新增(續約)為孫公司宜蘭汽車配件製造(平湖)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1.事實發生日:114/03/0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宜蘭汽車配件製造(平湖)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46,77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5,1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5,1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承兌匯票於額度內提供擔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9,23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16,61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背書保證公司取消與金融機構承兌匯票之交易

(2)日期:

被背書保證公司取消與金融機構承兌匯票交易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19,92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5,1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6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6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告係以上個月期末匯率為基礎之計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0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4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2,800,4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決議分派現金股利總金額為人民幣

31,600,000元(每股人民幣0.7524元),目前暫以

2025年3月7日新台幣4.519元兌換人民幣1元設

算約當台幣金額,實際發放之現金股利之新台幣

金額,將以股東會前一營業日之台灣銀行買入及

賣出人民幣即期外匯收盤價之平均數計算。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08

2.公司名稱:立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2025年2月份自結合併營收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2025年2月份合併營收為新台幣1.66億元。

(a)比去年2月新台幣2.45億元,減少32.17%。

(b)比今年1月新台幣1.75億元,減少4.76%。

(c)2025年累計合併營收為新台幣3.41億元,

比去年同期新台幣4.91億元,減少30.52%。

(2)本月自有品牌,包含記憶卡,電腦週邊,手機週邊等零售包的B2C通路產品,

合併營收淨額共計新台幣1.32億元,佔整體合併營收79.30%。

(a)比去年2月新台幣1.08億元,成長21.84%。

(b)比今年1月新台幣1.64億元,減少19.64%。

(3)本公司民國114年1月合併營業收入係依循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14年1月22日

(114)基秘字第0000000009號函以總額認列,

相關比較期之營業收入金額亦據此重行列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經由100%持股子公司華勝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轉投資對100%持股孫公司E-LANMEXICO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E-LAN CAR COMPONENTS MEXICO

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3/8~114/3/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合計:200,000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美金10元

交易總金額合計:美金2,000,000元,折合新台幣約

65,540,000元(USD:TWD=1:32.77)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華勝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100%持股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E-LAN CAR COMPONENTS MEXICO

現金增資時程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由本公司董事會授權

相關負責人依法令及本公司相關內部作業程序規定全權處理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229,000股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金額:usd2,290,000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持股:100%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報總資產比例:2.89%

占公司最近期財報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00%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4年3月8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4年3月8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回應美國AvenueTherapeutics,Inc.所發布之訊息及相關因應措施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授權人:本公司

被授權人:Avenue Therapeutics, Inc.(下稱「Avenue」)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無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無

4.事實發生日:114/03/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依114年03月08日自美國NASDAQ上市公司Avenue公司官網公告本公司通知Avenue終止

本授權契約之訊息,茲說明如下:

本公司與Avenue於112年02月28日簽署AJ201(主成分為JM17,用於治療罕見疾病脊髓和

延髓肌肉萎縮症SBMA,又稱「甘迺迪氏症」)專案之授權契約(下稱「本授權契約」),

依約本公司於完成之新藥AJ201之臨床1b/2a期試驗及解盲後,Avenue應支付本公司里程

碑金,並採購臨床試驗用藥,啟動執行臨床2b/3期試驗及後續產品開發。本公司在完成

1b/2a期試驗後,即積極以原訂時程進行解盲;惟Avenue一再無理拖延臨床臨床1b/2a

解盲時程,也未依約定盡商業上合理努力開發專案,為讓AJ201專案進度能夠順利進行,

本公司已盡最大努力與Avenue多次溝通未果。

本公司於03月02日晚間收到國際商會國際仲裁法院之初步通知,說明Avenue已向該法院

聲請緊急禁制令,禁止本公司針對AJ201臨床1b/2a試驗檢體進行進一步分析。該法院並

於03月04日通知本公司,緊急仲裁人已正式受理該案,故本公司於03月04日發布重大

訊息。基於維護本公司股東之權益,本公司於03月02日收到初步通知,並立即諮詢美國

委任律師後,爰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於03月03日通知Avenue,指出因Avenue未依本授

權契約之爭端解決方式先循高層協商與調解,便逕自向國際商會國際仲裁法院聲請緊急

禁制令,不符合本授權契約處理重大爭議之程序,並主張Avenue (1) 未盡商業上合理

努力開發與商業化AJ201,(2) 未能按照授權契約之約定,在113年03月31日前簽署AJ201

之臨床供貨協議,及 (3) 合理可預期Avenue將無法達到於116年02月28日前完成臨床2/3

期試驗之首位病人給藥(first-patient-first-dosing)之里程碑,構成重大違約,故

本公司向Avenue提出終止本授權契約之意向。

依據本授權契約,若一方重大違約,他方得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並要求終止契約。

然而,若違約方能在收到書面通知後60個日曆天內補救違約情形(此期間稱為

「補救期」,則該終止權不得行使。此外,若違約方已經在商業上採取合理努力來補救

違約,則補救期將自動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自書面終止通知發出日起合計90日曆天。

此外,依據本授權契約,若雙方對於是否發生重大違約(包括違約是否構成「重大

違約」)存在爭議,則受質疑的一方可對違約指控提出異議。在此情況下,補救期將

持續至該爭議最終解決之日。在爭議解決期間,本授權契約之所有條款仍保持有效,

且雙方仍須繼續履行各自於本授權契約下的義務。

Avenue收受本公司終止契約之意向通知後,於美東時間03月07日於其官方網站上公布

重大訊息,除針對本公司主張其違約提出異議外,尚主張本公司終止契約之意向通知

無效,本授權契約效力仍存續,以及保留向本公司求償之權利。

就Avenue所指稱本公司AJ201臨床1b/2a期試驗檢體進行分析之方法將會使檢體用罄,

造成該檢體永久且不可逆地無法被檢測,進而影響臨床數據信度云云,本公司均嚴正

否認,並主張Avenue確有重大違約之情事,本公司已委任美國律師協助處理相關爭議,

以維護本公司股東最大之權益。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業已委任美國Greenberg Traurig, LLP及Williams & Connolly LLP作為本公司之

法律顧問,偕同本公司與Avenue進行相關爭議之協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正與Avenue進行協商,故目前本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偕同上述委任律師與Avenue進行協商,後續本案進度如有重大變化,本公司

將依規定即時更新或補充說明相關內容。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