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19,933,834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3/12/23起至114/01/22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9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51.80元至104.91元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3/12/23起至114/01/08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212,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16,859,940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79.53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212,000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63%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超過股數部分已於1月16日董事會報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暨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4/01/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蕭國棟/稽核室稽核主管/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暨代理發言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4/01/16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就任前,暫由本公司財會處陳彥君經理代行職務。
(2)新任代理發言人就任前,暫由本公司財會處嚴世峰處長代行職務。
(3)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及代理發言人待相關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任命後
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商暫字第1號
4.事實發生日:114/01/1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柯俊北董事、方慧珍董事及許書豪獨立董事(相對人)
依113年12月16日召集董事會請求書函請求本公司董事
長召開董事會,且本預計於114年1月7日自行召集董事
會。後卻又於114年1月5日自行召開董事會。經本公司
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緊急處置,已於今日(114年
1月16日)收到定暫時狀態處分之民事裁定。
6.處理過程: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以新臺幣壹佰陸拾伍萬元為相對人供擔保後,
於兩造間之本案訴訟確定前,禁止相對人執行朗齊生
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1月5日董事會解任及
推選董事長案之決議。
二、禁止相對人柯俊北依民國114年1月5日朗齊生物醫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行使董事長職權。
三、禁止相對人以民國114年1月5日朗齊生物醫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聲請變更公司登記。
四、聲請程序費用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正常,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依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1/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韻如/本公司財務經理/金歐利多生技(股)公司財務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1/16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114/01/16董事會決議通過公司治理主管任命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4/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二段666號B2F(長榮桂冠酒店中港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案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3年度給付董事酬金報告
(4)113年度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情形報告
(5)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修訂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第三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書面提案之
期間自114年02月21日起至114年03月03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14年03月
03日17時前送達,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
寄送;受理地點為聖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
573號10樓B室)
(2)依公司法第192-1條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書面提名董
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期間自114年02月21日起至114年03月03日止,凡有意
提名之股東請於114年03月03日17時前送達,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地點為聖安
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573號10樓B室)
(3)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4年03月30日至
114年04月26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延長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期限及完成募集現金增資股款期限
1.事實發生日:114/01/16
2.公司名稱:永鴻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1月11日及113年12月25日
函知本公司股票上市案及本公司上市前現金增資案申報生效,本公司因營運考量
及承銷作業時程所需,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掛牌買賣開始期限
及完成募集現金增資股款期限延長三個月,並於114年1月16日收到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400009431號及臺證上一字第11400009432號函覆同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1/16~114/1/1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39,200,000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2.78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00,976,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億威電子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集團間各公司股權調整之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次處分係「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故無處分損益。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股票買賣協議書」之條件執行。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之評價公司出具之股權價值評估報告及會計師
出具之股權價格合理性複核意見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2.80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為66,381,813股、
金額為876,618,785元、持股比例為22.80%
無權利受限情形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公司最近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為54.27%
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49.88%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為-10,723,855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現金流量,充實營運資金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01月16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01月16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謝仁耀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32833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ASIAZONECO.,LIMITED股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ASIAZONE CO.,LIMITED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1/16~114/1/1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0,090,000股;
每單位價格:美金1.55元;
交易總金額:美金15,639,5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商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集團間各公司股權調整之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次處分係「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故無處分損益。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股權轉讓協議書」之條件執行。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之評價公司出具之股權價值評估報告及
會計師出具之股權價格合理性複核意見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50.92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ASIAZONE CO.,LIMITED股票為5,000,000股、
金額為254,297,679元、持股比例為10.87%、
無權利受限情形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公司最近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為54.28%
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49.91%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為-10,723,855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現金流量,充實營運資金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01月16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01月16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謝仁耀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32833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40號 (晶宴會館新莊館C1劇場)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二) 一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三) 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 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五) 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 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 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 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
(三) 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暨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事宜: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自114年3月30日起至114年4月9日
下午五時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
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二段217號6樓)
1.發生變動日期:114/01/1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李盈瑩
(2)黃詩琳
(3)林文欽
4.舊任者簡歷:
(1)李盈瑩,宏桂吉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2)黃詩琳,梓潼法律事務所 執業律師所長
(3)林文欽,芙彤園股份有限公司 策略長
5.新任者姓名:
(1)李盈瑩
(2)黃詩琳
(3)林文欽
6.新任者簡歷:
(1)李盈瑩,宏桂吉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2)黃詩琳,梓潼法律事務所 執業律師所長
(3)林文欽,芙彤園股份有限公司 策略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113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後,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8/13~115/6/29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1/15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01/15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明宏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陳雅琳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明宏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楊雲筑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變更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12/23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不適用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不適用
公告本公司114年1月16-31日將到期之票據金額,預計支付之帳款金額、應償還借款金額暨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於113年11月29日證櫃審字第11300767521號函辦理。
3.財務業務資訊:
項 目 大陸地區 其他地區 合 計
單位:新台幣仟元 (含台灣、開曼)
期初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64,121 8,218 72,340
應收帳款及票據收現 5,920 203 6,123
股東往來 0 10,000 10,000
到期之應付票據金額 0 0 0
預計支付之帳款金額 26,881 6,185 33,067
應償還借款金額 0 556 556
期末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43,160 11,680 54,840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4/01/15
2.重要決議事項:
(1)討論事項:通過修正「公司章程」案。
(2)選舉事項:補選一席獨立董事案,當選名單如下:
獨立董事:洪嘉憶
(3)其他議案:通過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1/1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洪嘉憶
6.新任者簡歷:
(1)審計部審計官兼處長。
(2)私立朝陽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3)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
(4)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5)審計部審計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一席獨立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23~114/06/22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1/15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4/01/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洪嘉憶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私立朝陽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2)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
(3)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4)審計部審計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5,376,159股,出席率76.34%
(1)贊成權數15,374,577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9.99%
(2)反對權數1,515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0.01%
(3)無效權數0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0.00%
(4)棄權/未投票權數67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0.00%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1/1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洪嘉憶
6.新任者簡歷:
(1)審計部審計官兼處長。
(2)私立朝陽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3)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
(4)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5)審計部審計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本公司114年01月15日股東臨時會補選洪嘉憶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23~114/06/22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1/15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1/1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洪嘉憶
6.新任者簡歷:
(1)審計部審計官兼處長。
(2)私立朝陽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3)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
(4)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5)審計部審計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董事會委任為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23~114/06/22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1/15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1/15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陳三傑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副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董事會於114/01/15決議通過
9.新任生效日期:114/01/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4/01/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不適用
代理發言人:牟迪財務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牟迪財務長
代理發言人:許文誠人資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01/15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公司名稱:雲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營運規劃考量,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續原主辦券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
,原主辦輔導推薦券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改為協辦輔導推薦券商,實際
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
6.因應措施:相關變更程序作業,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