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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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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公司名稱: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櫃買中心113年11月18日證櫃審字第1130077786號函辦理

(1)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 (單位:仟元)

---------------------------------------------------

項目/月份 114年01月 114年02月 114年03月

---------------------------------------------------

期初餘額 10,728 31,223 21,768

現金流入 37,375 26 20,000

現金流出 16,880 9,481 15,644

期末餘額 31,223 21,768 26,124

--------------------------------------------------

(2)本公司113年截至12月底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仟元)

項目 幣別 融資額度 已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 ------- ------------ ----------- ----------

短期借款 NTD 60,000 56,000 4,000

中期借款 NTD 10,000 10,000 0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發生緣由:

金管會為使國內資本市場與國際股票交易市場接軌,並鼓勵國內新創事業的

發展,多年前即已開放彈性面額制度,使得各公司股票每股金額邁向多元化。為

利投資人易於辨識,對於採彈性面額之證券簡稱加註「*」。

本公司股票採無面額發行與大部分股票面額為新台幣10元不同,故本公司每

股盈餘、每股淨值、股數等資訊與其他公司並不具相同的計算方式,投資人須注

意其評價方式,作投資決策時更應仔細閱讀及使用其相關財務資訊。

3.財務業務資訊:無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4年1月16-31日將到期之票據金額、預計支付之帳款金額、應償還借款金額暨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於110年9月22日證櫃審字第11000648471號函辦理。

3.財務業務資訊:

項目 114年1月16-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17,212

應收帳款及票據收現: 13,992

借款金額: 0

股東往來: 10,000

到期之應付票據金額: (8,663)

預計支付之帳款金額: (14,724)

應償還借款金額: (1,086)

期末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16,731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15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0,4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4,000元整

6.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10元及13.79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00,4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14年01月15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二)變更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40,654,000元,計34,065,400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1/15

2.法人名稱: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賴清淵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吳銘之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技術處處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5/27至116/05/26

9.新任生效日期:114/01/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4年第1次發行私募普通股定價日等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1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私募普通股對象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委

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政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所規定之特定人。

B.已洽定應募人:

公司名稱及與本公司之關係:

(1)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無關係。

(2)諾貝兒寶貝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無關係。

C.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a.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十名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1.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1.96%,與本公司無關係

2.宏碁股份有限公司,4.53%,與本公司無關係

3.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受託佳世達科技員工持股信託財產專戶,3.97%,與本公司無關係

4.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復華台灣科技優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專戶,3.73%,與本公司無關係

5.康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55%,與本公司無關係

6.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3%,與本公司無關係

7.華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元大台灣價值高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1.49%,與本

公司無關係

8.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JP摩根證券有限公司投資專戶,1.25%,與本公

司無關係

9.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98%,與本公司無關係

10.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收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基金先進總合國際

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0.95%,與本公司無關係

b.諾貝兒寶貝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十名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1.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29%,與本公司無關係

2.張振興,9.40%,與本公司無關係

3.許王伸,3.24%,與本公司無關係

4.許耀鴻,2.68%,與本公司無關係

5.巨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43%,與本公司無關係

6.涂水城,1.85%,與本公司無關係

7.張幸枝,1.50%,與本公司無關係

8.張耀方,1.19%,與本公司無關係

9.許耀隆,1.16%,與本公司無關係

10.張孟和,0.97%,與本公司無關係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4,5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發行總股數上限為普通股5,000,000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

年內一次辦理之。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係依據114年1月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所定之訂價原則訂定之。

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民國114年1月15日為定價日,參考價格以定價日最近

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依上所述之參考價格

為113年6月30日會計師核閱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4.71元,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

於前述參考價格之8成,且不得低於股票面額。本次私募定價為新台幣54元,為

參考價格之1,146%,超過股東會決議之依據定價原則。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私募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之特效,為能達到即時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目的,

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

合作關係,進而擴大公司營運規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01/15

11.參考價格:4.7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54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規定,本

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轉讓條件外,

餘不得再行賣出。

(2).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及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委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自本次

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

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向證期局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

a.繳款期間為114年1月16日至114年1月20日。增資基準日為114年1月20日,

前述繳款作業暨增資基準日擬授權董事長得視洽特定人情況或因客觀因素變動重新

訂定之。

b.為配合本次增資,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之契約或文件及辦理一

切相關事宜,如有未盡事宜及因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而有所變更之必要時,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之。



公告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延長股票第一上市前現金增資案募集期間

1.事實發生日:114/01/14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展延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募集期間三個月,

業經114年01月14日臺證上二字第1140000871號函同意延長辦理完成上市前現金增

資承銷及掛牌事宜至114年3月9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1/15

2.發行股數:3,8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8,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

6.員工認股股數:57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股

份計57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計3,23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數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143.2372506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拚湊成整股,員工及股東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拚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17

13.最後過戶日:114/02/12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13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2/17

16.股款繳納期間:114/02/19~114/04/02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管理委員會114年1月14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8580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

正之必要性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公司名稱: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286,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

格為每股新台幣410.26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

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587.07元;公開申購承銷價

格為每股新台幣480.00元;總計新台幣5,730,247,99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4年1月15日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之二分之一,依法其董事職務當然解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4/01/1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黃靖窈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法人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解任

8.異動原因:董事轉讓持股超過當選時二分之一自然解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16~114/06/15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將於114/03/06全面改選董事。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公司名稱: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4/01/17~114/02/03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480元

(3)公開承銷數量:9,257,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0股

(5)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0%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0元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公司名稱:寶元數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之子公司東莞寶元智動數控有限公司113年12月資金貸與

明細表部份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3年1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貸出資金之公司:東莞寶元智動數控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東莞寶元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實際動支金額:896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貸出資金之公司:東莞寶元智動數控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東莞寶元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實際動支金額:4,926仟元

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同步更正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申請延長113年第1次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業經金管會准予備查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3年08月09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0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6124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鑑於近期資本市場波動及給予洽特定人作業充裕準備時間,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

,綜合考量公司整體規劃及本次募資之必要性,申請延長113年第1次現金增資特定人

繳款期間至114年03月20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1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

1140331195號函准予備查在案。

6.因應措施:

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之權益,本公司擬訂相關補償

方案如後:

一、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二、申請期間:奉主管機關核准延長並公告日起至114年01月21日止。

三、補償方案:

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

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

定存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訂為114年01月24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利率為基準計為之。

四、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請

填具「股款退回暨匯款帳號申請書」,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4年01月21日下午5時前

,親自送達或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至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

1樓】,逾期或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五、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

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六、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本公司財務部,聯絡電話:(02)8978-7777#1982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承諾書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13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1247號函核備在案。

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鑑於

近期資本市場波動及給予洽特定人作業充裕準備時間,讓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綜合

考量公司整體規劃及本次募資之必要性,本公司董事長核准延長113年第1次現金增資特

定人繳款期間至114年03月20日,其餘無變動。

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權益。

若因延長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

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立書人承諾將依法對此權利

受損之已繳款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宣昶有

中華民國114年01月13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1/15

2.法人名稱:瑞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張崇敏

4.舊任者簡歷:法人董事代表人

5.新任者姓名:張宜凱

6.新任者簡歷:瑞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7.異動原因:張崇敏董事逝世,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5/24~115/05/23

9.新任生效日期:114/01/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1/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連智民/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執行長

黃炳順/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

林英盟/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營運長

李昇達/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室特助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因應集團管理調整子公司組織架構。

7.生效日期:114/02/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1/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連智民/華砡國際有限公司執行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因應集團管理調整子公司組織架構。

7.生效日期:114/02/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華砡國際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國外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66,07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7,5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5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2,143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董事會授權通過114年背保總金額,原額度即日起取消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9,64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29,30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條件解除

(2)日期:

董事會授權解除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066,07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7,5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7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8.6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年度額度授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4/01/14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01/14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76,493,95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87,649,395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2.78元。

(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200,000元,註銷股份20,000股。

(3)本公司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76,293,95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87,629,395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2.78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設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訂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更正公告股款繳納期間)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1/15

2.發行股數:3,8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8,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

6.員工認股股數:57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股

份計57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計3,23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數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143.2372506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拚湊成整股,員工及股東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拚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2/17

13.最後過戶日:114/02/12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2/13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2/17

16.股款繳納期間:114/02/19~114/03/19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管理委員會114年1月14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68580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

正之必要性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4/01/15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01/15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次消除股份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10元,

共計減少資本200,000元。

(2)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份註銷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610,839,500元,

流通在外股數為61,083,950股,每股淨值12.83元

(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份註銷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610,639,500元,

流通在外股數為61,063,950股,每股淨值12.83元

(註:每股淨值係以113年第3季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於114年1月15日收到變更登記核准通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