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公司名稱:為昇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2月24日止,
惟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
股款催繳期間自113年12月25日至114年2月3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繳款方式辦理繳款事宜,
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
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之股數,依 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電話:(02)2563-57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資訊安全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何教信/本公司管理部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12/2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24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7,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09年第一次總金額70,000元
6.發行價格:109年第一次發行價格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7,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13年12月24日。
(2)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4,991,440元,計22,499,144股。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公告113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027516號及第1070018057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
(1)113年11月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負債比率= 63.95%
流動比率= 86.18%
速動比率= 66.08%
(2)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月份 113年12月 114年01月 114年02月
--------------------------------------------------
期初餘額 90,805 204,603 200,439
現金流入 174,457 55,823 54,985
現金流出 60,659 59,988 59,657
期末餘額 204,603 200,439 195,767
--------------------------------------------------
(3)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月份 113年11月 113年12月 114年01月
--------------------------------------------------
融資額度 507,625 507,625 507,625
已用額度 507,625 507,625 507,625
額度餘額 0 0 0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公司名稱:傑智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12/24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1)114年度稽核計畫案。
(2)114年度之營運計畫及預算案。
(3)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之需要,更換簽證會計師案。
(4)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情形案。
(5)擬委任114年度簽證會計師之查核簽證公費案。
(6)本公司「章證管理辦法」部份條文修訂案。
(7)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份條文修訂案。
(8)訂定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案。
(9)本公司經理人113年度年終獎金案。
(10)本公司經理人114年度調薪案。
(11)總經理113年久任獎金案。
(12)本公司113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經理人可認購股數案。
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公司名稱:博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3/12/26~114/01/02。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186元。
(3)過額配售股數:20,000股。
(4)公開承銷股數:2,668,000股(不含過額配售股數)。
(5)佔公開承銷股數比例:0.75%。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3,72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公司名稱:盛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1)通過編製本公司一百一十四年度稽核計畫案。
(2)通過編製本公司一百一十四年度預算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公司名稱: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286,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02,86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113年12月13日證櫃審字第1130011365號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股數10%計
1,029,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認購,其餘9,257,000股依證交法第28條之一及本公司113年6月21日股東常
會決議通過,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之權利,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之公開
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
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28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
價格係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
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
上限,暫訂為每股新台幣480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
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
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7倍為上限,故發行價格暫訂
為每股新台幣48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民國113年12月27日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
2.公開申購期間:民國114年1月7日至民國114年1月9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民國114年1月8日至民國114年1月10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民國114年1月8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民國114年1月12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民國114年1月13日至114年1月15日。
7.增資基準日:民國114年1月15日。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更正競價拍賣底價)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公司名稱: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286,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02,86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113年12月13日證櫃審字第1130011365號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股數10%計
1,029,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認購,其餘9,257,000股依證交法第28條之一及本公司113年6月21日股東常
會決議通過,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之權利,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之公開
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
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28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
價格係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
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
上限,暫訂為每股新台幣410.26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
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
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7倍為上限,故發行價格暫訂
為每股新台幣480.0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民國113年12月27日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
2.公開申購期間:民國114年1月7日至民國114年1月9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民國114年1月8日至民國114年1月10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民國114年1月8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民國114年1月12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民國114年1月13日至114年1月15日。
7.增資基準日:民國114年1月15日。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公司名稱: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巿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3393-0898。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99,2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48,36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34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4,70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52,7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24,32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64,70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5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12/24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鄭樵陽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兼研發主管
5.新任者姓名:曾世覺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特助/達爾科技(股)公司亞太區業務副總
/所羅門(股)公司銷售總監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半導體業務佈局及產品策略整合。
9.新任生效日期:114/01/0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樵陽/本公司總經理兼研發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穆光/鴻鎵科技(股)公司磊晶廠廠長
/華聯生物科技(股)公司晶片生產處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半導體業務佈局及產品策略整合。
7.生效日期:114/0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鄭穆光先生為本公司新任副總經理暨研發主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南港區成功路一段58號5樓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3/12/24~113/12/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41.41坪,期間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23年12月31日。
租金金額:每月新台幣87,959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 新台幣9,454,865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綠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綠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配合公司營運發展及業務需求。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日期、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租金以每月為一期支付。
2.租賃期間:114年01月01日至123年12月31日。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地區租賃行情。
3.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審議、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本公司整體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與新加坡EscoAsterPte.Ltd.簽署外泌體平台技術授權之合作備忘錄(MOU)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Esco Aster Pte. Ltd.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2/24~116/12/23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新加坡Esco Aster Pte. Ltd.簽署
外泌體平台技術授權之合作備忘錄(MOU),主要內容如下:
(1)本公司擬將SOB100 HLA-G靶向性外泌體平台技術,非專屬授權予新加坡益世
生命科學集團Esco Aster Pte. Ltd.,於新加坡及東南亞地區(但不包括台灣)
進行藥物之開發及輔助治療之應用。
(2)授權金不小於新台幣1.5億元,依產品收入5%計算衍生利益金,授權條款、
合作細節內容及付款時程,將由雙方洽議簽署正式合約為定。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確認雙方合作意向,對公司財務、業務具有正面助益。
10.具體目的:推展SOB100外泌體系列藥物全球開發。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3年12月24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進行合作備忘錄(MOU)簽訂及
後續技術授權合約洽議磋商與簽約相關事宜。
(2)本公司與Esco Aster Pte. Ltd.於113年12月24日完成合作備忘錄(MOU)簽署。
(3)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
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公司名稱:博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138,000股,競價拍賣最
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61.74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
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198.79元
;公開申購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86元;總計新台幣610,969,900元,業已全數
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3年12月24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3/12/24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2/10/01~113/09/3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之作業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3/12/24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擬與臺北市政府簽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線廈安站(捷十)土地開發案」投資契約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契約相對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土地標示:臺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六小段283地號等29筆土地
(2)開發基地面積:1,199平方公尺
(3)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1,225,860仟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店鋪、辦公、住宅大樓出售
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升品牌競爭力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契約起迄日期:114/1/16~完工日
(2)契約種類:捷運土地開發
(3)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
(4)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5)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不適用
(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2月24日
(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10)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1)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
(12)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3)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4)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5)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6)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捷運系統環狀線Y26站土地開發案大樓興建工程之「裝修及機電工程」、「設備及公設精裝修工程」委託豐興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承造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契約相對人:豐興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案裝修及機電工程擬以不超過新台幣3.33億元(稅後)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簽約等相關事宜。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NA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辦公及住宅大樓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113.12.24董事會決議,捷運系統環狀線Y26站土地開發案
大樓興建「裝修及機電工程」、「設備及公設精裝修工程」
工程發包。
(2)本次擬發包「裝修及機電工程」,經詢比議價後,
評估最優廠商為豐興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3)「設備及公設精裝修工程」發包案,需視大樓興建工程
進度,再行發包事宜,擬以不超過新台幣4,600萬元(稅後)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發包簽約等相關事宜。
(4)以上金額皆含稅。
(5)契約起迄日期:自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6)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
(7)契約種類:工程契約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
(1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2月24日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2/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直間接
持股75%之子公司(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被保證公司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簽訂
授信契約之連帶保證人。
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79,950
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269,20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381,700
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81,250
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2,500
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授信契約屆期,
申請展期續約暨新增額度。
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8,625,938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794,20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7.2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