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2/23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城市發展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305,52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465,5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7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16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寶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保證額度到期續約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99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7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820,01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1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保證額度到期續約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寶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5,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5,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8,902,748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7,082,52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439.11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至四款,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3/12/2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寶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99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1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7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820,01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保證額度到期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4,43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達成
(2)日期:
合約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達成之日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8,902,74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7,082,5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39.1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71.6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23
2.公司名稱:國際海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114年營運計畫報告書稿暨預算案已編製完竣
(2)擬討論本公司114年度稽核計畫
(3)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委任案
(4)會計師事務所未產生獨立性威脅之非確信服務預先核准案
(5)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異動
(6)擬增訂本公司「永續資訊之管理」案
(7)擬參與100%持有之國際海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8)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9)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案分配予經理人可認購股數案
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2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奕仁/國際海洋公司營運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江昇壕/國際海洋公司財務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12/23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2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奕仁/國際海洋公司營運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12/23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13/12/2公告發言人異動。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3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暫定新台幣213,15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105元整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計203,000股
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90%
計1,827,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
過戶日起5日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事宜,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
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
股款繳納期間及辦理增資發行等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
、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
因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指示需要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23
2.公司名稱:友鋮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1)通過113年經理人之年終獎金案。
(2)通過與子公司-必鋮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管理服務合約案。
(3)通過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稽核計畫案。
(4)通過本公司民國114年預算案。
(5)通過辦理申請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提撥公開承銷案。
(6)通過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經理人認購股數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5,46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4,6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8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需依公開承銷時
之新股承銷價而定,惟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託之機構申報之暫定發行價格、實際
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方式擬授權董事長於實際辦理公開銷售前,考量當時市場狀況,
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819,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4,641,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依
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計819,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5%計
4,641,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3年6月28日股東常會之
決議通過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前之現金增資供公開承銷,並由原股東全數放
棄優先認購權案,全數提撥供本公司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
關於原股東優先認購規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
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計畫之
用途、運用進度與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
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改變須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發行之,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訂定
增資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之議定、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
約等與本次發行之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2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洪忠宜、研發處處長
簡歷:鴻勁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研發處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12/26
8.其他應敘明事項:任命案於113/12/23經董事會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先探投資週刊
2.報導日期:113/12/20
3.報導內容:no.2331期第85頁……法人圈對於新應材的估算,預計二四年每股淨利
約七.五~八.五元,二五年將會開始賺進一個以上的股本……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上述相關報導資訊,純屬媒體臆測。
(2)有關本公司財務等各項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異體細胞治療新藥MSC/VEGF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申請危急性肢體缺血之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
1.事實發生日:113/12/21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C Davis)合作開發之MSC/VEGF異體細胞
治療新藥適應症為治療危急性肢體缺血(Critical Limb Ischemia),此項新藥係利用
基因修飾骨髓間質幹細胞(MSC),使其分泌血管內皮新生因子(VEGF)的功能大幅提
升,擁有更強的血管新生能力,可從根本原因治療危急性肢體缺血。今向美國食品藥
物管理局提出IND申請,擬於美國執行首次(First-In-Human)人體臨床試驗。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MSC/VEGF
(2)用途:治療危急性肢體缺血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一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向美國FDA提出第一期臨床試驗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
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
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
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
益,暫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預計30天,實際時程依美國FDA審核進度而定。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負擔執行臨床試驗之相關支出,並依授權合約約定之里
程碑支付授權金。
六、市場現況:
(一) 危急性肢體缺血是一個周邊動脈疾病(PAD)進展到疾病末期的表現。由於不
適當的肢體血流,導致病人休息疼痛、肢體潰瘍或壞疽。罹患周邊動脈疾
病的病人,約1-3%會惡化成危急性肢體缺血。診斷出危急性肢體缺血的病人
,一年的死亡率高達25%,30%的病人須作重大的截肢手術以保全性命。目前
除了透過血管重建等手術方式治療外,尚無有效的治療藥物。
(二) 根據諾和諾德基金會(Novo Nordisk Foundation)資料顯示,全球約有
2,200萬人深受危急性肢體缺血所苦,未被滿足醫療需求明顯。另根據市調
機構GII資料指出,全球危急性肢體缺血治療市場需求預計將從2022年的
50.5億美元,增至2030年達132.7億美元,2023-2030年的複合成長率為
11.33%。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21
2.發生緣由:
(1)人員變動別:會計主管、財務主管
(2)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孟苓 副理 本公司財會處副理
(3)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會計主管、財務主管 林維雯 經理 本公司財會處經理
以上經審計委員會暨董事會通過
(4)異動情形:委任
(5)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委任
(6)生效日期:113/12/21
3.因應措施:依規範公告及辦理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市場營銷處副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2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德政/市場營銷處副總經理/開啟基因(股)公司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配合公司營運規劃
7.生效日期:113/10/14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13/10/14公告新任市場營銷處副總經理,本案業經
113/12/20董事會追認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李德政/本公司市場營銷處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開啟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開啟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工商時報/網路媒體.....
2.報導日期:113/12/20
3.報導內容:
經濟日報:.....年底是材料廠傳統旺季,看好今年營收及獲利可望雙創新高。展望
2025年,面板材料營收估將小幅衰退;半導體產材料市場預料可成長近三成。
工商時報:....法人推估,今年營收約33億元,EPS上看7.5∼8.5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上述相關報導資訊,純屬媒體臆測,非本公司提供。
(2)有關本公司財務等各項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契約終止日期:113/12/31
2.契約內容:淡海商場租賃契約書
3.契約相對人:美麗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4.與公司關係:無
5.終止之原因:因美麗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違約,為確保公司權益,終止合約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2/19
2.發生緣由:依據113年12月19日董事會決議,為強化財務結構和資本適足率,以及
接軌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ICS)之自有資本提升,以利公司長期經營與
發展,本公司擬以公開募集方式發行十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公司債,
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一)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壹佰億元,視市場行情及客觀情勢於民國114年底前
一次或分次發行。
(二)票面金額: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三)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四)發行期間:十年。
(五)發行利率:為增加發債彈性,以因應債券市場之變化,授權董事長視發行時
市場狀況,以不超過4.5%核定。
(六)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及提升資本適足率。
(七)擔保方式:本公司債為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八)本公司債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掛牌交易。
(九)其他:1)就本案發行公司債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債券發行之承銷券商、
發行日期、受託機構、代理還本機構等,授權董事長或其
指定之人於上揭主要發行條件之範圍內決定。
2)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
而須修改、補充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時,同意授權董事長
或其指定之人,於符合法令規定之範圍內,得全權處理
本案相關事宜,及為履行或完成本案所必需或合宜之變更
或措施。
3.因應措施:
(一)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二)依「公司法」第246條規定,公司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後,得募集公司債,
但須將募集公司債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股東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審計業務之續約約定書
1.事實發生日:113/12/19
2.契約相對人: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
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委任會計師出具QFII審計報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重大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委任會計師出具QFII審計報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擬與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簽訂QFII投
資審計業務之續約約定書,約定書草案業於113年12月19日經本公司董事會討
論後決議通過。(2)依金管保綜字第10510917250號函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3/12/20
2.公司名稱:龍翩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12/20董事會重要決議如下:
(1)通過本公司112年度董事酬勞金額分配案。
(2)通過本公司112年度經理人員工現金酬勞金額分配案。
(3)通過本公司經理人之113年年終獎金發放計畫案。
(4)通過本公司114年度營運計畫案。
(5)通過本公司114年度內部稽核計畫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2/20
2.公司名稱:天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1)通過114年度財務預算案。
(2)通過114年度稽核計畫案。
(3)通過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非確信服務案。
(4)通過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5)核定本公司經理人113年度年終獎金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