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9/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監察人當然解任。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選任或變動人員別:法人監察人。
(2)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懋宇投資有限公司監察人/本公司法
人監察人。
(3)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無。
(4)異動情形:當然解任。
(5)異動原因:依公司法227條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監察人
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
監察人當然解任。
(6)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113/12/23至116/12/22。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0。
(10)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
(11)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2。
(12)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否。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4樓之7
2.事實發生日:114/9/22~114/9/22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9月22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60.61坪
2.租賃單價:每坪新台幣939元(含稅)
3.每月租金:新台幣56,888元(含稅)
4.使用權資產減少:新台幣159,504元
5.租賃負債減少:新台幣169,886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張鎮麟及非關係人之自然人1位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董事長與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整體營運規劃需要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提前終止租約之租賃修改利益為10,382元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原租期113/1/8-114/12/31,提前於114/9/30終止租約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整體營運規劃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9月22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嘉義市東區仁義里嘉北街12巷31號之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4/9/22~114/9/22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9月22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45.49坪
2.租賃單價:每坪新台幣550元(含稅)
3.每月租金:新台幣25,000元(含稅)
4.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584,485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張惟傑及非關係人之自然人2位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董事與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整體營運規劃需要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黃昭蓉、黃宗寶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4.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13年2月19日,新台幣6,845,121元(含稅捐及費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張惟傑及非關係人之自然人2位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每月支付租金新台幣25,000元(含稅)
本公司所耗水電費及營業相關稅捐由本公司負擔。
2.租期:114年9月1日至116年8月31日
3.契約限制條款及重要約定: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租賃市場周邊行情及雙方議價結果。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建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0.會計師姓名:
江連財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4825號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營運需求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9月22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6,845,121元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114年8月11日
31.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係補正民國114年8月11日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之公告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租賃範圍變更
1. 原公告日期:
114/05/09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向關係人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苗栗縣頭份市中華路440號3樓辦公室之
不動產使用權資產如下
交易單位數量:120.25坪
每月租金:新台幣66,138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新台幣3,774,949元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應出租人營運上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雙方擬簽訂增補契約書變更承租範圍
變更前:苗栗縣頭份市中華路440號3樓之辦公室
變更後:苗栗縣頭份市中華路440號2樓之辦公室
除上述變更事項及內容外,原契約內容皆不變更。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22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法人代表人:王丹婧。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法人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無。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因組織調整而辭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5/20~117/5/19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22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配合本公司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總額新台幣35,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
年8月15日證櫃審字第114000622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28元,依
投標價格高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
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39.33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5倍,故公開申購承銷
價格以每股新台幣32.2元溢價發行。
三、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及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14/09/22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14年09月22日下午03點30分截止,
惟尚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2)股款催繳期間自114年09月23日至114年10月23日下午03點30分截止。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仍
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
數撥入認股人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
洽詢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8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表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4/09/22
2.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10101554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4/08
4.自結流動比率:119.13%
5.自結速動比率:96.21%
6.自結負債比率:82.48%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表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
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9/30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9/30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F凱悅廳一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依「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於上市前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2)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luckyroyal.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4/09/22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3/07/01-114/06/3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市作業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4/09/22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就台北市萬華區開發案,簽訂合建契約等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9/21
2.發生緣由:
透過與地主合建,以增加公司可供銷售之產品,
拓展公司營運規模,並增加獲利及股東權益,
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就台北市萬華區開發案
簽訂合建約等事宜。
3.因應措施:
待辦理完成後,將提董事會報告並辦理相關公告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06版
2.報導日期:114/09/17
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
永虹先進(6618)16日宣布9月正式取得歐洲航太複材廠Syensqo標案,將於第四季
開始出貨,首批在手訂單金額約1,000萬元,………….後續將持續擴大亞洲市場布局。
永虹先進長期專注於航太級熱塑性碳纖維研發,.............並宣布將投入即將展開
的國防乙式無人機投標案,展現公司在航太與國防領域的深耕實力與未來布局。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歐洲航太複材廠SYENSQO接獲航太客戶訂單,採全球委外工廠招標生產,本公司9月接到
通知獲得標案,預計在第四季開始出貨;目前除歐洲市場,本公司近期也切入日本與
韓國航太領域,接到少量試產訂單。
本公司近年目標積極開拓熱塑性碳纖維材料應用市場,分別朝航太、AI伺服器、無人機
三大產品方向開發佈局,為爭取國防部規劃五年擴充無人機部隊的商機,本公司規劃將
會攜手其他公司合作參加國防乙式無人機投標案。
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料為主。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補充113/10/22之重訊)代子公司HandaOncology公告HND-033於美國FDA之查驗登記審查進度,配合本公司之營運現況,經董事會決議調整HND-033之開發策略,不再繼續此新藥申請(NDA)
1.事實發生日:114/09/19
2.公司名稱:Handa Oncology, LL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Handa Oncology, LLC為本公司100%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本公司前於113年10月22日發布重大訊息,代子公司Handa Oncology, LLC
公告Vysentri HND-033取得美國FDA同意CRL回覆期限展延至114年10月27日。惟本公司
依據近期公司之各種營運現況(包括許多研發專案如:HND-039、HND-027、HND-044及
HND-045積極進行中及Phyrago(dasatinib tablet)正由合作夥伴進行上市準備中),經
114年9月19日董事會決議調整HND-033(dasatinib capsule)之開發策略,因目前以此
NDA案件繼續進行藥證申請之效益經評估已不明顯,故不再對此CRL進行回覆(包括不申
請CRL回覆期限展延)。
6.因應措施:公告重大訊息,確保投資人權益。本公司對各項開發專案之資源投入優先
順序係根據當下營運狀況及/或市場變化等因素綜合考量之決策,雖HND-033原申請之
NDA不繼續審查程序,然此專案截至目前為止累積之研發成果仍為本公司可運用之
505(b)(2)新藥技術資產,未來將視實際營運需求評估其他開發可能。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藥物開發其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需經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申請藥證之時程有其不確定性,且不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
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9/1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18,33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183,300仟元
6.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1,350元溢價發行,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24,745,500仟元,
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
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833仟股
8.公開銷售股數:16,497仟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1,833仟股由員工認購外,
其餘90%計16,497仟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3年9月26日
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
第267條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本公司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
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新股之權利
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
股款繳納期間暨簽署相關合約等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及其他相關事
項,如因法律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是客觀環境需予修正變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19
2.公司名稱:HanchorBio Inc.(中譯:英屬開曼群島商漢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09月19日截止,惟有部
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09月22日起至114年
10月22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
及其全國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
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9/19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股權規劃。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長:劉世高
放棄認購股數:3,893,371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2)董事:安富大健康二號有限合夥
放棄認購股數:432,463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3)董事:陸英明
放棄認購股數:3,299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
上述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9/19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股票股利每股配發新臺幣1.0088734567元,共計新臺幣41,840,0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10/08
5.最後過戶日:114/10/1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0/1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0/17
8.除權(息)基準日:114/10/17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
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2)以上增資案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事實需要,須予變更時,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9/1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新展東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91%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10,82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12,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2,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業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952
5.計息方式:
依據國稅局規定按114年1月1日台灣銀行的基準利率3.224%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本,亦可提前償還
(2)日期:
放款日起至115年9月18日為止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72,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5.0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