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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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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及相關媒體

2.報導日期:114/09/19

3.報導內容:今年整體營收大約維持2~3成的年成長率。獲利方面,法人預估今年

可順利賺進一股本。......法人預期2025年應可順利賺一股本。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媒體對本公司營收、獲利係屬媒體推估及

報導,而非由本公司所表示,特此澄清說明,本公司公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為準。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19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4年第2次現金增資訂定認股基準日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9/19

2.發行股數:3,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5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數,計3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發行新股總股數之90%,計2,7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

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132.43084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

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

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訂定時程如下:

a.認股基準日:114/10/08

b.最後過戶日:114/10/03

c.停止過戶期間:114/10/04~114/10/08

d.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4/10/15~114/10/21

e.特定人繳款期間:114/10/22~114/10/27

f.增資基準日:114/10/27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114年08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並於114年9月19日經董事長

決定訂定認股基準日為114年10月08日。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9月1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57734號函申報生效。

(三)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各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14/09/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9/1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 7,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62,5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35元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75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

總額90%,計6,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

股比例認購,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

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認購者,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

條件及方式、募集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

及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

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

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由,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4/09/19

2.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113年第四季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截至113年12月31日

累積虧損為224,478仟元,加計114年前七月發生之淨損29,003仟元,

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498,000仟元*1/2=249,000仟元)。

3.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報於最近一次股東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19

2.公司名稱:鼎恒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指示,修正本公司113年度股東會年報部分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3年度股東會年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第34頁/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法人股東缺負責人資訊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第34頁/增加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法人股東負責人資訊

9.因應措施:補正後之年報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19

2.法人名稱:(月太)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楊仁德

4.舊任者簡歷:台灣金展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黃濟鴻

6.新任者簡歷:和迅生命科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4/06/30~117/06/29

9.新任生效日期:114/09/1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9/19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4/11/12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3號2樓(台北矽谷國際會議中心)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6.臨時動議:

7.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0/14

8.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1/12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為114年10月28日至114年11月09日止,

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



1.事實發生日:114/09/19

2.公司名稱:程曦資訊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營運規劃考量,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為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續原主辦券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業務,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

6.因應措施:相關變更程序作業,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4年8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4/09/19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0年5月13日證櫃審字

第1100100712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408

4.自結流動比率:85.94

5.自結速動比率:53.90

6.自結負債比率:84.40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公司名稱: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14/09/08

3.退票之往來銀行:板信銀行丹鳳分行

4.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114/09/19

5.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延期清償

退票張數及金額:1張 金額共計$3,000,000

6.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無〞):無

7.因應及保全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

說明:因營運資金調度不如預期,導致短期資金周轉問題。

因應對策:已調整調度方向,預計近日內可補足資金缺口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14/09/18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鑑於本公司於今年第三季併購美國TRACT Therapeutics Inc.(併購後更名

Singulera Therapeutics Inc.),取得調節型T細胞(Treg)全球完整權利,

並於台美兩地執行美國FDA臨床二期,公司新藥開發與策略重心已自原先間

葉幹細胞(MSC)產品「於亞太地區發展」轉為以調節型T細胞(Treg)

「走向全球市場」。因應調整後策略定位與全球佈局成果,為展現公司之

真實價值,選擇適當時機重新申請掛牌,於今日自行撤回股票上櫃申請案件。

6.因應措施:

(1)盡速完成公司最具市場性的調節型T細胞(Treg)FDA二期臨床試驗,並持

續進行與哈佛大學、西北大學等美國學研機構合作,完備Treg新藥產品管

線,以展現公司最大價值。

(2)持續推動間葉幹細胞新藥(Chondrochymal)治療退化性關節炎三期臨床試

驗,並透過國際合作以佈局藥證及市場。

(3)選擇適當時機重新申請掛牌,目標於明年度完成。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所有營運活動均照常進行,財務及業務狀況亦無異常,故此案對本公

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因應集團組織架構調整,董事會決議將原擬增資PhiBioTherapeuticsInc.改為增資TaiwanBioHoldingLLC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Taiwan Bio Holding LLC

2.事實發生日:114/9/18~114/9/1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9月1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美金3,000千元(約新台幣91,770千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本次投資金額為美金3,000千元(約新台幣91,770千元)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股數:不適用

累積持有金額:美金7,200千元(約新台幣220,248千元)

累積持有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總資產比例:34.84%

佔股東權益比例:50.03%

營運資金數額:545,276千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據Singulera公司2025年之營運規劃需求,擬增加投資美國子公司300萬美元有其

合理性及必要性。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9月18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現金增資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美元匯率30.59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4/9/1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本公司之孫公司Singulera Therapeutics Inc.(下稱Singulera)

消滅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PhiBio Therapeutics Inc.(下稱PhiBio)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Singulera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Singulera 為本公司100%子公司Taiwan Bio Holding LLC 之全資子公司,為簡化集團

組織架構並提升營運效率,Singulera與PhiBio以最近期財務報告之帳面價值進行合併,

此合併對本公司股東權益無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本公司目前於美國設有兩家100%持股之子公司,分別為PhiBio Therapeutics Inc.

(與哈佛大學共同研發「調節型 T 細胞」(以下稱 Treg)以治療自體免疫疾病)及

Taiwan Bio Holding(全資美國投資控股公司)。Taiwan Bio Holding已於2025年

9月完成對TRACT Therapeutics Inc.(併購後更名Singulera Therapeutics Inc.

)之100%股權收購,取得Treg新藥技術及其全球商業化完整權利。

本次完成美國子公司股權架構調整後,PhiBio將與Singulera以最近期財務報告之帳面

價值進行合併,由Singulera為存續公司。公司期望透過本次股權整併,有效整合Treg

新藥研發資源,加速推動台美兩地預防器官移植排斥反應的FDA臨床二期試驗、提升與哈

佛大學之共同研發效率,並進一步拓展Treg於自體免疫疾病之治療適應症,以全面提升公

司整體價值。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因合併後可直接支援Singulera進行TRK-001臨床試驗,減少中間資金調度及管理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依董事會決議後安排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合併完成後,Singulera為存續公司、PhiBio為消滅公司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Singulera及PhiBio皆為新藥研發公司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合併後可直接支援Singulera進行TRK-001臨床試驗,減少中間資金調度及管理成本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合併後可直接支援Singulera進行TRK-001臨床試驗,減少中間資金調度及管理成本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公告本公司114年8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未來三個月資金狀況及銀行融資額度使用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4/09/18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之證櫃審字第1070110481號函指示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4年度8月份

4.自結流動比率:170.30%

5.自結速動比率:137.58%

6.自結負債比率:59.24%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未來三個月資金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4/9 114/10 114/11

----------------- -------- --------- ---------

期初資金 68,456 64,204 70,191

現金流入 27,718 31,859 30,440

現金流出 (27,246) (29,762) (29,795)

金融機構借(還)款 ( 4,724) 3,890 ( 730)

期末現金 69,204 70,191 70,106

-------------------------------------------------

未質押之定存 0 0 0

(2)8月底銀行融資額度使用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融資額度 已借額度 融資餘額

---------- ---------- ---------- ----------

銀行借款 110,022 90,750 19,272



1.事實發生日:114/09/18

2.公司名稱:春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因營運規劃考量,擬變更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續原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國票

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

(2)本公司原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繼續

擔任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抗癌口服研發新藥CVM-1118用於治療中期肝癌,向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第二期臨床試驗申請。

1.事實發生日:114/09/18

2.公司名稱:台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研發之新藥CVM-1118向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申請第二期

臨床試驗計畫(計畫代號CVM-010),試驗內容為CVM-1118合併癌症免疫療法與經導管

肝動脈化學栓塞術(TACE),用於治療不可切除且無肝外轉移之中期肝癌患者。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CVM-1118。

二、用途:TACE(經導管肝動脈化學栓塞術)是國際指南建議的中期肝癌一線治療。

隨著研究進展,肝癌治療已從單一療法拓展至多種聯合模式。CVM-1118 聯合免疫

檢查點抑制劑及TACE,旨在改善不可切除且無肝外轉移中期肝癌患者的腫瘤控制,

並延長其生存期。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擬授權或與合作國際大藥廠完成第二、三期臨床試驗。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

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本公司在台灣以CVM-1118聯合癌症免疫療法藥物用於

治療不可手術切除且已轉移之晚期肝癌之第二期臨床試驗(CVM-008)亦正在進行中,

目前有2名患者持續接受治療,公司將繼續收集相關受試者資料。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例如繼續研發、授權

他人使用、出售等):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

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將依相關法規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根據Global Market Insights(2024)報告,2023年全球肝癌藥物市場

規模約為29億美元,預計至2032年將達76億美元,2024–2032年間年複合成長率(CAGR)

為11.8%。Grand View Research(2024)資料顯示,2023年中國肝癌藥物市場規模為2.1億

美元,預估至2030年將達7.8億美元,2024–2030年間CAGR高達20.6%。根據GLOBOCAN

(2022)統計,中國新診斷肝癌病例數約367,657例,佔全球新發病例近一半,為中國

第四大常見癌症,顯示中國為全球肝癌藥物市場的重要成長區域。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4/09/18

2.發生緣由:

1.臨時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9/18

2.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4/11/03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地址:新北巿中和區中正路716號B2

(遠東世紀廣場L棟服務中心)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

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無。

(二)承認事項:

無。

(三)討論事項:

(1)辦理沖銷資本公積及減資彌補虧損案。

(2)辦理處分不動產案。

(四)選舉事項:

無。

(五)其他議案:

(六)臨時動議: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0/0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1/03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18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帳上累積虧損為新台幣260,555,896元,為改善財

務結構,擬依公司法239條規定,以資本公積75,114,213元填補公司虧損。

2.本公司並擬依公司法168條規定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185,441,680元以彌補虧損,

消除已發行股份18,544,168股。

3.目前實收資本額為303,614,580元,辦理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118,172,900元,發

行股份為11,817,290股,每股面額10元,減資比率為61.077989%,按減資換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減少610.779891股,即每仟股換發

389.220109股。

4.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減資

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舊股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登記,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

,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

購之。

5.本案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及主管機關同意後,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訂

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及處理其他減資事宜。

6.本減資案如有未盡事宜,或嗣後如因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至減資比例須調整、或因

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因客觀環境須於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臨時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18

2.發生緣由:

1.因應本公司實際營運及財務規劃考量,擬依公司法第 185 條辦理處分位於新北市

中和區建一路186號6樓之土地及建物共254.23坪、附屬停車位5個。

2.本案擬授權董事長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處理交易相關事宜,最

終交易條件待後續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後提請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