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宋繐瑢/台北• 2月 8日 02/08 11:08
台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決議,南紡建設公司於
廣告上就其建造出售的「福爾摩莎」建案之整體居住品
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
定,依公平交易法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南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建造出售
的「福爾摩莎」系列建案,以大幅版面登載廣告宣稱已
有台積電(2330)、聯華電子(2303)、日月光(2311)等高
級工程師,成功大學、義守大學、中華醫專、後甲國中
等教授老師,成大醫學院、奇美、新樓、市立醫院等主
治醫師,都已承購「福爾摩莎」系列建案,以顯示該建
案承購戶社經背景,強調整體居住品質的優異,並藉所
列舉的著名高科技公司、學校、醫院之聲譽以達廣告招
徠效果,而其所採一一列舉方式之編排,更足使消費者
確信廣告內容為真實。
不過,經公平會調查結果,僅有任職於台積電、聯
華電子、日月光、中華醫專及後甲國中者與廣告表示符
合,則該廣告就「福爾摩莎」建案以承購戶職業社經背
景所強調的整體居住品質,足認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
之表示。
公平交會表示,經衡酌南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違法
行為動機、目的、預期不當利益、對交易秩序危害程度
及持續期間、所得利益、事業規模、經營狀況及市場地
位、以往違法情形及犯後態度等,依公平交易法第41條
前段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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