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霖生技醫藥(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1/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3/113.股東會召開地點:雲林縣虎尾鎮科虎一路8號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2)承認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一)(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擬通過本公司以低於市價發行105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新增)(3)擬通過本公司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案(新增)<4>選舉事項(新增)(1)董事補選案(新增)<5>討論事項(二)(新增)(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新增)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1/1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3/117.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名及提案日期:自105年1月1日至105年1月12日止(2)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68號2樓(本公司財會部),電話:(02)2325-7621。
1.發生變動日期:105/01/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熒煌 長庚醫院雲嘉院區院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辭任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12~106/06/11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10.其他應敘明事項:辭任生效日105/01/11.
1.發生變動日期:104/12/312.法人名稱: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治平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紹琛5.異動原因:法人改派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12~106/06/117.新任生效日期:105/01/0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2/172.公司名稱:友霖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3/113.股東會召開地點:雲林縣虎尾鎮科虎一路8號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 承認事項(1)承認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2)承認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3>. 討論事項(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1/1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3/11<7>.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名及提案日期:自105年1月1日至105年1月12日止。(2).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68號2樓(本公司財會部),電話:(02)2325-7621。(3).補充說明:惟主管機關公告之股東常會登記作業起始時間為105年1月5日(二),屆時若登記日期與本次董事會訂定日期有異,將以向主管機關登記成功的日期為主。
公告本公司取得經濟部工業局出具之「係屬科技事業暨產品或 技術開發成功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1.事實發生日:104/12/042.公司名稱:友霖生技醫藥(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取得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檢送(中華民國104年12月3日證櫃審字第1040034649號),經濟部工業局核可之「係屬科技事業暨產品或技術開發成功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規劃時程提出股票上櫃申請作業。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友霖與美國公司 SUPERNUS PHARMACEUTICALS, INC. 簽訂 中樞神經領域新藥之合作協議1.事實發生日:104/10/26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SUPERNUS PHARMACEUTICALS, INC.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10/26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美國公司 SUPERNUS PHARMACEUTICALS, INC 藥廠策略聯盟,SUPERNUS 將技轉旗下一項中樞神經疾病新藥給友霖,技轉成功後將供應全球市場。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不得開發、製造、販賣合約所載明成分之產品。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創造公司營收。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取得新藥製造供應權,擴大本公司產能。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會著手進行技術轉移,加速生產、查登與上市計畫。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09/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啟泰處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大偉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本公司內部組織調整7.生效日期:104/09/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325-762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4/08/19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友霖上半年.....,但隨著已取得美國藥證的糖尿病學名藥,原料藥到貨,第四季將開始出貨,而降血脂的P4用藥,最快明年底也拚取證下,營運亦將逐步好轉。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糖尿病學名藥出貨時間及降血脂的P4用藥取得許可證時間,係為媒體自行推估,各項藥品發展相關時程,應以本公司之實際公告為準,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4/07/20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友霖(4166)糖尿病學名藥獲美藥證,下半年上市銷售。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學名藥上市銷售時間,係為媒體自行推估,本公司此產品之上市銷售相關事宜,應以本公司之銷售計畫及實際公告為準,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4/06/172.重要決議事項:1.報告事項(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2)承認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1)通過辦理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提請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案。(2)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6)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本公司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新藥ORADUR-Methylphenidate通過台灣衛生福利部核准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之試驗計畫書,即將於台灣正式啟動第三期臨床試驗。1.事實發生日:104/05/192.公司名稱:友霖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新藥ORADUR-Methylphenidate通過台灣衛生福利部核准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之試驗計畫書,即將於台灣正式啟動第三期臨床試驗。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ORADUR-Methylphenidate (2PN012)(2)用途: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詳細資訊請連結網址http://www1.cde.org.tw/ct_taiwan/index.htm(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試驗計劃書通過核准,可開始進行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完成並通過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後,除了加速台灣的藥物許可證申請與上市計畫外,也將積極規劃亞洲與南太平洋等國家的市場開發。(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新台幣50,560千元(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無(一)預計完成時間:不適用(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6)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6樓(PIP國際會議中心)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報告(新增)2.承認事項(1)承認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2)承認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1)擬辦理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提請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案(新增)(2)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3)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4)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新增)(5)擬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6)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名及提案日期:自104年4月10日至104年4月20日止。2.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68號9樓(本公司財會處),電話:(02)2325-7621。
1.事實發生日:104/02/262.公司名稱:友霖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糖尿病學名藥Miglitol Tablets 25, 50, 100mg(對照原廠藥Glyset Tablets 25, 50, 100mg)之美國學名藥證ANDA申請案(AbbreviatedNew Drug Application),獲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的審查核准,證實本產品具備與原廠藥相等的安全性與有效性。6.因應措施:友霖公司未來將會加速著手生產與上市計畫。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6樓(PIP國際會議中心)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2)承認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3)擬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4)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名及提案日期:自104年4月10日至104年4月20日止。2.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68號9樓(本公司財會處),電話:(02)2325-7621。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252.發行期間:自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員工為限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額為792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792,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段所稱發行 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本公司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認股價格;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二)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至存續期間屆滿前十日止,除依規定暫停過戶期間外,可按本條第三項規定之既得比例行使認股。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5年,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或自願放棄員工認股權憑證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期滿時,未行使之認股權利視同放棄。(三)既得比例時程認股權發行後可行使認股比例屆滿2年50%屆滿3年100%(四)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五)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發生繼承或違約等事由時,應依下列方式處理:(1)自願離職/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或資遣生效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3)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5)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以月份數計算往後遞延 (留職停薪期間之日曆天數除以30後採無條件進位取整數方式計算月份數),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6)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六)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失效、認股權人自願放棄或依前項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8.履約方式: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履約方式係以發行新股方式支應之。9.認股價格之調整:(一) 遇有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時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者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包含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員工紅利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已發行股數)+(每一新股繳款金額 ×新股發行股數)〕/(已發行股數 + 新股發行股數)(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若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則其每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4/01/22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1)友霖內部規劃將在本季送件申請科技事業核准函,逐步啟動上櫃作業。(2)過動兒用藥,友霖已與台灣主管機關進行三期臨床的最後洽商,預計收案100人左右,目標今年完成收案。(3)去年取得肌肉鬆弛劑藥證,今年將正式開賣;降血脂用藥據估計,該藥品的美國市場規模約2、3億美元,若挑戰成功獲准上市,即有機會享有180天的獨賣權。失智症(Dementia)經皮吸收貼片,則預計2016年送件申請中國藥證,該貼片主要是治療阿茲海默病或巴金森病引起的失智症,友霖去年已向泰德收取2千多萬元的權利金,今年還會有里程碑金貢獻。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開報導純屬媒體臆測,針對各項報導所提及之(1)科技事業送件及上櫃時程,應以本公司實際公告及營運計畫為準(2)藥物開發里程碑,應以本公司新產品開發計畫及實際公告為準(3)產品上市及營收認列,應以本公司銷售計劃、營收公告及會計師查核數為準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20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北京泰德制葯(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12/22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友霖與北京泰德制葯(股)公司簽署一項技術轉移及產品供應的合約,友霖將授權此公司於中國生產產品,並向中國及美國登記此產品,泰德將於中國獨家銷售本產品,並支付授權金及按中國銷售額支付權利金予友霖,友霖將於美國銷售本產品,泰德則享有美國銷售利潤的分成。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禁止契約移轉。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友霖將收取授權金及產品上市後的權利金。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技術授權予第三人,創造營收,並確保產品供應及查登,以在美國上市銷售。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0/282.公司名稱:友霖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肌肉鬆弛劑 Carisoprodol Tablet USP 350mg(對照原廠藥Soma R Tablets,350mg)之美國學名藥證ANDA(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申請案,獲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的審查核准,證實本產品具備與原廠藥相等的安全性與有效性。6.因應措施:本產品為友霖公司與美國三大通路商之一簽訂委託生產合約品項中第一個核准的產品,未來將會加速著手生產與上市計畫。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3/09/18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友華子公司友霖已向美國FDA提出挑戰第四類學名藥的專利申請,近期進入司法程序,一旦挑戰專利成功,並取得美國FDA核發的藥證,就能於美國市場擁有180天獨家專賣權,最快明年將有具體結果。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有關本公司送件之第四類學名藥之訴訟進度,係媒體臆測。本公司財務業務相關訊息,應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之資訊為準,特此說明。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與國際知名藥廠Actavis簽訂一項Paragraph IV產品之 授權與供應合約.1.事實發生日:103/09/04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Actavis3.與公司關係:為本公司行銷合作夥伴.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09/0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獨立開發並生產該產品後,申請美國FDA Paragraph IV,挑戰180天市場獨佔權。與夥伴共同分擔專利挑戰費用,上市後由本公司生產,再交由夥伴行銷,雙方將共同分享利潤。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於合約期間內不得於美國地區另行開發、銷售、授權、經銷同成分之學名藥.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收取授權金、與夥伴均分專利挑戰費用與上市後180天市場獨佔權之高額利潤.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獲取Paragraph IV之180天市場獨佔權與高額利潤,並佈建美國市場行銷通路.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合約保密條款的限制,無法提供其他契約條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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