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訊科技(未)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5樓之13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一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二)報告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購買庫藏股計畫執行報告案。 4.104年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案。(三)承認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 2.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104年度盈餘分配內容將於105年4月28日前另行公告。)(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獨立董事選舉案。(五)討論事項二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電話:02-25936666)。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936666)。另依公司法第183條規定,股東會後議事錄以公告表示,不另行寄發。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及股東會提案期間:自105年04月01日起至105年04月13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及股東會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3樓之7(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
1.事實發生日:105/03/142.原公告申報日期:104/04/27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公告104/04/27董事會決議通過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公司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辦法,因業務需要進行修改。修訂前後條文如下: (1)修訂前條文 五、發行條件 1.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為無償發行。 2. 既得條件 (1)自給與日起算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於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當年度公司營業毛 利額較前一年度成長30%,且個人工作績效達 成本公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既得20%股份。 (2)自給與日起算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於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後次一年度公司營業毛 利額較前一年度成長40%,且個人工作績效達 成本公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既得30%股份。 (3)自給與日起算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於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後第次二年度公司營業 額較前一年度成長50%,且個人工作績效達成 本公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既得50%股份。 (2)修訂後條文 五、發行條件 1.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為無償發行。 2. 既得條件 (1)自給與日起算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個人 工作績效達成本公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既 得30%股份。 (2)自給與日起算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個人 工作績效達成本公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既 得30%股份。 (3)自給與日起算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個人 工作績效達成本公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既 得40%股份。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5/02/2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孫昌台、稽核室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霍庭貞、資訊室主管及稽核主管代理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退休6.異動原因:退休7.生效日期:105/02/26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981599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稽核主管將於105年3月14日董事會中追認。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1/29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5,529,831元。5.預定買回之期間:105/01/30~105/4/29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770,000股。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8元至10元之間,惟若公司股價低於所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38%。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61,000股。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第二次買回:102年2月27日~102年3月28日,買回300,000股,尚未轉讓員工。第三次買回:102年12月27日~103年3月26日,買回61,000股,尚未轉讓員工。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第三次預計買回300,000股,因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分批買回規則,買回期間股價已上揚超出可執行上限,故未執行完畢。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5/01/07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5/01/07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實收資本額:減資前230,003,790元,減資後228,003,790元。(2)流通在外股數:減資前23,000,379股,減資後22,800,379股。(3)每股淨值:減資前10.80元,減資後10.90元(註:依104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5/01/11接獲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核准函。(2)本公司本次辦理註銷庫藏股股數為200,000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18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4項之規定,辦理註銷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逾期未轉讓予員工之股份。3.減資金額:新台幣2,000,000元4.消除股份:200,000股5.減資比率:0.87%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28,003,79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4/12/18
1.事實發生日:104/08/102.公司名稱: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蘇迪勒颱風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並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8/07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葉素華女士,漢網管理顧問公司執行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洪麗珊/寶富記帳士事務所負責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原任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葉素華女士於104年6月10日辭任,依法應於3個月內另聘新任薪資報酬委員以達法定人數。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13~106/06/048.新任生效日期:104/08/0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7/222.公司名稱: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第35頁至第37頁以及第44頁至第45頁內容。6.因應措施:補正後之年報資料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4/06/11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二)承認10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四)通過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修訂案。(五)通過本公司庫藏股以低於實際平均買回價格轉讓予員工討論案。(六)通過本公司「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修訂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75元。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6/11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6,829,534元(每股0.75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6/305.最後過戶日:104/07/0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0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7/068.除權(息)基準日:104/07/06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4/07/23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1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葉素華/漢網管理顧問公司執行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3/06/05~106/06/04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董事變動1/9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獨立董事變動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1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葉素華/漢網管理顧問公司執行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辭職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13 ~ 106/06/04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4年6月10日接獲辭職書,辭職生效日為104年6月10日。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4/2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75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829,534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720,00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1,000,00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4/04/272.公司名稱: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修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條文。6.因應措施:董事會通過修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條文內容,修訂內容如下:第一條、本公司為吸引及留用優秀人才,並激勵員工、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本公司依據公司法並參酌證券交易法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法令規定外,悉依辦法辦理。第二條、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 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第三條、轉讓期間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第四條、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第五條、員工得認購股數員工得認股數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服務年資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或其他之條件等因素,由總經理擬訂後,呈報董事會核定,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決議通過後執行之。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 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後,10日內繳款執行完畢。 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以棄權論;認購不 足之餘額,由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四、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第七條、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調整之;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應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條之1規定事項,始得辦理。第八條、轉讓後之權利義務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第九條、其他權利義務事項依公司法第167條之3規定,本公司收買自己之股份轉讓於員工者,得限制員工在取得股份後二年內不得轉讓。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施行之,修正時亦同。第十一條、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第十一條、本辦法訂定於中華民國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7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為無償發行。3.預計發行總額(股):500,000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既得條件(1)自給與日起算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日當年度公司營業毛利額較前一年度成長30%,且個人工作績效達 成本公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既得20%股份。(2)自給與日起算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日後次一年度公司營業毛利額較前一年度成長40%,且個人工作績 效達成本公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既得30%股份。(3)自給與日起算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日後第次二年度公司營業額較前一年度成長50%,且個人工作績效 達成本公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既得50%股份。(4)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 重大過失者,公司得就其已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無償收回。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處理(1) 於既得期間內自願離職、解雇、資遣、死亡(但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除外) 或辦理留職停薪者,其之前已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本公司得向員工無償收回。(2) 下列原因發生時,已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 下列方式處理: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獲配但尚未達成既 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生效日起,員工得提前既得。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於死亡日提前既得,由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 供相關證明文件後申請受領。 3.自願調職轉任至本公司持股50%以上之子公司者,其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若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 由董事長核訂之。5.員工之資格條件: 1.獲配之員工須為全職正式員工,且績效表現須符合一定的標準。 2.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 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 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3.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加計依募發準則第 56 條之1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0.3%,且加計依募發準則第56條第一項規定發行 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累計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暫以本公司104年4月24日興櫃市場之加權平均成交價每股新台幣12.17元估算可能費用化之總額為新台幣6,085,000元,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分別為:新台幣304,250元(104年:以3個月估算)、新台幣1,369,125元(105年)、新台幣2,129,750元(106年)、新台幣2,281,875元(107年:以9個月估算)。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一)以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23,000,379股計算,對上述各該年度每股盈餘之 可能影響為:0.01元、0.06元、0.09元、0.10元。(二)本公司預估未來幾年度之營收及獲利將呈持續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辦理本 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對本公司未來幾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 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一)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二)既得期間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後,員工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其它約定事項(一)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應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機構進行 (包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三)員工如有於法定停止過戶期間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於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既得者,未享有表決權;於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既得者,未享有盈餘分配權。簽約及保密(一)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發行總單位數、分配原則及被授與人名單等事?IMG SRC="/WF_SQL_XSRF.html">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5樓之13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103年度營業報告。(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一) 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二) 10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一)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二)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修訂案。(三)本公司庫藏股以低於實際平均買回價格轉讓予員工討論案。(四)本公司「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修訂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17.其他應敘明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電話:02-25936666)受理股東會提案期間:自104年04月07日起至104年04月16日止。受理股東會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3樓之7(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補充說明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5樓之13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03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 (一)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 (二)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103年度盈餘分配內容將於104年4月30日前另行公告。)三、討論事項(一)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二)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辦法」修訂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17.其他應敘明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電話:02-25936666)。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936666)。另依公司法第183條規定,股東會後議事錄以公告表示,不另行寄發。受理股東會提案期間:自104年04月7日起至104年04月16日止。受理股東會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3樓之7(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5樓之13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03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 (一)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 (二)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103年度盈餘分配內容將於104年4月30日前另行公告。)三、討論事項(一)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二)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辦法」修訂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17.其他應敘明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電話:02-25936666)。受理股東會提案期間:自104年04月7日起至104年04月16日止。受理股東會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3樓之7(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3/12/19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李麗凰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宜慧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李麗凰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翁博仁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茲因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本公司自103年第四季起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會計師將由林宜慧會計師變更為翁博仁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3/12/05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無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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