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訊科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9/302.公司名稱: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日期。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申請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規劃,業經105年09月09日 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換發股票計畫案,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 事項。二、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作業日期異動後如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5年11月5日。 (二)為配合本次換股作業,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民國105年10月26日。 (三)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5年10月27日起至105年11月10 日。 (四)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5年10月28日。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5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1月10日。 (六)新股票換發及上興櫃日期訂為民國105年11月11日。 (七)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5年11月11日。三、若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客觀環境因素而需修正變更 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9/092.減資基準日:105/09/09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05年6月8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換發股票, 擬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 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2,500,379股 (含庫藏股536,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25,003,790元。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45,000,7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500,076股,用 以提昇股東權益及投資報酬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 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四、本次減資比率為20%,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五、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18,000,303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之 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為180,003,030元。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 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 仟股減少200股),每股退還新台幣2元,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 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拼 湊整股之登記,放棄併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 (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俟後如有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員工執行認股權等情事,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 ,而需調整前述減資比例與每股退還金額時,授權董事長調整之。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5年11月5日。 (二)為配合本次換股作業,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民國105年10月27日。 (三)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5年10月28日起至105年11月10日。 (四)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5年10月31日。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5年11月1日起至104年11月10日。 (六)新股票換發及上興櫃日期訂為民國105年11月11日。 (七)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5年11月11日。八、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 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換票並予後, 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三)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若有畸零股款移 作撥費用)。 (四)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199號4樓,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93-6666。九、本次公司辦理減資,係以現金返還股東之投入資本,依規定不需課徵所得稅。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十一、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 之,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新股上興櫃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4.換發股票基準日:105/11/05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5/11/1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於105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5年8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35459號函核准申報生 效。二、減資基準日僅作為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三、本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將於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洽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四、本次董事會決議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授權董事長於必要 時,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本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所預定之減資換發新 股基準日及其相關時程。
1.事實發生日:105/08/112.原公告申報日期:104/04/27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公告104/04/27董事會決議通過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公司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已於105年6月27日由金管會修正後核准通過。105年8月11日董事會追認相關修訂內容,修訂前後條文如下:(1)修訂前條文 第三條: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 1.獲配之員工須為全職正式員工,且績效表現須符合一定的標準。 2.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 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 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3.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加計依募發準則第56 條之1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 行股份總數之0.3%,且加計依募發準則第56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之累計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第五條:發行條件 1.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為無償發行。 2.既得條件: (1)自給與日起算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個人工作績效達成本公 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既得30%股份。 (2)自給與日起算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個人工作績效達成本公 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既得30%股份。 (3)自給與日起算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個人工作績效達成本公 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既得40%股份。(2)修訂後條文 第三條: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1.獲配之員工須為全職正式員工,且績效表現須符合本公司績效考核 B+等級以上之評定標準。 2.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 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 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3.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 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 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 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 分之一。第五條:發行條件 1.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為無償發行。 2.既得條件: (1)自給與日起算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個人工作績效達成本 公司績效考核B+等級以上之評定標準,既得30%股份。 (2)自給與日起算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個人工作績效達成本 公司績效考核B+等級以上之評定標準,既得30%股份。 (3)自給與日起算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個人工作績效達成本 公司績效考核B+等級以上之評定標準,既得40%股份。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8/11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葉素華女士,漢網管理顧問公司執行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洪麗珊 寶富記帳士事務所負責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原任本公司審計委員葉素華女士於104年6月10日辭任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依法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獨立董事後,召開董事會聘任審計委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6/13~106/06/048.新任生效日期:105/08/1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 105/08/11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7,266,114元4.除權(息)交易日:105/08/265.最後過戶日:105/08/29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8/30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9/038.除權(息)基準日:105/09/039.其他應敘明事項:(1)104年度盈餘分配案經105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配現金股利7,266,114元,依流通在外股份總數22,019,379股計算,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33元。(2)前項配息率於本次董事會本議案決議後,如因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產生變動時,則授權董事長於洽辦除息公告前,依實際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調整配息率;惟若未有上述情形發生時,則以此次董事會決議為準。(3)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5/09/23。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5/08/11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7,266,114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33000000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7,266,114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33081354元。4.變更原因:因本公司辦理庫藏股買回及註銷,致流通在外股數減少故需調整配息率,依105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調整現金股利配息率。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7/052.公司名稱: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正本公司股東會年報104年度年報資料第15頁內容。6.因應措施:補正後之年報資料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5/06/08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二)承認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三)承認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四)通過本公司獨立董事選舉案。(五)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通過本公司現金減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33元。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0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洪麗珊。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6/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補選任獨立董事1席獨立董事:洪麗珊,寶富記帳士事務所負責人。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獨立董事缺額補選。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3/06/05~106/06/047.新任生效日期:105/06/0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NA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3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6/082.公司名稱: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05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6.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05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為提升股東權益、投資報酬率及妥善運用資金,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本次減資金額擬訂為新台幣45,000,758元整,預計銷除股份4,500,076 股,現金減資比率 20%。減資後流通在外股數為18,000,30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80,003,032元。(二)上述係依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三)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現金減資退還股款如有異議,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以書面方式提出,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四)特此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 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內容1.事實發生日:105/05/242.公司名稱: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5/04/22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並於105/05/24下午15:00在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1)現金減資原因:本公司為提升股東權益、投資報酬率及妥善運用資金,於民國105年4月22日董事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2)減資金額:本次減資金額擬訂為新台幣45,000,758元整,預計消除股數以截至目前已發行股數22,500,379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股本為225,003,790元計算,預計每仟股減少200股,現金減資比率為20%,每股退還新台幣2元,減資後預計實收股本為180,003,032元,分為18,000,303股。(3)消除股份: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擬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減資計算後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4)若遇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或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減資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5)本次減資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提請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並辦理減資作業之相關事宜。(6)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理之。(7)股東會訂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八日上午10點整召開。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5/05/18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5/05/18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實收資本額:減資前228,003,790元,減資後225,003,790元。(2)流通在外股數:減資前22,800,379股,減資後22,500,379股。(3)每股淨值:減資前11.15元,減資後11.30元(註:依104年第四季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5/05/20接獲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核准函。(2)本公司本次辦理註銷庫藏股股數為300,000股。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25,529,831元。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5/01/30~105/4/29。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770,000股。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8元至10元,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其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5/01/30~105/4/29。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475,000股。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4,572,990元。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新台幣9.6273元。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536,000股。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38%。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分批買回規則,買回期間股價已上揚超出可執行上限,故未執行完畢。12.其他應敘明事項:原4/29有關本公司105年第一次庫藏股買回期間屆滿及執行情形公告因數值有誤,故補行本次更正公告。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25,529,831元。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5/01/30~105/4/29。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770,000股。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8元至10元,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其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5/01/30~105/4/29。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465,000股。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4,474,040元。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新台幣9.6216元。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526,000股。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34%。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分批買回規則,買回期間股價已上揚超出可執行上限,故未執行完畢。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4/22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3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266,114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5樓之13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一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二)報告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購買庫藏股計畫執行報告案。 4.104年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案。(三)承認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 2.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獨立董事選舉案。(五)討論事項二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本公司現金減資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電話:02-25936666)。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936666)。另依公司法第183條規定,股東會後議事錄以公告表示,不另行寄發。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及股東會提案期間:自105年04月01日起至105年04月13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及股東會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3樓之7(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
1.事實發生日:105/04/222.公司名稱:康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04/22董事會通過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金額及發放方式。(1)員工酬勞:新台幣1,000,000元,全數以現金發放。(2)董監酬勞:新台幣640,000元,全數以現金發放。(3)上述決議金額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22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4項之規定,辦理註銷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逾期未轉讓予員工之股份。3.減資金額:新台幣3,000,000元4.消除股份:300,000股5.減資比率:1.32%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25,003,79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5/04/22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222.減資緣由:為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改善各項財務指標,考量財務槓桿之運用,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本。3.減資金額:新台幣45,000,758元4.消除股份:4,500,076股5.減資比率:20%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80,003,032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105/06/088.其他應敘明事項:(1)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所有不滿一股 之畸零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該股份。(2)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 均相同,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 會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3)本公司本次現金減資基準日前,本減資案如因法令修訂 、主管機關核示,或為因應其他客觀環境變動而需修正,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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