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創生醫(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7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3.預計發行總額(股):200,000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既得條件:符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財務業績及工作目標與激勵對象個人績效指標。(2)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本公司有權就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法按原發行價格向員工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5.員工之資格條件:(1)以董事會決議通過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當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2)實際得被授予之員工及獲配股份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後,由董事長核定並於發行前提請董事會決議之。惟具經理人及具員工身分之董事,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104年度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200,000股,依所定既得期間、既得條件估算,暫估民國104年及105年可能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7,949仟元及1,403仟元(以104年3月5日成交均價66.8元*0.7擬制預估)。實際費用數俟實際給與日衡量其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期認列相關薪資費用。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目前本公司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24,500,000股計算,暫估民國104年及105年費用化後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為新台幣0.32 元及0.06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1)除繼承外,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設定擔保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2)股東配(認)股、配息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獲配之股利股息不須交付信託。(3)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等: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4)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即將之交付信託且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員工於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認購權利時,即視為已同意授權本公司代理員工簽訂、修訂信託有關合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機構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11.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案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或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需為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本案將俟股東常會通過,並經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另訂實際發行日期。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3/1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係可分配盈餘-120,061,615元加計以資本公積彌補虧損36,678,667元後之金額。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0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4/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南科二路12號F204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案。(2)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103年度決算表冊案。(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3度虧損撥補案。(3)公司章程修訂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2/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4/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04年2月24日至104年3月5日止,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台南市新市區環東路一段31巷6號2樓),以104年3月5日18時以前寄(送)達為準。凡有意提案者,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股東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02/0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1)姓名:Alan Liss(2)級職:本公司醫藥品質及法規資深副總(3)簡歷:Director, MCMI PHSAT FDA (retired)及Deputy Director, Regulatory and Quality Affairs Group BARDA (retired)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授權董事長代表與其簽訂聘僱合約,生效日期將另行公告。8.新任者聯絡電話:(06)505543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依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及其相關規定, 經由經濟部核准審定為「生技新藥公司」。1.事實發生日:104/01/192.公司名稱:原創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依據本公司101年11月23日原創字第1011123001號申請書及經濟部103年12月17日「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相關事項審議會103年度第8次會議」決議辦理。(2)依經濟部104年1月15日經授工字第10420400390號函辦理。(3)經審定,本公司研究發展製造產品之「A01」符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營利事業適用生技新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及「經濟部核准生技新藥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核准為生技新藥公司,適用上述各條款之相關獎勵措施。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6版2.報導日期:103/12/233.報導內容:「.....針對原創生醫重要的新藥與未來授權狀況,陳嘉宏表示,如輻射傷害保護藥物(適用美國FDA動物性法則,只需完成一期人體安全性實驗),將於明年第2、3季完成臨床一期後申請FDA新藥許可證,第3、4季對外進行授權。由於目前市場並無相似藥物,預計應有可觀的先期授權金與權利金收入。」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媒體善意推估,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05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提前全面改選董事,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3年12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說明如下:(1)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鄭美倫小姐、蘇先河先生及顏平和先生。(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106年11月16日止,同第三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1.董事會決議日:103/11/17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嘉宏,本公司原任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嘉宏,本公司新任董事長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6.新任生效日期:103/11/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當選名單,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以上1.發生變動日期:103/11/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陳嘉宏,原創生醫(股)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王朝暉,原創生醫(股)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董事:蔡高忠,原創生醫(股)公司董事董事:周志光,原創生醫(股)公司董事董事:賴淑和,原創生醫(股)公司董事、財務長監察人:梁家華,原創生醫(股)公司監察人監察人:林炯森,原創生醫(股)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陳嘉宏,原創生醫(股)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王朝暉,原創生醫(股)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董事: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高忠董事:梁家華,原創生醫(股)公司監察人獨立董事:鄭美倫,鴻達國際投資(股)公司處長獨立董事:蘇先河,大園敏盛醫院院長獨立董事:顏平和,國統國際(股)公司董事4.異動原因:本公司為配合實際營運需求、強化公司治理,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之職務,提前全面改選董事。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陳嘉宏,選任時持股數1,720,079股董事:王朝暉,選任時持股數1,465,623股法人董事: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選任時持股數636,940股董事:梁嘉華,選任時持股數394,919股獨立董事:鄭美倫,選任時持股數 0 股獨立董事:蘇先河,選任時持股數 0 股獨立董事:顏平和,選任時持股數 0 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6/28~105/06/277.新任生效日期:103/11/17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1.股東會決議日:103/11/1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高忠 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中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3)禾伸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11/17~106/11/16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不利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與傑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Jowin Biopharma Inc)簽訂技術 授權合約1.事實發生日:103/10/312.契約相對人:傑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Jowin Biopharma Inc)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10/3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本公司與傑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Jowin Biopharma Inc)簽訂Chelating ComplexMicelle – Amphotericin B (CCM-AMB)全球專屬技術授權合約,本公司之「DrugCarrier with Chelating Complex Micelles and the Application thereof」專利專屬授權予傑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Jowin Biopharma Inc)於全球應用於CCM-AMB之開發,Amphotericin B係以黴菌感染治療為適應症之抗黴菌藥物。(2)依據雙方簽訂之授權合約內容,本公司將可向傑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JowinBiopharma Inc)收取先期授權金(Upfront Payment),以及於完成合約約定之各項開發階段里程碑時收取里程碑授權金(Milestone payment)。(3)未來在CCM-AMB藥物上市銷售後,可依其銷售毛利收取一定比率之權利金(Royalties)。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授權期間不得進行抗真菌感染類別之研發專案,以及控制釋放技術於授權期間不得授權其他公司進行抗真菌感染之應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依據EvaluatePharma資料顯示,微脂體劑型Amphotericin B 原廠藥AmBisome及Abelcet 2012年度全球銷售額合計為美金5.13億元,甚具市場潛力,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有正面助益。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挹注收入。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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